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479-2022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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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T 2479-2022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pdf
ICS 07.060 CCS D 14 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24792022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勘察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hydrogeological and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of general solid waste landfill 2022-01-26 发布 2022-02-28 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5/T 24792022 I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水文地质勘察.2 5.1 一般规定.2 5.2 初步勘察.3 5.3 详细勘察.3 5.4 水文地质勘探与试验.4 5.5 地下水动态监测.5 5.6 地下水污染预测.5 6 工程地质勘察.5 6.1 一般规定.5 6.2 勘察范围及阶段.6 6.3 初步勘察.6 6.4 详细勘察.7 6.5 不良地质作用勘察.9 7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10 7.1 一般规定.10 7.2 水文地质条件评价.10 7.3 工程地质条件评价.10 8 报告编制和成果提交.11 附录 A(资料性)水文地质试验.13 附录 B(资料性)溶洞顶板的稳定性验算.15 附录 C(资料性)场地岩溶发育等级划分.17 附录 D(资料性)工程物探探测方法应用范围一览表.18 参考文献.20 DB45/T 24792022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尚惠、陈余道、廖培涛、邓忠、梁健、蒙万祖、唐勇臣、覃常、朱贤明、欧孝夺、蓝俊康、闫志为、蒋亚萍、夏源、程亚平、李香兰、黄雪约、徐文炘、李蘅、莫孙庆、夏志永、唐小娟、韦少典、覃震林、汤芳、冯波、邓杰、汪伟业、曹立国、朱正强、崔玉峰。DB45/T 24792022 III 引言 为规范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科学指导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选址、建设和运营管理,进一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在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工程勘察标准、规范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等基础上,对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可能产生地下水环境污染问题,本着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的方针,充分考虑了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要求,编制本文件。DB45/T 24792022 1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涉及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总则、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报告编制和成果提交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察,危险废物填埋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不适用于本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HJ 61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一般固体废物 general solid waste 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3.2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 general solid waste landfill 用于最终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的填埋设施,如各类生活和工业垃圾填埋场、矿山尾矿库和排(赤)泥库。3.3 水文地质勘察 hydro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进行的水文地质测绘、勘探、试验等工作的总称。