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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涉及互联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若干问题之探讨4345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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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理涉及互联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若干问题之探讨43453.docx

    审理涉及互联网络的著作权案件若干问题之探讨随着国际互联网络在我国的迅猛发展,涉及互联网络的知识产权纠纷成为知识产权审判的新领域,地处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海淀区法院首先感受着网络时代对审判工作的冲击。截止99年底,海淀法院共受理与互联网络相关的知识产权案件19件,其内容涉及域名纠纷、不正当竞争、著作权侵权等方面,尤其以著作权纠纷案数量最多。我国现行法律对规范此类案件尚无规定,审判实践中,需要在考虑现有关法律规定的同时,考虑互联网的特点来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为总结审判经验,更好地做好审判工作。海淀法院在朱江院长的主持下,由知识产权庭和研究室共同组成课题组,对涉及互联网络的著作权案件的审理进行了调查。一、基本情况1999年年我院受理与与互联网络相相关的著作权权案共计有99件, 占全全部网络案件件的近70%。形象地说说这些纠纷大大致分为“上上网”、“网网上”和“下下网”三类,“上上网”是擅自自将传统媒体体上发表的作作品移植到网网站上。如原原告张洁、张张抗抗、刘震震云、毕淑敏敏、王蒙、张张承志诉被告告世纪互联通通讯技术有限限公司著作权权侵权纠纷案案中,被告未未经原告许可可,将原告已已发表的作品品复制上网,原原告起诉要求求被告停止侵侵权、赔礼道道歉并赔偿损损失。网上,是是指发表在一一个网站上的的作品被另一一个网站擅自自使用,如瑞瑞得集团状告告宜宾市翠屏屏区东方信息息服务有限公公司案。“瑞瑞得在线”为为原告在国际际互联网上所所设主页的名名称,主页有有“看中国搜搜索引擎”“在在线图书馆”等等内容,还有有一些特定标标识,19999年1月44日,原告发发现国际互联联网上有一“东东方信息公司司”网站主页页内容与“瑞瑞得在线”主主页部分内容容相似,故起起诉要求被告告承担侵犯其其著作权的法法律责任下网网,是将网上上作品擅自下下载并发表在在报刊上。如如陈卫华诉成成都电脑商情情报侵犯著作作权案,陈以以笔名“无方方”撰写了戏戏说MAYAA一文并上上载到其在国国际互联网络络上的个人主主页“3D芝芝麻街”上,并并注明了“版版权所有,请请勿转载”,后后电脑商情报报社在其主办办的报刊上刊刊登了戏说说MAYA一一文,署名“无无方”,未支支付稿酬。陈陈卫华向报社社说明其是该该文作者,要要求报社承担担侵权责任,但但被拒绝。于于是陈卫华向向我院起诉要要求报社承担担侵权责任。二、主要问问题网络著作权权案件是新类类型案件,我我国立法对此此没有明确规规定,司法实实践对此也缺缺少经验,没没有相关的司司法解释和司司法判例,在在审理这些案案件中,主要要有以下问题题:(一)关于于网络著作权权案件的管辖辖问题互联网的出出现最突出的的影响就是打打破了信息传传播在时间和和空间上的界界限,其数字字化技术的发发展,使得作作品的传播形形式发生了重重大变化,其其速度更快捷捷,范围更广广泛。