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docx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 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 件,实现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特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一、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班主任应高度重视学生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深入 到宿舍、课堂、教室等一线,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二)班主任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 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二、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一)各班设立专职学生心理委员,负责本班心理健康 知识的宣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心理健康信息的监 测和上报工作,班级心理委员的管理纳入学生干部管理系列。(二)各班心理委员应联系本班所有寝室的寝室长,畅 通信息沟通反馈渠道,将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现和排查工作做 实做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三)班主任应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心理委员专项会议, 了解掌握各班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四)班主任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期心理委员专项培训, 充实心理委员的心理学知识,提升心理委员的服务水平。三、心理危机排查上报干预工作(一)按学校要求,高效完成每学年的心理健康普测工 作,认真做好每月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二)建立“宿舍长-心理委员-班主任-学生工作副书 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危机五级排查上报机制,做到 心理危机事件和心理危机学生及时发现、逐级上报、合理干 预。(三)班主任在发现心理危机学生和收到心理危机汇报 后,应及时了解情况,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符合重度心理 危机标准的在发小时内纳入学校重度心理危机库,并上报学 校进行评估;符合心理危机预警标准的纳入学校心理危机预 警库,随时予以关注。(四)对重度心理危机学生的监护,班主任为第一责任 人,应制定详细可行的监控方案,并安排负责任可靠的学生 具体执行,切实保证学生安全。(五)班主任发现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应及时沟通学生 家长,要求家长配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做好相关材料的 备案工作;如遇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评估为“高危”状况 的学生,需联合家长将学生送往专业医校进行诊断治疗。四、心理危机学生的交接工作(一)心理危机学生发生休学复学、留级降级等学籍异 动情况时,其原班主任应及时向现任班主任沟通情况,并做 好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二)心理危机学生发生学籍异动情况时,为保证心理 危机关注和干预的持续性,在过渡期内原班主任要与现任班 主任共同对学生实施管理,以现任班主任管理为主,过渡期 为办理交接手续后一个月。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奖惩机制(一)学校每学年对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检查结果较差 的予以批评,对于班主任因个人玩忽职守导致的恶性心理危 机事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年度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班 主任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全体班主任老师应认真对待,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