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ffgt.docx
-
资源ID:63425362
资源大小:729.15KB
全文页数:7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南通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ffgt.docx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加加强南通通市区城城市规划划管理,规规范、有有序地推推进城市市建设,提提高人居居环境质质量,促促进城市市可持续续发展,保保证城市市规划的的实施,根根据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市规规划法(以下简简称城城市规划划法)、江江苏省实实施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城市规规划法办法(以以下简称称省实实施办法法)、江江苏省城城市规划划管理技技术规定定(以以下简称称省技技术规定定)以以及国家家、省、市市与城市市规划相相关的强强制性标标准、规规范,结结合南通通市实际际情况,制制定本规规定。1.2 本规规定是城城市规划划法、省省实施办办法、省省技术规规定相相配套的的实施性性规定,在在南通市市区行政政区范围围内,编编制城市市规划、进进行城市市规划管管理须执执行本规规定。在在城市规规划区范范围内的的其它地地区按本本规定有有关条款款执行。 1.33 南南通市区区行政区区内工业业与民用用建筑工工程、市市政基础础设施工工程、道道路桥梁梁工程、综综合防灾灾工程、园园林绿化化工程、城城市景观观与环境境设计、城城市亮化化与美化化工程、室室外广告告发布等等各项建建设工程程,须执执行本规规定。城市总体体规划确确定的规规划区范范围内的的铁路、港港口、公公路、河河道、各各类管线线等适用用于本规规定。 第二章 城市土土地使用用管理 2.11 城城市用地地分类 2.11.1 城市市用地,根根据其使使用的主主要性质质进行分分类,按按照城城市用地地分类与与规划建建设用地地标准执执行。 2.11.2 与城城市用地地相连的的各级风风景区、各各类旅游游度假区区,其向向公众开开放,并并有一定定游憩设设施的用用地,包包括用地地范围内内的水域域,计入入公共绿绿地,其其余概不不作为城城市建设设用地。 2.22 建建设用地地的适建建性规定定 2.22.1 各类类建设用用地的划划分和使使用性质质应遵循循土地使使用相容容性的原原则,符符合经批批准的详详细规划划的规定定。 2.22.2 尚无无经批准准的详细细规划的的地区的的建设用用地,应应由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根根据分区区规划或或总体规规划的规规定进行行建设适适建性划划分。 2.22.3 城市市建设用用地的适适建规定定见表二二1。 2.22.4 表二二1中中未列入入的建设设项目,由由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根据据建设项项目对周周围环境境的影响响和基础础设施等等条件,确确定其适适建性。 2.22.5 需改改变经批批准的规规划用地地性质或或超出表表二11规定的的适建范范围的,应应对规划划进行调调整,并并按规定定程度和和审批权权限批准准后方可可执行。 2.22.6 城市市新建居居住小区区应按国国家和省省建设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规规定,同同步配套套教育、医医疗卫生生、文化化体育、商商业服务务、金融融邮电、社社区服务务、市政政公用和和行政管管理及其其他八类类设施,为为居民提提供必要要的公共共活动空空间。 2.33 建建设基地地控制指指标 2.33.1 建设设基地最最小面积积应不低低于表二二2的的规定。 