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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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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docx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通用11篇)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1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微环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洁缩影。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验的社会改变。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埋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遗忘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变更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许三观,一个一般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担当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的确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新奇,证明自己身体牢固,同时也驾驭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今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和善。当他得知自己最喜爱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生气,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接着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途,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除了许三观,我最观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行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暖和。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选择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终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欢乐。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欢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欢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2 今日20_年_月11日上午我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读了他我仿佛被带入镇静,冷静的境地。这本书充斥着冲突,语言虽谈不上散文诗歌的辞藻华丽,但却完备地揭示了那个时代,那个充溢着“错误”与“可怕”时代的真实面目。我也想劝解此书的读者不要用现代道德去衡量那时生活的酸甜苦辣咸,也不要以自身“高等的”素养去争论那个时代的人伦往事。时代不同,思想不同;时代不同,精神须要不同;时代不同,素养涵养不同;时代不同,生活方式就不同。我不想因为许一乐事务骂许三观是自私小人,我只想说他是恪守时代道德的人。没错,他时后爹,他不愿将血花在别人儿子身上,这莫非不正常吗?那思想是没有被教化,被唤醒的。封建道德的理论依旧支配着他的躯体。即便是现在,在农村,因为一亩三分地的事,因为一棵玉米的事,因为.打得不行开交、头破血流的事不是比比皆是吗?后爹后妈虐待儿女的事也不是充溢新闻头条吗?然而许三观又是美的,无偿抚养他,为了给他看病不要命地卖血,这又显现出许三观的人性和善。他的人性被唤醒,思想在进步,道德在更新。这就是穷与爱,另有别样地对待一乐因为穷,不要命地卖血救一乐因为爱。穷与爱就像是月光和日光,基调不同,但都洒在地球的每个角落。这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因为穷,而有了无限的爱,因为无法反抗而有了无敌的爱。我喜爱许三观,我不厌恶何小勇,我不鄙视许玉兰,我不反感何小勇的妻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普一般通的市井小民,一点点大时代的泡沫。他们穷,他们是那个时代的体验者,是新时代的试验品,他们不是敢在惊涛骇浪面前敢说潇洒的伟人,不是勋章挂满前胸的将军。然而,他们最值赞扬的就是他们拥有人类最美妙的东西-爱,方铁匠对许三观的宽恕何小勇的妻子为一乐拿出积蓄.接下来写些什么呢?文?文在文章中占了不小的篇幅。是的,没错,文对于一般的人来说是一场灾难,他几乎让每一个人的黑眼珠都透着白色的恐惊,黄色的脸上有红色的污泥,它是须要强大凝合力才能发展起来的灾难。然而,在历史潮流中他却又是必定的,在某方面,它却又像是对一座刚刚建成投入运用的高楼的一次精修。好了,不说啦。我很爱这个故事,那个时代虽是黑白时代,但生活依旧多姿多彩,依旧有微风低语,轻松旋律的情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3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哀思书中讲解并描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胆怯了,无望的痛哭起来。担忧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方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终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无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终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时,自然灾难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日也全忘了。一乐,你今日这样说你爹,你让我难过,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时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无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凄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坚韧的反抗。这本书除了深厚的悲剧色调,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毅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验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无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4 当别人掉进泥潭的时候我尽力伸出我的手,然而他还是掉进去了;当我处在泥潭边缘别人胆怯被我连累跑的远远的,然而我还是出来了。一代人的故事,多代人的回味。许三观卖血记肯定是一本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学作品,读了让人很有代入感,觉得处于那个时代生活的底层民众真的是无可奈何!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为了生活,为了治病,为了孩子最深刻的不是他卖血时的胆怯,而是卖血前的打算。有阅历的卖血人告知他要喝多多的水,就算尿急也肯定要憋着等到抽血过后才能尿。他们觉得这样抽出的血就可以多一些、就可以多卖一些钱许三观千辛万苦抚养长大的儿子是个白眼狼这是他之前没有想到的。许三观对孩子的纵容、孩子对许三观的不孝顺、结尾父子俩的争吵,我觉得这本书的高潮也就是结尾那部分吧!看完让人很难遗忘。许三观的悲剧,许三观儿子的喜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5 寒假最终把许三观卖血记读完了。故事发生于五六十年头,小说围围着卖血的经验,绽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担当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其次次卖血,挽救了一个面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变更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许三观,是个冲突的人物。他知道妻子是在婚后背叛自己才生出一乐的,他应当是很嫌弃一乐的,然而他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在一乐亲生父亲陈勇须要帮忙的时候,许三观又慷慨地叫一乐坐在烟囱上一遍又一遍呼喊他的灵魂,最终当着大家的面承认一乐恒久是他的孩子。这是一个典型的农夫具有的和善而容忍的性格,小说最终写到他为一乐的病一路卖血到医院时,让读者一次又一次地为这个可爱的农夫心疼。作者个人认为小说的最终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确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这种哭是一种令大家都无法理解的哭,原来他那么老了,又可以颐养安年,用不着去卖血啊。只有他的老伴理解他,因为卖血成了他生命中不行磨灭的一种行为,每次的困难,都是靠卖血才顺当度过的。他的哭荒谬得真实,辛酸一下子就涌上了心头,然后这种心情会始终缭绕在读者的左右。余华的小说总能“以笑的方式哭”,这种哭最能撞击读者的心。