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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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精选5篇)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篇1 问:实施细则有哪些特点?答:实施细则是结合巴中实际,对中心规定和省上实施方法主要精神的详细体现和落实。实施细则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表彰嘉奖、责任督导和追究等主要方面,特殊是对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推翻等追责方式进行细化、深化和详细化。实施细则同中心规定和省委实施方法一样,具有丰富的内涵和重大的意义,是今后推动全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详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一是涵盖范围宽。实施方法管理和约束的范围涵盖了综治工作、公共平安和平安建设的方方面面,对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各个环节、各种问题表征都作了全面、精确、明晰的类分与界定。二是适用范围广。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全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三是约束主体明。主要是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殊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综治工作职责。四是规定内容细。对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对须要进行责任督导和追责的主要情形作了特别明确、详细的界定和细化,特殊是对各级党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探讨综治工作的次数和综治委召开委员会的次数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细致、特别详细。五是要求刚性大。特殊是对责任督导和追究的七种方式,怎么追责、怎么处理,什么状况启动、什么状况从轻、什么状况从重、什么状况下解除,都规定得特别细、特别严、特别实,特别具有刚性的约束力。问: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对全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和作用?答:实施细则是首部明确综治领导责任制的党内法规性、纲领性文件,是推动、促进我市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准则、载体和抓手,既是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撬动综治工作的杠杆,也是推动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钢鞭,更是倒逼各级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履行责任、抓实综治工作的利剑。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和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强化和压实各级领导的综治工作责任,织密压紧各级综治责任链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究竟、全面覆盖的综治工作责任体系,更好地推动综治工作,推动平安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力气、发挥各方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主抓、社会各方面参加支持的综治工作整体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整体合力;有利于进一步用好用活综治载体手段,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强化综治工作动力保障,增加综治工作活力后劲,推动提升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水平;有利于进一步显明综治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特殊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形成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深化推动,各方面主动支持、合力推动的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良好氛围。问:如何保证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规定和要求,关键在于能够执行,在于真正、有效地落实。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将实行多种措施,采纳多种方式,确保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强化宣扬。要将实施细则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政府、各级部门会前学法、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和党校教化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干部遴选和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同时,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运用各级党政网站、政法两微一端等多种载体,运用会议、简报、板报、宣扬手册、主题宣讲、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深化解读、广泛宣扬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特点内涵、主旨要义,使各级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对实施细则的内容规定特殊是对自身的职责要求真正入脑入心、了然于胸,真正知责思为、知责尽责,充分履行综治工作责任,真正重视、支持综治工作,专心、用力推动综治工作。二是要强化推动。各级综治委领导要带头宣讲推动、实行,引导、推动各级部门(单位)、各级综治组织仔细实行实施细则。更重要的是,实施细则的实行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实施过程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须要各级党委、政府关切、协调、解决,这些都须要各级综治委去主动汇报、主动争取,充分依靠党委、政府的有力组织统筹,有效推动实施细则的实行。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履行综治工作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推动实施细则规定要求落地落实。三是要强化督察。各级综治委(办)将把实施细则的实行状况纳入各级综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组织特地督察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集中专项督察与随机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不定期加强督察,严格考核,推动实施细则深化贯彻、有效实施。四是要强化运用。市、县(区)综治委(办)将按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与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探讨、解决综治工作推动和实施细则贯彻中的详细问题,提出落实奖惩激励措施的详细方案,确定须要问责追责的详细对象。同时,将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先征求综治部门书面看法和综治工作考核一票推翻等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把履行综治工作职责、落实实施细则作为重要的尺度和标准,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绩效考核关,确保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要求真正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篇2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背景。答:去年,中心、省委分别出台了关于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规定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方法,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综治领导责任制。为仔细实行中心规定和省委实施方法,推动提升我市社会治安综治治理水平,3月22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对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相关内容和要求做了细化、明确和强调,为进一步压实综治责任链条、推动平安巴中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供应了有力保障和支撑。问: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实施细则制定的核心目的就是落实各级党政和各级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责任。通过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显明工作导向,传导工作压力,深厚工作氛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问: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哪些?答: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中心、省驻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细则,也即是全市范围内的全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内的全部领导干部,都受实施细则的影响和约束,都必需履行综治领导责任,必需执行和落实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篇3 问:起草制定实施细则的主要考虑是什么?答:我们在结合巴中实际起草制定实施细则时,主要突出了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在实行中心和省上的规定实施方法上体现巴中的决心和力度。一方面,以两办名义出台实施细则,确保文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在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责任体系与规定实施方法保持一样的基础上,在责任内容、责任追究上,严于、细于中心、省规定实施方法,紧紧围绕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么问责、什么状况下问责,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规范追责情形、方式、机制、程序及结果运用,着力划出几条硬杠杠、设定几个硬程序,真正体现规定和要求的肃穆性、权威性,通过分类递进实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推翻等问责追责方式,用真通报、真约谈、真督办、真问责,着力解决各级综治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平安隐患整治难的问题。二是在详细的规定要求上体现可操作性。实施细则重点在突出规定和要求的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着力打通综治领导责任制落实落地的最终一公里。在问责追究的适用情形上,结合巴中实际,增加了一系列定性定量的设置和定义,例如,对因工作推动落实不力,影响全市综治目标考核,以及因问题隐患突出、被上级综治委挂牌督办的;对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办)下达的目标任务或交办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推动滞后的;不仔细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不遵守市综治委(办)工作运行规则和相关制度要求的。这些明确、详细的判定标准,大大增加了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能够真正有效保障综治领导责任制在巴中落地生威。三是在责任督导和追究程序上体现法治思维。首先,为使各方主体在平安巴中建设中的职责任务更加明晰和集中,实施细则根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依次对各级党委、政府、综治委及其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及领导责任分别进行了界定和明确,真正做到了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问:实施细则主要由哪些内容构成?答:实施方法共28条,由5部分构成。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实施细则强调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综治委、综治办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责任。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管负责同志是干脆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当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同时,在完善落实责任制上,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详细目标,并以签订责任书或明确岗位职责、制定考核细则等方式,逐一细化落实到详细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建立严格的检查督导、定量考核、评价奖惩制度,推动综治工作责任落实。