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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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docx
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下面是我整理的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3篇(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欢迎参阅。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1为进一步提高广阔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考勤制度(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二)专职老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四)员工考勤实行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方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当)。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五)考勤员必需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状况,不得瞒报、漏报。(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需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仔细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状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需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看法交人力资源部核查。二、请销假制度(一)请销假程序员工请假必需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确因特别状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刚好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请假期满应刚好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1、公假请公假应供应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组织支配的员工疗养息,按公假办理。由本人申请,经中心培训部(学院)批准参与接着教化学习的人员,每年赐予10天公假,超过10天以上者,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全部按事假处理。员工在公假期间待遇不变。2、事假(1)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为事假,须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各部门对事假要严格限制,不得影响正常工作。(2)事假一天由部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部室负责人请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3)员工请事假按天数扣发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本人月绩效工资/20、83,下同)。(4)员工在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病危期间需请假,假期在十天以内按病假处理,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按事假处理。3、病假(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须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可请病假。(2)员工请病假必需持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书或病休建议单(病休建议单须经校医务室鉴定认可),办理请假手续、工作移交后方可请假。在外地生病应刚好电告或通知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回单位后必需凭就诊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急诊住院者,可在入院后补办请假手续。(3)病假在三天以内(含三天),本部门负责人批准;病假超过三天,由部门负责人签署看法,主管院领导批准,七天以上由主任(院长)批准。(4)员工每月病假三天以内不扣绩效工资,从第四天起扣绩效工资。(5)请长病假者,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如下: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年功工资、薪点工资发给,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9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10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70%,满十年的发给本人薪点工资的80%。4、婚假(1)适龄员工结婚,可凭结婚证请婚假3天;男女双方均按法定婚龄推迟3年以上(男年满25岁,女年满23岁),可增加婚假12天,员工到外地结婚(不含旅行结婚)可依据实际状况另批给路程假。婚假应一次连续休完,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2)婚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需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5、丧假(1)员工的子女、配偶、父母(含公婆、岳父母)死亡,可请假三天,另给来回路途假。(2)丧假期间工资绩效照发。需超假者必需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6、探亲假(1)符合国家探亲规定的员工,可请探亲假。(2)中心培训部(学院)实行寒暑假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学院员工探亲假原则上利用寒暑假探亲(不另补休寒暑假),特别状况按有关政策办理。(3)探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来回路费按财务制度报销。超假者必需按事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工资待遇比照事假标准执行。7、年休假依据湘电公司人资938文规定,已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寒暑假待遇的员工不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8、产假和安排生育假(1)女员工请产假须持本单位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由中心培训部(学院)工会备案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2)生育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3)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4)女员工生育期间,实行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可分别请安排生育假7天和15天(5)按有关规定,女方生育,若平产,男方可休陪产假7天;若难产,男方可休陪假15天。(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执行。9、离职哺乳假(1)哺乳期间,女员工按规定每天可给两次喂奶时间,每次30分钟(包括路途来回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喂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可增加30分钟。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且须要长期哺乳的,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可请离职哺乳假至小孩满周岁时止。(2)请离职哺乳假,须写出申请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看法,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休假。