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设计说明强电篇.doc
电气设计说明 强电篇一、设计依据: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8、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10、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04 1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1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5、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16、其他专业提供的工作图纸和资料单 17、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书和设计要求二、建筑物概况和设计内容:1. 建筑物概况 本工程为_,工程位于_。建筑类别:一类建筑。建筑层数:地下2层,地上16层。建筑总面积:38860平方米,地上31188平方米,地下7672平方米。主要结构选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总高度:87m。耐火等级:一级。抗震设防裂度:7 度。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级,地下室防水等级1级,抗渗等级为P8。人防等级:详人防批复。属二类防雷建筑,为一级供电负荷。2. 设计内容 (1) 10KV供电系统 (2) 0.4KV配电系统 (3) 照明、空调和动力配电及控制系统 (4) 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系统 (5) 建筑物和设备防雷系统 (6)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7) 公共广播系统 (8) 有线电视系统 (9) 电话系统 (10)宽带网络系统 (11)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三、负荷等级、供电电源和负荷计算: 1、本建筑为一类建筑,供电等级为一级,地下一层设有供本工程服务的商业专用变配电房,商业专用变配电房采用两路10KV电缆引入、同时供电、两路10KV单母线分列运行、互为备用。根据规范要求:1、2电源应独立、即来自供电局系统网络的不同的区域变电站。设置低压联络,在其中1台变压器故障或检修时,在负荷控制的前提下可由另一台变压器担负故障变压器的部分负荷,且正常工作的变压器可以负担起故障变压器所担负的全部一级负荷。甲方另外委托详细设计供本工程服务的商业专用变配电房,变压器容量估算为3台1600kVA。 2、楼内涉及消防的负荷如消防类风机、消防电梯、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防火卷帘门、电动排烟窗、火灾疏散标志灯、应急照明等消防设备以及载客电梯、生活水泵、排水泵、机械式立体汽车库、除消防以外的弱电等为一类负荷,空调,自动扶梯等为二类负荷,其余普通照明、一般动力等为三类负荷。其中非消防的负荷在消防时断电。 3、消防类风机、防火卷帘门、消防电梯、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等消防负荷、重要的动力负荷采用二个电源,二个电源在末端自动切换。 4、智能应急疏散照明标志灯系统设计说明另详,火灾时由系统控制可以强制点亮应急灯。四、计量和测量: 1、本项目为10KV用电单位,对于电力公司为高压计量、低压动力套表,本设计不存在返送电、逆向计量、多重计量的情况。变压器低压侧应采用无功补偿,补偿后其10KV侧的功率因数应大于0.9。 2、10KV系统采用微机综合保护。 3、本设计预留配电房位置,由甲方另委托做详细设计。五、照明设计、负荷安装密度、控制方式和末端配电箱 1、合理选择和确定照度标准值,依据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严格执行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 详细数值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所列各表。 本工程照度设计值:楼梯间、前室:75勒克斯;电梯厅:75勒克斯,卫生间:75勒克斯;配电间、控制室等盘前:200勒克斯;水泵房、冷站:150勒克斯;地下停车场:75勒克斯;办公室、商铺:500勒克斯。 本工程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楼梯间、前室:5瓦/每平方米;电梯厅:5瓦/每平方米;卫生间:5瓦/每平方米;配电间、控制室等盘前:8瓦/每平方米;水泵房、冷站:8瓦/每平方米;地下停车场:5瓦/每平方米;办公室、商铺:16瓦/每平方米。 