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十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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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十三篇.docx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十三篇 第1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委*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周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和县扶贫办相关要求,现就我委主要任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积极做好制度建设。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按照规划引领全局的总基调牵头制定了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同时按照省市苏陕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要求,拟定并印发了我县2021年苏陕协作工作要点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点,两个要点中分别明确了各职能部门任务,夯实各项主体责任。目前正在积极编制*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县乡村振兴防止返贫规划(2021-2025年),现已经完成讨论稿,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下发,做到规划引领、制度先行。 (二)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按照*省20XX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针对反馈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下发排查整改通知,深入实地现场督导等形式扎实推进反馈问题的整改。截止目前20XX年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的*协作方面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统筹考虑区域整体资源优势,通过县域一盘棋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等,引导业态相近、地域相邻的村庄实现集聚发展。抢抓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机遇,成功申报陕西省猕猴桃产业集群,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000万元。申报省级*协作资金1640万元。为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积极争取中省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县级涉农整合资金,今年申报的*县沙河湿地公园七号坝涵洞桥工程争取到中省资金420万元,申报的*社区工厂二期项目争取到县级涉农整合资金552万元,各类资金的争取到位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协作方面:按照省市县*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积极谋划2021年苏陕协作项目,项目征集主要聚焦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项目申报条件,主要从备案、土地、环评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稳定、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等多个方面把关,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目前征集的24个苏陕项目已联合县财政局、扶贫办进行了联评联审。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加快推进*社区工厂二期项目、*社区工厂建设,进一步完善项目手续,力争项目尽早建成投产,吸纳移民搬迁户就近就业,增加搬迁户工资性收入。 (五)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县人社局组织8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赴各移民社区安置点,积极引导具有劳动能力的易地搬迁户赴东部结对地区、省内及其他地区稳岗就业。举办3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其中面向50周岁以上的大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超过200个),发放各类招聘简章和政策宣传单1200多份,提供务工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100多人次,16人达成了就业意向,25人登记了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意向。 (六)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后续扶持有关政策,起草了致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一封信,就户籍迁移政策及户籍迁出后的产权、林权、合疗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说明,打消群众心中疑虑。整理出了户籍迁移所需的资料清单和办理流程,方便群众迁移户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社区服务仍有短板。前期我们着力补齐了基础设施短板,但从目前社区管理和群众诉求来看,文化氛围营造不够浓厚,社区精神文明等软环境建设仍有待提升。因资金原因,群众文化娱乐场所、社区党建活动场所匮乏,3个社区都没有文化大礼堂等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中心需要进一步改造提升。 (二)社区管理难度较大。搬迁群众来自很多镇村,受地域、习俗等影响,融合需要一个过程。群众户籍意识淡薄,认为迁不迁户籍无所谓,迁了还可能对原已享受的林权、地权造成一定影响,迟迟不愿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同时搬迁群众都属于县域内搬迁,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不予办理居住证,给社区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三)*项目实施任务重。省市6月上旬才下达了*协作资金计划,按照计划要求,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低于90%,因项目必须完成相关确定程序后下达投资计划。且开工建设前必须履行相关程序,苏陕协作项目受各种因素影响目前来看时间紧迫,任务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以党建为切入点,逐步完善社区管理制度,协调民政局、文体局等部门,加大对社区便民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等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社区功能设置和配套设施,科学合理设置办事窗口,方便群众办事,丰富文化生活。计划组织社区干部到示范社区参观,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安富园社区是目前全市最大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也是我县后续扶持工作的重点,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将安富园社区打造成全市十三五后续扶持工作的亮点。 (二)强化群众内生动力。协调人社部门,逐步完善社区就业服务站,系统性收集就业创业及培训意愿,多渠道开展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宣传。利用好高新区集贤园及各社区工厂,主动搭建平台,促进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业。鼓励搬迁群众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主创业的方式发展壮大产业,完善造血功能,确保搬迁群众逐步能致富。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督促相关镇(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解决苏陕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料,扎实做细前期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快推进专家评审、报政府常务会研究、公示公告等程序,及时下达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加快*社区工厂二期建设,协助项目单位办理前期手续,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围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就业等重点领域,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加大与省、市对口部门对接力度,积极申报项目,引导各行业领域专项资金、政策向移民社区倾斜。 第2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支持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是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要求,对于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三)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已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30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结合当地诊疗能力,可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并逐步推广到省、市级医疗机构。