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ppt
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理论与实务)(理论与实务)第三章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导导 入入承运人承运人托运人托运人模式一:模式一:承运人承运人托运人托运人模式二:模式二:国际货代国际货代国际货运中,托运人与承运人是两个基本关系人。国际货运中,托运人与承运人是两个基本关系人。托运人一般是指国际货物买卖中负责办理运输的一方托运人一般是指国际货物买卖中负责办理运输的一方,俗称俗称“货主货主”;分发货人和收货人。;分发货人和收货人。承运人一般是指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所有人。承运人一般是指从事货物运输的运输工具所有人。模式一:模式一:托运方与承运方经过协商,就一定的货物运托运方与承运方经过协商,就一定的货物运输达成运输协议。输达成运输协议。模式二:模式二:出现了货运代理角色,他们为货主寻找合适出现了货运代理角色,他们为货主寻找合适的承运人,或为承运人承揽货物。的承运人,或为承运人承揽货物。导入导入 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国际货运代理概述简称简称“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或或“国际货代国际货代”;英文:英文:freight forwarder或或forwarding agent;目前尚无一个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目前尚无一个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统一定义通关代理行通关代理行清关代理人清关代理人报关代理人报关代理人船货代理船货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 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国际货运代理概述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定义为:定义为:“根据客户的指示,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的人,其本人并非承运人。”国际货运代理示范法定义为:国际货运代理示范法定义为:“与客户达成货运代理协议的人,代理与客户达成货运代理协议的人,代理服务可以包括各类与运输、拼装、积载、管理、包装或分拨相关的服务,服务可以包括各类与运输、拼装、积载、管理、包装或分拨相关的服务,以及相关的辅助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和财政业务、官方的货物以及相关的辅助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和财政业务、官方的货物申报、货物保险、取得有关货物的单证及支付相关费用等申报、货物保险、取得有关货物的单证及支付相关费用等”。当今的国际货代定义应当是当今的国际货代定义应当是:为货物运输,受货主或承运人委为货物运输,受货主或承运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或以独立经营人托,以委托人名义或以自己名义为委托人,或以独立经营人身份提供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服务的人。身份提供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服务的人。国际贸易、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国际贸易、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 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国际货运代理概述中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规定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运代理业务。国际货代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代企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代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代业务,是指国际货代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是指国际货代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以及服务费的行为。”两个重要属性:其一是国际货代作为运输代理人向委托人提供运输服务。两个重要属性:其一是国际货代作为运输代理人向委托人提供运输服务。为货主提供服务的货运代理被称为为货主提供服务的货运代理被称为“货方货代货方货代”;为承运人提供服务的被为承运人提供服务的被称为称为“承运人货代承运人货代”。有时两者为同一人。其二国际货代也可以作为独立。有时两者为同一人。其二国际货代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提供运输服务。此时经营人提供运输服务。此时,“代理代理”二字已经失去了法律上的代理意义。二字已经失去了法律上的代理意义。运输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运输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的法律地位是截然不同的。托运人托运人货方(收货人、货方(收货人、发货人)发货人)承运人承运人货物中间人货物中间人扩展:无船承运人等扩展:无船承运人等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人国际货代的国际货代的“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可分为三种性质可分为三种性质:委托性质、委托性质、居间性质和独立经营性质。居间性质和独立经营性质。从事从事委托性质和居间性质委托性质和居间性质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在合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在合同关系中其法律地位是代理人性质,其经授权的代理同关系中其法律地位是代理人性质,其经授权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真正意义上的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真正意义上的代理,直接代理或显明代理。直接代理或显明代理。