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实训室仪器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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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实训室仪器采购招标文件.docx
谈判文件工程名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实训室仪器工程编号:联系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24第四章评审方法36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章一、总那么1 .适应范围1.1 工程名称及工程编号:工程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实训室仪器采购工程编号:GLZC2022-J1-990269-JDZB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工程的谈判、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 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工程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 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 “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 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3服务”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当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 他类似的义务。2.4 “工程”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 、电报等。2.6 实质性要求:“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 均为实质性要求。3 .供应商资格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3 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为本工程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11<«(川附访2.9(©11)、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 .谈判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当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 .联合体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6 .质疑和投诉6.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工程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否那么,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对于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 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工程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工程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 而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6.2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o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或 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 ;(2)质疑工程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桂林分公司,联系人:曾昭卉,联系 :。通 讯地址:桂林市骏鸾路31号湘商大厦6楼603 (桂林分公司)广西机电设备招标。7 .转包与分包7.1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7.2 本工程不可以分包。8 .特别说明8.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 工程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工程的核心产品的名称见本竞 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8.2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那么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工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工程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次采购活动。(3)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 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10二、谈判文件9 .谈判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货物采购需求;(4)评审方法;(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局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在本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缺乏五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 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本工程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工程有关的内容,如因 供应商未及时登录本工程信息公告发布媒体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工程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 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责任。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局部。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 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4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工程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 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10.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本工程竞争 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1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 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谈判响应文件。11.1.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 府采购工程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 u,To11.2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1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必须提供);(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 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11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 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0年新 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之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 明)(格式自拟,假设为新成立的供应商单位请按实际月份提供)(必须提供);(6)供应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 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 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或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假设为 新成立的企业,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7)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必须提供);(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 须提供);(9)供应商参加本工程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11.2.2 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谈判报价表(必须提供);(2)技术响应表(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工程实施方案(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5)商务响应表(必须提供);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售后服务增值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故障出现解决方案、免费技术培训方案、免费保修期外维修方 案、其它优惠方案等)(如有,请提供);(2)节能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3)环保方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4)工程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并一起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出具的供应商为工程实施人员交纳社保证明复印件1;(5)供应商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销 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所销售的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8)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 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9)供应商可结合本工程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供应商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加12 盖个人CA签章。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可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 或更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齐或更正的,响应文件无效。其余由供应商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11.3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特别说明:(1)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局部均采用CA签章。假设谈判文件 中有专门标注的某关联点,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投标系统中作出谈判响应的,如供应商未对关联点进行响应 或者在响应文件其它内容进行描述,造成电子评审不能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当。(2)谈判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局部必须签字然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 格式上传(或加盖个人CA签章),无签字的视为响应无效。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必须以中文汉语书写。供 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 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12.2 谈判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 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那么视同未响应。13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 谈判报价必须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件格式填写。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叁仟捌佰陆拾 元整(¥663,860.00)。供应商报价超过相应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3.2 供应商必须就费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根据“货物采购需求”中的“工程要求及 技术需求”要求逐项对应填报所提供货物的性能指标等承诺(即:谈判报价表),否那么,其响应将被拒绝;响 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 谈判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 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本钱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13.4 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谈 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14 .响应文件有效期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缺乏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 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5 .谈判保证金本工程无需缴纳谈判保证金。16 .响应文件的制作16.1 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局部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工程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 南-供应商”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谈判小组在评审时,点 击即可直接定位到该内容。如对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 与其对应,那么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当。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 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响应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13担。16.2 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 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 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假设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 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 评审前准备16.4.1 本工程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假设供应商参与谈判,自行承当谈判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 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 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17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 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8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解密1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 台。应按照本工程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响应 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o18.