任何人人在任何地点点使用一台联联网的计算机机完全可以通通过不同的“路路径”接触到到同一信息、访访问同一网站站,访问者完完全可以忽略略信息所在网网站的地理位位置。这使得得具有时间性性和地域性的的著作权面临临着新的挑战战,也使法院院在对因互联联网络使用引引发的著作权权侵权案管辖辖的确定上,特特别是侵权行行为地管辖确确定上遇到了了困难。从目目前案件情况况看,网络侵侵权主要体现现为不同介质质间对作品的的复制,而网网络的复制一一般都需要两两台计算机,一一是存储数字字化作品的服服务器(ISSP), 一一是复制时使使用的终端计计算机,复制制行为是在终终端上完成的的,但其复制制作品的来源源在服务器上上。按照传统统的理论,确确定行为地即即终端所在地地法院的管辖辖权没有问题题,但服务器器所在地能否否作为侵权行行为地呢?我我院在审理前前文所述及“瑞瑞得在线”一一案中,被告告即以其住所所在四川,且且目前我国尚尚无关于互联联网上发生的的侵权案件如如何确立侵权权行为地的法法律为由,认认为我院对本本案无管辖权权,使此案从从立案起经历历了8 个月月的管辖之诉诉才开庭审理理。(二)关于于网上刊载的的文章、图形形、设计等内内容的法律属属性问题著作权法保保护的客体是是作品,网络络上刊载的文文章、图形、设设计等数字的的内容是否能能属于著作权权法意义上的的作品,这是是其能否受到到法律保护的的前提。我国国著作权法第第3条规定了了作品的9种种类型,即文文学作品;口口述作品;计计算机软件;电影、电视视、录像作品品;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定定的其他作品品等。网上所所载的文章、图图形属于何类类,其不在法法律所列举的的范围之内。互互联网络也给给我们带来一一些新的概念念,如“主页页”,主页是是由文字、图图形、音频、视视频等一些多多媒体信息组组成,是浏览览访问某一特特定站点时在在主机屏幕上上首先出现的的网页,这一一页的内容一一般是该站点点其他网页内内容的概括和和介绍,其作作用相当于一一本杂志的封封面和索引的的结合,在操操纵计算机时时,点击主页页的有关内容容就能进入本本网址有关内内容进行查询询和浏览。“瑞瑞得在线”一一案所争议的的正是对于主主页的权利和和保护。(三)著作作权人对其数数字化作品是是否享有权利利问题互联网的出出现,使传统统作品被数字字化上载,并并在网上流动动,公众可通通过将作品临临时储存在自自己网络计算算机的硬盘上上来接触作品品。现行著作作权法对涉及及网络部分的的著作权利及及法律责任没没有做出规定定,那么在互互联网络中,作作品的作者是是否享有对其其作品进行数数字化转换、复复制和网上传传播等方面的的权利。有学学者提出了“网网络传播权”的的概念,借此此扩展版权人人的权利。也也有人认为,可可借鉴著作权权法第32条条之规定,将将作品数字化化上网作为一一种法定许可可。这个问题题直接影响到到著作权人是是否可以对其其被数字化并并在网络上传传输的作品主主张权利。(四)关于于网上证据的的有关问题。数数字化技术使使网络上的证证据失去原始始性特点,电电子信息具有有不稳定性和和易变性,可可以随时修改改,侵权损害害的时间、电电子邮件的内内容、收件时时间都可以很很容易地修改改,这在取证证上形成困难难。发生了侵侵权行为,调调查取证只能能证明当时的的情景,却不不能证明取证证之前的情况况,而之后的的情景更难以以把握和确定定。从审判实实践方面,证证据问题成了了最为棘手的的问题。1.作者的的证明。在网网络中,用户户一般是通过过建立自己主主页来发表自自己作品。但但是按照法律律规定,建立立个人主页是是免费的、自自由的,不需需要与ISPP订立正式的的合同,只要要按ISP的的要求填写固固定表格即可可,表格中包包括申请人姓姓名、性别、住住址、电话号号码、所在城城市、国家、电电子信箱等,其其中除电子信信箱外,其余余内容均可以以虚拟。网络络上所发表的的作品许多都都是无署名和和虚拟署名,需需要借助其主主页来确定作作者身份,而而主页登记真真实性又差,在在诉讼中,往往往出现了一一个看似奇怪怪的问题,“如如何证明我是是我”。