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电大《劳动法学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2022 中心电大劳动法学作业答案 作业 1 (1)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法上的加工承揽关系,加工承揽关系不适用劳动法;(2)吴某不能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于其与加工厂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工艺厂与吴某之间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一般的民事合同,故工艺厂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吴某支付肯定的违约金;作业 2 期中小论文 范文论劳动法的概念与功能一、劳动法的概念探析劳动法是一个有多种含义的概念;在外国劳动法和劳动法学中,德国的学者和专家认为劳动法是与劳动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的说明是:“ 与雇佣劳动相关的全部法律原就和规章,大致和工业法相同;它规定的是雇佣合同和劳动或工业关系法律方面的问题;” 史尚宽在其劳动法原论中把劳动法定义为“ 劳动法为关系劳动之法;详言之,劳动法为规范劳动关系及其附随一切关系之法律制度之全体;” 日本劳动法是调整雇佣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种雇佣关系在日本经济学中被称为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受雇主雇用,并在其指挥下从事劳动者的被动性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的概念实际上是借鉴国外的体会而下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亲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关于劳动法概念,我们要明确几点:第一,劳动法是资本主义进展到肯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其次,劳动法与民法理关系亲密,它是从民法中分1 / 6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离出来的法律部门;它与工厂立法亦有亲密联系,它也是由工厂立法逐步进展而来的;第三,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亲密联系的一个独国立的法律部门;二、劳动法的功能1、和谐功能;劳动法的调整方法不同于民法的私人主体意思自治,也不同于传统劳动法的行政指令治理,它是国家力气、社会力气、资本力气共同发挥作用,相互博弈的结果,在调整重心上公平爱护与重点爱护相结合,突出重点爱护;在权益义务的设定上通过立法确立基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加以详细化来实现;在责任追究上综合采纳民事、行政、刑事三种责任模式,强化对职业劳动关系的爱护;劳动法的进展历史呈现的就是国家力气、社会力气、资本力气三方不断博弈、妥协的过程;劳动法产生于人类社会完成工业革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19 世纪初叶,在此之前的资本主义原始积存时期,资本主义各国曾制定了很多劳动法规,但这种劳动法规不是为了爱护劳动者,而是迫使劳动者进入工厂成为廉价劳动力,并从事极其繁重的劳动,从而使资本猎取高额利润;随着工人阶级的成长和壮大,逐步开展了有组织的运动并组成工会,这也就形成了社会力气;工人的斗争,社会力气的作用使资本家妥协,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爱护社会的稳固和进展,开头积极地进行立法,并以英国 1802 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为开端,产生了劳动法;至今,三方力气的平稳与和谐构成一国劳动法发挥作用的基础;劳动法的调整方式在现行立法上第一表现为劳动基准,即法律许可的对劳动者的最低保证标准,如工资、工时、休息休假制度等;在劳动基准的基础上,通过劳动者组织(一般是工会)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劳动合同,在法定基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劳动者的爱护水平;为使劳资关系平稳,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定基准或合同商定要承担民事责任,严峻的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这也是国家力气介入劳动关系的表现,从而和谐了劳资关系;2 / 6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2、解雇爱护功能;雇佣契约向劳动契约转向之前,基本上将这类契约视为私法上的一类契约,对于雇佣 契约纠纷之处理,司法程序中契约当事人位置公平,缔约、解约,乃至违约,皆以一般契约关系处理;产 业雇用的进展使劳动契约制度与理念逐步形成;面对劳动契约一方之劳动者,其弱势位置打算很多倾斜性 的法律对其予以特别爱护;我国到目前为止尚无制定解雇爱护法律的任何动议,假如从我国社会进展的特 殊阶段,劳动力严峻供大于求的现实看,既有制定此类法律的必要,也有此类法律出台后负面影响较大的 担忧;一方面,我们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相对地延长,保持劳动者相对的职业稳固感;另一方面,我们又担忧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至退休而失去劳动力流淌的社会活力,同时,仍担忧部 分劳动者职业稳固期过长,另一部分劳动者失业期随之延长;因此,出台这样的法律时机尚不成熟;在此 情形下,劳动合同法在发挥契约法功能的同时,也在发挥其解雇爱护功能;通过规制劳动合同短期 化、使劳动合同期限适当延长,尽可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情形,构建经 济补偿金制度、惩处性赔偿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劳动合同法发挥了其解雇爱护功能,使一般民众即可 懂得;对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而言,劳动者解约相对宽松,用人单位解约就“ 障碍” 不少;这就是中国劳动合同法所发挥的解雇爱护功能;3、维权功能;法的功能,亦称法的作用或法的职能,一般是指法通过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所要达到的 成效或实现的目标;当法被创制为规范性文件时,法的功能往往表达在该法的立法目的上;因此,分析一 部法律的功能,首当其冲应当分析该法的立法目的;我国劳动法侧重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功能第一表达 在立法目的,比如劳动合同法第 1 条规定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三个立法目的,即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 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固;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益 等;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首要价值取向;我国目前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 代化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客观上需要有劳动法来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中,一 方是现代化的企业,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优势位置,另一方是劳动者,以分散的个体 显现,而且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力通常供大于求,又由于劳动与劳动酬劳对于劳动者的生存和进展的 意义,导致劳动关系双方事实上的非均衡性,使劳动者在市场活动中简单受到损害;劳动者永久是弱者,法律的功能应当是爱护公正,表达社会正义,因此劳动法应当把爱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的功能;作业 3 一挑选挑选题 .1.C 2.A 3.D 4.A 5.B 6.D 7.B 8.D 9.D 10.C 二多项挑选题 1.ACD 2.ACD 3.ABCD 4.ABCD 5.CD 6.AD 7.ABC 8.ABCD 9.ABD 10.ABCD 三 名词说明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益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符合劳动法律规范、具有权益义务内容的 关系;劳动就业 是指具有劳动才能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肯定劳动酬劳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竞业限制 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隐秘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学问产权权益归属协议 :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肯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 或技术保密协议中商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 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 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商定,但不得超过二年;工资 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商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酬劳;职业安全卫生 以保证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 备、组织制度和训练等方面所实行的相应措施;四 .简答题 1.为什么说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答:劳动法是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的,它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缘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劳动法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亲密联系的其他3 / 6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关系,这些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涵的;( 2)它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 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3)劳动法具有特殊的任务和作用,即爱护劳动者;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爱护社会主义劳动制度;( 4)劳动法具有特殊的完整体系;其体系包括促进就业制度;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工作时间 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爱护制度;职业培训制度;社会 保险和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等等;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 法律部门所不能包涵的;综上所述,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简述劳务派遣与一般劳动关系的区分?一般劳动关系中,是用人单位直接招收和使用劳动者;而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通过派遣单位招收 劳动者,劳动者的招收和使用发生了分别,即招工和用工的分别;传统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一个用人 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的指导下利用其供应的劳动场所和生产资料进行劳 动,劳动成果归属用人单位,劳动者依据自己的劳动成果情形从该用人单位领取工资酬劳,并由该用人单 位爱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在劳务派遣这一用工形式中,被派遣的劳动者与劳 务派遣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成为名义上的用人单位,但是被派遣劳动者 并不在该劳务派遣单位从事劳动,而是被派遣到另一个用人单位,即用工单位从事劳动,显现了所谓的“ 有关系无劳动,有劳动无关系” 的情形;五论述题 1.试述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区分 第一,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为单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为劳动者团体和用 人单位或其团体,故又称为团体协约;其次,目的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订立集体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确立劳动关 系设定详细标准,即在其效力范畴内和谐劳动关系;第三,内容不同;劳动合同以单个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为内容,一般包括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集体 合同以集团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权益和义务为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 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即签订专项集团合同(如工资集团合同);第四,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对单个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单个用 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团体所代表的全体用人单位,以及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都具有法律效力;并且集 团合同的效力大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当个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标准低于集体合同规定时,以集团合同规 定的标准为准;第五,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争议采纳一般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集体合同争议,一般各 国采纳政府协同劳资各方和谐处理的方式;劳动法第 84 条规定: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 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和谐处理;六案例分析题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探望配偶,每年赐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 程假期内,依据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并且其来回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1 年,其工作地点与配偶的居住地不在一地、不住在一起,又不能 而本案中,劳动者李某已经工作满 在公休假日团圆,因此符合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李某在几次向单位提出休假探亲,都未获单位同意,于 是李某擅自出走,使企业的经营受到了影响;企业赐予李某行政警告纪律处分,并扣发探亲假期间的工 