二是显明激励导向。为充分激发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综治工作的主动性、主动性,实施细则制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激励措施,显明了褒奖、培育和运用先进的激励导向。明确规定:对受到表彰的全国、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表扬,并在公务员评先选优、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受到表彰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落实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三是细化问责追究的情形和方式。实施细则对责任督导和追究的主要情形、方式、机制、程序和后果等作了操作性较强的规定。明确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十二种情形和适用一票推翻的情形,明确了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推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撤职等多种责任督导、追究方式,明确了相应的实施主体和程序,明确了从重和从轻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的详细情形。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平安,有效爱护生态环境。依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气、整合资源,有安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扬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二、整治内容(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根据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刚好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削减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养精蓄锐,逐步复原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惩罚,情节非常严峻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平安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呈现场巡查,查是否根据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阅历收合格后方可复原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三、实施步骤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宣扬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纳张贴通告、宣扬标语、宣扬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扬发动。刚好向采砂业主宣扬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化,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马上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复原河道,自行拆(撤)出全部采砂设备和砂石料。(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3月11日5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砂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全县境内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砂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砂场,暂扣、封存或拆除非法采砂机具,没收非法所得,并根据法律法规上限进行惩罚。对拒不执行行政惩罚确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在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中顶风作案造成国家砂石资源损失和暴力抗法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0日)。总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和阅历,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两办和市水利水电局,由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对专项清理整治中发觉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回头看活动,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并根据省河道采砂管理方法、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转入日常规范管理。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为切实抓好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县政府确定成立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细职责如下:县水利局:牵头组织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详细负责开展河道采砂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非法采砂案件的查处。县法院、检察院:协作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犯罪的非法采砂活动刚好依法批准立案侦办。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河道采砂治安秩序,协作水利部门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中的涉黑、涉恶势力,并依法对非法采砂活动中涉嫌犯罪的开展侦查,对非法采(运)砂石的挖掘机、运输车等作业设备依法进行处理。县安监局:负责协作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平安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河道采砂等危害平安行为。县工商局:负责对砂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砂场,禁止非法交易活动。协作水利部门对砂场的砂石料来源进行调查,禁止非法采挖的砂石料流入市场。县交通局:负责加强水路航运、马路的管理,查封、驱除滞留我县水域的各类采砂船舶;依法封堵非法采砂点接线或进场马路,依法查处随意在国道、省道、县乡马路上开口接线等违法行为。县地税局:负责对河道采砂企业主开展税务稽查,依法打击、查处采砂场偷、漏、逃税案件。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状况,对不仔细履行职责,造成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混乱、偷采活动猖獗的有关负责人,肃穆追究其责任。对纵容非法采砂活动,为非法采砂者通风报信,供应爱护,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肃穆处理。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协作县水利局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非法占地、污水直排等行为予以查处。县天星供电公司:负责协作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对非法采砂场实施停电,并拆除一切供电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大力宣扬河道采砂法律法规,强化区域内河道管理监督工作,协作水利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加强河道非法采砂的监督检查和举报,搞好执法活动中的有关协调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相识。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各负其责,确保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达到目的,收到实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相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加做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及古洞口水库库区的非法采(运)砂行为为本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重点,依法打击顶风作案非法采砂行为,在全县行成震慑效应,确保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查处和教化引导相结合,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协调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三)广泛宣扬,文明执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扬教化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通告等形式加大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宣扬力度,为加强河道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广阔群众的遵守法律意识 巴中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解读 篇5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实行党的一心一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须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须要,是加强和推动学校民主建设的须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须要。依据工会法、教化法和老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需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1.教代会每年一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干脆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需履行民主选举程序。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老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依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详细要求。(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扬教化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根据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干脆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权利:(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探讨;(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看法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指责;(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代表义务:(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养与实力;(2)主动参与教代会活动,宣扬、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照实反映群众的看法和(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8.代表的培训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安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学问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教代会依据须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起先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切的问题。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方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5.提案处理和落实。(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仔细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看法后交承办部门刚好处理。(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看法。(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状况。(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状况进行全面汇报。(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