3.4 地下水 groundwater 地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重力水。3.5 水文地质条件 hydrogeological condition 地下水埋藏和分布、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以及含水介质和储水构造等条件的总称。3.6 水文地质单元 hydrogeological unit 具有统一边界和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的地下水系统。DB45/T 24792022 2 3.7 工程地质勘察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 为查明影响工程建筑物的地质因素而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3.8 不良地质作用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3.9 岩溶 karst 可溶性岩石在水的溶蚀作用下,产生的各种地质作用、形态和现象的总称。3.10 岩溶区 karst area 可溶岩分布的地区。3.11 构造破碎带 structural fracture zone 由构造作用造成的岩石强烈破碎的地段。4 总则 4.1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在设计、环评和施工之前,应进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4.2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应查明场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水的敏感点、不良地质作用等,提供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5 水文地质勘察 5.1 一般规定 5.1.1 一般情况下水文地质勘察宜与工程地质勘察合并进行,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应进行专门性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可参照表 1 确定。表1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地区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地区 地貌类型3个以上;地层及地质构造复杂;地下水系统构造复杂,含水层空间分布不稳定;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水动力特征水化学规律复杂;填埋场建设会导致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很大的变化,存在突出的环境地质问题。地貌类型23个;地层及地质构造较复杂;含水层层次多,但有一定的规律;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水动力特征水化学规律较复杂;填埋场建设会导致水文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存在较突出的环境地质问题。地貌类型单一;地层及地质构造简单;含水层空间分布比较稳定;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简单,水质类型单一;填埋场建设会导致水文地质条件变化不大,不存在突出的环境地质问题。5.1.2 水文地质测绘工作比例尺一般不应小于 1:10 000,调查范围应包含填埋场在内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拟建填埋场所处的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较大时,调查面积可适当减小,但应包括与拟建填埋场相关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目标,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现状、反映调查区地下水流场基本特征、满足地下水DB45/T 24792022 3 环境影响评价和预测为基本原则,岩溶区调查面积不应小于 20 km2,非岩溶区不应小于 6 km2。5.1.3 观测路线的布置,采用穿越法和追索法相结合;对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水化学特征可能发生变化的区域,应采集必要的水质分析样品。5.1.4 水文地质物探应充分考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宜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探测。5.1.5 填埋场场区范围内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内容可利用工程地质勘探钻孔进行。5.1.6 水文地质勘探应有钻孔设计,在钻探过程中应进行简易水文地质观测。5.1.7 水文地质试验以现场试验为主,室内试验为辅。