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逐步扩大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四种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四)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五)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加强与民政、医保、扶贫(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和共享,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群众的优势,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 (六)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重点落实,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致贫返贫风险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 (七)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按照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中明确的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等十条指导工作标准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乡村规划调整和移民搬迁情况,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支持地方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方式,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加强巡诊、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务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服务要求。 三、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八)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按照县强、乡活、村稳、上下联、信息通的要求,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县域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和医学检验等中心,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激发运行活力,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积极性。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督促地方明确签约服务费收费和分配标准,提升签约履约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模式。 (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项目支持力度,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脱贫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资金统筹整合和筹集,全面提升脱贫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和设备配置水平。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提高脱贫地区卫生资源配置水平。加强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脱贫地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脱贫地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重点设备配备和骨干人才培养。 (十)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进一步加强对脱贫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市县两级检验检测资源,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统筹满足区域内快速检测需要。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实验室设备配置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加强儿童保健人员和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鼓励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配备,搭建基层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推进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支持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执法装备配备,推进监督信息化工作。 (十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对脱贫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制、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因地制宜加大本土人才培养力度,逐步扩大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中央财政继续支持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本科定向医学生,各地要结合实际为村卫生室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培养一批高职定向医学生,落实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联合违约惩戒机制。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中级职称或者硕士以上人员和全科医学、妇产科、儿保科、儿科、精神心理科、出生缺陷防治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对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鼓励脱贫地区全面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继续推进基层卫生职称改革,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放宽学历等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历。各类培训项目优先满足脱贫地区需求,培训计划单列下达,培训对象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二)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三级医院和脱贫地区县级医院续签对口帮扶协议,制定十四五期间医院学科建设规划。三级医院继续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以驻点帮扶为主,向县级医院派驻管理人员和学科带头人不少于5人(中医院不少于3人),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远程帮扶为辅,注重提升远程医疗服务利用效率。在前期帮扶成效基础上,持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针对性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高县级医院平战转换能力。 (十三)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帮扶医院和上级医院加大脱贫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力度,推动更多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脱贫地区县域医共体或医联体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积极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四、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控制长效机制 (十四)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指导脱贫地区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分析研判,落实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持续改善地方病流行区生产生活环境,对高危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预防和应急干预措施,对现症病人开展救治和定期随访工作。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中间宿主防控与病人查治相结合的策略,实行分类防控,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完善集中服药+营养早餐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政策,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推进尘肺病等职业病主动监测与筛查,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治疗康复能力。