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doc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表排污单位名称: 发证时间: 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单位: 受委托社会化服务机构名称:序号检查分项检查单项与标准单项扣分分项评分分项占比1一、监测方案制定情况(35分)1.是否制定监测方案:有方案得2分,无方案该部分得0分。22.监测方案的内容是否完整:包括单位基本情况(0.5分)、监测点位及示意图(0.5分)、监测指标(0.5分)、执行标准及其限值(0.5分)、监测频次(0.5分)、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0.5分)、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0.5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0.5分)。43.监测点位图是否完整,每少一个点位扣0.5分。24.监测点位数量是否满足自行监测指南的要求,每少一个点位扣0.5分。45.监测指标是否满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每少一个指标扣0.5分。46.监测频次是否满足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要求,每一个指标频次不满足扣0.5分。47.执行的排放标准是否适用,每一个指标执行的排放标准不适用扣0.5分。38.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选择是否合理,每一个指标执行不适用扣0.5分。39.监测分析方法选择是否合理,有国家或行业分析方法标准的未执行每项扣0.5分。310.监测仪器设备(含辅助设备)选择是否合理,每一个设备选择不合理扣0.5分。311.是否有相应的质控措施(包括空白样、平行样、加标回收或质控样、仪器校准等),缺少一个质控措施扣0.5分。3序号检查分项检查单项与标准单项扣分分项评分分项占比2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42分)基础考核(20分)1.排污口是否进行规范化整治,是否设置规范化标识,监测断面及点位设置是否符合相应监测规范要求,每发现一个未整治或不符合扣1分。52.监测点位是否按方案均开展监测,每少1个监测点位扣1分。53.各监测指标是否按方案开展监测,每少1个监测指标扣0.5分。54.监测频次按方案开展监测,每一个指标频次不符合扣0.5分。5(一)委托手工监测(22分)1.检测机构的能力项能否满足自行监测指标的要求,一项不满足扣0.5分。22.是否为排污单位提供有CMA资质印章的监测报告,没有扣2分。23.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是否与方案一致,一项不一致扣0.5分。24.监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能力(如:学历资格、技术培训考核等自认定支撑材料),一人次不满足扣0.5分。25.实验室设施是否能满足分析基本要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1分);是否存在测试区域监测项目相互干扰的情况(1分)。26.仪器设备档案是否齐全(0.5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0.5分);是否张贴唯一性编号和明确的状态标识(1分);是否存在使用检定期已过期设备的情况(1分)。27.是否能提供仪器校验/校准记录;校验/校准是否规范(1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28.是否能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是否至少2人共同采样和签字(0.5分);采样时间和频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0.5分)。29.是否能提供监测样品等需要交接的样品交接记录(1分);样品交接记录内容是否规范、完整(1分)。210.是否能提供样品分析原始记录(1分);对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1分)。211.是否能提供质控措施记录;记录是否齐全(1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2序号检查分项检查单项与标准单项扣分分项评分分项占比2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42分)(二)排污单位手工自测(22分)1.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是否与方案一致,1项不一致扣0.5分。52.监测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能力(如:学历资格、技术培训考核等自认定支撑材料),一人次不满足扣0.5分。33.实验室设施是否能满足分析基本要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1分);是否存在测试区域监测项目相互干扰的情况(1分)。24.仪器设备档案是否齐全(0.5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0.5分);是否张贴唯一性编号和明确的状态标识(1分);是否存在使用检定期已过期设备的情况(1分)。25.是否能提供仪器校验/校准记录;校验/校准是否规范(1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26.是否能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是否至少2人共同采样和签字(0.5分);采样时间和频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0.5分)。27.是否能提供监测样品等需要交接的样品交接记录(1分);样品交接记录内容是否规范、完整(1分)。28.是否能提供样品分析原始记录(1分);对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1分)。29.是否能提供质控措施记录;记录是否齐全(1分),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1分)。2(三)自动监测(22分)1.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是否规范:废水在线符合HJ/T 353等的规定,采样管线长度应不超过50m(1分),流量计是否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1分);废气CEMS符合HJ 75的规定,采样管线长度原则上不超过70m(1分),不得有“U”型管路存在(1分)。其他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52.自动监测点位设置是否符合HJ75、HJ/T 353等规范要求(1分),手工监测采样点是否与自动监测设备采样探头的安装位置吻合(1分)。2序号检查分项检查单项与标准单项扣分分项评分分项占比2二、自行监测开展情况(42分)(三)自动监测(22分)3.监测站房是否满足要求(1分),是否有空调、温湿度计、灭火设备等,每少一处扣0.5分(1分)。24.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每少一份记录扣0.5分,内容不完整扣0.5分。25.是否定期进行巡检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每少一份记录扣0.5分,内容不完整扣0.5分。16.是否定期进行校准、校验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检查校验记录结果和现场端数据库中记录是否一致。每少一份记录扣1分,内容不完整扣0.5分,数据不一致此项得0分。27.标准物质和易耗品是否满足日常运维要求,是否定期更换、在有效期内,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一处不规范扣0.5分。28.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是否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记录缺失扣1分,内容不完整扣0.5分。19.对缺失、异常数据是否及时记录,记录内容是否完整。记录缺失扣1分,内容不完整扣0.5分。110.废水在线检查标准曲线系数、消解温度和时间等仪器设置参数是否与验收调试报告一致。废气CEMS伴热管线设置温度、冷凝器设置温度、皮托管系数、速度场系数等仪器设置参数是否与验收调试报告一致,量程设置是否合理。一处不一致、不合理,扣1分。4序号检查分项检查单项与标准单项扣分分项评分分项占比3三、监测信息公开情况(23分)1.自行监测信息是否按要求公开(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等)(3分)。32.公开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一处不一致扣1分。23.公开的监测结果是否与监测报告(原始记录)一致,一处不一致扣1分。54.公开的废水流量、废气流量等监测数据是否与原始记录一致,一处不一致扣1分。35.监测结果公开是否及时,1个指标公开不及时扣1分。56.监测结果公开是否完整(包括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等),每缺少一处扣0.5分。5总得分说明:1.单项评分中包含内容较多的,按要求扣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2.分项评分为各单项评分之和,总评分为各分项评分之和;3.自行监测不涉及本表中某一检查单项内容的,该单项不扣分;4.(一)、(二)、(三)非单独出现时,该部分得分为22分减去各单项扣分之和;5.总得分80分属较为规范;60分<80分属基本规范;<60分属不规范。“规范”和“基本规范”检查结论为“及格”,“不规范”检查结论为“不及格”。检查结论: 签名: 日期: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发 5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