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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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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ppt

    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内容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内容模块一模块一 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劳动法的基本理论模块二模块二 劳动权利专论劳动权利专论模块三模块三 就业促进制度就业促进制度 模块四模块四 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制度模块五模块五 工时制度工时制度模块六模块六 工资制度工资制度模块七模块七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一、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1 1、劳动劳动2 2、劳动法、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系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 1、劳动劳动基于法定义务基于法定义务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基于劳动合同关系有报酬的有报酬的为职业的为职业的基本基本要件要件包括包括:二、二、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根据其合意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根据其合意所建立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从属性所建立的,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从属性劳动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并劳动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并支付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三、三、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的概念指从属于劳动关系的一些社会关系。指从属于劳动关系的一些社会关系。(一)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的特征(一)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的特征(二)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的内容(二)劳动关系的附随关系的内容具有牵连性具有牵连性具有服务性具有服务性具有从属性具有从属性劳劳动动行行政政关关系系就就业业关关系系劳劳动动团团体体关关系系社社会会保保险险关关系系劳劳动动法法制制监监督督关关系系劳劳动动争争议议处处理理关关系系劳动法的基本特性劳动法的基本特性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一、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形式平等实质上不平等形式平等实质上不平等”的社会关系的社会关系二、劳动法的调整本位是二、劳动法的调整本位是“劳工利益本位劳工利益本位”三、劳动法的调整原则是三、劳动法的调整原则是“权利义务法定与约定权利义务法定与约定相结合相结合”原则原则四、劳动法的调整机制是四、劳动法的调整机制是“法定限制约定,团体约定法定限制约定,团体约定限制个体约定限制个体约定”的立法调整机制的立法调整机制五、劳动法是不同于公法和私法的独立法律部门五、劳动法是不同于公法和私法的独立法律部门二、二、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一)主体主体(二)(二)内容内容(三)客体(三)客体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是劳动行为一是劳动行为 二是劳动条件二是劳动条件(一)(一)主体主体指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加劳动法律关系,并依法指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加劳动法律关系,并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即一方是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劳动动者者1 1、年龄条件:年满、年龄条件:年满1616周岁周岁2 2、劳动能力条件:、劳动能力条件:1 1、依法成立并获得民事主体资格、依法成立并获得民事主体资格2 2、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条件用用人人单单位位 要符合法定的体力标要符合法定的体力标准或健康标准;要符合准或健康标准;要符合智力标准或技能标准。智力标准或技能标准。(二)(二)内容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择业:择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安全卫生息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等;权等;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劳动义务、服从义务、保义务、服从义务、保密义务、增益义务、密义务、增益义务、损害赔偿义务等损害赔偿义务等用人单位的权利用人单位的权利:招:招工权、辞退权、分配工权、辞退权、分配权、用人权、奖惩权权、用人权、奖惩权等;等;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的义务:给:给付义务、保护义务、付义务、保护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费用偿还义务、给假费用偿还义务、给假义务义务与保姆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与保姆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咨询热线内容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邓,出生在偏僻的农村,自小就向往我姓邓,出生在偏僻的农村,自小就向往着外面那个异彩纷呈的大世界。因此,某家政公司到我着外面那个异彩纷呈的大世界。因此,某家政公司到我们镇上招保姆时,我立即去报了名,很快就被介绍到城们镇上招保姆时,我立即去报了名,很快就被介绍到城里一个张姓人家当保姆。我的工作主要是做饭、洗衣服,里一个张姓人家当保姆。我的工作主要是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等。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天气转凉,冬天来临,打扫卫生等。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天气转凉,冬天来临,我不太适应这里的天气,得了重感冒,需要住院,可我我不太适应这里的天气,得了重感冒,需要住院,可我又不舍得花自己那点可怜的积蓄,多次找到张家要求支又不舍得花自己那点可怜的积蓄,多次找到张家要求支付医疗费,但他们拒绝支付,并说我们的关系不受劳动付医疗费,但他们拒绝支付,并说我们的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合同法的调整。请问:与保姆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我请问:与保姆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我可以要求张家为我支付医疗费吗?可以要求张家为我支付医疗费吗?解答:解答:第一,保姆与被服务家庭之间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第一,保姆与被服务家庭之间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我国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动法的调整范围。我国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 4条中明确规定:条中明确规定:“公务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家庭保姆与雇主之间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而属于雇佣关系,由民法来调整。系,而属于雇佣关系,由民法来调整。解答:解答:第二,不能要求张家承担医疗费用。雇佣关系是民法调第二,不能要求张家承担医疗费用。雇佣关系是民法调整的范畴,只有当平等主体一方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整的范畴,只有当平等主体一方因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害的,侵害方才承担赔偿受害方的民事责任。案中损害的,侵害方才承担赔偿受害方的民事责任。案中雇主与保姆生病不存在因果关系,当然也没有义务支雇主与保姆生病不存在因果关系,当然也没有义务支付医疗费。付医疗费。第三,也不能要求家政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因为家政公第三,也不能要求家政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因为家政公司只是充当介绍人的角色,实质上您和家政公司之间司只是充当介绍人的角色,实质上您和家政公司之间只是一种松散的劳务介绍关系,因此家政公司不能作只是一种松散的劳务介绍关系,因此家政公司不能作为完整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医疗费。为完整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医疗费。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1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提供虚假招聘信息(2 2)招用无合格证件的人员)招用无合格证件的人员(3 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4 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案例案例:):)(5 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6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公司用公司用“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来解雇员工是否合法来解雇员工是否合法 咨询热线内容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甘,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的售楼人员。我姓甘,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的售楼人员。20022002年我被该公司录用,并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年我被该公司录用,并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刚开始工作因缺乏经验,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接受培训,跟着刚开始工作因缺乏经验,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接受培训,跟着老员工打杂、学习,几乎没有什么业绩。两年合同到期后,老员工打杂、学习,几乎没有什么业绩。