(3)离职哺乳假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工资按(年功工资+岗位薪点工资)80%标准发放。10、工伤假(1)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后,可办理工伤假(即工伤治疗期)。(2)工作治疗期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三)请假的其他规定1中心培训部(学院)领导请假,按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病假、产假期间的公休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婚假、丧假、事假期间的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不计算在假期天数之内。3有下列状况之一者视为旷工:(1)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者;(2)假期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逾期不上班者;(3)假后查明请假理由确属伪造欺瞒者。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2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加教职工主子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建性,进一步提高教化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2、依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二、批假规定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与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状况批假。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状况批假。三、批假权限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四、批假程序: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纳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纳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全部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支配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别缘由无法刚好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刚好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加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状况,以便于工作支配。五、相关说明: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育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全部教职工出勤状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3、相关领导必需严格、精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嘉奖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方法)。4、无正值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按旷工论。常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5、本制度从XX年2月25日起执行。二级院系教职工考勤的管理制度范本3一、公假1、婚假: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7天。2、产假:女老师产前产后给假98天,凡符合晚婚晚育生育第一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30天,如系难产或多产者,产假增加十五天。男老师妻子在政策内生育,可给护理假10天。3、丧假:凡教职工父母、公婆、岳父母病故者,给丧假7天,主要亲属的给丧假3天。4、住院假:老师因病住院,凭医保结账单据,可按住院时间赐予批假,属于手术治疗的,花费在一万元以上,可增加15天修养假。5、考试假:教职工参与教学业务方面的各类培训、进修,考试期间一律为公假(供应相关证明)。说明:(1)以上五种状况在固定期限内属于公假,超出标准的按病事假对待,记扣标准按固定标准执行。(2)住院超过10个工作日,进修、培训超过30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学期考勤奖。二、其他假1、病事假:老师在家休病或有特别状况,不能正常上班,按以下标准赐予扣除:1-5天内为公休假,学校将给满勤老师每天嘉奖40元;6天以上每天扣除60元,不超半个月者,可去休息日记扣;超过半个月者连同节假日连续记假。2、哺乳假:老师产假满后,由于身体缘由可给一学期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30%的校管绩效工资。3、亲情假:老师父母、子女在城内医院住院期间,老师向教育处提出申请,学校只考勤老师的上课和会议状况,不考勤其在岗状况。如外出治疗者,按事假对待;子女当年高考,老师每天可提前离校一节,但不能影响正常工作。三、其他考勤1、守职管理:(1)学校在随机查岗时,老师不在学校,且未向教育处请假,进行不同标准的经济惩处。凡在晨读或数辅时间返校的,每次扣除10元,在综合评价中扣除一分;其他时间查岗不在单位的,每次扣除50元,扣除综合评价分5分。(2)凡一学期内,在学校临时查岗中有四次不在学校的老师,停发一个月的校管绩效工资;超过10次的,停发半年校管绩效工资。(3)老师旷工一天者扣除200元,超过三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的停发一个月的绩效工资,并按上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4)老师常常性迟到早退,经教化仍不改正者,可进行肯定程度的经济或组织处分。2、课堂管理:老师随意脱离课堂,按旷工半天对待,扣除100元,一学期超过三次停发一个月绩效工资。3、会议管理:(1)老师因事不能参与学校的各类会议,请假一次扣除40元,旷会一次扣除100元,如当日请假者不累加扣除。(2)会议尚未结束,提前请假离会的扣除30元,擅自离会的按旷会对待。(3)老师因为顶课误会的需向组织会议的领导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4、公开课管理:(1)学校支配的公开课活动,本教研组的人员必需全员参加。因请假不到者,除不累加扣除外,每节扣除20元;擅自不到者,按旷课对待;因为顶课或领导成员外出工作,不能听课的需向教研组长提前请假,方不予扣除。(2)校长按每学期听课40节标准考核,少一节课扣除20元;专职总务人员不考核听课状况。四、审批权限:教职工请假5天内由教育处审批登记,并负责支配教学任务;630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学校提出看法,报教化局审批。校委会成员请假在一个月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本人写申请,校长提出看法,报教化局审批。五、相关补充1、学校每学期给满勤老师嘉奖200元,作为考勤的基础性津贴。其他缺勤按考勤管理方法在学期绩效工资中扣除。2、临时代课老师请假的记扣标准为其他老师的一半,旷工旷职同其他老师一样。3、教职工一学期内请假在一个月以上者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及职称评优资格。4、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老师,如因病需请假,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县级四部门审批,方可请假或提前离岗,财政工资全发,学校待遇不给。5、班主任请假在10天以上者,每天另扣除班主任津贴10元,满一个月者,班主任本月津贴全部取消。6、临时替代班主任工作者,每天补助10元,连续兼任一个月,领取本月班主任全部津贴。7、由学校支配老师临时接替他人上课者,每节课补助20元(含作业批改;辅导课不另外计课时),如通过多人相互调课的,根据课时差距赐予补贴。如不进行新课教学,照班者每节课补助5元。8、学期中途因人事变动,学校进行的工作调整,老师新增加的课时不按上条对待,如工作量较重的可赐予肯定工作补贴。9、学校集体支配的加班、开会等,老师出现缺勤、旷工状况,一律按上班时间缺勤、旷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