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土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docx
封丘县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为深入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 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实施农 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我县粮食和人居环境安 全。为扎实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新乡市环境污染防 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结合我县实际,制 定了封丘县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一)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通过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等措施,依法实 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对安全 利用类耕地,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通过治理与修 复、开展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 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农用地核心禁种区,实施种植结构调 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防范耕地环境风险。2019年有序推进土壤 环境质量分类管理;2020年10月底前,全县完成耕地类别划分。 (县农牧局牵头,县国土局、环保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落实).切实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块,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对已关停、破产或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 用地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用地进行排 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 监督其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根据调查结 果,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结果向社会公 开,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起,实施动态化监管。(县环保局牵 头,县工信委、国土局、住建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落实).加强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环保、国土、住建部门实施污染地块信息共享、联动监管; 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 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工作。国土、住建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 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 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县国土局、 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 根据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划分污染地块管理类型,制定差异化 措施,一块一策,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县 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住建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六)防范化解土壤各类环境风险1 .切实重视土壤污染环境风险防范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的特点,且涉及到粮 食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强化对各类 风险的管控,坚守土壤污染防范底线,对农用地实施分类管理, 对建设用地实施准入管理,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 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 防范和化解各类土壤环境风险。(县农牧局、国土局牵头,县住 建局、环保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根据新乡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预警标 准,确定研判程序,细化预警处置方法。依托新乡市省土壤环境 质量监测网络,结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以及农业、国土 等相关部门监测网,利用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封丘县 土壤污染预警监测网络。根据土壤环境质量预警网络监测数据, 研究设置土壤环境质量警戒限值,定期研判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2018年起,实施土壤污染三级预警制度。(县农牧局、环保局 牵头,县国土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好耕地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加快制定超标农产品应急处置预案;对受污染耕地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期 农产品临田检测,对发现的超标农产品,实施专企收购、分仓储 存和集中处理,确保其不流入市场。(县农牧局牵头,县粮食局 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做好工业企业土壤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 时,及时开展环境监测,掌握污染状况;停止企业生产排污活动, 查明污染源并实施严格管控,防止污染物扩散。按要求做好信息 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公布调查进展和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媒体和 社会各界监督。(县环保局牵头,县公安局、工信委、安监局、 国土局参与,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持续性 实行严格保护。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 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 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 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 壤环境质量下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 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县国土局牵头,县农牧局、发改委、环保 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切实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轻度和中度受污染耕地开展风险管控和治理期农产品临 田检测,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 整农艺调控措施。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按照 国家有关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指南,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和替代种植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 险。2018年,启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2019年底前,全 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市下达的安全利用耕地面积年 度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措施 全覆盖,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县农牧局牵头, 县财政局、国土局、科技局、环保局、粮食局参与,各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稳妥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以保障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中、轻度安全利用类 耕地为重点,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开展 耕地污染治理与修复。2018年底前,完成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 土壤治理与修复面积年度目标任务;2019年底前,在总结土壤 污染治理和修复经验模式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快推 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完成市下达的治理与修复面积年 度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 与修复任务。(县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国土局、科技局、财 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依法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划定农用地核心禁种区,结合本地实际,在核心禁种区范围 内,科学制定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在核心禁 种区内严禁种植可食用农产品,分区域、分年度实施农作物种植 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2018年,完成核心禁种区划定,完 成市下达的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年度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完成市下达的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 年度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种植结构调整或退 耕还林还草任务。(县农牧局牵头,县国土局、发改委、财政局、 环保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二)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提升污染防治能力1 .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针对全县土壤污染源底数不清现状,在全县分步骤、分类别 开展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企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历史遗留含 重金属废渣、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等排查活动,结 合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多来源企业信息,摸清各类污染底数, 建立台账,形成监管清单。2018年底前,建立各级污染源监管 清单;2020年10月底前,全面掌握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 种类、分布和环境风险状况。