两年合同到期后,公司与我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依合同约定到公司与我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依合同约定到20072007年年2 2月到月到期。刚签完合同的两个月,我的销售业绩明显有了突破,自期。刚签完合同的两个月,我的销售业绩明显有了突破,自己也越干越有希望。就在这时,公司出台了一项,售楼人员己也越干越有希望。就在这时,公司出台了一项,售楼人员末位淘汰试行办法,规定每月我们售楼部的所有人员将对末位淘汰试行办法,规定每月我们售楼部的所有人员将对业绩进行统计排名,最后者自动被淘汰,公司将与其解除劳业绩进行统计排名,最后者自动被淘汰,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紧接着这两个月,我拼命干活,但是到月末评比时,动合同。紧接着这两个月,我拼命干活,但是到月末评比时,我的销售业绩还是排到最后,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合同。我觉我的销售业绩还是排到最后,公司要求与我解除合同。我觉得公司这项规定很不合理,实际上我已经尽力。请问:公司得公司这项规定很不合理,实际上我已经尽力。请问:公司用用“末位淘汰末位淘汰”来解雇员工,合法吗?来解雇员工,合法吗?实训二解答:实训二解答:第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第一,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劳动法第国劳动法第4 4条规定: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由些可由些可知,法律允许并要求企业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必须合法。知,法律允许并要求企业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但必须合法。这一合法不仅是指制定程序合法,更重要的是其实质内容必须这一合法不仅是指制定程序合法,更重要的是其实质内容必须合法。从您公司制定的办法的具体情形来看,且不说其程合法。从您公司制定的办法的具体情形来看,且不说其程序是否合法,但其实质内容来,规定了序是否合法,但其实质内容来,规定了“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是不合是不合法的。法的。第二,公司的内容规章无效。根据劳动法第第二,公司的内容规章无效。根据劳动法第24-2724-27条的规定,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用人单位在合同未到期之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以下几种:1 1、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 2、劳、劳动者在试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是其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是其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是其依法被追究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或是其依法被追究刑实训二解答(续):实训二解答(续):事责任的,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事责任的,用人单位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 3、劳动者患病或非、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工作的;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是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是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这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提前达成协议的,这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提前3030日以书面形式通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4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困难,确需裁员的,也可依法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困难,确需裁员的,也可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显然,贵公司规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显然,贵公司规定的“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不在上不在上述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范围内,因而是没有法律依述法律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范围内,因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故该规章内容应属无效。据的,故该规章内容应属无效。综上,公司用综上,公司用“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来解雇员工是不合法的。来解雇员工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任务任务1 1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任务任务2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任务任务3 3 劳动合同和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和履行和变更任务任务4 4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任务任务5 5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任务任务1 1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一、劳动合同的概念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二、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n一是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一是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动者;n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如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补习学校、民办诊所、艺学、补习学校、民办诊所、艺术团、俱乐部、敬老院等术团、俱乐部、敬老院等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定执行。案例一案例一任务任务2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一、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二、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三、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四、四、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五、五、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六、六、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七、七、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一、一、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 1、合法的原则合法的原则2 2、公平的原则、公平的原则3 3、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4 4、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5 5、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劳动合同无效。效。平等:订立合同的当平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地位;自愿:订立必须是双自愿:订立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意愿1 1、合法的原则合法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必须合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与形式必须合法二、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一)(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一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即用工前一是建立劳动关系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即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二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订立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二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订立劳动合同的,用工之日就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就是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时间;三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三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合同,否则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现现实实中中的的情情形形:可见,劳可见,劳动关系的建动关系的建立与劳动合立与劳动合同生效的时同生效的时间未必一致间未必一致(一)(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1 1、书面形式、书面形式2 2、口头形式、口头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合同,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在我国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因此,在我国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合同。但作为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式是书面合同。但作为例外,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8282条规定: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满一年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一)劳动合同的期限(一)劳动合同的期限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分为三种:分为三种:(二)(二)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是用人单位与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与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时间。