5.1.8 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应设立地下水监测点,并建立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网。5.1.9 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环境影响工作等级按 HJ 610 的有关规定执行。5.2 初步勘察 5.2.1 初步勘察目的:基本了解拟建填埋场及其周边的水文地质条件,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5.2.2 初步勘察手段包括资料收集、分析、水文地质测绘。5.2.3 资料收集内容包括:a)填埋场及相邻地区区域地质背景资料;b)区域历年的气象、水文资料;c)填埋场区历史洪水位;d)周边居民点及生态敏感点分布特征。5.2.4 初步勘察阶段的水文地质测绘应包括以下工作:a)了解填埋场及其周边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b)根据已有资料及现场调查,分析判断填埋场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的范围;c)初步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及填埋场区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特征;d)了解地下水位多年变幅范围;e)初步查明填埋场与周边供水水源的分布情况、污染源分布情况;f)初步查明填埋场与周边生态敏感点的关系。5.3 详细勘察 5.3.1 勘察目的和方法 5.3.1.1 查明拟建填埋场及其周边的水文地质条件,为环境影响评价及施工设计提供依据。5.3.1.2 方法包括资料收集分析、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勘探与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等。5.3.2 水文地质测绘 5.3.2.1 水文地质测绘目的:了解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划分水文地质单元,为水文地质勘探及地下水监测网点的布设提供水文地质资料。5.3.2.2 水文地质测绘宜在比例尺大于或等于测绘比例尺地形地质图基础上进行;无地质图时,应同时进行地质测绘。5.3.2.3 水文地质测绘应包括以下工作:a)全面收集填埋场及相邻地区地理与经济社会概况,历年的气象、水文资料、土壤类型、植被分布;b)调查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与矿产资源;c)调查含(隔)水层的类型、富水性、厚度、埋藏与分布特征;d)调查地下水的天然和人工露头及其水化学特征、岩溶发育情况以及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确定水文地质单元;DB45/T 24792022 4 e)对于重要水点(大泉、泉群、地下河),应调查水点影响范围或主要补给区,调查其补给区是否包含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区;f)调查供水水源地和水源井的分布情况(包括使用人数、用水量、水质、所开采含水层的成井密度、水井结构、深度以及开采历史);g)查明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h)调查既有地下水监测井的深度、结构以及成井历史、使用情况;i)应统测丰、枯水期区域各水点的地下水位,绘制地下水水位等值线图。5.3.2.4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a)调查工作区内是否存在已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b)调查工业污染源的位置,重点调查污染物堆放场地、污水排放口(渠)、污水池(库)以及污染物的处理及综合利用状况;c)调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途径、去向与处理程度,养殖场的分布、规模与发展状况;d)调查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是否采用已污染的地表、地下水进行灌溉等;e)收集调查区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时间、原因、过程、危害程度、遗留问题、治理效果及其它防范措施等资料。5.4 水文地质勘探与试验 5.4.1 水文地质勘探工作要求应满足 HJ 610 的有关规定。5.4.2 加强物探工作,宜采用多种勘探手段。5.4.3 填埋场区周边应布设不少于 5 个水文地质勘探点,填埋场区内应布设不少于 3 个水文地质勘探点,宜按等边三角形布设及布设在潜在污染区,并结合场地地下水位等值线图综合确定地下水流向,具体要求见表 2。表2 勘探点距及勘探线要求 勘探点布置 非岩溶区 岩溶区 简单 中等 复杂 简单 中等 复杂 水文地质勘探线(条)1 12 23 2 23 34 点距(m)100200 75150 50100 100150 75100 5075 5.4.4 进行强岩溶发育区或导水构造的专项水文地质勘察时,其水文地质勘探工作范围应不局限于场区范围,查明其导水通道方向、规模、渗透性,具体要求如下:a)对初步查明的强岩溶发育区或导水构造,在水文地质勘察阶段应着重进行勘探孔布置,可按表 2 的最小值布置勘探孔、或孔组(群);b)通过孔组(群)抽(压、注)水试验,查明其渗透性能、评价其富水性;c)具备连通试验条件时应进行连通试验,查明其连通关系并计算地下水流速等相关参数。