(县环保局牵头,县城管局、安监 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针对全县土壤环境质量不清现状,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 用地为重点,在全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推进详查工作 机制,完善详查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为建立和完善我县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提 供基础支撑。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 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18至2020年,开展重点行业企业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我县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 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住建局、农 牧局、财政局、卫计委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创新工作运行机制针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弱的现状,加快建立健全土壤 污染防治相关机制,实施规范有序管控。依据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环保、国土、农牧、住建等部门相关数据共享,提 高风险管控成效,2018年底前,形成部门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 制;严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项目准入关、许可关,环 保、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联合管理,严 防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2019年底前,形成运行良好 的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县环保局牵头,县工信委、国 土局、住建局、农牧局、财政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落实).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与制度建设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土壤环境 监测基础点位和风险点位,科学布局全县灌区灌溉水质监测网 点,落实好省、市、县三级林业用地土壤监测体系网络建设工作; 2018年底前利用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掌握全县农用 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初步配备土壤污染快速检测等监 管执法设备,提升县级环境监测站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加大土壤 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检测人员技术能力;按照上级 要求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基础点位、风险点位、背景点位等监 测;增加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地方特色农作物种植区等区域特 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10月底前,建成完 善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县环保局牵头,县国土局、农牧 局、水利局、财政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三)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预防土壤环境污染.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强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和环境监管,对废水废气处 理设施逐步进行升级改造,切断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途 径,限制含重金属工业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对不能稳 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进行停产治理或关闭;全面提升涉重金属排 放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降低重金属 排放量;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重金属监测处置;严格控制新建涉 镉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坚决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 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不满足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建 设项目不予审批。2018年起,开展5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确保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2020年10月底前,加强 重点企业环境监管,进一步降低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重 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2%0 (县环保局 牵头,县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局、水利局、财政局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按照“重点突破、综合治理、循环利用、绿色发展”的要求, 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 配方施肥,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通过政府引导、企 业负责、农户配合、市场驱动,落实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制度、废旧地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制度、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 用制度;加强灌溉水质的管理,完善以灌溉节水、旱作节水和水 肥一体化为重点的农业工程措施,实施节水战略。2018年底前, 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增长率控制在0.8%以下,农药有效利用 率达到38.率以上;2019年底前,以上指标分别达到0.4%以下、 39. 3%以上;2020年10月底前,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 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县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 弃物回收处理全面推广。在严格秸秆禁烧的同时,推进秸秆综合 利用,2018年和2020年10月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 到88%、90%以上。(县农牧局牵头,县财政局、环保局、水利 局、供销社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营造绿色人居环境,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 源化,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基础设施 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垃圾 处理水平,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按照省、市部署,推进全 县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意见(方案)制定工作。落实限制一次性 用品使用制度。加强含重金属废物的收运与处理管理,建立全县 生活源类废氧化汞电池、银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 温度计、废弃电子产品等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贮存网络和安全处 置体系。2018年底前,开展全县停用和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查,摸清其数量及分布情况。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非 正规垃圾堆放场(点)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扬散等措施。 2020年底前,全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推 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我县建成区建筑垃圾资 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县城管局、农办牵头,县发改委、 住建局、农牧局、工信委、环保局、商务局参与,各乡(镇)人 民政府负责落实).提高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水平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推进一般固体废 物、废旧产品等资源化利用、协同利用和治理示范工程建设与试 点工作;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审批等管理制度,建立健 全全县动态管理信息库,构建全过程监管体系,合理规划集中处 置设施布局,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实施全过程监管。依 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的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 移、倾倒、处理处置。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扩大医疗废物集 中处置设施服务范围,因地制宜推进乡镇、农村和偏远地区医疗 废物安全处置。2018年底前,完成全县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 和以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为主的动态管理信息库建 设,以及全县医疗废物协同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2019年 底前,完成不符合规范要求、存在环境风险的固体废物堆存场所 整治。2020年10月底前,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县发改委、环保局牵头,县安监局、财 政局、卫计委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试点辐射带动1 .推进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探索适合我县特点的土壤 污染防治有效模式。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我 县要在受污染农用地修复与防治、阻断污染物向农产品转移、降 低农产品超标风险等方面出成效、出经验、出模式,为全市土壤 污染防治提供经验借鉴。(县农牧局、环保局负责,各乡(镇) 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试点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0.01毫米以下地膜,建立废 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农膜回收处理试点,到2020年10月底, 力争实现全县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县农牧局牵头,县发改 委、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等参与,各乡(镇)人民 政府负责落实)(五)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1.建立污染地块名录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的,监督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对无明确责任主体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