2.33.2 建设设基地不不足上述述规定的的最小面面积,但但有下列列情况之之一,且且不妨碍碍城市规规划实施施的,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可以核核准建设设: 2.33.2.1 邻接土土地已经经完成建建设或为为道路、河河道或有有其他类类似情况况,确实实无法调调整、合合并的; 2.33.2.2 因城市市规划街街区划分分、市政政公用设设施等的的限制,确确实无法法调整、合合并的。 2.33.3 城市市规划区区内的成成片开发发地区,必必须编制制详细规规划,经经批准后后实施。 2.33.4 城市市各类建建设基地地的建筑筑密度、容容积率应应不超过过表二3的规规定。 2.33.5 采用用较高的的容积率率值时应应采用较较低的建建筑密度度值,具具体应用用数值在在表二3规定定幅度内内由城市市规划管管理部门门综合考考虑有关关规定及及实际情情况后确确定。 2.33.6 原有有建设基基地的容容积率已已超过规规定值的的或绿地地率未达达到规定定值的,不不得在该该基地范范围进行行扩建、加加层。 2.33.7 在符符合消防防、抗震震、卫生生、交通通等有关关规定和和本规定定的前提提下,在在自身功功能需要要以外为为社会公公众提供供开放空空间的,可可按表二二4的的规定增增加建筑筑面积,由由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具具体核定定,但增增加的建建筑面积积总计不不得超过过该建设设基地的的规定建建筑面积积的百分分之十五五(规定定建筑面面积建建设基地地面积××该基地地允许建建筑容积积率)。 表二2 建设设基地面面积下限限指标建设项目目类型居住建筑筑非居住建建筑低层多层高层低层多层高层建设基地地面积(平平方米)50010000200001000030000 表二33 建设基基地建筑筑密度、容容积率上上限指标标建设基地地类型建筑密度度(%)容 积 率核心区地区地区核心区地区地区住宅用地地低 层层3835320.91.110.81.000.70.99多 层层3030281.51.771.41.661.31.55中高层2825232.02.221.82.001.61.88高 层层2020183.33.03.223.03.22公共设施施用地办公建筑多层4542402.82.52.2高层3835325.04.54.0商业建筑多层5550453.33.02.8高层5045405.04.54.5商住综合楼多层5045403.02.82.5高层4540354.54.04.0注:1、核心区: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濠西路、跃龙路,青年路所界定的用地范围,其中涉及到濠河风景区及历史保护区等重要地段的建筑密度、容积率指标,按批准的相关规划执行。 22、地区:钟秀路路、外环环西路、工工农路、虹虹桥南路路内侧、核核心区外外围地区区所界定定的范围围。唐闸闸镇区、天天生镇区区、陈桥桥、幸福福、秦灶灶镇区、观观音山镇镇区,按按地区的的标准执执行。 33、地区:地区外外围地区区,包括括新城区区、崇川川开发区区、狼山山风景区区、市开开发区、港港闸开发发区、站站前区,以以及各乡乡镇的工工贸园区区,按地区标标准执行行。其中中狼山风风景区(含狼山山镇区)建筑密密度、容容积率指指标,按按批准的的相关规规划执行行。 44、表中中未列入入的科研研、大中中专院校校、中小小学校、体体育场馆馆以及医医疗卫生生、文化化艺术、幼幼托等设设施的容容积率控控制指标标,应按按国家有有关规定定执行,但但不得超超过上表表中相应应居住建建筑的指指标。 55、混合合用地按按不同性性质用地地比例折折算。 表二二4 开放空空间增加加建筑面面积指标标允许建筑筑容积率率每提供11平方米米有效面面积的开开放空间间,允许许增加的的建筑面面积(平平方米)小于42.0大于等于于43.0 注:开开放空间间的条件件和计算算方法见见附录五五。 