在前前文所举的陈陈卫华诉成都都电脑商情报报社案中,原原告称其本人人就是“无方方”,于是也也就承担了需需要证明其与与“无方”同同为一人的责责任。2.事实证证明。网络上上的内容是极极容易修改的的,人们只需需在键盘上简简单操作,就就可以修改、删删除网上的内内容,这种修修改和删除是是不留痕迹的的,而且难以以再现。特别别是在由网到到网的传播上上,在出现了了“网上”的的案件时,原原始证据的取取得非常重要要,但也非常常困难。而且且一旦诉讼开开始,侵权行行为人很可能能会将网上的的侵权内容进进行修改和删删除,从而使使案件的审理理丧失直接的的事实内容,带带来许多不便便。(五)关于于网络服务商商(ISP )在网络侵侵权案件中的的法律地位问问题在网络世界界里,网络服服务商起着很很重要的作用用,各种信息息正是由网络络连接在一起起,其提供服服务的内容分分为两种类型型:一类是单单纯提供连线线的服务商(即IAP),另一类是是提供内容的的服务商(即即ICP),网网络服务商往往往自行或通通过网络参与与一些作品的的复制或刊载载。有些用户户则通过网络络传输侵犯他他人的著作权权内容;有些些对其传输内内容可以控制制、监督、做做增删编辑的的ICP, 经著作权人人告知或要求求其停止传输输他人著作权权的内容等,仍仍不停止;有有些网络使用用者因网络商商应著作权人人要求而采取取移除措施,而而要求网络商商赔偿损失,在在这些纠纷中中,网络服务务商的法律地地位不尽相同同,需要依具具体情况判定定。(六)关于于作品在网上上传播时有哪哪些著作权利利,特别是有有无精神保护护的问题我国著作权权法第10条条规定,著作作权包括下列列人身权利和和财产权,发发表权、署名名权、修改权权、保护作品品完整权、使使用权和获得得报酬权。这这些规定是传传统意义上的的,也是在非非网络世界上上适用的,对对网上作品应应如何看待,例例如作者将其其文章发表在在自己的网站站上,其所享享有的发表权权是否已经实实现。在我院院受理网络著著作权案中,有有的起诉人提提出精神损害害赔偿的诉讼讼请求,需要要法院考虑。(七)关于于侵权人承担担民事责任的的具体方式问问题在我院受理理的6位作家家起诉世纪互互联通讯技术术有限公司案案中, 原告告均提出了要要求被告停止止侵权、赔礼礼道歉、赔偿偿损失的诉讼讼请求。在审审理这些案件件中,在实现现上述请求的的具体方式上上需要探讨。传传统的侵权一一般都是在报报刊、书籍上上行为的,故故而赔礼道歉歉的方式也是是在上述媒体体上进行,如如责令侵权人人发表致歉声声明等,但在在网络著作权权案中,由于于侵权行为发发生在网络中中,损害的后后果也自然在在网络中,因因此,对权利利人的致歉声声明是否也应应在网络上刊刊播,法律对对此没有明确确规定,这实实际上也涉及及到一个侵权权行为的传播播影响范围和和补救行为的的传播影响范范围是否对等等的问题。(八)关于于侵权赔偿的的数额问题赔偿问题,一一直是知识产产权侵权案件件的难点,而而在网络著作作权侵权案件件中,这个问问题更加复杂杂突出。普通通作品的稿酬酬国家版权局局有规定的标标准,网上作作品是否与此此相同。对网网上侵权的赔赔偿标准,由由于对网上传传输行为本身身就定性不明明确,缺乏统统一认识,给给法院确定赔赔偿数额带来来了困难。赔赔偿是限于给给付稿酬呢,还还是取决于对对著作权人造造成的实际损损害呢?有些些学者,还提提出了对网络络侵权案件的的惩罚性赔偿偿问题,这都都需要在司法法实践中予以以解决,因为为这是案件中中当事人最为为关切的问题题。三、审理网网络著作权案案件的基本经经验本着积极、稳稳妥的态度,根根据我国著作作权法关于著著作权保护的的基本原则和和立法精神,并并考虑到互联联网的特点,我我院已审结上上述案件177件,均取得得较好的社会会效果,其中中王蒙等六位位作家状告世世纪互联通讯讯技术有限公公司案还被北北京电视台现现场直播。(一)充分分利用现有的的法律法规。在在审理网络著著作权案件中中,我们注意意从著作权的的立法精神、价价值理念和基基本原则来思思考问题,不不轻意对法律律作扩大解释释,既坚持严严肃执法,又又努力争取最最佳的社会效效果,努力通通过有效的司司法规范网络络行为。