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DB11∕T 1944-202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pdf

    • 资源ID:63526274       资源大小:658.39KB        全文页数:63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积分:19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9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DB11∕T 1944-202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pdf

    UG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编 号:号:DB11/T 1944202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unneling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20211228 发布发布 20220401 实施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unneling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engineering 编编 号:号:DB11/T 1944-2021 主编部门: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2 年 04 月 01 日 2021 北京 前 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发201820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监控量测;5 地下水控制;6 竖井(工作坑)施工与垂直运输;7 围岩加固注浆与填充注浆;8 顶管施工;9 盾构施工;10 隧道喷锚暗挖施工;11 盖挖逆筑施工;12 隧(管)道内水平运输;13 施工环境治理;14 特殊天气施工;15 施工机械;16 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昌运宫 17 号市政大厦;邮政编码:100089)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市政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易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工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隧道集团二处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汪 波 孔 恒 冯 毅 刘海健 钟德文 李高明 李建军 郎延记 李卓非 孙志强 王海涛 田树玲 冯俊成 武 强 陈振溢 王弼栋 贾鹏云 范 明 李晓军 尹 超 王志芬 吕 行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卜志强 孟凡龙 卢希峰 雷毅民 毕 欣 刘 明 李艳涛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3 4 监控量测.5 5 地下水控制.7 5.1 一般规定.7 5.2 排水井.7 5.3 管井.7 5.4 水平与倾斜井点.7 5.5 砂井.8 5.6 盲管排水.8 5.7 真空降水.8 6 竖井(工作坑)施工与垂直运输.9 6.1 一般规定.9 6.2 土方施工.9 6.3 钢木支护.10 6.4 混凝土灌注桩支护.11 6.5 PBA 暗挖洞桩法施工.12 6.6 喷锚支护.12 6.7 竖井口平台与提升架、井架.13 6.8 垂直运输.13 7 围岩加固注浆与填充注浆.15 8 顶管施工.16 8.1 一般规定.16 8.2 设备与辅助装置.16 8.3 顶进.17 8.4 中继间.18 8.5 触变泥浆.19 9 盾构施工.20 9.1 一般规定.20 9.2 设备与辅助装置.20 9.3 始发、掘进与接收.21 9.4 隧道衬砌.22 10 隧道喷锚暗挖施工.24 10.1 一般规定.24 10.2 掘进施工.24 10.3 喷射混凝土初期支护.26 10.4 超前导管与管棚.26 10.5 结构防水层.26 10.6 现浇混凝土二次衬砌.27 11 盖挖逆筑施工.29 11.1 一般规定.29 11.2 围护结构与支承桩、柱.29 11.3 土方开挖.29 11.4 主体结构施工.30 12 隧(管)道内水平运输.31 12.1 一般规定.31 12.2 有轨运输.31 12.3 无轨运输.32 13 施工环境治理.33 13.1 一般规定.33 13.2 施工通风.33 13.3 供水.34 13.4 防尘与除尘.34 14 特殊天气施工.35 14.1 一般规定.35 14.2 冬期施工.35 14.3 雨期施工.35 14.4 高温天气施工.35 15 施工机械.37 15.1 一般规定.37 15.2 运输车辆、机械.37 15.3 土石方机械.39 15.4 起重机械.41 15.5 混凝土与砂浆机械.43 15.6 桩工机械.46 15.7 排水机械.47 15.8 钢筋加工机械.47 15.9 焊接机具.48 15.10 盾构机.49 16 竣工验收前的维护管理.50 本规程用词说明.51 引用标准名录.52 附:条文说明.5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3 4 Monitoring measurements.5 5 Groundwater control.7 5.1 General Provisions.7 5.2 Drainage Wells.7 5.3 Tube Wells.7 5.4 Horizontal and Inclined Well Points.7 5.5 Drain Piles.8 5.6 Drainage of Blind Tube.8 5.7 Vacuum Precipitation.8 6 Shaft(work pit)Construction and Vertical Transport.9 6.1 General Provisions.9 6.2 Earthwork Construction.9 6.3 Steel and Wood Support.10 6.4 Concrete Pouring Pile Support.11 6.5 Construction of tunnel pile by PBA method.12 6.6 Spray Anchor Support.12 6.7 Shaft Platform and Lifting Frame,Derrick.13 6.8 Vertical Transportation.13 7 Surrounding Rock Reinforcement Grouting and Filling Grouting.15 8 Pipe Jacking Construction.16 8.1 General