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考勤管理办法.docx
师范学院考勤管理方法为进一步强化全校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严肃劳动纪律, 加强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 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对学校教职工 的考勤管理方法作出修订,本方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册在岗 (含人事代理人员等)教职工和劳动合同制人员。一、考勤范围1 .管理岗位、非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 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法定工作日进行考勤。特殊情况按各 单位的安排进行考勤。2 .“双肩挑”人员,除教学工作时间外,其余工作时间 实行坐班制,考勤方法与坐班制人员相同。3 .专任教师,按以下应到校时间进行考勤:(1)教学计划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2)学校规定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3)学校、学院会议等集体活动时间;4 .从事科研工作、外出调研、实习或进修的教师,按规 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考勤。二、请假类别及规定1 .事假教职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 本人工作时间办理个人事务的,可请事假。教职工请假连续 3个工作日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送人事处备案;3个 工作日以上,15个工作日以内的由单位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 批;15个工作日以上的应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送人事处 报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2 .公假遇以下情况,经所在部门领导同意,可按公假考勤。(1)凭医院证明,单位批准,教职工确需陪床的直系亲 属(父母、岳父母、公婆、爱人、子女),可根据病人家属人 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假时间,但一般不应超过3天;(2)参加子女中小学家长会及办理幼儿园入园手续,可 视情况给予公假;(3)学校组织的教职工体检、育龄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 计划生育普查身体的,一次不超过1天;(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哺乳,每天 1小时。3 .病假教职工因病经医疗机构诊断需要住院治疗或经医生证 明需要休息的,准予请病假。请病假需持地市级三甲或县级 二甲及以上医院病历、病情证明及用药清单底联,由单位负 责人签署意见交人事处审批,人事处核实并批准病假时间。4 .生育假、护理假对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女教职工,视不同情况给予产假:(1)女职工产假为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 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配偶护理假 15天。(2)怀孕流产的,给予一定时间的流产假期。怀孕缺乏4 个月流产的,15-30天产假;怀孕4个月及以上的,给予42 天产假。(3)产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5 .婚假、丧假教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 配偶、子女)死亡时,所在单位领导可以批准3天婚、丧假; 赴外地奔丧的,适当延长在途时间。三、旷工、迟到及早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请假期满不续 假或续假未准,逾期不归者;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者;不 服从组织安排,经教育仍不按期到岗上班者,均视为旷工。上班时间后10分钟以上到岗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前 1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早退。春冬季上班时间:上午8: 00-11: 40;下午2: 00-5: 30夏秋季上班时间:上午7: 40-11: 20;下午2: 30-6: 00四、各类假期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发标准1 .事假(1)基本工资计发标准:教职工请事假,一年内累计最多 不得超过十五天。十五天(含)以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含工资 性津补贴,下同);超过十五天,按超过的工作日数扣发基本 工资,日扣发标准为月基本工资发放标准除以21.75天(下 同)。(2)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发标准:十五天(含)以内,不 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超过十五天,按超过的工作日数扣发 基础性绩效工资,日扣发标准为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除以 21. 75天(下同)。(3)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发标准:事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 资按工作日数100%扣除。2 .公假公假期间不扣除月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3 .病假休病假的教职工,视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工资津贴及绩 效工资:(1)基本工资计发标准: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 资全额发给。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 按以下标准发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 发给本人月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月工资全额发给。 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以下标准发给病假期间 的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70%;工 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80%;工作年 限满二十年及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90虬 获得 国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获一等功且保 持荣誉称号的,以及省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病假期间月工资 可少扣10%o(2)基础性绩效工资计发标准:经批准休病假在2个月 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 的,从第3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发放;超过6个 月的,从第7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发放。因公负伤 治疗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获得国家、省(部) 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获一等功且保持荣誉称号的, 以及省以上突出贡献专家,病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6个 月以内的全额发放,超过6个月的按90%发放。(3)奖励性绩效工资计发标准:3天至15天(含)扣 除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 16天至6个月(含),扣除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 工资的90%;超过6个月,不发放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4 .生育假、护理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的女教职工生育假及配偶护理假期 间,月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生育 假、护理假期间,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5 .婚假、丧假婚、丧假期间的月基本工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工作日数扣发70%。6 .旷工、迟到及早退(1)旷工期间的月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奖励性 绩效工资100%扣发。累计达7天(含)的,扣发1个月的基 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 时间超过30天,正式教职工视为自动离职并予以辞退,非正 式编制人员视为解除劳动合同。(2)迟到、早退者,均扣发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迟到、 早退按次数计算,迟到、早退1次扣发月基本工资、基础性 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到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处 理。7 .其他教职工经批准的休假、安排轮休期间,不扣发基本工资 及绩效工资。五、考勤方法及要求L以学院、处(办、部、馆)为单位考勤。各中层单位 考勤工作由部门行政负责人负责,并指定专门考勤员作为直 接责任人进行考勤记录和统计。凡因考勤工作不到位造成学 校损失(如未报、未如实或未及时反映脱岗职工考勤情况, 造成学校误发脱岗人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无法追回 的),学校将从所在单位奖励性绩效总量扣回相关费用,并对 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处分。2各考勤单位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连同各 种缺勤证明一并汇总,经负责考勤的中层单位领导审核签字 后,报送人事处备案,同时单位注意留存备查。3 .考勤工作必须做到准确无误,考勤情况将作为审定发 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 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4 .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考勤情况,鼓励对考勤作假 者进行举报。5各单位要经常检查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发现违纪问题, 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对考勤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 责、或隐情不报、或放任不管等情况,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 的责任;经查证属实者,扣发行政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当月奖励绩效工资10%o6 .各单位应参照学校考勤管理方法,依据实际情况,制 订本单位考勤实施细那么。六、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如与本规 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