(二)兼顾顾法律的现实实调整和网络络业的长远发发展。网络世界具具有“信息共共享”和“自自由发展”的的精神,而我我国的网络产产生还正处在在发展阶段,在在审判中,我我们注意平衡衡各方面的利利益冲突,努努力做到既不不放任侵权行行为,又不过过分阻碍行为为发展的信息息交流,立足足于发展和规规范,在对作作品著作权合合理保护的同同时,也保障障网络以其丰丰富的资源和和快捷的传播播为公众服务务。(三)加强强知识产权审审判人员网络络专业知识的的学习。结合合审判工作需需要,我们认认真组织知识识产权审判人人员学习专业业知识,了解解互联网的技技术问题。庭庭内还专门配配置了一台上上互联网的计计算机,使大大家在书本上上学,操作中中练,使网络络专业知识和和法律专业知知识互相融合合,提高审判判专业能力。(四)积极极开展审判研研讨。对网络络著作权案件件中的一些普普遍性问题和和重大问题,我我们注意汇总总和分析,并并多次邀请国国家版权局,中中国国际互联联网络信息中中心,信息产产业部、北大大、人大、高高级法院和最最高法院的有有关专家召开开研讨会。通通过研究,统统一了认识,明明确了审判方方向。(五)建立立了知识产权权的专家陪审审制度。网络络著作权案类类型新、专业业性强,且对对社会生活特特别是网络业业的指导意义义大,为审理理好这些案件件,我们在知知识产权审判判中建立了专专家陪审,邀邀请网络、知知识产权界的的专家参予审审理上述案件件,收效较好好。四、对网络络著作权案件件有关问题的的处理意见(一)借鉴鉴接触原则,确确定管辖问题题。一般而言言,在网上复复制要经过以以下过程,即即复制方使用用浏览器通过过网络路径到到达服务器内内,将有关主主页的内容读读取带走。可可见,任何人人在任何地点点通过自己的的主机来浏览览和复制作品品,都必须通通过接触载有有该作品的服服务器来实现现。从行为的的全过程来考考察,只有接接触了该服务务器,才能接接触到服务器器上的内容。从从侵权行为的的角度来考察察,服务器当当然也是发生生侵权行为的的必由的一段段过程,在确确定管辖时,服服务器所在地地自然也是侵侵权行为实施施地,该所在在地法院当然然也有管辖权权。在前述的的瑞得公司状状告宜宾市翠翠屏区东方信信息服务公司司一案中,原原告的硬盘和和服务器均设设在原告公司司内,而原告告所在地在海海淀区。因此此,我院据此此裁定驳回了了被告认为我我院无权管辖辖的管辖异议议,后被告就就管辖问题提提起上诉,市市第一中级法法院裁定海淀淀法院有管辖辖权。(二)按照照法律的一般般原则,确定定数字化作品品的法律属性性。我国著作作权法所列举举的作品类型型中,并不包包括数字化作作品。著作权权法实施条例例中将作品规规定为:文学学、艺术和科科学领域内,具具有独创性并并能以某种形形式复制的智智力创作成果果,在审判实实践中,在对对数字化作品品认定上,我我们注意从三三个方面来考考察:一是是是否具有独创创性;二是是是否能以某种种有形形式复复制;三是是是否属于智力力创作成果。对对网上发表的的文章、图形形等,只要其其符合上述三三个特征,就就认为其是著著作权注意上上的作品,就就予以保护。如陈卫华诉诉电脑商情报报所涉的戏戏说MAYAA一文,瑞瑞得在线诉宜宜宾市翠屏区区东方信息服服务有限公司司案所涉的“主主页”,我院院均依法保护护了权利人的的著作权,将将其视为法律律意义上的作作品。(三)根据据法律的精神神,认定著作作权人对其数数字化作品享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权法的规定,著著作权人对其其创作的文学学、艺术和科科学作品在法法律规定的期期限内,依法法享有专有权权利,体现在在作者享有支支配权,有权权使用自己的的作品和许可可他人以任何何方式和形式式使用自己的的作品。