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就第一条 为了做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二级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经济活动中合理 确定和有效掌握工程造价的作用,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 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建人 202267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二级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 价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造价工程师的考试、注册、执业、连续训练和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第四条 工程造价询问企业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配备二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建设活动中有关工程造价治理岗按需要配备二 级造价工程师;第五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力资源社会保证厅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造价工 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其次章 考 试第六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共同托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人事考试中 心承担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详细考务工作;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可分别托付具备相应才能的 单位或组织有关大专院校依据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承担二级造价工 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命题、审题和主观试卷阅卷等详细工 作;第七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治理基础学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 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治理基础学问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 实务为专业科目;第八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 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挑选其一;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省 交通运输厅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省水利厅负责;第九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 程造价治理基础学问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计量与计价实务为 3 小时;2 个半天;建设工 2.5 小时,建设工程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果实行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治理方法,参与全部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需在连续的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书;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 参与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第十条 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统一制发相应专业“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 ,该电子证书作为注 册等依据;第十一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确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第十二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道德品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与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具有工程治理、工程造价专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 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二)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校专科(或高等职业训练)学 历,具有工学、治理学、经济学门类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且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三)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 息、财经商贸大类高校专科(或高等职业训练)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四)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 业务工作年限在本条(一)(二)或(三)基础上相应增加 1 年;第十三条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与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报名参与其他 专业科目考试的;(二)已取得大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报名参 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三)具有经专业训练评估(认证)的工程治理、工程造价 专业学士学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四)符合本方法第九条免考基础科目条件的;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供应相应材料;第十四条 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 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与考试;全部报考人员按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与考试;第十五条 考点原就上设在省会城市和具备条件的省辖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至少一次,详细考试时间 提前向社会公布;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六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就;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治理等)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也不得参 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与培训坚持 自愿原就;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七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治理制度;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 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第十八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治理工作;第十九条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证(或电子证书);其次十条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 注册证书编号规章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 利厅统一制定;执业印章由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依据统一规定自 行制作;其次十一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建立全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和保持数据标准统一;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依据职责分工归集全省二级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促进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互 通共享;其次十二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负责建立完善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和退出机制,对以考试作弊、欺诈、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 照注册治理的有关规定撤销其注册证书;第四章 执 业 其次十三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需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 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其次十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建立健全造价工程师执业诚信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从 业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信用评判工作;其次十五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答应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十六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帮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详细工作:(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方案、组织与成本治理,施工图 预算、设计概算编制;(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其次十七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依据有关规定应在本人工程造价询问成果文件上签章,并承担相应责任;工程造价询问成果文件应由一级造价工程师审核并加盖执业印章;对出具虚假工程造价询问成果文件或者有重大工作过失的二级造价工程师,不再予以注册,造成缺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其次十八条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连续训练的有关规定接受连续训练,更新专业学问,提高业务水平;第五章 附 就其次十九条 本方法印发之前在我省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大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名师归纳总结 第三十一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 7 页,共 10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 9 月 30日印发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10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