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08特种作业指导书.docx
特种作业指导书1.目的规范和指引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高处作业、攀登作业、悬挂作 业和危险品作业等。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 称为高处作业。攀登作业: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悬挂作业:指从建筑物上部,沿立面用绳索通过悬挂机构,在专门搭载作业人员 及其所用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危险品作业:指使用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3.责任归属项目经理负责特种作业的审批,确保特种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有效监管。3. 2秩序维护主管具体负责特种作业方案审核、现场安全措施检查及作业过程监控。4. 3全体员工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执行。5. 高处作业资质要求5.1.1 必须委托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作业人员须有高处作业资格。4.1. 2作业前必须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4.1. 3作业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等保险,相关资料在服务中心/管理处备案。4. 2作业前的准备4. 2.1委托外部机构施工的高处作业应事先完善评估手续,内部员工施工的高处作业应 事先填写K特种作业申请表,经项目经理审批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业现场指挥、监控后 方可实施。4. 2. 2对客户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大厦)有较大影响的高处作业,必须至少提前2 天发布通知,以便顾客提前准备。4. 2. 3施工现场必须用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并在明显位置放置“高处作业,请勿靠近” 等字样的警示标识。4. 2. 4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处作业,必须在通道两边放置警告标识,条件允许时, 应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行人、车辆绕行。4. 2. 5在高处作业现场附近停放的车辆或重要设施,应尽可能移走,确实不能移动时, 采取保护措施,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4. 2. 6现场负责人应对施工作业人员交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其他要求事 项。4. 2. 7悬挂作业前检查内容:4. 2. 7. 1 吊板:a)座板是否有裂纹损伤;b)安全带是否有断裂,连接处是否可靠,金属配件是否完好;c)保险绳、工作绳是否有断股、腐蚀等现象;d)自锁钩运作是否可靠;e)绳索固定情况:顶端固定点是否牢靠,固定点绳结是否可靠,绳索与硬件物体 磨擦部位的软垫是否可靠。4.2. 7.2 吊篮:a)钢丝绳:是否有损伤(乱丝、毛刺、断丝、压痕、变形、松散)、锈蚀,是否 有砂浆等杂物;b)保险绳:是否有断股、腐蚀等损伤现象;c)悬挂机构:配重块有无损失、破损,悬臂梁架连接是否可靠,悬挂机构的定位 是否可靠;d)悬吊平台:扶手栏杆是否松动,底板是否破损和防滑,防撞装置是否损坏,悬 吊平台是否倾斜;e)安全锁:是否可靠、灵敏;f)电气系统:开关动作是否正常,插头、插座、指示灯是否完好,电缆线、电气 装置的标牌是否完好;g)限位器:是否可靠灵敏;h)通讯设备:通讯是否正常;i)其他:导轨工作面有无障碍物,吊篮作业区下方是否设置警戒线及标志牌;j)升降装置:升降装置与悬吊平台的连接是否有松动、裂纹、变形;k)是否有异常声音和振动;1)运行试验:将悬吊平台升至离地面2至3米作上下运行2-3次,运行是否正常。4. 3作业过程的监控4.3. 1现场监护人员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穿胶鞋、戴安全头盔,保证自身安全, 维护好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4. 3. 2三米以上的高位作业,必须上、下各设一名安全监护员。4. 3. 3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吊绳、电缆等缠在身上。4. 3.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拴安全钩,戴安全帽,穿胶鞋,现场监护人员必须 特别注意可能对安全绳、安全钩等造成磨损、阻碍的构筑物、墙角、窗沿等部位,如有 影响,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在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4. 3. 5吊装重物时,安全监护员应提前清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吊装活动范围内,严禁 超载吊装。4. 3. 6高处作业、吊装以及需4人以上的重物搬运,必须设专人指挥。4. 3. 7高处作业时,如遇暴雨、大雾、大雪、六级以上大风天气及夜间无照明时时,必 须要求施工单位停止。4. 3. 8对于业主自行联系施工方进行的高处作业(如高处安装、维修空调等),出入口 岗、巡逻岗等发现时应及时将信息反馈安全负责人,服务中心/管理处应及时知会高处 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并向施工方提出相关要求。4. 4作业后的处理4.1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收回警戒带和标识。4 . 4. 2及时将工作结果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授权人汇报。5 .危险品作业资质要求5. 1.1绿化、四害消杀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杀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或符合当地法规要 求。4. 1.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作业必须经过相关知识的培训。4.1. 3业务外包作业要求供方提供相应的资质和上岗证,并在服务中心/管理处备案。5. 2作业前的准备1在管理区域进行危险品作业前(如绿化消杀、四害消杀等),应至少提前2天将 时间、范围、注意事项等书面通知相关业户,对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业户还应通过电话 或对讲通知。5. 2. 2危险品作业前,应对服务供方的药品或化学药品进行检查,禁止使用剧毒化学品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5. 2.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 规范。5. 2. 4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5. 2. 5提前做好施药区域的环境卫生,并彻底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物。5. 3作业过程的监控1在危险品作业时,现场应采取警戒和隔离措施,做好相关提示标识。5. 3. 2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在专用仓库内、专人上锁管理,对出入库进行核查登记, 并对库存的危险品定期检查。5. 3. 3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 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5. 3. 4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5. 3. 5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罐装煤气的小区,须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5. 3. 6业主需要改动煤气管道时,施工方案须报燃气公司审批,并由燃气公司安排专人 负责施工,严禁私自修改煤气管道。5. 3. 7消杀作业过程中须有专人负责督导,并保持与供方、部门的协调沟通。5 . 4作业后的处理1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收回现场剩余危险品并按规定存储、保管。6 .相关记录K特种作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