而作作品的数字化化是依靠计算算机技术把一一定形式的文文学、数值、图图像、声音等等表现的信息息输入计算机机系统并转化化成二进制数数字编码,以以运用数字信信息的存储技技术进行存储储,并根据需需要把这些被被转换成数字字编码形式的的信息还原的的技术,将作作品以文字形形式置换成二二进制编码行行为本身并不不具有著作权权法意义上的的独创性,数数字化的转换换并没有产生生实质意义上上的新作品。原原作品数字化化后,改变的的只是作品的的存在形式。这这种将作品数数字化转换过过程同著作权权发展的历史史中出现的以以摄影、录音音、影印等技技术手段处理理作品的过程程没有本质的的区别。作品品新的表现方方式或使用手手段的出现,并并不能否定作作者对其创作作在新的领域域享有著作权权。该数字化化作品的著作作权仍由原作作品的著作权权人享有。因因此,在王蒙蒙等起诉世纪纪互联通讯技技术有限公司司六案中,我我院对六原告告的文学作品品均予以保护护。(四)根据据网络运作的的规律和自身身的特点,确确定作者身份份,保全有关关证据。对文章署名名为作者笔名名的,原告应应当举证证明明。在审理陈陈卫华诉成都都电脑商情报报社一案中,为为证明陈卫华华就是“无方方”,我院进进行了现场勘勘验。我们知知道,个人主主页注册后,注注册人会获得得个人主页的的帐号、密码码和网址,在在一般情况下下个人主页密密码由其注册册人掌握、使使用,文件的的上载、删除除工作亦由注注册人完成。在在勘验中,陈陈卫华可修改改“3D芝麻麻街”主页上上的密码,并并可上载文件件、删除文件件,戏说MMAYA一一文可固定在在计算机硬盘盘上并可通过过WWW服务务器上载到“无无方”的个人人主页上。 而被告未提提出相反的证证据否认原告告的作者身份份,据此,法法庭对陈卫华华的作者身份份予以了认定定。为防止证据据的灭失,在在受理网络著著作权案件时时,可指导当当事人对有关关事实进行公公证。如六作作家诉世纪互互联通讯技术术有限公司一一案中,原告告将被告在网网站上刊载作作品的情况进进行了公证,并并将网上内容容打印出来或或录在软盘或或光盘上,形形成了一份完完整全面的公公证书。最后后,此公证书书成为定案的的证据之一,公公证费用亦由由被告方负担担。当然,也也可以在受理理案件后采取取证据保全,及及时提取或存存留有关证据据。(五)根据据过错原则,认认定ISP的的法律责任。对于仅仅提提供连线服务务的IAP,一一般情况下,不不承担法律责责任。 对于于提供内容服服务的ICPP,如果其直直接复制或传传播,应承担担侵权责任。 如果ISPP 明知用户户通过网络传传输侵犯他人人著作权或经经著作权人告告知有用户在在网上侵权而而不采取移除除或停止行为为时,说明其其主观上有过过错,据此可可依据过错责责任原则,将将定其侵权成成立,承担法法律责任。在在六作家起诉诉世纪互联通通讯技术有限限公司案中,被被告于98年年成立了“灵灵波小组”,在在其网站上建建立了“小说说一族”栏目目,栏目中所所涉及原告的的作品内容是是通过EMMail方式式提供到被告告网站上后, 被告成立的的“灵波小组组”将其存储储在其计算机机系统内并通通过WWW服服务器在国际际互联网上传传播, 联网网主机用户可可浏览或下载载作品的内容容。被告在答答辩中称自己己并非首先将将原告作品刊刊载到互联网网上的,无侵侵权的故意。法法庭经审理认认为,无论其其形式如何,在在国际互联网网上传播原告告作品即说明明其主观上有有过错,应承承担相关法律律责任。(六)视具具体情况,保保护网上作品品的权利。作者将其作作品发表在网网站上,即已已将作品公之之于众,其所所享有的发表表权已经实现现,如被他人人以其他形式式刊载使用,并并不构成对作作者发表权的的侵犯。无论论原作者署名名是否真实,如如果刊载人不不署名或擅自自署不一致的的署名则构成成对署名权的的侵害。对网网上作品擅自自修改构成对对作者修改权权和保护作品品完整权的损损害。关于使使用权和获得得报酬权,作作为一项经济济权利,只要要未经权利人人同意,未付付酬使用,即即构成对此项项权利的侵犯犯。另外,在在六作家提起起的诉讼中,各各提出50000元的精神神损失赔偿请请求,我们认认为,互联网网应当承认精精神权利保护护,如果侵权权内容包括了了作者在作品品中依法享有有的著作人身身权,降低、贬贬损作者在社社会公众中的的人格地位,即即可判决补偿偿。