2.33.8 建筑筑物之间间因公共共交通需需要,架架设穿越越城市道道路的人人行通道道且符合合下列规规定的,其其建筑面面积可不不计入建建筑容积积率控制制指标范范围: 2.33.8.1 通道内内不设置置商业设设施,通通道全天天候对公公众无偿偿开放; 2.33.8.2 通道下下的净空空高度不不小于55.0米米,但穿穿越宽度度小于116米且且不通行行公交车车辆的城城市支路路的通道道下的净净空高度度可不小小于4.5米。第三章 建筑管管理 3.11 建建筑间距距 3.11.1 建筑筑物的间间距除必必须符合合消防、抗抗震、安安全、环环保、工工程管线线和文物物建筑保保护等方方面的要要求外,应应同时执执行本规规定。 3.11.2 根据据居住建建筑日照照标准和和我市实实际情况况,居住住建筑日日照间距距系数低低限值按按表三1执行行。 3.11.2.1 居住建建筑日照照间距按按下列公公式计算算:Li··H式中:LL建筑筑间距 i日日照间距距系数 H南南侧建筑筑的计算算高度(见见附录二二)3.1.2.22 市市区居住住建筑日日照间距距原则上上不考虑虑不同方方位的折折减系数数,但因因城市景景观或其其它特殊殊要求的的需要,经经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审核核,并报报南通市市规划委委员会批批准,可可参照表表三22规定执执行。 表三1 居居住建筑筑日照间间距系数数表间距系数数适用地段段1.255核心区1.300地区1.300地区 注:11、建设设基地1公顷顷,且无无集中公公共绿地地的(面面积4400平平方米),居住住建筑间间距按表表三1增增加0.05的的系数。建建设基地地1公公顷的须须设置公公共绿地地。 2、当新建居住建筑位于已建住宅的南侧时,相邻建筑间距系数按表三1增加0.05控制(属一一次规划划分期实实施的,按按原批准准的详细细规划核核定的间间距系数数执行)。 表三22 不不同方位位间距折折减系数数方位0155°15°°330°30°°445°45°°折减系数数1.0LL0.955L0.9LL1.0LL 注:1、表表中方位位为正南南向(00°)偏偏东、偏偏西的方方位角。 2、LL为当地地住宅正正南向布布置时的的日照间间距。 3.11.3 多层层(含中中高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 3.11.3.1 多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条条式建筑筑按表三三1系系数计算算确定;点式建建筑根据据具体情情况参照照3.11.3.3和附附录一第第3条计计算确定定。 3.11.3.2 多层居居住建筑筑非平行行布置时时(夹角角600°),其其最窄处处建筑间间距按平平行布置置的居住住建筑日日照间距距控制。 3.11.3.3 在南北北向居住住建筑南南侧、东东西向居居住建筑筑东西侧侧垂直(夹夹角660°)布布置的多多层居住住建筑,其其建筑间间距按表表三11标准乘乘以0.7系数数控制,先期实施的新建住宅须同时满足0.35iH退界要求;当垂直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时,按平行布置居住建筑控制。3.1.3.44 在在满足日日照间距距条件下下,平行行布置的的条式多多层居住住建筑南南北之间间的间距距最小不不得小于于12.5米,山山墙间距距不得小小于6.5米,山山墙有一一侧居室室窗户的的,不得得小于88.5米米,山墙墙一侧出出挑阳台台的,山山墙最小小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0.5米。当山墙之之间设置置道路的的:居住住区道路路,山墙墙之间的的最小距距离不得得小于224米;小区级级道路(宽69米),最小小山墙间间距不得得小于112米;组团级级道路(宽宽5米),最最小山墙墙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0.5米;当道路路宽小于于5米时时,山墙墙最小间间距不得得小于88.5米米。 平行于于城市道道路的沿沿路建筑筑(含居居住、非非居住)的的山墙间间距应符符合城市市规划,并并满足消消防、施施工和安安全要求求。 