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 (十五)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将落实生育政策与巩固脱贫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新型婚育观念宣传倡导,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科学育儿指导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计生协会等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农村婴幼儿照护和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十六)全面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脱贫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脱贫地区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家庭、进学校,以健康知识进万家为主题,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开展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农村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开展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的早期筛查,及时干预,提高治疗率。 (十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发挥爱国卫生运动文化优势与群众动员优势,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工作,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革除陋习,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村群众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引导农村群众主动参与到改善生态环境中来,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加强部门协同,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平稳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 (十九)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强化政策和工作协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工作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有关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负责通过现行渠道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做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扶贫(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认定,做好数据共享和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职称评定、薪酬待遇、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等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推进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负责持续推进军队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中医药系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和中医药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倾斜支持。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二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基层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引导社会预期。广泛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取得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3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兰坪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六大工程81个项目总投资443649.41万元(含需要续建或解决缺口资金的项目68403.3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9552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3%、培训就业14066.26万元占总投资的3.1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16583.5万元占总投资的26.28%、农村基础设施171455.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65%、农村公共服务18937.73万元占总投资的4.27%、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13064万元占总投资的2.94%、社会保障280万元占总投资的0.06%、生态建设13735.92万元占总投资的3.1%。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203135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55464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5665.69万元、其它169384.72万元。现将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公告如下: 一、产业发展 (一)发展特色种植业 经济林果种植续建花椒51393.6亩、续建漆树2585亩、续建特色水果10260.5亩、续建山胡椒3067.7亩、续建兔峨乡无刺木瓜6380亩、续建花卉(蜜源植物)基地建设11569.2亩、续建杜鹃花种质资源展示园面积151亩,投资14094.82万元。新种植奖补高山杂粮(苦荞、燕麦、芸豆)2.8万亩及水稻1.5万亩、特色蔬菜1740亩、特色中药材30287.5亩,新生桥国有林场苗木繁育及珍贵树种保育苗基地建设200亩,共投资7625万元。续建核桃提质增效101777.6亩、续建漆树提质增效3000亩,投资2756.17万元。 (二)发展特色养殖业 兰坪县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具有山地牧业开发潜力和优势,加快品种选育,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计划养殖黄牛(毛驴)养殖1589头,山羊养殖4826只,生猪养殖11199头,生态土鸡养殖58550羽,通甸镇中蜂养殖781箱,石登乡拉竹河养殖蚂蚱10棚、牛蛙3池,投资4862.31万元。 (三)产业配套设施 1.实施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11202亩,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坝塘、小水渠、小泵站、架设输水管网等五小水利工程为主的山区小水网建设,投资5813.27万元。 2.在八乡镇实施圈舍建设3万,投资1200万元。 3.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2000亩(其中高效节水农业600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喷滴灌系统、管网、水池、水渠、坡改梯、机耕路、土壤改良等。总投资8800万元。 4.生产性用房建设。根据产业布局及发展需求,在易地扶贫搬迁4个整组搬迁迁出地建设3350.48轻钢结构生产管护用房,生活用房、工具房、仓库、公共厨房、公共卫生间、垃圾焚烧、畜圈、粮食作物晾晒场地硬化、围墙、大门等。投资1071.34万元。 建设重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9件:无刺木瓜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车厘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土壤改良奖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应用示范区、蓝莓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一心堂医药产业园、通甸蔬菜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瑞源车厘子基地建设,总投资20773.33万元。 (四)扶贫车间。 1.车间建设。依托兰坪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注重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车间的建设和开发。在集镇、行政村采取联建的形式建设民族手工作坊、食品加工、家政服务、种养殖等扶贫车间14个,投资1200万元。 2.劳务补贴。2021年安置区扶贫车间稳岗补贴1000人,投资300万元。 3.物流补贴。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对于原料、产品、设备等涉及州外运输的扶贫车间给予工资比例的5%8%的物流补贴,投资200万元。 (五)加工业。通甸镇农产品交易中心(2020年续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一万吨榨菜加工厂建设兜底收益项目投资1000万元,通甸镇易门箐安置点购置食品加工生产设备。总投资1530万元。 (六)农业产业园 1.现代农业示范园。实施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水果产业扶贫开发示范园1500亩、乡村振兴浆果现代农业产业园1500亩、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高原生物产业开发6000亩,投资10500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园。实施20亩蔬菜智能玻璃日光温室栽培项目,主要种植番茄和五彩辣椒,全套引进荷兰顶尖智能温室技术,投资2400万元。 3.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续建造林合作社46个,并对造林合作社进行培训(补助1万/社.年)。投资785万元。 (七)光伏电站。续建光伏电站73座,每个电站装机容量300千瓦,总装机容量21.9MWp,概算总投资12741.3万元,已完成73座光伏电站的主体工程投资10672.41万元,需2068.89完成配套设施。 (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24个,其中:兔峨乡15个、通甸镇9个。采取易地置业、抱团取暖的方式,将资金捆绑集中投入到乡集镇商铺建设项目,按80万元/个计,总投资1920万元。 (九)金融扶贫 1.2020年第四季度小额到户贷款补差贴息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对已发放建档立卡3400户小额到户贷款1.497亿元补差贴息,共补差贴息145.68万元。2.2021年新增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新增3000户,贴息资金按贷款余额按1.5亿计算,基准利率4.35%,1年期贴息,共贴息712.5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根据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兰坪县美投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怒江分行申请了1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贷款时间2015年11月2035年10月,贷款期限20年,利率3.92%,按季还息,每年4月26和10月26日各归还本金23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贴息1.18万户,投资6538.14万元。以上两项目共计投资6768.14万元。 二、培训就业 (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县、乡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调研、培训等共100人次,0.8万元/人,投资8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1.教师培训。以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支持为主,对县、乡村教师通过走出去+送进来的方式培训150人次,补助0.8万元/人,投资120万元。 2.医技人员培训。县乡医技人员培训40人(乡级16人),开展骨干医师培训、重点专科人才培养、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升医技人员、骨干乡村医生等,补助0.8万元/人,投资32万元。 (三)创业培训。实施以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为目的创业培训50人,投资6万元。(四)省外务工稳岗补贴。对到广东省务工的兰坪籍劳动力实施稳岗补贴1650人,稳定务工至少3个月以上奖补,有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投资825万元,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五)护林员培训。对续聘的11153人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投入178.46万元。 (六)普通话培训。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群众普通话培训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普通话培训400人,320元/人,投资12.8万元。 (七)公益岗位就业 1.护林员。全县需管护的林地面积广阔,98%以上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山高坡陡,交通极为不便,人均管护面积偏大,生态管护任务艰巨。全县需聘用生态护林员11153人,投资11153万元。严格聘用程序,在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明晰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范围、岗位、责任、报酬以及监督考核。 2.农村公益岗。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在易地搬迁安置点聘用900人投入650万元。 3.河道管理员。选聘河道管理员1009人,补助1万元/人,投资1009元。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改扩建、综合废弃物发电清洁能源、北区应急消防通道、中交扶贫车间连接线及其附属工程、垃圾转运站和中转站、人行天桥工程、综合市场建设、泄洪沟建设、北区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社区管理用房、县城集中安置点消防设施设备共11项。总投资51025.7万元。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期工程,兔峨卫生服务中心、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区派出所、水磨房派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共5项,投资15283.8万元。 (三)产业发展。实施葡萄产业发展230亩、城南自主创业园10亩、县城万人集中安置点3000亩农光互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底层商铺购置2.05万、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城镇化集中安置点组建红色物业管理机构8个、大滇西环线普米风情红色峡谷民族团结旅游基地共7项,投资41909万元。 (四)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开展安置区扶贫车间用工培训800人、安置区技术技能培训200人、安置区搬迁群众素质提升培训2500人,投入750万元。 (五)托育设施建设。启动县城安置永安社区、兔峨安置永福社区婴幼儿托育中心2所,每个建筑面积1200主体工程、托育设施设备、附属工程等项目,投资2000万元。 (六)扶贫车间建设。永昌社区就业创业扶贫车间、永昌社区快递物流就业扶贫车间、兔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扶贫工厂、营盘易地搬迁安置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扶贫车间、兔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缺口),投资1855万元。 (七)微菜园建设。2021年在城区集中安置区周边流转150亩,建设插地式蔬菜大棚450棚4.5万,作为搬迁安置群众自产自销的微型产业基地,带动搬迁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投资360万元。 (八)其他建设。建设县城安置北区派出所3424.7、水磨房派出所2896.39及附属配套(含办案中心装饰),投资3400万元。 四、农村基础设施 (一)公路建设。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330公里,投资16500万元;新建通组公路及产业连接线19.2公里,投资3483.7万元;建制村公路提升改造、自然村公路新改建、村际连接线等道路提升改造1013.67公里,投资86551.32万元;安全防护设施(波形护栏)建设474.73公里,投资17719万元;建设钢筋混凝土桥梁45座(空心板桥29座、T形梁桥17座),投资4362万元;实施公路水毁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水毁修复等1项,投资1400万。公路建设总投资130016.02万元。 (二)农村消防设施。实施村组消防设施消防管网134项,依托农村现有水池每个村建设消防管网,1座消火栓,配备5盘消防水带,2把消防水枪(每项2万元,134项小计268万元);实施省级文物建筑和国家传统村落防改造提升黄松村、新华村、共兴村、玉狮场村消4个,投资400万元。总投资668万元。 (三)供水设施提升改造。计划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保障69个,供水设施老化改造,供水质量、水量保障改造等,投资6219.95万元;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缺口资金41个,投资183.54万元。总投资6403.49万元。 (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实施贫困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补差资金85个村,村内道路硬化423293.91,村内排水沟11312.58米,农村卫生公厕193座,垃圾收集房169座,改圈2542座,改院950户,房屋民族特色风貌改造300137.55,太阳能路灯建设补差资金。总投资27394.24万元。 (五)卫生厕所建设。新建户厕7318户(0.3万元/座),新建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公厕15座(7.2万元/座),总投资2404.2万元。 (六)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全县农房的排查力度,计划实施1632户农户因灾损坏房屋建设和危房加固工程,投资4569.6万元。 五.农村公共服务 (一)教育设施。 1.农村幼儿园设施。实施河西乡幼儿园、营盘镇中心幼儿园、通甸镇黄松幼儿园3所,投资1312.63万元。 2.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实施金顶镇、通甸镇、营盘镇、河西乡、石登乡5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营盘镇拉古小学,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民族中学建设项目4项8所,投资4294.1万元。 3.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兰坪一中图书楼风雨球场建设项目,投资3240万元。 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990人,其中:东部90人(人均0.5万元)、中高职900人(人均0.3万元),投资315万元。 (二)县级医疗设施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新建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后勤服务综合楼、职工保障性住房,占地面积18126.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254平方米,设置病床210张,投资4515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改建,修缮、改造综合楼5264.12平方米,孕妇健康中心5537.77平方米,儿童健康中心1728.63平方米,总面积12530.52平方米,投资2650万元。总投资7165万元 (三)残疾人服务保障设施。实施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二期工程,总面积7310.8,综合楼、托养住宿用房、附属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投资1336万元。 (四)党群活动场所。实施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4个,村民小组活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