5.4.5 水文地质勘探孔控制深度应根据当地地下水位变幅情况进行确定,孔深可参考表 3 进行确定。DB45/T 24792022 5 表3 水文地质钻孔深度 孔深要求 工况 丰水期 平水期 枯水期 岩溶区 非岩溶区 岩溶区 非岩溶区 岩溶区 非岩溶区 至地下水位以下(m)30 40 25 30 10 20 注1:水文地质勘探孔深度应满足不同时期地下水监测要求。注2:当孔深超过100 m未揭露地下水时,即可终孔。5.4.6 水文地质勘探孔孔径视勘探目的确定,抽水试验孔的试验段孔径以满足安装设计抽水量设备为原则,终孔孔径不应小于 91 mm;水文地质观测孔孔径应满足水位观测及地下水采样要求。5.4.7 水文地质试验应根据不同岩土层的含水介质、透水性差异,宜采用多种试验方法获取水文地质参数。试验方法主要包括连通试验、弥散试验、注水试验、渗水试验、抽水试验、压水试验等(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 A)。5.4.8 除弥散试验外,每个主要含水岩组的水文地质试验数量不应少于 6 组。5.4.9 设置于岩溶区内的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对其场区内外地下水或地表水可能存在水力联系的地段,应进行连通试验(试验原则与方法参见附录 A)。5.5 地下水动态监测 5.5.1 填埋场地下水动态监测点数及频率应按 HJ 610 执行。5.5.2 地下水动态监测应包括水位、流量、水温、水质等项目;在勘察区存在地表水体时,地下水与地表水应统一进行监测。5.5.3 泉水不宜作为地下水位的监测点,可作为地下水水质监测点。5.6 地下水污染预测 5.6.1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的预测,执行 HJ 610 中确定的预测方法。5.6.2 岩溶管道型地下水以及水力坡度大于 5的地区,宜采用解析法。6 工程地质勘察 6.1 一般规定 根据填埋场勘察工作等级按表4表6的规定划分。表4 填埋场等别 等别 全库容 V万 m3 坝高 Hm 一 V50 000 H200 二 10 000V50 000 100H200 三 1 000V10 000 60H100 四 100V1 000 30H60 五 V100 H30 注1:填埋场各使用期的设计等别应根据该期的全库容和坝高分别按本表确定,当两者的等差为一等时,以高者为准;当等差大于一等时,按高者降低一等。注2:填埋场失事将使下游重要城镇、工矿企业或铁路干线遭受严重灾害者,其设计等别可提高一等。DB45/T 24792022 6 表5 场地的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 简单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岩溶强发育;6)地下水最小埋深小于 2 m。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复杂;5)岩溶中等发育;6)地下水最小埋深为 2 m3 m。1)对建筑抗震一般、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4)地形地貌简单;5)岩溶弱发育或非岩溶区;6)地下水埋深大于 3 m。注1:从复杂开始,向中等、简单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注2: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GB 50011的规定确定。注3:岩溶发育程度根据附录C进行划分。表6 勘察工作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填埋场等别为一等或二等;2)场地复杂程度为复杂。1)填埋场等别为三等或四等;2)场地复杂程度为中等。1)填埋场等别为五等;2)场地复杂程度为简单。注1: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有1项条件符合该类别则为该类别。注2: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6.2 勘察范围及阶段 勘察范围应包括可能遭受不良地质作用影响的区域,场区周边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填埋场场区和建(构)筑物分布区以工程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勘察手段为主。工程地质勘察划分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个阶段。6.3 初步勘察 6.3.1 目的任务 初步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填埋场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是:a)初步查明拟建填埋场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b)初步查明拟建填埋场的包气带岩土类型、裂隙特征、厚度、渗透性、分布特征;c)初步查明影响填埋场的不良地质体分布特征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6.3.2 工作开展前应收集的资料 工作开展前应收集的资料如下:a)拟建工程的基本特征;b)一般固体废物的组成、粒度、重度、堆积形态、排放量和排放方式;c)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其渗滤液可能造成地质环境污染的因子、浓度;d)填埋场及其周边地形图,场区内地形图比例尺不宜小于 1:10 000;e)区域地质概况、活动断裂分布特征和抗震设防烈度划分;f)周边人文环境及交通条件;DB45/T 24792022 7 g)不良地质体、地质灾害发育概况;h)土石料来源及利用条件,包括筑坝材料和防渗粘土获取的难易程度和储存、可供给的总量。