资,探亲来回路费不予报销的打算;第一,本案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畴,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本案中企业不 赐予职工探亲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并且应当承担李某探亲假来回路费;而李某擅自出走,影响了企业的 经营的行为是不对的;简答题4 / 6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点;第一,劳动法上的劳动,一般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其次,劳动法上的劳动是有偿性劳动,它区分于无偿的义务性劳动;第三,劳动法上的劳动带有劳雇关系(或劳雇关系的劳动,区分于单个的家务劳动);2、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职工在探亲假期间待遇包括以下两项:(1)工资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依据本人的标准发给工资;(2)探亲路费的承担;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 作业 4 一单项挑选题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1.A 2.C 3.B 4.D 5.A 6.C 7.A 8.C 9.C 10.D 二多项挑选题 1.CD 2.Cd 3.ABCD 4.AC 5.ABCD 6.BCD 7.ABD 8.ABCD 9.CD 10.ACD 三名词说明题 1.就业服务 国家和社会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在总量上和结构上有机结合的一种社会服务;目的在于 帮忙解决失业、待业等社会问题;2.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 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就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 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3.特别群体劳动爱护 主要是指国家包括对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及其他需要特 殊对待的群体的政策扶持和爱护 4.集体协商 又称集体谈判,是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 的行为;其特点:集体协商代表的身份和人数对等;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位置公平;集体协商 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协商;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内协商;5.劳动法监察检查是指依法享有监察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四简答题 1.简述劳动法中劳动的特点?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爱护劳动者;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3)、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2. 简述职工探亲期间的基本待遇?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依据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来回路费,在 本人月标准工资 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五论述题 试述社会保证与商业人身保险的联系与区分;第一,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证制度,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主要 是以保证社会安全为目的,具有物质帮忙性和非营利性质;而人身保险是国家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它由 特地的经济实体,即保险公司进行经营,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性质;其次,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有职工身份的劳动者;而人身保险的对象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公 民;5 / 6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三,费用负担不同;社会保险费用由劳动者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分担,社会保险缴费率由法 律规定,整个社会有统一标准;人身保险费由投保人承担,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缴费率,当事人可以自由 挑选;第四,实施原就不同;社会保险的权益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法律关系之上,只要履行了劳动义务,就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国家队社会保险实行强制性原就;而人身保险就是建立在商业契约关系上,以“ 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的等价交换和自愿性为原就;第五,保险关系确立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关系的确立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双方当事人不能另行约 定;而人身保险关系通过保险合同确立,当事人直接之间可以商定;第六,保证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依据物质帮忙和保证基本生活原就确定保证水平,不同时期、不同工 程的保证水平是法定的;而人身保险依据经济补偿原就和当事人的投保情形确定保证水平,以合同商定保 障水平,差别较大;第七,经营(治理)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由政府指定;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有企业法人 资格的保险公司;第八,受益人不同;社会保险的受益人是法定的,一般为被保险人的法定亲属;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就 可由投保人任意指定;六.案例分析 王某高校毕业后未找到正式工作,为了减轻家人负担,他在一家出版社找了一份文字校对的兼职工 作;工作时间自由,也没有固定工作量要求,王某可在家工作,最终按量计酬;可第一份校对成果上交已 经数月,出版社未给王某支付任何酬劳;王某致电询问,出版社却支支吾吾;最终,王某打算通过法律手 段爱护自己权益,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试分析: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本案?请列举出相关的法律规定;王某与出版社的纠纷属于因劳动酬劳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 裁申请之日起 5 日内,作出受理的打算;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 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准时作出裁决;本案属 于劳动者追索劳动酬劳的案件,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要求,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本案中,王某在出版社兼职,双方商定工作时间自由,也没有固定工作量要求,王某可在家工作,最 后按量计酬,因此出版社应当在王某上交第一份校对成果后支付给王某文字校对的酬劳,不得拖欠;6 / 6 名师归纳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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