3.1.33.5 多层层居住建建筑地面面层为非非居住用用房时,视视同居住住建筑控控制间距距。在旧旧城核心心区建筑筑密集地地段进行行改建确确有困难难的,经经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定定,其与与南侧建建筑的间间距,可可扣除地地面层非非居住用用房的高高度计算算。地面层设设置层高高小于22.2米米的自行行车库等等附属用用房时,可可扣除其其高度计计算与南南侧建筑筑的间距距。 3.1.44 低低层居住住建筑与与其相邻邻低、多多层居住住建筑的的南北向向间距,按按多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有有关规定定控制,但但最小间间距不得得小于88米。山山墙之间间有公共共道路的的,山墙墙间距不不得小于于6米;无公共共道路的的,应视视具体情情况,满满足消防防、施工工、通行行要求。3.1.5 高层居居住建筑筑间距: 3.1.55.1 高层层居住建建筑之间间的建筑筑间距,条条式建筑筑按表三三1系系数计算算确定;点式建建筑,南南北向的的,不得得小于南南侧建筑筑高度的的1倍,且且不得小小于南侧侧建筑面面宽的11.2倍倍,其最最小间距距为300米;东东西向的的,不得得小于较较高建筑筑高度的的0.44倍,其其最小间间距为118米。 3.11.5.2 高层居居住建筑筑与多、低低层居住住建筑之之间的建建筑间距距,南北北向的,北北侧为多多、低层层居住建建筑时,建建筑间距距按3.1.55.1条条规定控控制;南南侧为多多、低层层居住建建筑,条条式的建建筑间距距按表三三1规规定控制制,但最最小间距距不小于于13米米,点式式的建筑筑间距按按3.11.3.3条规规定控制制。 3.11.5.3 高层居居住建筑筑与高、多多、低层层居住建建筑的山山墙间距距,按消消防和施施工安全全的规定定控制。山山墙均有有居室门门或窗户户的,其其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3米米。 3.11.6 非居居住建筑筑与居住住建筑的的间距: 3.11.6.1 非居住住建筑位位于居住住建筑南南侧或东东西侧的的,其建建筑间距距按居住住建筑间间距规定定控制。在在符合日日照、环环保、施施工、安安全、消消防和交交通等要要求的前前提下,低低层非居居住建筑筑与相邻邻居住建建筑山墙墙垂直布布置时,如如山墙无无门、窗窗、阳台台,其间间距可酌酌情缩小小。因城城市街道道景观需需要,经经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定,平平行于城城市道路路的沿路路非居住住建筑可可与相邻邻居住建建筑山墙墙毗邻建建造。 高层非非居住建建筑与相相邻居住住建筑山山墙垂直直布置时时,其建建筑间距距应不低低于表三三3规规定的最最小控制制间距。 3.11.6.2 非居住住建筑位位于居住住建筑北北侧的,其其建筑间间距应符符合环保保、安全全、消防防等有关关专业规规范规定定,其最最小间距距(非居居住建筑筑)低层层为6米米,多层层为100米,高高层(含含中高层层)为113米。 3.11.7 非居居住建筑筑的间距距: 3.11.7.1 高层(含含中高层层)非居居住建筑筑之间及及其与其其它非居居住建筑筑的间距距应不低低于表三三3的的规定: 表三三3 高高层非居居住建筑筑之间及及高层非非居住建建筑 与与其他非非居住建建筑最小小控制间间距(米米) 高层非居居住建筑筑裙房其它非居居住建筑筑(一、二二级耐火火等级)高层非居居住建筑筑1399裙 房966 3.11.7.2 多层非非居住建建筑平行行布置时时,最小小间距不不得小于于10米米。 3.11.7.3 低层非非居住建建筑与多多、低层层非居住住建筑平平行布置置时的间间距按消消防间距距的规定定控制,但但最小间间距不得得小于66米。 3.11.7.4 工业建建筑、仓仓储(库库)建筑筑等按相相关的消消防、安安全间距距控制。 