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地下工程开挖作业事故.docx
防止地下工程开挖作业事故30.1 严禁在超前地质预报和安全监测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进行 地下工程开挖。30.2 每循环开挖时初期支护必须及时跟进,严禁在初期支护未 跟进或跟进未完成的情况下进行下循环开挖钻爆作业。30.3 洞深超过5倍洞径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并进行气体检测。30.4 TBM、盾构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识设备各项信号, 未经专项培训和允许,严禁操作或调试设备。30.5 有轨运输出渣洞室,要加强轨道路基养护。牵引设备牵引 能力必须满足隧道最大纵坡和运输重量要求,运输不得超载。纵坡大 于2.5%的隧道,牵引设备在停靠时必须设置前后限位器及防撞设施。30.6 TBM、盾构机刀具检查和更换,需选择地质条件好、地层稳 定的地段,并关闭相关工作系统。开仓换刀时,严禁仓外人员进行转 动刀盘、出渣和泥浆循环等危及仓内人员的操作。30.7 TBM、盾构施工进、出洞必须制定地层稳定加固和降水措施, 对沿途受影响范围的道路、建筑物等必须进行监测,并结合反馈的监 控数据及时调整掘进方式。30.8 TBM、盾构掘进中必须严格按照掘进参数和地质状况动态控 制土仓或泥水仓内外压力平衡和排放量。掘进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 螺旋输送机发生喷涌的措施。30.9 严禁洞口边坡不稳定时进洞开挖。30.10 大断面洞室全断面开挖或扩挖必须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下层开挖需在上层开挖支护完成且监测围岩变形稳定后进行。30.11 地下多洞室同时施工的工程,必须结合开挖支护的进度,建立有效的沟通联络,控制相互间的距离,保证施工安全。30.12 竖井和斜井施工系统锚喷支护须紧跟开挖工作面及时施 工,施工中需加强安全检查,发现变形、裂缝和掉块时,须立即停止 施工,撤离作业人员。30.13 竖井和斜井施工必须做好洞口防护,导井口除溜渣外必须 封闭,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扒渣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防止坠落导井。30.14 岩爆易发生洞段必须建立岩爆监测、预报和分析系统,制 定相应应对措施。施工时选派有经验作业人员,密切观察岩石表面剥 落和监听岩石内部声响。岩爆发生时必须立即停机避让,等岩爆强度 基本平静下来再进行处理。30.15 隧道内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平均气温超过28时, 必须根据不同部位温度程度,采取措施降低温度后再施工。30.16 有涌水突泥风险的洞室,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涌水突泥 对洞室结构产生破坏。同时要注意涌水的含泥量,防止排水管被堵排 水不畅。对涌水突泥量较大的洞室,必须结合突泥进行整治。30.17 有涌水突泥风险的洞室,必须加强围岩变形和地下水监测, 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30.18 瓦斯洞段必须配置专业瓦斯检测人员和仪器,加强对易积 瓦斯部位、不良地质地段、机电设备及开关附近,以及爆破作业前后 的瓦斯检测。对浓度超限的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要求处理。30.19 瓦斯隧道必须持续通风,停工时必须做好瓦斯隧道的封闭, 停工期间不能停止通风。复工前必须进行瓦斯检测及相关通风系统设 备检查,安全符合要求后再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