6.3.3 工作量布置 6.3.3.1 初步勘察阶段,勘察工作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并辅以钻探、物探及测试等手段。6.3.3.2 工程地质测绘可与水文地质测绘同时进行。6.3.3.3 勘探点应按网格状布置,其点距与深度应能满足分析覆盖层特征与揭露岩性的要求,具体要求见表 7、表 8。表7 勘探点距 岩性分区 岩溶区 非岩溶区 点距(m)100100 150150 表8 勘探深度 钻孔类型 岩性分区 岩溶区(或进入完整基岩)非岩溶区(或进入完整基岩)一般性钻孔 15 m(5 m)10 m(5 m)控制性钻孔 25 m(8 m)20 m(6 m)6.3.3.4 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 1/41/2,各主要岩土层取样、原位测试不少于 6 组(个)。6.3.3.5 物探线宜垂直于地下水径流或岩溶发育带方向布置。6.4 详细勘察 6.4.1 目的任务 详细勘察的主要目的是为填埋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其主要任务是:a)查明填埋场内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分布特征,评价其对填埋场稳定性的影响,提出治理建议;b)查明填埋场周边可能影响工程建设安全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害的分布,提出预防或治理建议;c)查明填埋场建设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岩土层的类型、岩性、空间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等特征;d)评价场地和斜坡的稳定性;e)根据当地地震设防烈度、地质背景、地震动参数,评价场地、地基和堆积体的地震效应。6.4.2 工作开展前应收集的资料 工作开展前应收集的资料如下:a)前期完成的地质勘察资料;b)建设项目红线范围、构筑物规模和分布特征,应有明确的坐标、尺寸、高程数据;c)填埋场地形图,比例尺不宜小于 1:1 000;d)勘察施工范围内电线、光缆、地下管网、采空区的分布特征;e)填埋场的总容量、有效容量和设计使用年限;DB45/T 24792022 8 f)有关本项目已开展地质环境治理的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资料;g)本阶段的勘察任务书。6.4.3 填埋场区勘察工作布置 6.4.3.1 勘探点应按正方形网格状布置,其点距与深度应根据表 9 确定,满足分析稳定性和渗漏的要求。表9 勘探点距及深度 勘察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岩性分区 岩溶区 非岩溶区 岩溶区 非岩溶区 岩溶区 非岩溶区 点距(m)2020 4040 3030 5050 4040 6060 孔深 一般性孔 进入完整基岩以下 5 m 进入持力层以下 5 m 进入完整基岩以下 5 m 进入持力层以下 4 m 进入完整基岩以下 5 m 进入持力层以下 3 m 控制性孔 进入完整基岩以下 8 m 进入持力层以下 6 m 进入完整基岩以下 6 m 进入持力层以下 5 m 进入完整基岩以下 6 m 进入持力层以下 5 m 6.4.3.2 物探手段宜根据附录 D 及场地实际情况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适宜的物探方法进行综合探测,探测深度不应小于 50 m;主要物探线方向应避开地形及其他因素干扰的影响,垂直或大角度相交于目的物或已知的异常走向,布置于钻探勘探线之间;长度应贯穿填埋场底部范围,保证物探异常的完整和具有足够的异常背景。物探工作结束后,应对物探异常地段进行钻探验证,验证孔不少于 3 个。6.4.3.3 场区原位测试工作宜采用标准贯入试验、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等手段进行。6.4.3.4 室内试验包括土的物理性质试验、土的压缩-固结试验、土的抗剪强度试验、岩石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岩石直接剪切试验。6.4.3.5 进行原位测试或取试样的勘探点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1/3,且每一主要岩土层的取样数量不应少于 6 件。6.4.3.6 岩溶区对溶洞(槽)充填物原位测试或取样不宜少于 3 个(组)。6.4.3.7 所有勘探点结束后应用水泥砂浆封至孔口。6.4.4 岸坡勘察工作布置 6.4.4.1 坡度小于 25的岸坡,应采用与填埋场底部相同的工作量布置。6.4.4.2 大于 25的岸坡宜采用调查,结合轻便钻探或物探等方法查明岸坡不良地质体。6.4.5 坝基勘察工作布置 6.4.5.1 勘探线应沿坝轴线及其上下游平行坝轴线布置,勘探线数量不应少于 3 条;对地质条件简单且坝高低于 15 m 的坝址,可沿坝轴线及沟底垂直坝轴线方向各布置一条勘探线。6.4.5.2 勘探点间距宜为 15 m25 m,且坝主轴线上勘探点数不少于 3 个。