3.11.7.5 医院的的病房楼楼、休(疗疗)养建建筑、老老年公寓寓、幼儿儿园和托托儿所的的教室、活活动室及及卧室的的间距按按表三1标准准增加00.3系系数计算算;大、中中、小学学,教学学楼的间间距按表表三11标准增增加0.15系系数计算算,学生生宿舍按按居住建建筑间距距控制。 3.22 建建筑物退退让 3.22.1 沿建建设用地地边界和和沿城市市道路、河河道、铁铁路两侧侧以及电电力线路路保护范范围的建建筑物,其其退让距距离必须须符合日日照间距距、文物物保护、风风景园林林、市政政管线、消消防、抗抗震、防防汛和交交通安全全等方面面的要求求外,应应同时符符合本规规定。 33.2.2 建筑物物后退建建设用地地边界距距离: 33.2.2.11 沿沿建设用用地边界界(规划划用地红红线)的的建筑物物,其离离界距离离按表三三4规规定控制制。界外外是居住住建筑时时,首先先必须符符合3.1.223.1.66条的有有关规定定。表三44 各类类建筑的的最小离离界距离离 离离界 建建筑类别别 距距离建筑朝向向居住建筑筑非居住建建筑建筑物高高度的倍倍数最小距离离(米)建筑物高高度的倍倍数最小距离离(米) 主要朝向向低层0.5iiH44多层0.5iiH66高层0.255iH130.155H9 次要朝向向低层0.255H3按消防间间距多层0.255H3.5按消防间间距高层0.1225H6.56.5注:1、表表中,ii=应执执行的日日照间距距系数,HH=建筑筑物高度度。 2、建建筑物后后退用地地边界距距离以建建筑物最最凸出的的外墙(含柱)边线计计算。挑挑檐、雨雨蓬、踏踏 步等等凸出部部分不得得影响交交通、消消防等方方面的要要求。 3、居住建筑次要朝向离界距离须同时符合3.1.3.4条山墙最小间距的一半的退界要求。3.1.7.5条所列建筑物按居住建筑离界距离控制。 4、按按表中离离界距离离执行时时总间距距小于消消防间距距时,应应按符合合消防间间距的要要求确定定离界 距离离。 5、建建筑离界界距离在在满足本本表要求求的前提提下,还还必须考考虑其基基础施工工对周边边建筑物物的影响响。 6、临临道路建建筑在符符合城市市规划、建建筑防火火和施工工需要的的前提下下,相邻邻基地边边界线两两边 的建建筑可毗毗邻建造造。 7、建建筑物离离界距离离及主要要、次要要朝向图图示见本本细则附附录三。8、当新新建多层层建筑位位于已建建居住建建筑的东东南向或或西南向向时,按按山墙间间距加11米的要要求控制制,并同同时满足足建筑退退界要求求。当新新建建筑筑山墙与与已建居居住建筑筑山墙重重合时,按按表三1规定定的条款款执行。 3.22.2.2 相邻地地块,当当一方已已经退让让超过规规定距离离时,另另一方如如需减小小离界距距离,必必须满足足以下要要求: (1)符合日日照、消消防、施施工安全全要求。 (2)取得退退让较多多方土地地使用权权和房屋屋产权所所有者的的同意。 3.22.2.3 建筑间间距范围围内有公公共道路路时,公公共道路路部分是是否计算算在离界界距离内内,由城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根据退退让道路路红线要要求、遮遮挡方位位等因素素具体规规定。 3.22.2.4 地下建建筑物的的离界距距离,不不小于地地下建筑筑物深度度(自室室外地坪坪至地下下建筑物物底板的的底部的的距离)的的0.55倍,且且其最小小退让距距离为33米。 3.22.3 建筑筑物后退退城市道道路红线线距离: 3.22.3.1 沿城市市道路的的建筑物物,应按按道路功功能、路路幅宽度度以及建建筑物类类别、高高度,确确定其后后退道路路规划红红线的距距离,最最小后退退距离参参照表三三5控控制。表三55 建筑筑物后退退城市道道路规划划红线最最小距离离(米) 后退 建筑高高度 距离离道路宽度度 小于244米 24550米 大于500米40米以以上101525 30米以以上440米81220 20米以以上330米61015 20米及及以下51015 注:高高低层组组合的建建筑后退退距离按按建筑不不同高度度分别控控制。 