2、办公室安装嵌入吊顶式灯盘,走廊采用环形荧光灯,前室和楼梯间采用吸顶灯(光源直管及环形荧光灯)。 3、走廊、各个疏散口安装疏散标志灯,走廊、前室、电梯厅等处安装应急灯;疏散标志灯和应急灯自带60分钟电池,疏散标志灯为长明灯,应急灯火灾时由FAS模块强制控制点亮。消防中心、弱电机房、变配电间、水泵房、电梯机房等与消防有关的设备间以及其它重要的设备间采用应急照明,灯具自带180分钟电池,消防设备间应急照明电池的连续放电时间应能保证灭火时连续工作。 4、商业各功能区域等的天花照明由二次装修公司负责、本设计预留配电箱。室外照明、建筑物轮廓照明(采用一般光源或半导体光源)均应由专业的灯光公司负责设计,且应在需要土建配合时由建设方协调并在土建施工之前知会设计方予以配合,本设计仅预留配电回路和各层的穿墙管道。六、动力配电系统: 1、消防动力的一类负荷采用两个电源供电,消防动力的两个电源在末端自动切换(自投自复),消防动力电缆采用耐火电缆。 2、大电流电机起动采用软起动。为防止电机大起动电流对变压器电压的影响,电机大于或等于30KW的采用软起动方式。 3、动力配电箱在竖井内或地下一层均采用明装箱,在竖井之外的配电箱装高根据验收规范要求底部不应低于1.5m,建设方在配电箱订货时应要求制造厂,动力配电箱箱门按钮的操作元件的装高一般不应高于距地1.9m的手臂操作高度(即距箱底不应大于400)。 4、各配电箱在竖井内安装的箱门均采用对开双门。七、配电系统和线路敷设 1、照明和动力配电采用放射、树干、分区树干等各种方式。对于消防设备一般采用放射式供电。 2、疏散标志灯、应急灯、安全出口灯等自带至少60分钟的应急电池(配电间、水泵房、消防中心等设备房应急灯自带至少180分钟电池连续放电时间,应保证持续工作),在市电失去后由电池供电。电缆在地下一层由低压配电间引出敷设于槽式电缆桥架内,桥架外壳应刷防火漆;配电间内桥架采用槽式,在竖井内采用槽式桥架敷设;凡是桥架穿越楼板、防火分区、人防墙时,应在安装工程完毕后用防火麻、防火泥等不低于防火分隔板墙耐火极限的填充材料封堵缝隙。电缆桥架中的消防负荷与一般负荷的电缆要隔开敷设,各电缆桥架内均设分隔板。 3、由楼层照明配电总箱配出的支线、支干线电缆(到分箱)或将来装修敷设的分支导线敷设于楼层分支线槽、管内,沿梁吊装或沿墙支装。吊顶内敷设的配电管道均应采用金属管道。各个安装区域的线槽、线管等安装高度均应满足建筑专业的吊顶标高限值,且应密切与其它专业管道相配合。支干线局部由线槽到分电箱穿金属管,支线回路到吊顶内空间的梁(或板)上设置明管暗管交接盒,各办公室内的照明线路全部按照有吊顶考虑并应敷设于楼板、梁、墙体内。电气管线应遵循金属管配金属线盒的原则。 4、消防类一级负荷干线支线电缆、电线一律采用耐火型电缆、电线。消防类负荷、疏散照明、应急照明线路均采用阻燃型导线且全程暗敷于不燃烧体内,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毫米。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低压配电房的各低压出线电缆均采用阻燃型电缆。 5、当管路过长或弯曲较多时,应按照施工验收规范在顶板或墙上设过路线盒。 6、 照明,动力平面图中,引至插座及插座间的连线,未注明的管线均为BV型铜芯聚氯乙烯绝缘导线穿G管,管线依据最 短路径和施工方便的原则暗敷地、墙、柱、梁、顶内。照明管线为BV-nx2.5 SC D,n=2-3时,D=15;n=4时,D=20;n=5,6时,D=25.八、接地、等电位联结: 1、利用建筑物基础底板钢筋、桩钢筋、外圈挡土混凝土墙钢筋、护坡桩钢筋构成的自然接地作为电力、防雷和弱电系统的共用接地体,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姆。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接地,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制。配电系统中所有的外露可导电部分(正常时不带电)包括配电箱(柜)体、金属配管、线盒、金属线槽和桥架、支(吊)架等在全长上均应构成电气通路并通过保护线与自然接地体或接地铜排有良好的连接。 2、建筑物应在地下层做总等电位联结(MEB),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铠装电缆金属外皮等均应通过等电位联结板(K板)和外圈混凝土挡土墙内的接地钢筋连接成电气通路;应将建筑物内的长金属体,包括消防立管、喷淋立管、空调水立管、冷却水立管及其它空调、给排水金属立管竖向连接成电气通路并最终与接地钢筋焊连,竖向和水平的干管 ,采用管箍连接或采用法兰连接且少于6根螺栓时应做等电位跨接。 3、电竖井内垂直敷设一根40X4镀锌扁钢且其下端与接地钢筋焊连,作为等电位联结竖向干线,应将竖井内各配电系统外露可导电部分(正常时不带电)、各层金属管道与之做接地的等电位联结。 