Provisions.16 8.2 Equipment and Auxiliary Equipment.16 8.3 Jacking in.17 8.4 Relay Room.18 8.5 Thixotropic mud.19 9 Shield Tunneling Construction.20 9.1 General Provisions.20 9.2 Equipment and Auxiliary Equipment.20 9.3 Initiation,Tunneling and Reception.21 9.4 Tunnel Lining.22 10 Tunnel Spray Anchor Excavation Construction.24 10.1 General Provions.24 10.2 Tunneling Construction.24 10.3 Initial Support of Shotcrete.26 10.4 Advanced Ducts and Pipe sheds.26 10.5 Structural Waterproofing Layer.26 10.6 Cast-in-site Concrete Secondary Lining.27 11 Reverse Construction of Cover Excavation.29 11.1 General Provisions.29 11.2 Enclosure Structure and Supporting Piles and Columns.29 11.3 Earthwork Excavation.29 11.4 Major Structure Construction.30 12 Horizontal Transportation in the Tunnel(Tube).31 12.1 General Provions.31 12.2 Rail Transportation.31 12.3 Non-rail Transportation.32 13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33 13.1 General Provisions.33 13.2 Construction Ventilation.33 13.3 Water Supply.34 13.4 Dust prevention and Dust Removal.34 14 Special Weather Construction.35 14.1 General Provisions.35 14.2 Winter Construction.35 14.3 Construction in Rainy Season.35 14.4 Construction in Hot Weather.35 15 Construction Machinery.37 15.1 General Provisions.37 15.2 Transportation Vehicles and Machinery.37 15.3 Earth-rock Machinery.39 15.4 Hoisting Machinery.41 15.5 Concrete and Mortar Machinery.43 15.6 Pile Driving Machinery.46 15.7 Drainage Machinery.46 15.8 Steel Bar Processing Machinery.47 15.9 Welding Equipment.48 15.10.shield tunneling machine.49 16 Maintenance Management before Completion Acceptance.40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51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52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53 1 1 总总 则则 1.0.1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健康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的安全技术管理。1.0.3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术 语语 2.0.1 中继间 relay room 在长距离顶管中用于分段顶进而设在管段中间的封闭式环形小室。一般用钢材制作,沿管环设置千斤顶。2.0.2 触变泥浆 thixotropic mud 一种带有触变性的水溶液泥浆,在静置或触动(摇晃、搅拌、振动或通过超声波、电流)时分别呈凝胶或溶胶状态的一种酸性泥浆,主要成分为膨润土,在施工中起到减阻、填补和支撑作用。2.0.3 后背 counterforce frame 在顶管和盾构施工中,为顶推机械提供反作用力的构件。2.0.4 敞开式盾构 open shield 在隧道工作面上无封闭压力补偿系统用以抵抗土压和地下水压力的隧道掘进机称为敞开式盾构。3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3.0.1 施工单位应规范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3.0.2 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作业人员应经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3.0.3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召开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供电、燃气、给水、排水、通讯、热力等管线与人防、轨道交通、道路等设施管理单位的调查配合会,指认其所属设施及其准确位置,并应设置明显标志。3.0.4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现场设施和踏勘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 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 安全技术措施应简明、具体,并具有可操作性;3 对承载结构或构件在不同施工阶段最不利荷载组合条件下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进行验算,并符合施工安全要求;4 特殊天气条件施工应编制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冬期施工应包括防冻、防滑、防风、防火等安全技术措施;雨期施工应包括防汛、防坍塌、防触电、防雷等安全技术措施;高温天气措施应包括防暑降温、调整作业时间和安全节点的安全技术措施。3.0.5 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11/T 852 的规定。3.0.6 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应合理布局,符合安全、消防、职业健康安全、绿色施工等规定,满足从业人员施工、办公和生活需要。