城市规划划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确定定沿城市市道路建建筑红线线时,应应综合考考虑城市市景观的的整体协协调、建建筑物和和城市道道路的交交通需要要、建筑筑物体量量等因素素。 3.22.3.2 建筑物物后退道道路红线线以建筑筑物最凸凸出的外外墙(含含柱、阳阳台的垂垂直投影影线)边边线计算算。挑檐檐、雨蓬蓬、踏步步等凸出出部分的的设置不不得影响响道路通通行安全全和通过过能力。 3.22.3.3 沿公路路的建筑筑物,在在城市规规划建设设用地范范围内的的路段两两侧,按按后退城城市道路路红线要要求执行行;在其其余路段段两侧,其其后退公公路两侧侧边沟(截截水沟、坡坡脚护坡坡道)外外缘,国国道不少少于200米,省省道不少少于155米,县县道不少少于100米,其其它道路路不少于于5米。 3.22.3.4 有大量量人流、车车流集散散的多、低低层建筑筑如影剧剧院、展展览馆、大大型商场场、体育育馆、游游乐场、车车站、码码头等,其其后退道道路红线线距离按按详细规规划、城城市设计计所确定定的后退退距离控控制,并并不得小小于8米米。 3.22.3.5 平面道道路交叉叉口四周周的建筑筑物后退退道路规规划红线线的距离离不得小小于表三三5规规定数值值(由道道路规划划红线直直线段与与曲线段段的连接接点算起起),并并应同时时符合表表三66交叉口口行车三三角视距距控制要要求。表三66 交叉叉口行车车三角视视距控制制最小距距离(米米)道路宽度度行车视距距(米)控制距离离(米)40米以以上70111090+11/2路路幅30米以以上440米4055045+11/2路路幅20米以以上330米3044035+11/2路路幅20米以以下2033025+11/2路路幅注:控制制距离以以道路中中心线计计算。 3.22.3.6 立体交交叉口四四周建筑筑物后退退道路规规划红线线的距离离按详细细规划执执行或由由城市规规划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根据据有关规规定核定定。 3.22.3.7 地下建建筑物后后退道路路规划红红线的距距离按33.2.2.22条确定定。 3.22.4 铁路路沿线建建筑物后后退铁路路临建筑筑物最近近一道轨轨道中心心线的距距离按表表三77规定的的距离控控制。 表三三7 铁铁路沿线线建筑物物后退铁铁路轨道道中心线线最小距距离铁路等级级建筑物后后退距离离(米)铁路干线线20铁路支线线15 3.2.5 沿城市市河道(濠濠河及通通航河道道除外)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驳岸顶沿河一侧边线的距离按详细规划确定,应综合考虑河道景观整体协调、河岸与建筑物的安全等因素。 现有驳岸岸或与驳驳岸同步步实施,建建筑主要要朝向离离河界最最小距离离不得小小于8米米,次要要朝向不不得小于于6米;同时建建有道路路的(道道路宽度度5米米),建建筑主要要朝向离离河界最最小距离离不得小小于133米,次次要朝向向不得小小于111米;驳驳岸延后后实施的的,建筑筑主、次次要朝向向离河界界最小距距离不得得小于115米。 在设防防洪堤河河道两侧侧,建筑筑物后退退蓝线距距离还应应符合防防洪有关关规定。 3.33 建建筑物的的高度控控制 3.33.1 建筑筑物的高高度应符符合城市市空域、风风景旅游游区、文文物保护护、建筑筑间距、城城市景观观等方面面的要求求,同时时应符合合以下规规定: 3.33.1.1 在各级级文物保保护单位位保护范范围内、濠濠河(含含历史文文化保护护区)、狼狼山风景景区规划划确定的的保护控控制区范范围内新新建、改改建建筑筑物的高高度,必必须符合合相关保保护规划划的规定定,同时时符合规规划中建建筑高度度控制的的有关规规定。 3.33.1.2 沿城市市道路两两侧新建建、改建建建筑物物的控制制高度(HH)不得得超过规规划道路路红线宽宽度(WW)加建建筑后退退距离(SS)之和和的1.5倍,即即H11.5(WWS),且且应符合合3.22.3.1条的的规定。 除前款款外,还还须同时时满足附附录四的的规定。 商业中中心区的的建筑高高度由当当地城市市规划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制制定规定定。 