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docx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如 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开展阶段、贯彻新开展理念、构建新开展格局, 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步安宁,统筹高 素质农民培训与省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大豆扩种、节水农业 重点工程相结合,分层次开展全产业链培训,为全面推进乡 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二)基本原那么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原 那么,开展种养、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培训;坚持课堂教学、 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融合,推广线上和线下融合培训成果。(三)目标任务围绕本地产业开展和乡村振兴,依托市职业技术教育中 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分校、市 农机服务中心四个培训基地培训高素质农民440人。市职教附件2: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开班申请表培训基地开班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培训类型及 期次培训人数集中授课地点实训实习地 点课程安排(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讲第一堂课)班主任及电话指导员培训基地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工程管理部门意见年 月 日附件3: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台账登记表培训机构(盖章):培训类型:建账时间:年 月 日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家庭人口家庭劳动力住址主导产业产业规模年纯效益(万元)联系 学员签名集中办班次数办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地点培训教师签名班主任签字:班主任签字: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附件4:2022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档案目录一、年度培训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二、各培训班建档材料1.教学计划教材、讲义3 .培训台账.学员身份证复印件4 .培训现场照片.考试考核材料5 .其他佐证资料中心培训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220人(其中100 人120学时培训,120人56学时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100人(120学时培训);农业广播 学校培训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经营者70人(120学时培 训);农机服务中心培训专业农机手技能提升50人(24学时 培训)。此次培训针对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 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 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开展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 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乡 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开展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专 业农机手五大类进行培训提升,有效提高其生产经营水平、 增收致富本领和示范带动能力。二、培训内容(一)围绕稳粮扩油保“菜篮子"开展小麦春季管理, 以及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和大豆扩种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 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开展 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提升种植水平和产业开展能 力。(二)紧盯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等重 点工程,开展精准培训。开展摸底调查、确定培训对象和制 定培训方案。同一学员可参加大豆扩种和农机手专业培训。(三)加强与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供销社等的协同 与配合,积极与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工作沟通,引导女 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三、工作重点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训内容,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综 合采用课堂教学、实习实践、观摩考察等多种形式培训。依 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结合农时分段开展培训。 大幅提高实习实践在培训中的比重,生产技术培训以实训为 主,加大实地案例教学,增加模拟教学和创业指导,提高培 训针对性和质量效果。四、资金安排(一)补助标准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其中新型农业经营 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培训170名,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3000 元;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培训100名,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 3000元;专业农机手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50名,补助标准人均450元;供销社五级为农服务体系人才培训120人,补助标准人均不超过1000元。(二)资金使用工程资金总计95.25万元。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培训使 用资金42万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培训使用资金30万元、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分校培训使用资金21万元、市农机服 务中心培训使用资金2. 25万元。(三)支出范围培训资金主要支出范围包括:培训教材费,指文字、声 像教材、教辅资料和课件制作等方面支出。教师授课费,指 授课教师课时费、交通费、食宿费等方面支出。学员费,指 学员遴选、食宿、交通、实习、参观考察、学习用品、实训 材料(含小型实训工具)费、考试考核及学员培训期间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疫情防控等方面支出。线上培训服务费,用 于学员在“冀农云”综合平台线上学习管理,线上培训服务 费按照不低于每天每人90元,由各培训机构支付。其他相关 费用,用于农民教育培训所发生的调查摸底、场租、宣传、 档案整理、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师资培训、班级管理、 跟踪服务、绩效评估、审计等方面相关支出。(四)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那么强化本级高素质农民专 项资金的监管。专款专用,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 个人。不得将培训资金转包给“第三方”培训。将资金分配 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 台。按照全产业周期培训要求,在完成培训任务的前提下,培 训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用于延伸跟踪服务等方面支出。五、保障措施(-)加强工作监管对培训基地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培训执行情况,加大 对培训工作督导;加强对培训基地的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二)加强绩效管理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冀农云” APP 和“云上智农” APP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 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 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加强信息化管理,实现培训班 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三)做好疫情防控培训基地一定要提高站位、顾全大局,充分认识在开展 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培训、住宿、 就餐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培训学员体温测量、口罩配送等常 态化防范工作。同时要对参训学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培训 和宣传,确保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责任 落实到位。附件1: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一、适用范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包括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 技能水平所开展的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线上学习、现场观摩、 交流实践、指导服务、绩效评价、信息宣传、统计监测等内容。二、培育对象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 育。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 产业领军人才(农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 乡村治理带头人。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 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此前参训过的学员 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从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中选拔培育一批农民讲师。三、培育目标结合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人才需求。以农民为中 心,整体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以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 创新开展为原那么,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 质农民队伍,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开展。四、培育管理农业农村局负责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对我市农业经营 和服务主体及农民培育需求进行摸底调查,择优使用培育机构, 对培育实施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开展信息管理和宣传,支持高 素质农民全面开展。五、培育模块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 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 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 绿色开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 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 计。培育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育。六、开班计划培育机构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 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 价等要求。开班计划报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公开发布,参训 学员可自愿报名或通过基层遴选推荐。七、培育形式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 式进行。鼓励培育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育形式,提高教学 效果。八、培育师资农民培育师资类型包括理论教师、技术讲师、政策讲师、实 践指导师、创业导师。理论教师应当为具有相关专业授课背景的 院校教师。技术讲师可为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 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或田秀才士 专家。政策讲师应当为熟悉“三农”情况、具备相应政策理论水 平的院校教师或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实践指导师应具备相应职业 技能证书或3年以上(含)实践经验。创业导师应当具有创业 成功或指导创业成功经验。九、培育教材培育机构应在农业农村局指导下选择规范、先进、实用的培 育教材。十、考核评价及颁证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 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H 、信息档案(一)培育信息入库。培育机构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 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和考核信息。农业 农村局负责维护本级培育对象、机构、基地和师资数据库,在首 次使用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时将相关信息入库,并对各数据库 实施动态管理。(二)培育学员档案。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 中应包括培育方案、学员信息、培育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 和其他相关培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