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2年6月30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 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工程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假设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 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 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 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工假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 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响应文件的,以在线解密 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假设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 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8.3 除响应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8.4 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说明(1)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 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 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领先行撤回原文 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14四、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19 .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1 谈判小组组成:谈判及评审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的构成:工人,其中采购人代表二L人,有关专家2人。19.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 谈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谈判。19.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 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谈判。请供应商及时登陆政采云平台等候谈判。19.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20 .评审原那么和评审方法20.1 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那么。20.2 评审方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20.3 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方法。20.4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谈判小组成员 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20.5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 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那么视为同意。20.6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后谈判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21 .评审程序及谈判要求21.1 谈判小组成员的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保管后到达评标室,采 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推选谈判小组组长。21.2 谈判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 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 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 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 工程供应商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 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4 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供应商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15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21.4.1 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1.4.2 审查流程:(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输入企业名称,进入 企业信息主页面;(2)查看主页“股东及出资信息”栏,或年报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栏信息;(3)将各供应商的股东及出资信息进行比对,得出审查结论;(4)将相关资料作为评审资料打印存档。21.5 谈判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供应 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21.6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通过“政采云”平台采用在线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CA证书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 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 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 格式上传)并附身份证明。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实质性响应竞 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小组对谈判过程和重耍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1.7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工程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局部,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 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CA证书签章)。逾时 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21.8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缺乏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21.9 最后报价21.9.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9.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16 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供应商的设计方 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21.9.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局部。21.9.4 最后报价中谈判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 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勘误修正原那么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谈判报价,供应商需签字确认。21.10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退出谈判。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 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21.11 评审报告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最后报 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含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1.12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谈判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 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谈判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21.13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方法进行,或其他不正常 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22 .确定成交供应商22.1 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2.2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信用信息记录不符合相关规定 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 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2.3 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 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3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在线提交、加盖供应商CA签章的;(2)超越了行政许可的经营范围的;(3)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5)响应文件有效期、交付使用期、免费保修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6)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或 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最后报价超出首次报价的;(7)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8)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4 .供应商有以下23.1、23.2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谈判或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4.1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参与谈判:17(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的;(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工程管理员为同一个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6)谈判文件未做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24.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的:(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工程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 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谈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局部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 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2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工程终止公告 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缺乏3家的。26 .谈判过程的监控本工程谈判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谈判结果的不公正活 动,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27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桂财采(2016) 37号),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 存;信用信息使用规那么: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28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8.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 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18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工程概况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实训室仪器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或(桂林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政采云”平台(sdfki 上午9时30分前(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一、工程基本情况工程编号:GLZC2022-J1-990269-JDZB工程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制药工程实训室仪器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叁仟捌佰陆拾元整(¥663,860.00)最高限价(如有):无采购需求:标的的名称、数量:项号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1旋转式压片机3套2旋转式压片机1套3中试提取物冻干机1台4大功率制药吸尘机2台5大量程电子天平2台6大量程电子天平2台7分散机1套8调节式小型高速不锈钢板切片机1台9超微粉碎机1台10高效制丸机1台11磨粉机1台12制药用纯水设备1套13医药展示阴凉柜1台14智慧试验台5张15不锈钢储物架4个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免费保修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成交后20日内须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交付并安 装验收完毕。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工程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 .本工程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1.2 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 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3 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4 4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五、签订合同29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0 .签订合同30.1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供应商成交后20日内须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0.2 如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 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工程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2)将成交工程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工程分包给他人 的;(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0.3 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后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六、其他事项31 .采购代理服务费31.1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工程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第30.2条'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中货物类收费 标准下浮40%计算,缺乏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性支付。31.2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费率服务类型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万元以下1.8%1.8%1.0%100500 万元1.3%1.0%0.7%5001000 万元0.8%0.45%0.55%10005000万元0.5%0.25%0.35%5000万元1亿元0.25%0.1%0.2%15亿元0.05%0.05%0.05%19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510亿元0.035%0.035%0.035%1050亿元0.008%0.008%0.008%50100亿元0.006%0.006%0.006%100亿以上0.004%0.004%0.004%32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公司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金湖支行银行账号:2772333 .解释权: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