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docx
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众所周知,随着社会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数量的不断增加,垃圾已日益成为一个污染环境、困扰人类的社会问题。,因此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是城市建设不行或缺的一部分。下文是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防治污染,爱护农村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转运和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监督等活动。第三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遵循政府主导、城乡统筹、属地管理、公众参加、分类处理和社会监督的原则,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限制和管理。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详细政策措施,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详细工作,指导辖区内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等工作。第五条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爱护、卫生计生、农业、水务、商务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由环境卫生、环境爱护、农业、水务、商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参加,建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第七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帮助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等工作。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爱惜农村生态环境,削减生活垃圾的产生,并有权对污染农村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九条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扬教化,增加公众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意识,提倡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教化主管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等学问作为学校的教化和社会实践内容。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各种形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扬教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主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等宣扬,并对违反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农村商场、商店、集贸市场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主动协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宣扬教化。第十条对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有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赐予表彰、嘉奖。其次章垃圾处理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组织落实农村公共场所的保洁制度。村规民约可以对环境卫生清扫区域、作业标准、作业规范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及其筹集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第十二条村民负责其房前屋后的清扫和保洁。办公、经营地点设在农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负责其办公场所或者经营管理区域的清扫和保洁。村道等农村公共场所根据村规民约的规定进行清扫和保洁。第十三条农村生活垃圾应当进行分类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惰性垃圾和其他垃圾五类。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分类投放的要求,以便于识别的方式,会同环境爱护、商务等部门编制农村生活垃圾详细分类和可回收书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将农村生活垃圾详细分类和可回收书目的宣扬资料派发至各农户以及在农村中的各单位。激励各地主动探究有利于农村生活垃圾科学处理的分类方法。第十四条农村生活垃圾根据以下要求分类投放、处理:(一)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纺织品和金属等相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可回收垃圾投放到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二)废弃的充电电池、纽扣电池、灯管、医药用品、杀虫剂、油漆、日用化学品、水银产品以及废弃的农药、化肥残余及其包装物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干脆或者潜在危害的有害垃圾应当投放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三)人以及禽畜粪尿,家庭厨余、废弃的蔬菜、瓜果、花木等有机易腐垃圾,由村民以还田、堆肥等方式自行处理,或者由村集体集中后根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的要求采纳生化处理等技术以堆肥、作饲料、制沼气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四)村民产生的灰土、砂石、碎混凝土、砖石瓦片等惰性垃圾,可以通过铺路填坑等方式进行分散处理;(五)其他垃圾根据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投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垃圾。第十五条废弃的大件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须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垃圾,应当预约收运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上门收集处理或者根据指定的时间、地点单独堆放。禁止将废弃大件家具等大件垃圾或者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村民散养的病死畜禽尸体应当根据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将病死畜禽尸体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或者向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投放。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危急废物、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投放,或者向江河、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投放。第十六条村民委员会为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责任人。村民委员会应当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履行以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责任:(一)依据农村生活垃圾详细分类和可回收书目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二)保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的正常运作,防止污染环境;(三)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对不符合规定的垃圾投放行为予以劝说、制止;(四)刚好发觉并报告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协作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分类投放的农村生活垃圾应当交由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服务单位分类收集和运输。第十七条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可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等服务单位,并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服务单位应当执行环卫作业标准,根据规定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第三章保障与监督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市、县(市、区)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经费分担比例,落实市级经费来源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县级经费,保障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所须要的资金投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第十九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赠、村民委员会筹措等方式筹集。村民委员会筹措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款专用,定期公开收支状况,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范围的农村,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其次十条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村民委员会依据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须要、村民聚居区的分布状况和分类处理要求提出方案,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并根据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其次十一条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须要,根据技术标准统筹建设垃圾转运站,并配套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的设施设备。其次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惠政策和激励措施,激励社会力气通过投资、捐助资金和设施设备等方式主动参加本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激励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科学探讨和技术推广,激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主动探究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方式、方法,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其次十三条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制度和绩效评估机制,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收集、转运等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托付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状况和污染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其次十四条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台账,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类别、数量,并向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第四章法律责任其次十五条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赐予处分。其次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一)不帮助政府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的;(二)不履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的;(三)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其次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由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将废弃大件家具等大件垃圾或者村民家庭建筑废弃料、装修废弃物投放到垃圾分类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其次款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担当,并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第五章附则其次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生活垃圾的危害 1、塑料:如塑料袋、塑料包装、快餐饭盒、塑料杯瓶、电器包装、冷饮皮等等 。危害:难以分解, 破坏土质, 使植物生长削减30%;填埋后可能污染地下水;焚烧会产生有害气体。2、电池:如纽扣电池、充电电池、干电池危害:纽扣电池含有有毒重金属汞;充电电池含有有害重金属镉;干电池含汞、铅和酸碱类物质等对环境有害的物质。3、剩餐:如与垃圾或快餐盒倒在一起的剩饭危害:大量滋生蚊蝇;促使垃圾中的细菌大量繁殖, 产生有毒气体和沼气, 引起垃圾爆炸。4、油漆和颜料:如建筑、家庭装修后的废弃物危害:含有有机溶剂的油漆可引起头痛、过敏、昏迷或致癌;是危急的易燃品;颜料中多含重金属,对健康不利。5、清洁类化学药品:如去油、除垢、光滑地面、清洗地毯、通管道等化学药剂, 空气清爽剂、杀虫剂、化学地板打蜡剂等危害:含有机溶剂或大自然难降解的石油化工产品;具有腐蚀性;含氯元素(如漂白剂, 地板洗剂等),人体有毒;药品含破坏臭氧层物质;杀虫剂中, 约有50%含致癌物质, 有些可损伤动物肝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