6.4.5.3 勘探点深度应按表 10 确定。DB45/T 24792022 9 表10 坝基勘探深度 持力层岩性 坝高(H)H30 m 30 mH60 m H60 m 土层 一般性勘探点深度不少于 0.5 H,控制性勘探点深度不少于 0.75 H 岩性分区 岩溶区 进入完整基岩不少于 5 m 进入完整基岩不少于 8 m 非岩溶区 进入持力层不少于 5 m 进入持力层不少于 8 m 进入持力层不少于 10 m 注:岩溶区坝基,若揭露溶洞勘探深度应满足岩溶稳定性评价要求。6.4.5.4 控制性勘探点不宜少于勘探点总数的 1/3,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6.4.5.5 当基岩裂隙对坝址稳定性有控制作用时应补充现场直接剪切试验。6.4.6 排水竖井勘察工作布置 6.4.6.1 每个排水竖井地基的勘察应布置不少于 4 个勘探点。6.4.6.2 以土层为持力层的勘探点深度应进入稳定持力层不小于 8 m,以基岩为持力层的勘探点深度应进入完整基岩不少于 5 m。6.4.7 排水涵洞勘察工作布置 6.4.7.1 排水涵洞进出口应各布设不少于 1 个勘探点,勘探深度应至洞底完整基岩 3 m。6.4.7.2 涵洞进出口及浅埋地段,应进行工程地质调查,查明松散岩土堆积体特征,并辅以物探工作。6.4.7.3 通过涵洞沿线工程地质测绘,判断涵洞轴线上岩层构造特征,宜采用物探手段探测涵洞轴线上不良地质体的分布情况,对涵洞施工稳定性作出评价。6.5 不良地质作用勘察 6.5.1 构造破碎带 在选址时应避开活动断裂带、区域断裂带,对于次生断裂带应查明构造破碎带性质、充填物胶结情况及渗透性,分析其成因和地震效应,评价破碎带对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构造破碎带的勘察工作布置要求如下:a)构造破碎带处的勘探点数量应适当加密,查明其分布特征。勘探手段以钻探为主,物探为辅;b)勘探深度应进入构造破碎带不少于 20 m,且应进行抽水试验或压水试验确定其渗透性能。6.5.2 岩溶 6.5.2.1 在场区勘察过程中,遇到可能影响地基稳定性的溶洞时,应钻至溶洞底部基岩以下不少于 2 m,应查明溶洞空间分布范围及其充填物性质、状态及渗透性。6.5.2.2 对物探勘查时发现的异常区应进行钻孔验证。6.5.3 不稳定斜坡 6.5.3.1 不稳定斜坡的勘察工作应与岸坡勘察工作同时进行,以工程地质调查方法为主,补充坑探、槽探。6.5.3.2 不稳定斜坡的调查范围应延伸至建设区域所在的山坡的第一个坡顶处。6.5.3.3 勘察内容及手段按 GB 50021 执行。DB45/T 24792022 10 6.5.4 泥石流 泥石流勘察应以工程地质测绘为主,测绘范围应包括沟谷至分水岭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响的地段。调查内容及方法按GB 50021执行。7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7.1 一般规定 在充分收集区域地质背景的基础上,水文地质条件的评价应在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勘探、水文地质试验和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和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7.2 水文地质条件评价 7.2.1 水文地质勘察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7.2.2 根据填埋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填埋场汇水面积、汇水量,评价其对填埋场施工和后期运行的影响。7.2.3 根据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地下水类型,明确污染物运移途径,初步分析影响范围。7.2.4 掌握填埋场地下水位埋深、变幅,分析是否对填埋场防渗膜起到顶托作用,并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7.2.5 评价地下水对填埋场建(构)筑物材料的腐蚀性影响。7.2.6 填埋场建设前各监测点的水质分析结果可作为地下水各项指标的背景值,水质分析结果存在超标的因子,应分析超标的原因。7.2.7 当场地内有季节性泉分布时,应根据其流量大小提出相应的工程措施。7.2.8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可按 HJ 610 的规定执行。7.3 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7.3.1 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内容应包括:场地的稳定性,坝基、坝肩和岸坡的稳定性,坝址和填埋场区的渗漏及其对环境的影响,建筑材料等评价。7.3.2 场地稳定性评价应评价构造破碎带、岩溶、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对填埋场的影响。7.3.3 坝基、坝肩的稳定性评价应包括坝基、坝肩抗滑稳定性评价,坝基的变形分析,坝基渗漏的稳定性评价。7.3.4 当筑坝材料用量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时,应对材料的质量、储量、开采和运输条件等进行评价。