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从事从事独立经营性质独立经营性质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其业务行为业务行为的国际货代,其业务行为的法律性质已经脱离了代理人的法律特性,此时的国的法律性质已经脱离了代理人的法律特性,此时的国际货代为自己利益计算以自己的名义与货主或运输工际货代为自己利益计算以自己的名义与货主或运输工具所有人订立运输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将自己置于具所有人订立运输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将自己置于独立缔约承运人或缔约托运人的法律地位上,并因此独立缔约承运人或缔约托运人的法律地位上,并因此需要独立或连带承担承运人或托运人的法律责任。例需要独立或连带承担承运人或托运人的法律责任。例如,如,从事国际多式联运、无船承运人业务的国际货从事国际多式联运、无船承运人业务的国际货代独立就属此类。间接代理或隐名代理。代独立就属此类。间接代理或隐名代理。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补充:作为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的权利和义务比较补充:作为代理人和独立经营人的权利和义务比较权权 利利 比比 较较作为代理人作为代理人作为独立经营人(无船承运作为独立经营人(无船承运人)人)以委托人名义处理委托事务以委托人名义处理委托事务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处理委托事务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和相要求委托人提交待运输货物和相 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关运输单证、文件资料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要求委托人预付、偿还处理委托事务费用事务费用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要求委托人支付服务报酬检查货物、文件权检查货物、文件权拒绝运输权拒绝运输权收取运费、杂费权收取运费、杂费权取得赔偿权取得赔偿权货物留置权货物留置权货物提取权货物提取权义义 务务 比比 较较作为代理人作为代理人作为独立经营人(无船承运作为独立经营人(无船承运人)人)按照委托处理委托事务按照委托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情况披露委托人、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向委托人转交财产向委托人转交财产协助、保密协助、保密及时安全运送货物及时安全运送货物选择合理运输路线选择合理运输路线发送到货通知发送到货通知妥善保管货物妥善保管货物实践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的两类不同法律性质实践中,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的两类不同法律性质的业务活动界限并非十分清楚。的业务活动界限并非十分清楚。常见的区分标准有常见的区分标准有:(1)运输单据标准运输单据标准;(2)实际参与运输标准实际参与运输标准;(3)固定费用标准。固定费用标准。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二、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国际货代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国际货代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了与国际货包括了与国际货物运输相关的一切运输方式和业务环节。如:物运输相关的一切运输方式和业务环节。如:1.与货物本身相关的加工、包装、分拨、配送、与货物本身相关的加工、包装、分拨、配送、存储、保管、保险等业务存储、保管、保险等业务;2.与运输相关的货物国际运输、内陆运输、装卸与运输相关的货物国际运输、内陆运输、装卸等业务等业务:3.与政府法令相关的进出口报关、报检等代理业与政府法令相关的进出口报关、报检等代理业务。务。三、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三、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中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货代业务包括中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货代业务包括:(1)揽货、订舱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托运、仓储、包装;(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的短途运输服务;(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报关、报检、报验、保险;(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含集装箱拼箱);(7)国际快递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不含私人信函);(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三、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三、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四、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史概况四、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历史概况五、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史五、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发展史经营主体上:民营化和股份制企业成为趋向经营主体上:民营化和股份制企业成为趋向1.经营环境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分化重组,秩序经营环境上: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分化重组,秩序渐趋规范;渐趋规范;2.经营策略上:专业化和物流化是引领货运代理企业经营策略上:专业化和物流化是引领货运代理企业发展的两条基本道路,发展的两条基本道路,许多货代拥有自己的运输工许多货代拥有自己的运输工具、仓库、码头等,货代拥有运力、仓储和代理网具、仓库、码头等,货代拥有运力、仓储和代理网络,可为客户提供全程物流服务;络,可为客户提供全程物流服务;3.经营内容上:货运代理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将扩大,经营内容上:货运代理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将扩大,纯粹代理人或中间人已不受欢迎;纯粹代理人或中间人已不受欢迎;4.经营方式上: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将加速;经营方式上: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将加速;5.