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决定书.docx

    • 资源ID:64156094       资源大小:12.45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9.9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决定书.docx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决定书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确定书 篇1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确定书国食药监复不受字 号申请人:(姓名)居处(联系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居处(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被申请人:(名称)居处(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详细行政行为)不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确定不予受理。年 月 日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确定书 篇2 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确定书不予受理确定书 税复不受字( )第 号申请人:姓名_年龄_性别_住址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住址_不予受理确定书税复不受字()第号申请人:姓名_年龄_性别_住址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住址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被申请人:名称_住址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年_月_日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符合条件的详细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_条的规定,本机关确定不予受理。(如申请人是在征税问题上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写明:不服本确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确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年月日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确定书 篇3 不予受理确定书(行政复议)20xx-11-28 10:31 来源:网络纠错 | 打印 | 保藏 | 大 | 中 | 小 共享到:_ 号申 请 人:姓名_年龄_性别_住址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住址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被申请人:名称_住址_。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_(详细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_条的规定,确定不予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写明:不服本确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确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年 月 日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确定书 篇4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任,男,汉族,1957年2月诞生,陕西西安人,高校文化,无党派。1982年1月至1984年9月在陕西延安地区交通局工作;1984年9月至1992年9月在陕西省马路局工作;1992年10月至今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工作,现任工程质量监督室监督员。经局党组探讨确定,20xx年7月10日任宏因受贿错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任宏的行政降级处分已于20xx年7月10日到期,在受处分期间,任宏能改正错误,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局党组探讨,确定按期解除任宏的行政降级处分。规划建设局年11月21日 行政不予复议受理确定书 篇5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确定书( )劳社监理字 第号被行政处理单位(人):经查实,你单位以下行为:违反了依据确定赐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理:拒不履行本行政处理确定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责令改正,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不服本行政处理确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确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确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但不得自行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理确定。公章年月日

    注意事项

    本文(行政不予复议受理决定书.docx)为本站会员(wj151****6093)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