7.3.5 对于次生构造破碎带,应根据渗透系数判断导水性能,对渗透系数大于 110-3 cm/s 的地段,应进行工程处理,处理深度应进入断层破碎带内不少于 10 m,处理后渗透系数应小于 10-5 cm/s。7.3.6 应根据不同的不良地质作用提出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建议。7.3.7 岩溶区,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a)根据填埋场区土层厚度等值线图,当土层厚度小于 3 m 时应采取如下防渗措施:1)开挖清土至基岩面,对裸露的溶沟(槽)、溶洞等用毛石混凝土进行回(充)填;2)覆土厚度不小于 3 m,进行分层压碾;3)压碾后的土层应进行检测,其渗透系数、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DB45/T 24792022 11 b)对已查明空间分布形态的溶洞,参照附录 B 进行溶洞顶板稳定性验算;验算结果为不稳定的洞体,可判定为未经处理不宜作为地基的不利地段。7.3.8 小型不稳定斜坡,应采取以下措施:a)有浅层滑动面的斜坡,滑动体应清除;b)不稳定斜坡顶部 5 m 以外应设置截、排水沟;c)设置支挡结构,将不稳定斜坡锚固在稳定的地层上。7.3.9 泥石流:应清除山体斜坡泥石流残留物。7.3.10 在上述岩土体进行综合工程分析、评价基础上对填埋场地的适宜性、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稳定性做出定性评价。8 报告编制和成果提交 8.1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宜作为一个整体报告进行编写。8.2 编制工作成果前,应对全部实际资料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对有关数据进行校核,确认无误,方可提供计算、制图或编写文字报告书等成果使用。8.3 勘察成果应全面、客观反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实际情况,结论明确,依据充分、准确,论述简明,文、图、表密切配合,力求通俗实用、易懂。8.4 初步勘察成果报告由文字报告和附表、附图、附件组成:a)文字报告的主要内容:1)前言;2)区域地质条件概况;3)填埋场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适宜性评价;5)结论与建议。b)报告主要附表:1)岩、土、水试验成果表;2)原位测试成果统计表;3)水文地质试验成果表。c)报告主要附图:1)区域水文地质图(含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2)填埋场区水文地质图(含水文地质剖面图);3)勘探点平面布置图;4)工程地质剖面图;5)水文地质勘探孔综合成果图;6)工程地质钻孔柱状图;d)报告附件:物探成果报告。8.5 详细勘察成果报告由文字报告和附表、附图、附件组成:a)文字报告的主要内容:1)前言;2)区域地质条件概况;3)填埋场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4)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5)结论与建议。DB45/T 24792022 12 b)报告主要附表:1)土工试验成果表;2)土的腐蚀性试验成果表;3)原位测试成果统计表;4)岩石试验成果表;5)水质分析检测报告;6)水文地质试验成果表。c)报告主要附图:1)区域水文地质图(含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不宜小于 1:200 000 的比例;2)填埋场区水文地质图(含水文地质剖面图),宜按 1:10 000 的比例;3)地下水位等值线图;4)勘探点平面布置图;5)第四系土层厚度等值线图;6)基岩面高程等值线图;7)工程地质剖面图;8)水文地质勘探孔综合成果图;9)工程地质钻孔柱状图;10)根据需要编制的图件。d)报告附件:物探成果报告。DB45/T 24792022 13 A 附录A (资料性)水文地质试验 A.1 连通试验 A.1.1 目的 查明场区地下水与场区外地下水或地表水的水力联系。A.1.2 方法 当地下水以岩溶管道形式或以强径流带为径流特征的岩溶区,通过在场区投放示踪剂,当场区存在天然的消水洞、消水裂隙等消水位置时,可直接向消水位置投放示踪剂和注水,当场区无天然的消水位置时可以通过揭露岩溶相对发育的钻孔进行注入方式投放示踪剂,示踪剂宜选择易溶于水、无毒、无污染、不易被吸收、性质稳定且容易监测的材料,在下游观测点进行监测。A.2 弥散试验 A.2.1 目的 研究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运移时其浓度的时空变化规律,并通过试验获得进行地下水环境质量定量评价的弥散参数。A.2.2 方法 方法如下:a)试验可采用示踪剂(如食盐、氯化铵、电解液、萤光染料、放射性同位素等)进行;b)试验方法可依据当地水文地质条件、污染源的分布以及污染源同地下水的相互关系确定;一般可采用污染物的天然状态法、附加水头法、连续注水法、脉冲注入法;c)试验场地应选择在对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有足够了解、基本水文地质参数齐全的代表性地区;d)观测孔布设一般可采用以试验孔为中心十字形剖面,孔距可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岩性等考虑,一般可采用 5 m 或 10 m;也可采用试验孔为中心的同心圆布设方法,同心圆半径可采用 3 m、5 m 或 8 m,在卵砾石含水层中半径一般以 7 m、15 m、30 m 为宜;e)试验过程中定时、定深在试验孔和观测孔中取水样,进行水化学分析,确定弥散参数,为污染物在地下水中运移提供弥散资料。