临建设施的支搭和拆除应编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临建设施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检查、维护。3.0.7 工程开工前应建立安全条件验收制度,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起重吊装设备、临时用电安装、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始后续作业。3.0.8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施工用电负荷和环境状况进行施工用电设计,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3.0.9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编制人员应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3.0.10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3.0.1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3.0.12 提升设备应由符合资质的企业生产、租赁,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3.0.13 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高度不得低于 2.5m,围挡上应设置警示灯、反光条等措施,材料宜采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其构造连接应牢固可靠。3.0.14 施工中应建立完整的测量和监控量测系统,控制隧(管)道位置,并按监控量测方案对工程结构和施工影响区内的地表、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沉降、变形、变位等进行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当量测数据超过设计或方案规定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和建(构)筑物、地下设施的结构安全。43.0.15 隧道塌方危及地面上交通和建(构)筑物安全时,在相应地面上应划定危险区范围,疏导交通及车辆,设围挡(护栏)和安全标志,夜间和光线不足时须加设警示灯,必要时应设专人值守。3.0.16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 的规定,设专人管理,确保完整、有效。3.0.17 施工现场应在孔洞、临边、临时用电设施、加工区、危险品储存区域、主要通道口等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 的规定。3.0.18 施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具有对应防护功能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3.0.19 施工现场的各类检查井(室)应当随施工工序相应升高(降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0.20 施工现场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 80的要求。3.0.21 高处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 的规定。3.0.22 施工中应当配备和使用经验收合格的施工机具设备。3.0.23 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机械作业应设专人负责指挥,起重机械作业应设信号工指挥。3.0.24 在进行起重吊装、安拆大模板、喷射混凝土、安拆脚手架、机械钻孔、机械沉桩、喷涂防水、张拉预应力等危险作业时,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3.0.2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的规定,应加强用电管理,并应制定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确保施工用电安全。3.0.26 隧(管)道内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并符合低压照明相关要求。3.0.27 隧(管)道内应选用电力驱动的施工机械和车辆。3.0.28 施工中占道或加固、改移、拆除管线、房屋、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时,应经相关部门批准,编制施工方案或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3.0.29 施工中应实时掌握天气情况,雨、雪、雾天气及风力大于四级(含四级)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五级(含)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大模板吊装、焊接、切割动火、脚手架、桩工、高处和临建房屋安装等作业。3.0.30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按有关规定执行。3.0.31 施工中遇到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3.0.32 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 4 监控量测监控量测 4.0.1 监控量测应为施工管理及时提供围岩稳定性和支护可靠性的信息,是确认二次衬砌合理的施作时间、修改支护设计和变更施工方法的依据。开工前应根据工程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施工方法等进行监控量测设计,设计应包括量测项目、量测仪器选择、测点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和人员组织等。4.0.2 监控量测工作应紧跟开挖、支护作业,按设计要求布点和监测并记录。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增加量测项目。4.0.3 暗挖工程监控量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大小和设计要求综合选定。监控量测项目应分为应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应测项目应包括洞内、外观察和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地表下沉等。4.0.4 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作业影响区域内的交通设施、管线、建(构)筑物等的沉降、位移、倾斜等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管控措施。