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六、六、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发展一、海运班轮业务一、海运班轮业务 指国际货代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的进出口货物指国际货代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的进出口货物提供海运班轮订舱及其相关服务的业务。提供海运班轮订舱及其相关服务的业务。1.海运班轮代理订舱业务种类海运班轮代理订舱业务种类 一类是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二类是杂货班轮订舱一类是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二类是杂货班轮订舱业务。业务。2.海运班轮代理(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流程海运班轮代理(集装箱班轮)订舱业务流程 揽货接单揽货接单制单订舱制单订舱货物保险货物保险提取空箱提取空箱报报检报关检报关货物装箱货物装箱送交场站送交场站装船信息通告装船信息通告 缮制提单缮制提单 交费取单交费取单业务收尾。业务收尾。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的代理业务1.租船经纪人租船经纪人租船经纪人租船经纪人(chartering broker)是在租船业务中代是在租船业务中代表船舶出租人或承租人进行磋商租船业务的人。表船舶出租人或承租人进行磋商租船业务的人。根据委托人不同分根据委托人不同分:(1)出租人经纪人出租人经纪人(owners broker):指接受船舶出指接受船舶出租人委托租人委托,代表出租人出租船舶或为其船舶揽取货物代表出租人出租船舶或为其船舶揽取货物的人。其代理费用常常以佣金形式体现。的人。其代理费用常常以佣金形式体现。二、租船业务二、租船业务(2)承租人经纪人承租人经纪人(charters broker)接受船舶承接受船舶承租人委托租人委托,代表承租人在租船市场上洽租船舶的人。代表承租人在租船市场上洽租船舶的人。其代理费用也常常以佣金形式体现。其代理费用也常常以佣金形式体现。租船经纪人可同时接受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委托,作租船经纪人可同时接受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委托,作为居间人帮助双方达成交易,赚取佣金。佣金通常为居间人帮助双方达成交易,赚取佣金。佣金通常为运费或租金的为运费或租金的1.25%,由船东支付。但若双方都,由船东支付。但若双方都委托经纪人时,船东就有可能要支付委托经纪人时,船东就有可能要支付2.5%的佣金。的佣金。(3)独立经纪人独立经纪人:指以独立经营人身份在租船业务中指以独立经营人身份在租船业务中分别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船合同的人。赚取运分别与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租船合同的人。赚取运费或租金的差价,在法律上己不具有经纪人含义。费或租金的差价,在法律上己不具有经纪人含义。2.租船经纪人的法律地位租船经纪人的法律地位根据业务性质将国际货代的租船业务分为三类根据业务性质将国际货代的租船业务分为三类:(1)委托代理型。其代理经纪人活动适用有关代理的委托代理型。其代理经纪人活动适用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2)居间人类型。其业务活动适用于有关居间人的法居间人类型。其业务活动适用于有关居间人的法律规定。律规定。(3)独立经营型。指在法律上独立承担合同法定义务独立经营型。指在法律上独立承担合同法定义务从事租船业务的货运代理人。双重当事人身份。从事租船业务的货运代理人。双重当事人身份。3.租船经纪人的业务流程租船经纪人的业务流程(1).业务委托业务委托(2).相对人筛选相对人筛选(3).签订合同签订合同(4).协助合同履行协助合同履行1.空运代理业务种类空运代理业务种类(1).货主代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向委托人收取货主代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向委托人收取代理费的同时,也可从航空运输企业收取佣金。代理费的同时,也可从航空运输企业收取佣金。(2).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取得货主代理资格的企业才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取得货主代理资格的企业才能取得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能取得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3).航空集运商航空集运商(consolidator)指将多个托运人的指将多个托运人的货物集中后,作为一票货物向航空公司托运的空运货物集中后,作为一票货物向航空公司托运的空运代理人。航空集运商分别向实际托运人签发分运单,代理人。航空集运商分别向实际托运人签发分运单,航空公司向航空集运商签发一份主运单。航空公司向航空集运商签发一份主运单。三、空运代理业务三、空运代理业务2.空运代理业务范围空运代理业务范围在营业执照中显示。通常包括在营业执照中显示。通常包括:接受托运人的订舱、接受托运人的订舱、包机委托、代其制单、包装、进口货物的提货、分包机委托、代其制单、包装、进口货物的提货、分拨、进出口的报关报验等。从事多式联运的国际货拨、进出口的报关报验等。从事多式联运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还以承运人的身份承揽空运业务。物运输代理还以承运人的身份承揽空运业务。(三三)空运代理业务流程空运代理业务流程接受委托接受委托订舱订舱接单接货接单接货制单报关制单报关装箱出仓装箱出仓空运公司签单空运公司签单 交货装机交货装机 善后工作。善后工作。三、空运代理业务三、空运代理业务一、一、代理人与独立经营人的区别代理人与独立经营人的区别独立经营人业务:是指国际货代企业以承运人的独立经营人业务:是指国际货代企业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身份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货载,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的货载,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业务范围主要有:无船承运人业务业务范围主要有:无船承运人业务(包括独立经营包括独立经营海运班轮、租船业务、空运集运业务海运班轮、租船业务、空运集运业务)和国际多式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联运业务。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独立经营人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的独立经营人业务 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与纯代理人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与纯代理人业务的主要区别在于:务的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地位不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同:当事人代理方代理方2.