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docx
中西医结合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方法根据我会章程第四章关于设立专业委员会的有关条 款并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专业委员会管理方法如下一、专业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专业委员会是学会理事会领导下按不同学科、专业或职 能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为“中西医结合学会XX专业委员会” 或“中西医结合学会XX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不另定 章程、不另立账号,不具备法人资格。专业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坚持学会宗旨,制定本专业 的学术活动计划;组织本专业的省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促进 学科建设;组织评审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推荐优秀论 文和科普作品;创办和办好本专业的学术期刊;承接有关部 门委托的咨询工作;组织本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举办 学习班和推广新成果、新技术、新方法;发现和推荐优秀科 技人才;联系本专业科技人员,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 议。专业委员会要坚持民主办会原那么,按计划开展活动。重大问 题要经过专业委员会研究决定。二、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的条件1、随着学科的开展,某专业已形成专门学科,但建立 专业委员会的学科领域及工作任务又与其他专业委员会不 重复。2、已形成覆盖全省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学会会员队伍, 并有学术造诣较深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批热心学会工作、有一 定学术威望的学术骨干力量。3、能独立开展省内外学术活动。三、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程序1、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应由该学科的一名知名专家提 议,至少5名非同一单位的专家附议。提交成立专业委员会 的报告,报告需说明本专业开展的现状和趋势;现有专业队 伍和本会会员队伍的情况;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目的、任务和 必要性;活动范围和内容,报中西医结合学会办公室。2、学会办公室受理申请后,将有关材料报我会组织工 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批。3、经审批同意组建的专业委员会,在原发起人的基础 上组成筹备组(5-11人),由筹备组协商提出全省委员候选 人的建议名单和委员候选人所在地区、单位分配一览表,委 员候选人所分布地区和单位不宜过于集中。4、学会办公室与筹备组共同准备向中医药局和民间组 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各种材料 由筹备组准 备 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筹备组负责人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 人备案表;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的意见;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单 位、职称、职务、与该专业有关的学术情况等);专业委员 会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由学会办公室准备 向上级主管领导(中医药局)提交申请成立中西医结合学会XX 专业委员会的申请报告;向民间组织局提交申请成立中西医 结合学会XX专业委员会的申请;学会常务理事会关于同意 成立XX专业委员会的会议纪要。5、经上级主管领导(中医药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审 查批准后,由民间组织管理局发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 机构登记证书。6、学会办公室根据建议名单和委员候选人分配表,向 有关单位发出推荐委员的征求意见函和中西医结合学 会XX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征求单位及本人意 见。在收齐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并确认其本会会员资格后,由 学会秘书处、组织工作委员会与筹备组成员协商初定委员人 选与分工,并报常务理事会审定批准。7、由学会正式行文并颁发聘书。四、专业委员会的设置、任期、委员增免1、专业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委员数为4161名。少数专业队伍较大,学科范围较宽的专业,可酌情增加。2、专业委员会协商或选举产生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4人(学科范围较广的专业,可酌情增加),常务 委员名额不超过所有委员名额的l/3o3、专业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届满应及时改选换届。4、专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原那么上不再兼任其他 专业委员会的正、副主任委员职务。委员的兼职原那么上不要 超过两个专业委员会。5、因工作需要,可在本届内增补委员或免去不称职的 委员。其增补程序为由专业委员会提出增补报告,征得委员候 选人单位同意,候选人填写中西医结合学会XX专业委员 会推荐表并确认为本会会员后,由学会办公室提交学会组 织委员会批准。委员在一届内无故不参加学会活动2年以上,或出国定 居,或调离专业岗位等原因,专业委员会有权提出免职申请, 由学会组织委员会批准后可免去其委员资格。触犯刑律者自 动免去委员资格。五、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法和考前须知1、专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在学会领导下由本届专业委 员会主任委员主持。经充分酝酿、协商后提出改选方案,包 括委员人数、各地区、单位委员分布比例和委员连任人数、 名单以及下一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候选人建 议名单等。学会办公室根据建议名单或名额,征求本人、单 位意见,其程序同“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的程序”第6条。2、委员人选原那么上应是本学科中水平较高,具有良好 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能团结和联系科技工作者、热心学会 工作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高年XX级 职称也可)的本会会员。正、副主任委员应由本学科中具有 上述条件,并有较高声望的专家担任。3、委员名额分配应注意本学科各主要领域的需要,适 当照顾地区分布,但不搞平均主义。4、每届专业委员会换届,委员更新的比例不应小于1/3O 要注意选拔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进入专业委员会。55周岁以 下的委员比例应不少于1/3, 45周岁以下委员比例争取不少 于l/5o新增选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凡本人不愿继 续连任,或不热心参加学会活动和工作,以及调离本专业工 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者,均不再推选连任。原那么上连任委员 年龄不超过65周岁。5、专业委员会换届改选后报学会常务理事会组织工作 委员会批准,会长签发,最后由学会正式发文并颁发聘书。 专业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在学会工作通讯刊出。6、专业委员会设秘书12人,由正、副主任委员商定后聘任。为了便于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一般挂靠在主任委 员所在单位。7、主任委员在任期内,因故不能主持专业委员会工作 一年以上(含一年),由学会与专业委员会协商,从副主任 委员会中推荐一名代理主任委员主持工作。专业委员会其他 成员故空缺时,待换届时增补。8、凡改换了主任委员的专业委员会,由新任主任委员 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备案表,交还原 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由学会办到民间 组织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六、专业委员会的财务管理1、学会聘请取得上岗资格的财务专职人员管理各专业 委员会账目,统一使用一个账号,学会与各专业委员会一律 单立帐页核算。2、各专业委员会活动经费实行自筹、自理原那么。收入 用于专业委员会的学术活动,归各专业委员会支配,任何单 位与个人不得挪用。3、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开支需符合国家金融政策要求。 其报销单据必须是实际发生业务的正规票据,经专业委员会 正、副主任委员审核,并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一 名副主任委员)及经办人签名,方可报销。原那么上报销金额 在1000元以内才能用现金支付,其他业务尽可能用转帐支 票支付。4、各专业委员会涉及现金收付的活动(如学术会议、 业务培训等),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开票和 收款,学会发票由学会财务人员保管,不得外借。每项活动 结束以后15天以内完成结算。5、换届时要进行所有资产(包括经费、账务、器材等) 的清理和移交工作。七、专业委员会的名誉职务凡本届卸任,不在下届专业委员会中继续任职的正、副 主任委员可由本届专业委员会推荐,由下一届专业委员会审 议通过聘任为顾问,年资较高、有较高威望并对本学科贡献 较大的卸任主任委员可聘任为名誉主任委员。八、处分专业委员会违反本会章程或上述规定者,或较长时间未 能正常开展活动,由学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常务 理事会审批,予以调整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或撤消专业委 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