4.0.5 隧道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洞内和洞外观察,并符合下列规定:1 洞内观察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一循环开挖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开挖工作面围岩状态,发现围岩条件恶化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已完成支护的施工地段,按规定观察,确认、记录喷射混凝土、锚杆和格栅拱架状态。2 洞外观察内容应包括地表沉陷和开裂、地表水渗透、洞口边坡稳定状况。4.0.6 净空变化、拱顶下沉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测点应牢固可靠、易于识别,并注意保护,防止损坏;2 量测应在每次开挖后 12h24h 内取得初读数,且在下一循环开挖前完成;3 量测基点应与洞内、外水准基点建立联系。4.0.7 地表下沉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横向量测范围,应在与隧道中心线相垂直的横向两侧地表面上每隔 2m5m 处设测点,每个断面宜设 711 点(含中心点),量测范围应至隧道开挖影响范围以外;2 纵向量测范围,除已施工地段外,还应从开挖面相应的地表面开始,沿在施隧道中线向前延伸,其长度应为隧道开挖面底部至其相应地表面的距离;3 当隧道附近地表有建(构)筑物时,应在建(构)筑物周围增设地表下沉观测点。4.0.8 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等必测项目应设置在同一断面,其量测断面间距和测点数量应根据围岩级别、隧道埋深、开挖方法等按表 4.0.8 规定确定。表表 4.0.8 必测项目量测断面间距和每断面测点数量必测项目量测断面间距和每断面测点数量 围岩级别 断面间距(m)每断面测点数量 净空变化 拱顶下沉 V-IV 5-10 1-2 条基线 1-3 点 IV 10-30 1 条基线 1 点 III 30-50 1 条基线 1 点 注:洞口和浅埋地段断面间距取小值。4.0.9 净空变化、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的量测频率应相同,量测频率应根据位移的速度和量测断面距开挖面的距离,分别按表 4.0.9-1 和表 4.0.9-2 确定。表表 4.0.9-1 量测频率(按位移速度)量测频率(按位移速度)位移速度(mm/d)量测频率 5 2 次/d 1-5 1 次/d 0.5-1 1 次/2-3d 60.2-0.5 1 次/3d 5b 1 次/7d 注:b-隧道开挖宽度,d-日(24h);当按表 4.0.8-1 和表 4.0.8-2 选择量测频率出现较大差异时,宜取量测频率较高的作为实施的量测频率。4.0.10 各量测项目量测作业应从隧道土方开挖开始,至衬砌结构封闭,且变形基本稳定后 23 周结束。4.0.11 量测数据整理、分析和反馈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次量测后应及时进行数据整理,并绘制量测数据时态曲线和距开挖面的关系图;2 对初期的时态曲线应进行回归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变化速度;3 数据异常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采取加厚喷层、加密或加长锚杆、增加钢架等加固措施。4.0.12 围岩稳定性的综合判别,应根据量测结果按下列指标进行:1 实测最大位移或回归预测最大位移值不得小于表 4.0.12-1 所列指标,并按表 4.0.12-2 变形管理等级指导施工;表表 4.0.12-1 隧道初期支护极限相对位移(隧道初期支护极限相对位移(%)围岩级别 单线 双线 拱脚水平净空变化 拱顶下沉 拱脚水平净空变化 拱顶下沉 V 0.30-1.00 0.06-0.12 0.20-0.50 0.08-0.16 IV 0.20-0.70 0.03-0.07 0.10-0.30 0.06-0.10 III 0.10-0.50 0.01-0.04 0.03-0.10 0.03-0.06 注:1)埋深 50m 以内;2)硬岩取下限,软岩取上限;3)墙腰水平相对净空变化极限值可按拱脚水平相对净空变化值乘以 1.21.3 后采用。表表 4.0.12-2 变形管理等级变形管理等级 管理等级 管理位移(mm)施工状态 三 u2u0/3 应采取特殊措施 注:u-实测位移值;u0-最大允许位移值;2 根据位移变化速度判别:净空变化速度持续大于 1.0mm/d 时,围岩处于急剧变形状态,应加强初期支护系统。净空变化速度小于 0.2mm/d 时,围岩达到基本稳定。在浅埋、特浅埋地段和膨胀性与挤压性围岩等情况下,应采用其他指标判别;3 根据位移时态曲线的形态来判别:当围岩位移速率不断下降时(du/dt 0),围岩进入危险状态,应立即停止掘进,加强支护。注:u-实测位移值;t-时间。7 5 地下水控制地下水控制 5.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5.1.1 暗挖施工对地下水的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5.1.2 暗挖施工需排、降、堵、隔水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和现场环境情况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专项施工方案。5.1.3 由工程结构及其止水装置实施堵水时,工程结构应符合相应的抗渗要求,止水装置安装应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5.1.4 排、降水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恢复地貌,地面遗留的孔洞应及时用砂石等材料回填密实。5.1.5 遇无法排、降水的地层和难于加固的含水软弱地层时,可采用冻结等方法固结土壤进行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履行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处理。5.2 排水井排水井 5.2.1 在不稳定的土层中施做排水井时,排水井井壁及其进水口,应根据土质状况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5.2.2 排水井周围 1m 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和土方,井口应采取防坠落、防滑措施。5.2.3 确需在排水井内作业时应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执行。5.3 管井管井 5.3.1 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因故不能及时安装井管时应对孔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安全警示标志。