合同性质不同:运输合同合同性质不同:运输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3.运输单据不同:开具运输单据运输单据不同:开具运输单据不开具运输单据不开具运输单据4.服务费用性质不同:运费服务费用性质不同:运费代理费代理费5.业务形式不同:全球服务网络业务形式不同:全球服务网络单纯区域服务单纯区域服务6.执业条件不同:严格苛刻条件执业条件不同:严格苛刻条件宽松条件宽松条件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独立经营人业务国际货运代理的独立经营人业务二、无船承运人业务二、无船承运人业务(一)无船承运人的含义(一)无船承运人的含义 有狭义与广义之分。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指自己无运输船舶,却以承运人身份从事狭义:指自己无运输船舶,却以承运人身份从事海上货物运输的人。海上货物运输的人。广义:指自己无运输工具,却以承运人身份从事广义:指自己无运输工具,却以承运人身份从事任何方式的货物运输的人,如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任何方式的货物运输的人,如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人。我国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船承运人业务包括我国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船承运人业务包括:(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6)支付支付“港至港港至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7)集装箱拆箱、拼箱业务集装箱拆箱、拼箱业务;(8)其他相关的业务。其他相关的业务。此外国际货代从事转租船业务,也具有无船承运人的性质。此外国际货代从事转租船业务,也具有无船承运人的性质。三、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三、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根本性质为为承运业务,国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根本性质为为承运业务,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为承运人。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为承运人。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与责任保险制度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与责任保险制度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一、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1.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原则上可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情况,一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责;第二种情况第二种情况,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作为国际货运代理,不仅对其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忽负责,还应使货物完好地抵达目的地,这就意味着他应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担承运人的责任和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第三种情况,第三种情况,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如所选择的运输工具等。如FIATA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仅对属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于其本身或其雇员所造成的过失负责。如其在选择第三人时已恪尽职责,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已恪尽职责,则对于该第三人的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2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限制国际货运代理在对其过失或疏忽承担责任的同时亦享有责任国际货运代理在对其过失或疏忽承担责任的同时亦享有责任限制。责任限制是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即依据法律的有关限制。责任限制是一项特有的法律制度,即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规定,责任人将其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法律制度。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往往会由于责任人(如船长、船员或货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往往会由于责任人(如船长、船员或货运代理)的过失造成货物的损害,或造成第三人的重大财产运代理)的过失造成货物的损害,或造成第三人的重大财产损失。这种损害或损失常常是严重的,涉及的索赔金额也是损失。这种损害或损失常常是严重的,涉及的索赔金额也是巨大的,有时甚至会超过货物本身的价值、船舶的价值。为巨大的,有时甚至会超过货物本身的价值、船舶的价值。为了保护本国的航运业,各国通常将这种赔偿责任用法律加以了保护本国的航运业,各国通常将这种赔偿责任用法律加以限制。国际货运代理与承运人一样,均有权将其责任限制在限制。国际货运代理与承运人一样,均有权将其责任限制在合理的限额内。这种责任限制一般是按照损失一件货物或一合理的限额内。这种责任限制一般是按照损失一件货物或一个货运单位(如一个集装箱)来确定赔偿限额。个货运单位(如一个集装箱)来确定赔偿限额。3除外责任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又称免责,系指根据国家法律、国际除外责任,又称免责,系指根据国家法律、国际公约、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于承担责任公约、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责任人免于承担责任的事由。对于国际货运代理,其除外责任,归纳起的事由。