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 .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民事上诉答辩状答辩人一 :* ,男, 19* 年* 月* 日诞生,汉族, * 市人,住福建省 * 答辩人二 :* ,男, 19* 年* 月* 日诞生,汉族, * 市人,住福建省 * 答辩人三 :* ,男, 9* 年* 月* 日诞生,汉族, * 市人,住福建省 * 答辩人因上诉人福建 * 下称: * 不服 2022 融民初字 * 判决提出上诉 一案,现提出答辩看法如下:原审认定事实清晰,程序无误,适用法律正确,恳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一、关于一审法院程序错误 1、关于本案应依法中止审理的答辩; 依据一审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二融消验字97第 074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说明诉争店面所在的 * 大厦已由消防部门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违反消防 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并未发生导致涉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对于上诉人 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误 解或显失公正而导致转租合同被撤销的情形; 答辩人认为 ,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 * 之间的租 赁合同以及上诉人与 * 之间的租赁合同,三份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不相同,三份 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 三者者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本案的租赁合同是 承租人 * 与次承租人 * 等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内容并没有违反合同 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法定 情形;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规章,即使存在合同终止、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本案 的审理与否也不影响其他各方当事人据各自合同关系向合同相对一方主见权益 的救济,因此本案无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无需中止诉讼;2、关于被上诉人二 * 、被上诉人三 * 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答辩;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被上诉人二 * 、被上诉人三 * 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应适用民诉法及民诉法看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民诉讼法看法第47 条“ 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在本案中三被上诉人属于合伙人,详细在本案中的身份即应属 于共同原告; 作为一审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追加当事人,无需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二 告无论是在事实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确的;* 、被上诉人三 * 为共同原二、关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 同的答辩;依据 2022 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承租人* 发出不同意投入使用、 营业打算书仅仅说明 * 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装修不合格导致其无法投入使 用、营业,与诉争店面所在的 * 大厦一次消防验收无关也与本案诉争店面能否使用、营业无关;事实上,在合同期内被上诉人的店面始终处于正常营业使用状态,导致本案租赁合同终止,诉争店面无法连续营业使用的根本缘由在于房东 * 对诉争店面停电上锁; 而且从上诉人 * 因自营承租店面未通过消防验收与房东* 产生纠纷至原告被迫停止营业,中间时间有 11 个月,被告其实是有合理、 充裕的时间来告知原告存在的风险, 但上诉人从未告知实情即使在被上诉人进行二次装修期间也未告知过风险,在房东* 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后,上诉人也始终表示其能够尽快解决纠纷,不会对营业有影响;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上诉人与房东 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 两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 签订的租赁合同之 退一步而言, 即使上诉人与房东 * 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说 明上诉人与房东 * 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必定导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 上诉人如丢失转租权的情形下, 被上诉人可依据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向上诉人主见权益违约责任,要求赔偿缺失; 况且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 2022 年 9 月因上诉人违约而一终止履行,上诉人再主见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 无任何法律及实际意义;三、关于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应当赔偿的项目,上诉人认为缺乏事实、法律依 据的答辩;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1、依据合同法 第 121 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由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 根据商定解决; 房东 * 在本案中属于第三人的身份, 诉争店面被其停电上锁导 致被上诉人无法经营, 仍应由上诉人来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第十五条规定: 上诉人逾期未交纳按商定应由上诉人交纳的各项费用,导致被上 诉人停业 1 个月以上的,被上诉人有权终止合同, 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 30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缺失;因此,被上诉人有权向上诉人主张装修缺失、装修设计缺失、广告费缺失以及职工宿舍房租缺失在内的一切缺失;2、关于装修缺失及装修设计缺失部分;诉中一审法院已托付评估公司对装修缺失进行评估, 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已说明委估的装修详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家具装饰施工报价表 ,在该份报价表中已明确未包含厨房设备、电器、广告、办公设备、餐具等,事实上对于可移动的桌椅和设备等,被上诉人已在装修缺失外另行主见赔偿,并未包含在评估值中; 同样装修设计缺失也未包含在装修缺失范畴内,被上诉人有权按实际缺失另行向上诉人主见赔偿;3、关于广告费用缺失及职工宿舍房租缺失;2022 年 8 月被上诉人因经营需要重新装修诉争店面,以上诉人未按时交纳租金为为由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同年 9 月 22 日房东 * 被上诉人为经营诉争店面租赁职工宿舍,进行广告宣扬均系实际、必要的费用开支,为证明该项缺失,被 上诉人并已供应相应的合同及收费收据;因此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人承担广告费 用、职工宿舍缺失事实充分;4、关于违约金;依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第十五条规定,上诉人应向被上诉人支付 30000 元的违约金并承担违约给被上诉人造成的一切缺失;上诉人、被上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上诉人除应当根据商定支付违约金仍应当赔偿其他 缺失;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无误,上诉人提出的 上诉理由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护原判;此致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答辩人: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柳浩律师名师归纳总结 2022年 8 月 6 日第 4 页,共 4 页-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