有人这样评价: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痴迷,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得得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如同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渐渐拉出来,拉到路的终点。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子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读者的心情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却可以把这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有血有肉。作者总能以现实为纸张,以历史为笔杆,为我们记录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让我们感受农夫的淳朴与勤劳。许三观作为余华笔下的人物,一个卖血者,无奈的哭了,或许我们看到的不应只是辛酸,因为那是一个时代的哭,那是中国农夫流在心底的泪,汹涌了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6 当许三观卖血记的文字最初映入我的眼帘时,我的脑海中只出现了两个字“粗俗”,以至于我实在对它没有多少好感,但随着慢慢深化,一个个人物像是都活了过来,就似乎我穿过了悠悠时间,置身于那个年头,成了一个已然入戏的旁观者,人物的一段段经验牵动着我的一根根神经,让我无法自控。或许我无法想象到那个时代的艰苦,但我却曾从曾祖母那里听到过她所经验的那个时代。在那个新中国成立不久、尚在探究阶段的年头里,吃饱、穿暖是百姓最大的愿望,每个乏累行走于路上的人都是在为生计而奔波。而从文中讲解并描述的全国性饥荒中,我深切的体会到了这一点。许三观和亲人每日仅靠喝粥度日,对于限制不住的食欲只能靠凭空想象来满意。在想想我们所处的物质如此丰裕的今日,我们莫非不应当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华蜜,继而更加珍惜吗?许三观或许只是但是社会大海里一颗不起眼的砂砾,但他的身上却折射出了人性的光辉。或许他粗鲁,无知,有着许很多多的陋俗,但这不能掩盖他内心的人性美。面对一个可能是妻子外遇而得来的儿子,我想很多人都应当充溢了厌恶,因为他可能和你流着不同的血液而厌恶。当然,许三观也不例外,但他只是一起先因为小市民的心理作祟而排斥一乐,但却无法割舍他与一乐的感情以及他埋藏于心底的那份父爱。因此他会在一乐出走后担忧,会划破自己的脸以斩断人们对一乐的闲言碎语。其实最令我感动的是他为了孩子一路卖血去上海。明知连绵不断的卖血可能会导致死亡,明知自己救的孩子可能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依旧这么做了,怀揣着对一乐的爱在死亡的阴影里苦苦挣扎。而许玉兰与许玉兰的婚姻在一起先时未免有点让人啼笑皆非,但让人不行思议的是他们在经验了风风雨雨后尽然能相守到老。有一句俗语“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但面对文时的艰辛,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白悠悠的时间可以让寸草不生的石头开出爱情的花朵。在许玉兰被时,许三观用一碗藏着肉的米饭告知我们;真正的爱不肯定要轰轰烈烈的,只要能在人生的风雨中相互陪伴,不离不弃,便能奏出这世间最美的爱歌。他们之间没有“你如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样的誓言,但却有这世间最真挚的爱。而书中的李血头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甚至能让许三观免除检查血液是否健康这一项内容,极其震撼我的心灵,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极不负责。在当代社会里,也有人身居高位做着违法之事,-上台后大力扫除这些现象,为中国社会注入了活水,我信任,祖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妙。这本好书,让我仿佛穿越了时间,走到了那个年头,看到了那段往事.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7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钦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多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许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子公许三观。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非常紧缺,很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每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其次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熬煎。在饥荒面前,主子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印象最深的是其次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须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摆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予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宏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接着生存表现出来的坚韧意志。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很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怜悯。许三观有着刚毅、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坚韧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多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接着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赐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嬉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8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心情很忐忑,总是胆怯在下一个情景主子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备的生活轨迹吗?或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找寻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终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方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终点,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味道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晰,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验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劝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根据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时常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境况,没有埋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索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索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9 许三观卖血记讲解并描述的同样是一个一般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旧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旧要坚韧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起先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应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挽救和敬重。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验,除了起先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持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挽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国这个非常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丢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给“别人的儿子”,明显须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洁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气。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10 从没有读过这样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小说几乎没有什么的明显的高潮,但是又有一波接一波的感觉。