3.33.1.3 建筑物物临两条条以上道道路的,按按主要朝朝向的道道路规划划红线计计算控制制高度,建建筑所临临道路的的另一侧侧为广场场、河道道、电力力线保护护区的,在在计算高高度时,广广场、河河道、电电力线保保护区的的1/22宽度连连同道路路红线宽宽度一并并计算,但但风景旅旅游区的的河道除除外。 3.33.1.4 在有净净空高度度限制的的飞机场场、气象象台、电电台和其其它无线线电通讯讯(含微微波通讯讯)设施施周围及及其技术术影响范范围内的的新建、改改建建筑筑物,其其控制高高度应符符合有关关净空高高度限制制的规定定。 3.44 建建设基地地的绿地地 3.44.1 各类类新建建建设基地地内的绿绿地面积积占基地地面积的的比例(绿绿地率): 3.44.1.1 居住区区绿地率率不小于于30。 3.44.1.2 工业、商商业、金金融、仓仓储、交交通枢纽纽、市政政公用设设施等单单位,绿绿地率不不小于225。对对环境有有大气、噪噪音污染染的厂矿矿企业单单位,绿绿地率不不小300。 3.44.1.3 机关团团体、文文化娱乐乐、体育育、医疗疗卫生、教教育、科科研设计计、部队队等单位位,绿地地率不小小于355。3.4.1.44 属属于旧城城改造的的上述项项目,除除居住用用地项目目外,其其它绿地地率可以以降低五五个百分分点。 3.44.2 居住住区内的的公共绿绿地面积积指标: 3.44.2.1 组团不不小于00.5平平方米/人;小小区(含含组团)不不小于11.0平平方米/人;居居住区(含含小区与与组团)不不小于11.5平平方米/人,旧旧区不小小于1.0平方方米/人人。 3.44.2.2 居住小小区内每每块公共共绿地面面积应不不小于4400平平方米,且且至少有有二分之之一的绿绿地面积积在规定定的建筑筑日照间间距范围围之外。3.4.2.33 在在满足本本前款33.4.1条、33.4.2条的的前提下下,对于于新建的的住宅区区,公共共绿地占占总用地地的比例例,组团团不低于于5%,小小区不低低于8%,居住住区不低低于100%。 3.44.3 城市市道路绿绿地率指指标: 3.44.3.1 园林景景观路绿绿地率不不得小于于40; 3.44.3.2 红线宽宽度大于于50米米的道路路绿地率率不得小小于300; 3.44.3.3 红线宽宽度在440550米的的道路绿绿地率不不得小于于25; 3.44.3.4 红线宽宽度在224440米的的道路绿绿地率不不得小于于20。 3.55 建建设基地地出入口口 3.55.1 与城城市道路路相交的的出入口口通道与与城市道道路应尽尽量采用用正交布布置,如如斜交则则不宜小小于755°。 3.55.2 各类类建设基基地出入入口位置置距离城城市主干干道交叉叉口不宜宜小于880米,距距离次干干道交叉叉口不宜宜小于550米,距距桥隧坡坡道的起起止线的的距离,不不宜小于于30米米。基地位于于两条以以上道路路交叉口口,主要要出入口口应设置置在级别别较低的的道路上上。 3.55.3 建筑筑物沿街街部分长长度超过过1500米或总总长度超超过2220米时时,应设设置净高高与净宽宽均不小小于4米米的消防防车道。 3.66 各各类建筑筑配置停停车位指指标 3.66.1 居住住建筑停停车位控控制指标标见表三三8。表三88 居住建建筑停车车位最低低控制指指标类别小汽车自行车摩托车一类居住住区1辆/户户1辆/户户1辆/户户二类居住住区0.4辆辆/户2辆/户户1辆/户户 3.66.2 在满满足表三三8要要求的前前提下,对对新建的的居住小小区,应应结合地地下人防防工程设设施、小小区的交交通组织织和环境境设计,建建设地下下或半地地下集中中车库,地地面停车车车位不不得大于于总停车车车位的的10%,对不不设地下下车库、半半地下车车库或以以住宅底底层停车车为主的的小区,地地面停车车车位不不得大于于总停车车位的88%。居居民停车车场、库库的布置置应方便便居民使使用,服服务半径径不宜大大于1550米。 3.66.3 公共共建筑停停车位控控制指标标见表三三9。 