5.3.2 井管安装宜由起重机进行,往井孔吊放井管时,不得将手、脚置于井孔口上。5.3.3 井管口应高出地面 500mm 以上,封闭并设安全标志。5.3.4 拆除井管应垂直向上提升或顶升,不得斜拉、硬拔。5.3.5 施工中应在施工区域内设置降水观测井,观测水位变化情况,确定土方开挖时间。5.3.6 在大范围内采用管井降水,对抽升的地下水应采取回灌措施。5.4 水平与倾斜井点水平与倾斜井点 5.4.1 井点成孔作业前应检查围岩和支护结构,确认稳定、无危裂土(石)块方可作业,作业时应设专人随时监护围岩稳定状况,确认安全。5.4.2 成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机应安设稳固,小型钻机需辅助后背时应与后背支撑牢固;2 钻孔时人员不得触摸钻杆,应避离钻机后方和下方;3 钻机采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安装稳固、水平、顺直,两轨高差、轨距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钻机定位后应锁紧止轮器;4 钻孔应连续作业直至达到专项施工方案的深度要求;5 采用高压射水辅助钻孔时排出的泥水、残渣应及时清理。85.4.3 钻机在原状土或渣堆上作业时,土台和渣堆应平整、稳固。钻机需在作业平台上作业时,作业平台结构应经计算确定。5.4.4 采用套管成孔,用顶推方法拔套管时应有牢固的后背。用倒链牵引方法拔套管时应有牢固的锚固点。后背和锚固结构应经受力验算,确认安全。5.5 砂井砂井 5.5.1 采用套管成孔,吊拔套管应垂直向上,边吊拔边填装砂滤料,不得将砂滤料填满后吊拔套管。吊拔套管困难时应采取振动、顶升等辅助措施,不得强行吊拔。5.5.2 道路范围内的砂井顶部应恢复原道路结构,道路以外的砂井顶部应回填厚度不小于 500mm 的非渗透性材料至原地面标高。5.6 盲管排水盲管排水 5.6.1 在隧道内采用盲管排水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布置检查井的位置。5.6.2 盲管宜采用无砂水泥管,每节长度不宜超过 1m。5.6.3 盲管应紧跟开挖面,逐节快速埋设,保持土体稳定和掘进面无水作业。5.6.4 挖掘施工中应定期疏通盲管,保持排水畅通。5.6.5 检查井应用井盖盖牢,作业中检查井需敞口时井口应设护栏和警示灯。5.6.6 检查井需设泵抽水时电缆线和出水管应加保护,不得被车辆、机械直接碾压。5.7 真空降水真空降水 5.7.1 施工前应掌握附近地上、地下的管网情况,确保管线的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5.7.2 真空深井降水钻井前应掌握地质勘测的具体情况,确保钻井的工作完成质量。当出现松散土层时,应对土层进行加固,防止在钻机工作的时候出现大范围的坍塌现象。5.7.3 真空深井降水在进行钻机安装、拆卸的过程中应由专业的人员操作,同时确保钻机的保护罩安装位置正确,并检查其牢固程度。5.7.4 真空深井降水在钻机工作时应随时验算钻机和钻塔的受力情况,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钻塔倾斜。5.7.5 真空深井降水在洗井时应将送风管路接头拧紧,防止在下井的过程中胶管脱出,对人身造成伤害。5.7.6 井点运行后应连续工作,发现漏气应及时修补,设置专人常规保养,在运行过程中应对出水流量、地下水位及周边沉降加强观测。5.7.7 真空井点降水的井点管埋设完成后应检查其渗水性能。5.7.8 真空井点降水在使用时应不间断的连续抽水,并配有备用发电机,停电时应立即进行恢复,防止造成导洞坍塌,井点降水应按“先大后小,先浑后清”原则检查纠正,在降水过程中应派专人观测水的流量,对井点系统进行维护观察。5.7.9 在降水结束后应对井点进行封堵,防止真空井点成为涌水点。9 6 竖井竖井(工作坑工作坑)施工与垂直运输施工与垂直运输 6.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6.1.1 竖井应设置在便于设备、材料和渣土运输的位置。竖井范围内不得有架空线路和各种管线穿越。邻近架空路线距离应符合表 6.1.1-1 和 6.1.1-2 规定。表表 6.1.1-1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6.0 7.0 7.0 表表 6.1.1-2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安全距离(m)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6.1.2 竖井井壁结构与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外缘的距离不宜小于 2m,与运输道路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3m。6.1.3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竖井边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情况和地面荷载经验算确定,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1.4 当围岩稳定性差、锚喷联合支护不能保证开挖施工期间围岩稳定时,可边开挖边对井壁进行混凝土衬砌,暂不衬砌的井壁高度不宜超过 3m。6.1.5 竖井壁在隧(管)道穿过的部位宜施作封门,封门应采取易于拆除的结构。6.1.6 施作竖井封门上的马头门结构时,在其拱脚处应加大结构尺寸,并采取锚杆等防止沉降的措施。6.1.7 竖井口作业区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井口作业区应设围挡或罩棚,安装门禁系统;2 井口应设置防水挡墙,防水挡墙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地面排水系统应完好、畅通;3 不设作业平台的竖井口周围(除梯道出入口外)应设防护栏杆,栏杆底部应采取封闭措施。6.1.8 竖井内应设安全梯或梯道,不得攀登支撑等上下竖井。6.1.9 竖井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由专人进行维护管理。6.1.10 竖井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土壁、支护结构的稳定状况,发现井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坍塌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2 土方施工土方施工 6.2.1 在距直埋缆线 2m 范围和距各类管道 1m 范围内应人工开挖。6.2.2 竖井采用先开挖后支护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由上至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当支护结构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土方开挖。6.2.3 竖井采取先支护后开挖时应待支护结构完成,达到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竖井土方。