人物性格好像简洁,但是又如此的冲突,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或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徐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钱,但仅仅因为如此何小勇就曝露了自身的无情与自私;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帮忙不说还更卖力气,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非常困难,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而徐玉兰的心情呢?究竟他已成为这一家的女主子,她可以在不为妇之前,痛快的花掉八角三分钱,但是在嫁给许三观后,她比谁都会过日子,大声的对菜贩砍价还肆无忌惮的选择每一颗菜,有备无患平日攒米,以备时常之需,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但是或许她的缺憾就是她常常说的那句话,不知她究竟造了什么孽,让她承受如此之多,她犯了女人的禁忌,或许当时她有把握嫁给何小勇的,并不知道会有一个许三观出现,于是她接受了来自何小勇的引诱,不贞成为她生命中挥之不去的烙印,愧疚,罪名,一乐的怨恨,她承受了太多,接受了太多的惩戒。但她却保守了一个隐私,一辈子都没有说出真相,她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甚至都已经承认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去不愿交代自己的第一次送给了何小勇,或许考虑到许三观,自己的丈夫最大的承受力就是此种程度吧! 说说他们的儿子吧!我是最喜爱一乐的,是长子的缘由吧,他特殊的懂事,对于二乐三乐,他很有当哥哥的担当,三乐被打,找二乐帮忙,后来又拉来了一乐,一乐赢得很睿智。一乐是许三观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假如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爱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起先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说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成功饭店吃面条,而一乐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他的心有多疼。当找何小勇做亲爹时,何小勇打他,骂他,他只能一路向西,他难过难受,没有人是他亲爹,最终他回到了许三观的身边,许三观对于一个哺育了十几年的孩子,还是动了恻隐之心,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熟识,习惯而已,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都不会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 再说二乐,个人认为二乐是很八卦的,呵呵。哪里有事儿他哪里到,或许是那种年龄,他特地打听一些没用的事儿,无意间又跟别人说,消息多半是很牢靠的。三乐呢,有点儿傻,但是是最华蜜的一个吧,小时候是狗都闲的年龄是,大家都对他说:三乐走开。长大一点还没有脱离傻气,总是傻傻的笑,没有什么主见。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悟 篇11 -小人物,大时代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望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当心翼翼使步伐尽量平稳······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假如是今日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接着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同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起先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忧,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爱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看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焦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生疏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每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忧,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慢慢走回了成功饭店。整体小说围围着卖血的经验,绽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担当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验,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惊奇想法特别多。卖血,好像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其次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难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验,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和善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胜利,许三观的确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小人物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同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志向,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苦痛。良心观“做人肯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过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足足了······”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洁!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紧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或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婚姻观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确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起先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暖和,在那个饥荒年头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许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或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受的,而且我信任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实。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信任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将来美妙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切照看,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须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同等观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同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始终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同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芳香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同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闲聊,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峻,又不同等了。大时代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说的就是真理,反对-的就应当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许多无辜的人因此遭遇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过,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事实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或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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