对于国际货运代理,其除外责任,归纳起来可包括以下七个方面:来可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客户的疏忽或过失所致;)客户的疏忽或过失所致;(2)客户或其代理人在搬运、装卸、仓储和其他)客户或其代理人在搬运、装卸、仓储和其他处理中所致;处理中所致;(3)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所致,如:由于)货物的自然特性或潜在缺陷所致,如:由于破损、泄漏、自燃、腐烂、生锈、发酵、蒸发或由破损、泄漏、自燃、腐烂、生锈、发酵、蒸发或由于对冷、热、潮湿的特别敏感性;于对冷、热、潮湿的特别敏感性;(4)货物的包装不牢固、缺乏或不当包装所致;)货物的包装不牢固、缺乏或不当包装所致;(5)货物的标志或地址的错误或不清楚、不完整)货物的标志或地址的错误或不清楚、不完整所致;所致;(6)货物的内容申报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货物的内容申报不清楚或不完整所致;(7)不可抗力所致。)不可抗力所致。另外,一旦当局下达关于某种货物(如危险品)的另外,一旦当局下达关于某种货物(如危险品)的唛头、包装、申报等的特别指示时,委托人有义务唛头、包装、申报等的特别指示时,委托人有义务履行其在各方面应尽的职责。委托人不得让其货运履行其在各方面应尽的职责。委托人不得让其货运代理对由于下列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代理对由于下列事实产生的后果负责。(1)有关货物的说明不正确、不清楚或不全面;)有关货物的说明不正确、不清楚或不全面;(2)货物包装、刷唛和申报不当等;)货物包装、刷唛和申报不当等;(3)货物在卡车、车厢、平板车或集装箱的装载不)货物在卡车、车厢、平板车或集装箱的装载不当;当;(4)货运代理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物内在的危险。)货运代理不能合理预见到的货物内在的危险。委托人对国际货运代理征询有关业务或处理意委托人对国际货运代理征询有关业务或处理意见时,必须予以答复,对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所见时,必须予以答复,对要求国际货运代理所做的工作亦应及时给予各种明确的指示。如因做的工作亦应及时给予各种明确的指示。如因指示不及时或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国际货运代指示不及时或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国际货运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凡因此项委托引起的一切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凡因此项委托引起的一切费用,除另有约定,均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支费用,除另有约定,均应按合同的规定及时支付。付。二、二、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制度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在国际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制度是指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为弥补货物运货物运输中,国际货运代理为弥补货物运输方面带来的风险而投保责任险的制度。输方面带来的风险而投保责任险的制度。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是非常必要的,国际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是非常必要的,投保后,既可以使委托人较快地得到合理投保后,既可以使委托人较快地得到合理的赔偿,又能使国际货运代理提高服务质的赔偿,又能使国际货运代理提高服务质量,对委托人和国际货运代理都十分有利。量,对委托人和国际货运代理都十分有利。1.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产生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风险的产生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主要产生于以下货运代理所承担的责任风险主要产生于以下3种情种情况:况:(1)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2)分包人的过失。)分包人的过失。(3)保险责任不合理。)保险责任不合理。2.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投保的内容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投保的内容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所导致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的内容,取决于因其过失或疏忽所导致的风险损失。如:的风险损失。如:(1)错误与遗漏。)错误与遗漏。(2)仓库保管中的疏忽。)仓库保管中的疏忽。(3)货损货差责任不清。)货损货差责任不清。(4)迟延或未授权发货。)迟延或未授权发货。虽然国际货运代理可通过投保责任险事先转移风险,但并不虽然国际货运代理可通过投保责任险事先转移风险,但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保所有的风险。保险公司对于国际货运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承保所有的风险。保险公司对于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同样有不予承保的范围。代理责任险同样有不予承保的范围。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责任险是货运代理在其正常业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所承保的责任险是货运代理在其正常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对于从事非正常业务范围的工作所产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对于从事非正常业务范围的工作所产生的责任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生的责任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3.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的保险制度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的保险制度具体来说,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有四种不同的具体来说,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有四种不同的保险制度:保险制度:(1)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2)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3)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4)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 4.