但在六作作家起诉的案案件中,由于于没有这种情情况发生,被被告方在刊载载作品上是完完整的且均署署名,故最后后判决驳回了了原告的精神神损害赔偿请请求。(七)按照照承担责任的的范围与侵权权行为的传播播范围相对等等的原则,确确定侵权人承承担民事责任任方式。在审理上,在在对侵权人承承担民事责任任的处理上,采采取了将承担担责任的范围围与侵权行为为的传播范围围相对等的办办法。如处理理陈卫华诉成成都电脑商情情报一案中,由由于被告擅自自将原告文章章下载到电脑脑商情报上,故故判决被告在在该报上刊载载致歉声明。如如不履行,法法院将选择一一家全国发行行的专业报纸纸上刊登判决决书。在处理理瑞得公司诉诉宜宾市翠屏屏区东方信息息服务有限公公司案中,由由于侵权是从从网到网,故故判令被告在在计算机世世界日报(电子版)的的主页上刊登登声明。在六六作家案中,判判令被告在自自己网站的主主页上刊登声声明,如不履履行,法院将将根据判决书书拟一份公告告刊登在全国国发行的报刊刊的电子报主主页上。(八)比照照有关规定,确确定侵权赔偿偿数额。在确确定赔偿数额额上,考虑了了以下几个方方面的因素:权利人遭受受的损害,用用户浏览或下下载作品的次次数,ISPP的广告收益益等等, 在在此基础上按按照国家有关关付酬标准或或有关行业惯惯例,并根据据北京市高级级法院关于于审理著作权权纠纷案件若若干问题的解解答第377条规定的计计算方法来具具体确定。如如在陈卫华诉诉成都电脑商商情报一案中中,在被告拒拒绝提供其报报纸发行量的的情况下,参参照同类专业业报纸的发行行量(20万万份左右),每每份报纸利润润大约0.55分钱计算, 最后确定被被告赔偿额以以应付稿酬的的4倍计算。对对此结果, 原被告均未未提出上诉。在在瑞得集团起起诉东方信息息服务有限公公司一案中,由由于侵犯的作作品是“主页页”,国家对对此无有关费费用标准,我我们走访了市市场,经了解解计算机世界界在线服务中中心的报价是是1000元元,该企业是是国内知名企企业,而且报报价也符合一一般的市场标标准,故判决决被告赔付22000元(酬金的2倍倍)。五、几点建建议从知识产权权保护的发展展过程来看,每每一次科学技技术的重大发发展,都会对对知识产权保保护产生巨大大冲击,必然然引起作品的的表现形式、传传播手段、使使用方式的变变化,使知识识产权的保护护范围得到扩扩张。如今以以数字技术为为特征的信息息时代,已使使计算机互联联网络的应用用和发展逐步步渗透到我们们工作、生活活的领域,给给版权保护造造成新的冲击击。据报载,11999年底底,我国因特特网用户已达达940万,在在网络飞速发发展的同时, 网络社会中中的混乱现象象也比较严重重。本着为网网络的发展创创造一个良好好的法制环境境,规范、合合法地发挥网网络在传播知知识方面的巨巨大效能原则则,特提出以以下建议:(一)加强强对知识产权权保护的宣传传,特别是在在网络上,应应当普遍建立立尊重著作权权的意识。(二)完善善著作权法。明明确规定著作作权法第3条条所列举的88种作品的网网络数字化形形式仍为著作作权法保护的的作品;将作作品直接网络络数字化后,作作品的著作权权仍由原作品品的著作权人人享有。(三)鉴于于网络的飞速速发展和网络络知识产权案案上升的势头头,建议最高高法院制定关关于审理网络络著作权案的的司法解释,便便于统一操作作。(四)建议议版权部门制制定与网络相相关的有关规规定和使用费费用标准。如如现在审理案案件时,对确确定赔偿数额额时往往以现现行稿酬标准准来支付。而而现行的稿酬酬标准是在传传统的出版条条件下制定的的,而网络时时代的出版、发发表已经与过过去不相同,文文章上网可发发表,省去了了以前的排版版、印刷、出出版等工序,故故而需要有新新的调整办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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