与熟练期、学徒期、熟练期、学徒期、转正期、实习期、适应期、见习期转正期、实习期、适应期、见习期等的性质均等的性质均不相同。不相同。计划经济时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产物。(一)(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1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具体期限没有限制,可以选劳动合同法对具体期限没有限制,可以选择择3 3个月、个月、1 1年、年、5 5年、年、1010年或更长的时间。年或更长的时间。2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1 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在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下进行的劳动;而承揽合同的指挥、监督下进行的劳动;而承揽合同的当事人的劳动过程是自主进行的。当事人的劳动过程是自主进行的。(2 2)劳动合同只是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劳动,)劳动合同只是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劳动,不对结果负责;而承揽合同的当事人的义不对结果负责;而承揽合同的当事人的义务是向另一方交付最终的成果。务是向另一方交付最终的成果。2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414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与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可解除,只要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可解除,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某些情形下,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动合同。但在某些情形下,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几种情形是:这几种情形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特殊情形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特殊情形1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10年的;年的;2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续工作满10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10年的;年的;3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规定的第法规定的第3939条和条和4040条的第条的第1 1、2 2项的情形,续订项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二)(二)试用期试用期1 1、确定试用期的依据确定试用期的依据2 2、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的次数3 3、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仅约定试用期的处理 试用期本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试用期本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同酬,如果仅约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同工同酬,如果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不成立。试用期,则试用不成立。4 4、试用期的生效条件、试用期的生效条件5 5、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1919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一次试用期。”案例三案例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有效合同中约定有试用期有效合同中约定有试用期四、四、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一)(一)必备条款必备条款(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1 1、试用期、试用期2 2、培训、培训3 3、保守秘密、保守秘密4 4、补充保险(、补充保险(社会保险之外的社会保险之外的)5 5、福利待遇、福利待遇(一)(一)必备条款必备条款1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2、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证件号码3 3、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4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7 7、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险、生育保险五项)8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五、五、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一)(一)服务期服务期(二)(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三)违约金(三)违约金 除了可以在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除了可以在培训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制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一)服务期服务期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指由于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动合同中或者在服务协议里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2222条第条第2 2款规定: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指由于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指由于用人单位与本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技术人员和其他知悉其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专项协议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合同或者专项协议中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除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的限制。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的限制。这是解决劳动者劳动权、择业自由权与公平竞这是解决劳动者劳动权、择业自由权与公平竞争市场规则冲突的有效途径。争市场规则冲突的有效途径。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不得超过2 2年年。六、六、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一)劳动合同无效的定义(一)劳动合同无效的定义指由于法定的理由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指由于法定的理由自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律效力,不能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二)(二)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三)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确认机构(三)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确认机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二)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1 1、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2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权利;3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案例五案例五:七、七、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1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2 2、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3 3、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如实告知对方有关情况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等劳动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等任务任务3 3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定义(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定义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生效后的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各自权利的行为。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各自权利的行为。