4、机房内弱电设备的接地线由自然接地体引出(应采用一点接地且不得形成闭合回路),引出采用1根25平方毫米铜导线(缆)穿塑料管配接到机房内的接地端子箱。 5、接地和等电位联结做法见中南标图集08ZD02民用建筑防雷和接地装置、国标图集02D501-2等电位联结安装。九、防雷1、建筑物防雷等级为二类防雷建筑物。采用屋面避雷带的方式。 2、沿建筑物女儿墙明设由D10镀锌圆钢构成的避雷带,避雷带应焊连构成不大于10X10米或12X8米的避雷带网格。利用建筑结构柱内的二根主筋(D16或D16以上)上下焊通作为引下线,上与避雷带焊连,下与基础接地钢筋焊连。 3、所有突出屋面的金属构件包括金属管道、金属门窗、栏杆、通风帽、扶手等,应直接或通过预埋件就近与避雷带可靠连接成电气通路。图中不再一一表示各金属构件和设备的位置,施工单位根据相应设备平面图确定位置并做好预埋件。屋面设备和金属构件防雷做法见08ZD01相关内容。 4、侧面玻璃幕墙金属框架防雷做法和均压环做法见08ZD01相关内容。 5、除建筑物结构内的引下线或基础接地钢筋外,所有人工加设的(包括敷设于保温层内、砖墙内的)防雷、接地系统的金属构件均应采用镀锌件。 6、避雷带和引下线的焊接应采用双侧搭焊连接,搭焊长度至少为6D,焊接处应做防腐处理。 7、10KV进线以及各个VCB柜设置避雷器,作为防雷和防操作过电压之用。低压柜进线开关设置浪涌保护器,弱电等信息系统电源和电梯机房设备电源设置第二、三级浪涌保护器。十、电气节能措施:1. 供配电系统的节能措施 (1)、根据用电性质、用电容量合理选择供电电压和供电方式,变配电房设置靠近负荷中心;实行多项分级计量,以利对电能消耗的考核管理。 (2)、选用低耗能、高功率因数的电气设备其中变压器选用SG(B)11-RL系列节能变压器; (3)、根据用电负荷的特性和变化规律,正确选择和配置变压器容量和台数,通过运行方式的择优,合理调整负荷,实现变压器及配电网的经济运行; (4)、变压器低压侧应采用无功补偿,补偿后其10KV侧的功率因数应大于0.9,减少电能损耗。2. 电动机的节能措施 (1)、根据电动机经济运行的原则合理选用电动机; (2)、采用高效率电动机,减少电动机损耗; (3)、对轻载电动机采取降压运行方式实现节能; (4)、电动机无功功率就地补偿。3. 风机水泵的节能措施 (1)、合理选择风机、水泵机组的型号; (2)、合理选择风机水泵的系统调节方式; (3)、采用高效率设备。4. 照明设备的节能措施 (1)、合理选择和确定照度标准值,依据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严格执行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LPD) 限值。 详细数值见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照明标准值和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所列各表。 本工程照度设计值:楼梯间、前室:75勒克斯;电梯厅:75勒克斯,卫生间:75勒克斯;配电间、控制室等盘前:200勒克 斯;水泵房、冷站:150勒克斯;地下停车场:75勒克斯;办公室、商铺:300勒克斯。 本工程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楼梯间、前室:5瓦/每平方米;电梯厅:5瓦/每平方米;卫生间:5瓦/每平方米;配电间、控制室等盘前:8瓦/每平方米;水泵房、冷站:8瓦/每平方米;地下停车场:5瓦/每平方米;办公室、商铺:12瓦/每平方米。 (2)、合理选择照明方式。 (3)、选用高效照明电光源,直管荧光灯选用细管径(即T8型或T5型)、稀土三基色直管荧光灯。在满足照度均匀度要求条件下,应选用功率较大的灯管(T8型不小于36W、T5型不小于28W),可提高能效约3045;楼梯间及户内吸顶灯采用紧凑型或环形节能荧光灯。 (4)、选用高效节能镇流器。 (5)、选用高效节能灯具。 (6)、重视照明配电和控制的节能,住宅公共部分灯具控制采用声光控延时自熄开关;各单体住宅楼梯间照明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和LED光源。 (7)、充分利用天然光,把照明和天然采光结合。十一、其它: 1、除标高和图中注明者外,标注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其他未尽事宜应遵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国家其它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2、凡留洞,除图中注明外,应躲开梁柱等结构不利点。 3、所有电梯在一层均要求设电梯手动强制停一层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