6.2.4 竖井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观察井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况,发现井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坍塌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106.2.5 堆、运和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堆土应距竖井边 1m 以外,其高度不得超过 1.5m,堆土应满足设计要求或专项施工方案规定,并采取防扬尘措施;2 向竖井内卸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井内人员应撤至安全位置。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轮胎式装载机、手推车卸土时竖井边应设牢固的车轮挡掩;3 推土机向竖井内推土时机身、铲刀应与竖井边缘保持安全距离;4 用手推车向井内卸土时应稳倾、稳倒,不得撒把倒土。6.3 钢木支护钢木支护 6.3.1 支护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护材料的材质、规格、型号、强度应满足专项施工方案要求;2 木质支护材料的材质应均匀,不得使用劈裂、腐朽和变形的木料;3 不得使用腐蚀、断裂和变形的钢材。6.3.2 支护材料应随搬运随使用,不得集中堆放在竖井边上。6.3.3 使用起重机向井下运送支护材料时应设专人指挥,井下人员应撤至安全处,吊物距现况井底 500m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吊物落地确认稳固后方可摘钩。6.3.4 人工向竖井内运送支护材料时,应使用溜槽溜放或绳索系放,下方不得有人,不得抛掷和倾卸。6.3.5 预钻孔埋置桩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钻孔应连续完成,成孔后应及时埋桩至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高度;2 吊装时吊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用控制绳保持桩的平稳;3 向钻孔内送桩时不得将手脚伸入桩与孔之间;4 相邻两桩的间隙,应在土方开挖过程中按规定及时安设挡土板或喷射混凝土支护;5 安设挡土板应符合下列规定:1)挡土板应随土方开挖分层设置;2)挡土板应与支护桩贴靠密实,随即将其背后空隙填实;3)每层挡土板安设完成并确认牢固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4)挡土板拼接应严密;5)挡土板两端支承长度不得小于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值;6)支护桩设环撑时应与挖土密切配合,当开挖至环撑位置或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位置时,应及时安设环撑,并应及时安设角撑保持环撑结构稳定。6.3.6 机械锤击沉桩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沉桩振动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应采取保护措施;2 沉桩机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承载不足时进行加固并经检查合格;3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作业中应设专人监护,并应符合表 6.1.1-1 和 6.1.1-2 规定。6.3.7 拆除支护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拆除支护前应对井壁土体和支护结构的稳定性与附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状态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拆除方案;2 现场应设专人统一指挥;3 拆除支护结构应与竖井回填土紧密结合,自下而上逐层进行;4 拆除底层环撑后应及时回填土至其上层环撑下 300mm 或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的位置,方可拆除上一层环撑;5 拆除支护桩前,应用千斤顶将桩松动,不得吊拔尚与土层固结的支护桩。起吊支护桩至桩长一半时,应系控制绳,保持桩的稳定;6 拆除支护过程中应设专人检查,发现井壁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劈裂、变形等情况,应及 11时加固处理;7 拆除的支护材料,应及时集中到指定场地,分类码放整齐。6.4 混凝土灌注桩支护混凝土灌注桩支护 6.4.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水文地质、桩长、桩径和现场环境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和机具,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6.4.2 钻孔前应完成充分的准备工作,保持钻孔和浇筑混凝土施工连续进行。6.4.3 机械钻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地基承载力应满足作业要求,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应经验收合格。钻孔机械使用轨道移位时,轨道应铺设稳固,其坡度、轨距、高差应符合机械说明书的规定,机械就位后应锁紧止轮器;2 现场及其附近有电力架空线路时,在确保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条件下应设专人监护;3 泥浆护壁成孔时,孔口应设护筒。护筒应符合下列规定:1)护筒内径应较孔径大 200mm;2)护筒顶应高于周围地面 300mm 以上;3)护筒埋深:粘性土不宜小于地面下 1.5m;砂性土应将护筒周围不小于 500mm 和筒底以下 500mm 范围换填粘性土并夯实。4 作业时人员应位于安全位置,不得靠近钻杆,人员不得触摸运行中的钻杆、钻具,钻具悬空时,下方不得有人;5 钻孔过程中应随时检查钻渣,并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措施或调整钻进方法,保持正常钻进;6 钻孔作业应连续进行,建立交接班制度并进行记录;7 钻

    注意事项

    本文(DB11∕T 1944-202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暗挖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pdf)为本站会员(曲****)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