A.3 注水试验 A.3.1 目的 目的是确定含水层的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A.3.2 方法 当钻孔中地下水位埋藏很深或试验层透水不含水时,可用注水试验代替抽水试验,近似地测定该岩层的渗透系数。注水试验时可向井内定流量注水,抬高井中水位,待水位稳定并延续到一定时间后,可停止注水,观测恢复水位。DB45/T 24792022 14 A.4 渗水试验 A.4.1 目的 测定包气带渗透性能及防污性能。渗水试验是一种在野外现场测定包气带土层垂向渗透系数的简易方法,在研究大气降水、灌溉水、渠水等对地下水的补给时,常需要进行此种试验。A.4.2 方法 试验时在试验层中开挖一个截面积为0.3 m20.5 m2的方形或圆形试坑,不断将水注入坑中,并使坑底的水层保持一定厚度(一般为10 cm厚),当单位时间注入水量(即包气带岩层的渗透流量)保持稳定时,可根据达西渗透定律计算出包气带土层的渗透系数。A.5 抽水试验 A.5.1 目的 确定含水层的导水系数、渗透系数、给水度、影响半径等水文地质参数,也可以通过抽水试验查明某些水文地质条件,如地表水与地下水之间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以及边界性质和强径流带位置等。A.5.2 方法 方法如下:a)根据要解决的问题,可以进行不同规模和方式的抽水试验。单孔抽水试验只用一个井抽水,不另设置观测孔,取得的数据精度较差;多孔抽水试验是用一个主孔抽水,同时配置若干个监测水位变化的观测孔,以取得比较准确的水文地质参数;群井开采试验是在某一范围内用 2个或以上主孔同时抽水并有多孔观察孔的干扰开采试验,以查明群井采水量与区域水位下降的关系,求得可靠的水文地质参数;b)为确定水文地质参数而进行的抽水试验,有稳定流抽水和非稳定流抽水两类,前者要求试验结束以前抽水流量及抽水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位达到稳定不变,后者则只要求抽水流量保持定值而水位不一定达到稳定,或保持一定的水位降深而允许流量变化,具体的试验方法参照GB 50027 的规定执行。A.6 压水试验 A.6.1 目的 确定较完整岩体的渗透系数,在研究坝周渗漏、包气带渗透性时,常需要进行此种试验。A.6.2 方法 试验时用高压方式把水压入钻孔,根据岩体吸水量计算了解岩体裂隙发育情况和透水性。压水试验是用专门的止水设备把一定长度的钻孔试验段隔离出来,然后用固定的水头向这一段钻孔压水,水通过孔壁周围的裂隙向岩体内渗透,最终渗透的水量会趋于一个稳定值。具体的试验方法参照DZ/T 0132的规定执行。DB45/T 24792022 15 A B 附录B (资料性)溶洞顶板的稳定性验算 B.1 溶洞顶板坍塌自行填塞洞体所需厚度的计算 B.1.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顶板为中厚层、薄层,裂隙发育,易风化的岩层,顶板有坍塌可能的溶洞或仅知洞体高度时。B.1.2 计算方法 顶板坍塌后,塌落体积增大,当塌落至一定高度H时,溶洞空间自行填满,无须考虑对地基的影响。所需塌落高度H按式(B.1)计算:H=H0/(K-1)(B.1)式中:H0塌落前洞体最大高度(m);K岩石松散(胀余)系数,石灰岩K取1.2,黏土K取1.05。B.2 洞室顶板稳定性计算 B.2.1 适用范围 顶板岩层比较完整,强度较高,层厚,而且已知顶板厚度和裂隙切割情况。B.2.2 计算方法 当顶板具有一定厚度,岩体抗弯强度大于弯矩、抗剪强度大于其所受的剪力时,洞室顶板稳定满足这些条件的岩层最小厚度H计算如下:顶板按梁板受力计算,受力弯矩按下式计算:a)当顶板跨中有裂缝,顶板两端支座处岩石坚固完整时,按悬臂梁计算:212Mpl=(B.2)b)若裂隙位于支座处,而顶板较完整时,按简支梁计算:218Mpl=(B.3)c)若支座和顶板岩层均较完整时,按两端固定梁计算:2112Mpl=(B.4)d)抗弯验算:26MbH(B.5)6MHb(B.6)e)抗剪验算:24sfSH(B.7)DB45/T 24792022 16 4sfHS(B.8)f)顶板能抵抗受荷载剪切的厚度计算按极限平衡条件的公式计算:TP(B.9)THSL=(B.10)THSL=(B.11)式中:M弯矩(kNm);p顶板所受总荷载(kN/m),为顶板厚 H 的岩体自重、顶板上覆土体自重和顶板上附加 荷载之和;l溶洞跨度(m);岩体计算抗弯强度(石灰岩一般为允许抗压强度的 1/8)(kPa);fs支座处的剪力(kN);S岩体计算抗剪强度(石灰岩一般为允许抗压强度的 1/12)(kPa);b梁板的宽度(m);H顶板岩层厚度(m);P溶洞顶板所受总荷载(kN);T溶洞顶板的总抗剪力(kN);L溶洞平面的周长(m)。DB45/T 24792022 17 B C 附录C (资料性)场地岩溶发育等级划分 场地岩溶发育等级划分见表C.1。表 C.1 场地岩溶发育等级划分 岩溶 发育等级 地表岩溶 发育密度(个/km2)线岩溶率()遇洞隙率()单位涌水量(L/ms)岩溶发育特征 岩溶 弱发育 1 3 30 0.1 以不纯碳酸盐岩为主,地表岩溶形态稀疏,泉眼、暗河及洞穴少见 岩溶 中等发育 15 310 3060 0.11 以次纯碳酸盐岩为主,地表发育有洼地、漏斗、落水洞泉眼、暗河稀疏、溶洞少见 岩溶 强烈发育 6 10 60 1 岩性纯,分布广,地表有较多的洼地、漏斗、落水洞泉眼、暗河、溶洞发育 注1:同一档次的四个划分指标中,根据最不利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