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主要渠道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的主要渠道(1)通过所有西方国家和某些东方国家的商业保险)通过所有西方国家和某些东方国家的商业保险公司;公司;(2)通过互保协会也可以投保责任险(互保协会是)通过互保协会也可以投保责任险(互保协会是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运输经纪人,为满足其特殊需要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运输经纪人,为满足其特殊需要而组成的集体性机构);而组成的集体性机构);(3)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货运代理选择可承保责任险)通过保险经纪人为货运代理选择可承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并能代表货运代理与保险人进行谈判,的保险公司,并能代表货运代理与保险人进行谈判,还可提供损失预防、风险管理、索赔程度等方面咨询,还可提供损失预防、风险管理、索赔程度等方面咨询,解决货代的经济、货运、保险及法律等问题。解决货代的经济、货运、保险及法律等问题。第五节第五节 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制度国际货运代理管理制度一一.国际货运代理许可证制度国际货运代理许可证制度国家规章制度中使用的最普通的是许可证制度,根据这种制国家规章制度中使用的最普通的是许可证制度,根据这种制度只有那些获得执照的个人或公司才允许经营货运代理的业度只有那些获得执照的个人或公司才允许经营货运代理的业务,没有执照而进行经营的则要按照民法规定课以罚款。务,没有执照而进行经营的则要按照民法规定课以罚款。通过这种许可证制度,国家就能通过对申请执照的货运代理通过这种许可证制度,国家就能通过对申请执照的货运代理的审查,了解他们的财政地位,诚实性和技术能力,从而控的审查,了解他们的财政地位,诚实性和技术能力,从而控制它们的经营质量,对那些不能满足所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者制它们的经营质量,对那些不能满足所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者不能宣布其付款保证的货运代理则不发执照。对那些即使已不能宣布其付款保证的货运代理则不发执照。对那些即使已领到执照的货运代理当发生类似破坏信誉或破产行为时,也领到执照的货运代理当发生类似破坏信誉或破产行为时,也可以通过保留吊销其执照的权利,控制他们的行为或财政信可以通过保留吊销其执照的权利,控制他们的行为或财政信誉。誉。在美国,由联邦海事委员会对货运代理行业及无船在美国,由联邦海事委员会对货运代理行业及无船承运人(承运人(NVOCC)进行管理,欲从事货运代理及)进行管理,欲从事货运代理及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必须先到联邦海事委员会注无船承运业务的企业,必须先到联邦海事委员会注册登记,并需交纳保证金,在取得该委员会颁发的册登记,并需交纳保证金,在取得该委员会颁发的营业许可证之后,才能正式从事货运代理及无船承营业许可证之后,才能正式从事货运代理及无船承运业务。在美国从事货运代理业务,应交纳运业务。在美国从事货运代理业务,应交纳5万美万美元元的保证金,而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则应交纳的保证金,而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则应交纳7.5万万美元的保证金;外国企业在美国设立代表处从事国美元的保证金;外国企业在美国设立代表处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无船承运业务,应该提供际货运代理业务或无船承运业务,应该提供15万万美美元的保证金。元的保证金。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根据美国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营业许可证:消其营业许可证:(1)违反海运法的行为或违反联邦海事委员会有关)违反海运法的行为或违反联邦海事委员会有关货运代理的任何条文、规章的行为;货运代理的任何条文、规章的行为;(2)对联邦海事委员会任何合法的命令或者询问不)对联邦海事委员会任何合法的命令或者询问不做出任何反应的行为;做出任何反应的行为;(3)对未取得营业许可证或延长其营业许可证,故)对未取得营业许可证或延长其营业许可证,故意向联邦海事委员会制造假象或提供假情况、假报意向联邦海事委员会制造假象或提供假情况、假报告的行为;告的行为;(4)经联邦海事委员会确认,对提供货运代理服务)经联邦海事委员会确认,对提供货运代理服务已不够资格的营业者;已不够资格的营业者;(5)对不能履行联邦海事委员会的债务责任,如罚)对不能履行联邦海事委员会的债务责任,如罚款及其他款项的营业者。款及其他款项的营业者。二二.我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我国国际货代业管理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中国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法人资格。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符合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如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符合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求,如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理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货运代理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经营陆路国际货万元,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运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万元人民币。民币。(3)企业名称可以含有行业特点的)企业名称可以含有行业特点的“货运代理货运代理”、“运输服运输服务务”、“仓储仓储”、“配送配送”、“集运集运”、“物流物流”或或“服务服务贸易贸易”等相关字样;等相关字样;(4)业务人员中至少有)业务人员中至少有3名须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名须获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