(二)(二)劳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三)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三)(三)劳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履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 1、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1 1)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逾期不付的,按应付额的逾期不付的,按应付额的50%-100%50%-100%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2 2)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义务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义务(3 3)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义务)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义务2 2、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的义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时的义务(1 1)遵纪守法的义务)遵纪守法的义务(2 2)勤勉敬业的义务)勤勉敬业的义务(3 3)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事项的义务)遵守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事项的义务(2 2)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义务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义务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计件报酬;合理确定计件报酬;依法安排加班并支付加班费依法安排加班并支付加班费 一般加班每日不超过一般加班每日不超过1 1小时,特殊原因的不超过小时,特殊原因的不超过3 3小小时,每月不得超过时,每月不得超过36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得低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于工资的150%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的,支付不低于排的,支付不低于300%300%的工作报酬。的工作报酬。(四)(四)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劳动合同的中止履行1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的其他义务的;2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 中止期间,不计入在用人单位的连中止期间,不计入在用人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续工作时间。二、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定义(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定义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者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款达成修改或者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二)(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三)用人单位变更时劳动合同的承继履行(三)用人单位变更时劳动合同的承继履行1 1、法人的合并、法人的合并合并后公司承继合并后公司承继2 2、法人的分立、法人的分立分立后公司承继分立后公司承继3 3、其他重大事项的变更、其他重大事项的变更不影响到劳动合同履行不影响到劳动合同履行(四)(四)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要求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要求(二)(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1 1、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2 2、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3 3、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4 4、法定变更、法定变更 特殊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并非因当事人自愿或同特殊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并非因当事人自愿或同意,而具有强制性。意,而具有强制性。一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社会紧急事件等,造成企业或劳一是由于不可抗力或社会紧急事件等,造成企业或劳动者无法履行原合同;动者无法履行原合同;二是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或修改,导致劳动合同中的二是由于法律、法规规定或修改,导致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内容与之相悖而必须修改。如政府最低工部分条款内容与之相悖而必须修改。如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等。资标准的调整等。(四)(四)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要求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要求1 1、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1 1)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协商一致(2 2)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如)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如不修改就成为无效条款不修改就成为无效条款(3 3)由于严重亏损或自然灾害,用人单位确实无法全面履行劳)由于严重亏损或自然灾害,用人单位确实无法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动合同(4 4)劳动者因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者因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劳动合同(5 5)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经济性因素)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经济性因素导致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导致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具体还应把握以下几点:具体还应把握以下几点:2 2、劳动合同变更的要求、劳动合同变更的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还应把握以下几点具体还应把握以下几点(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后,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与劳动者协商后,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并因此相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并因此相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使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使劳动者适应工作要求并相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适应工作要求并相应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具体还应把握以下几点具体还应把握以下几点(2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同达成协议;因因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因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等企业内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用调整等企业内部经济情况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任务任务4 4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二、劳动合同的终止(一)概念(一)概念指劳动合同解除之外劳动合同法律效力指劳动合同解除之外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终结的情形。终结的情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二)(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一、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含义(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的含义指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指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前,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使劳动合同效力停止,不再履行合同的行为。人使劳动合同效力停止,不再履行合同的行为。(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三)(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四)(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五)(五)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义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义务案例七案例七:伍元中专毕业后,来到某私营企业做财务工伍元中专毕业后,来到某私营企业做财务工作,与私营企业签订了作,与私营企业签订了5 5年期的劳动合同。年期的劳动合同。1 1年后,年后,伍元应征入伍,当兵伍元应征入伍,当兵3 3年退伍后,伍元回原单位要年退伍后,伍元回原单位要求上班,但被领导告知早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伍求上班,但被领导告知早已经解除劳动关系。伍元心理很纳闷,不是入伍的时候,武装部的干部元心理很纳闷,不是入伍的时候,武装部的干部还告诉我,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吗?还告诉我,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吗?请问:职工应征入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请问:职工应征入伍,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动合同吗?(三)(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1 1、提前、提前3030日书面通知解除和试用期告知解除日书面通知解除和试用期告知解除2 2、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3 3、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838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合同。2 2、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劳动合同法第3838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解除劳动合同:(1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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