表三99 公共建建筑停车车位最低低控制指指标使用性质质小汽车标标准车位位自行车、摩摩托车混混合标准车位位地面停车车占总停停车位的的百分比比(%)其中公共共停车泊泊位百分分比(%)车位/万万平方米米建筑面面积车位/万万平方米米建筑面面积行政办公公304403002033050金融、服服务业253353002533560商业、市市场、证证券4055050075004055070文化娱乐乐506605004055070医 院253303003044060 注:核心区区、地区取取下限值值,地区取取上限值值。3.6.4 各类停停车车位位面积,参参照国家家、省有有关规定定,小汽汽车每标标准车位位地面按按26平平方米,地地下按335平方方米计,自自行车、摩摩托车混混合标准准车位地地面按11.5平平方米,地地下按22.5平平方米计计(以上上车位面面积均含含行车道道面积)。 第四章 市政公公用设施施与工程程管线综综合 4.11 给给水 4.11.1 城市市给水应应集中供供水,严严格控制制单位自自备水源源。非生生活用水水尽量不不采用地地下水。有有条件的的地区应应采用分分质供水水。 4.11.2 城市市配水管管网应布布置成环环状,城城郊小城城镇应考考虑有纳纳入城网网的可能能。 4.11.3 用地地表水作作为城市市供水水水源,其其取水构构筑物应应选在城城市和工工业企业业的上游游清洁河河段。必必须设置置一级保保护区、二二级保护护区和准准保护区区,并设设置明显显的标志志。各水水源保护护区的具具体界限限,应在在城市总总体规划划与分区区规划中中图示。 4.1.44 南南通市水水源保护护区范围围须(含含区域供供水)符符合表四四1的的规定要要求。 表四11水源保保护区范范围名 称称一级保护护区范围围二级保护护区范围围 狼山水厂厂取水口口取水口上上、下游游10000米距距岸2000米陆陆域范围围内禁止止各项建建设和工工业废水水、生活活污水排排放。取水口上上、下游游20000米范范围禁止止排放影影响水源源水质的的污水。 洪港水厂厂取水口口取水口上上、下游游10000米距距岸2000米陆陆域范围围内禁止止各项建建设和工工业废水水、生活活污水排排放。取水口下下游50000米米范围,上上游20000米米禁止排排放影响响水源水水质的污污水。 如皋长江江水厂取取水口取水口上上、下游游10000米距距岸2000米陆陆域范围围内禁止止各项建建设和工工业废水水、生活活污水排排放。取水口上上、下游游20000米范范围禁止止排放影影响水源源水质的的污水。南通港水水厂取水水口以取水口口为中心心,半径径1000米禁止止各项建建设和工工业废水水、生活活污水排排放。取水口上上游10000米米,下游游2000米,陆陆域2000米禁禁止排放放影响水水源水质质的污水水。芦泾水厂厂取水口口以取水口口为中心心,半径径2000米禁止止各项建建设和工工业废水水、生活活污水排排放。取水口上上游10000米米,下游游2000米,陆陆域2000米禁禁止排放放影响水水源水质质的污水水。注:各级级保护区区应同时时符合江江苏省城城镇供水水资源管管理条例例的有有关规定定。 4.11.5 规划划区范围围内其它它作为生生产饮用用水水源源的深井井周围三三十米范范围内(岩岩溶水及及易受污污染的深深井可相相应扩大大),严严禁设置置厕所、污污水坑、粪粪坑、渗渗水坑及及垃圾堆堆等污染染源,已已建者必必须拆除除。 4.11.6 水厂厂用地应应按规划划期给水水规模确确定,必必要时应应结合长长远发展展预留用用地。用用地控制制指标按按表四2采用用。水厂厂厂区周周围应设设置宽度度不小于于10米米的绿化化带。 表四22 水水厂用地地控制指指标建设规模模(万m33/d)地表水水水厂(m2dd/m33)地下水水水厂(m2dd/m33)51000.70.5500.4000.30103300.5000.300.3000.20305500.3000.100.2000.08注:1、建建设规模模大的取取下限,建建设规模模小的取取上限。 2、地地表水水水厂建设设用地按按常规处处理工艺艺进行,厂厂内设置置预处理理或深度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