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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庭庭审观摩心得体会800字5篇_法庭庭审观摩心得体会范文法庭庭审观摩反馈心得1已近中午12点了, 肚子也开始咕咕叫了, 可庭审还没有结束. 偷偷看看周围, 从合议庭成员到执勤法警, 都在认认真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丝毫未感受到日将过午, 所以坐在旁听席上的我更没有临阵脱逃的理由. 哎, 继续安静的坐着, 认真的听吧!作为法院政工宣传人员, 我有幸参加了多次的庭审观摩, 每次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正是这些庭审观摩, 让我理解了办案人员的辛苦和他们业务能力的高超, 特别是临场反应的机敏. 其实刚进院时, 曾因为被分到综合岗位上做宣传而遗憾, 当时很羡慕那些被分到业务科室的同事. 学习7年法律, 又做了3年律师, 我更愿意待在业务庭室, 认为那才是法院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只有在那里才能直接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然而慢慢地熟悉了法院工作之后, 我对业务岗位同事的羡慕逐渐转变为心疼. 在多次庭审观摩中, 体会到他们开庭的辛苦, 那真是一个体力和智力双重考验的工作. 大约去年年底的是时候, 我院刑庭审理了一个涉黑案件, 不说之前阅卷的辛苦, 就是庭审当天, 其辛苦程度就无法言喻, 因当天涉案人员和参加旁听的人员均非常多, 为了确保庭审安全顺利进行, 早上6点半开始, 我院所有参与庭审的人员都到位准备. 那个庭从早晨8点一直开到晚上10点, 所有干警只是在午、晚两餐期间各休息了半个小时. 审判人员处理完所有工作回家休息时都快凌晨12点了, 第二天他们还是照常上班. 个中辛苦也许只有他们自己才能真正体会的到. 在庭审观摩中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干警的辛苦, 还感受到了他们的智慧. 记得曾经观摩过的一个离婚案件的庭审, 案件本身并不太复杂, 当事人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5岁孩子的抚养问题上. 女方以自己身体有残疾为由不愿抚养孩子, 而男方因丧失了劳动能力, 自己的生活尚需依靠年迈的父母来照顾, 抚养小孩也有困难, 男方的父亲更是对女方一走了之, 把孩子扔给自己抚养多年而深有怨言, 结果双方在庭审现场吵闹不休, 庭审一时陷入僵局. 当时的我坐在那里看着就很着急, 可是审判长却很平静, 他没有武断的制止双方, 而是心平气和的宣布休庭, 并做工作让男方把等候在庭外的小孩带给女方见面, 女方一看见孩子就抱着她说个不停, 母女俩人很是亲密, 法庭气氛一下子缓和了许多, 后审判长抓住有利时机, 向双方询问了具体情况, 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 终于找到了突破僵局的方法, 以调解结案, 圆满解决了纠纷. 作为最高法院两评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庭审评查对于查找庭审短板, 提升庭审质量, 提高法院司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而作为一名进入法院不久的新人, 有幸在观摩的过程中学到了庭审的技巧, 还感受到了作为一名合格法官所应具备的素质. 在以后的工作中, 我要一如既往的以做好服务工作为契机, 积极参与庭审观摩, 努力提升自己, 锻炼自己作为一名法官应具有的严密逻辑思维能力. 法庭庭审观摩反馈心得2毕业前夕, 学校组织我们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与实践的活动. 当晚同学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走进了模拟法庭的教室. 走进教室, 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 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 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 同学们走向座位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 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桂老师说话了:“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 那咱们活动的参与人自然也是我们的同学们. ”这老师话音刚落, 教室里一片喧哗, 有的同学说:“我还以为是看真的法院开庭呢?”有的则说:“我们也是专业, 能演得像吗?”就这样, 大家七嘴八舌的吵开了. 此刻, 老师微笑着说话了, “同学们别紧张, 搞这次活动不仅仅是让大家观摩, 也要求大家能积极参与其中, 这样可以将我们多年所学与实践融合, 也可以提高同学们的组织能力, 协调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 等各种能力的培养. 表演的同学亲身感受一下庭审的氛围, 观摩的同学要仔细看并指出表演同学的不足之处, 这样对大家来说都是有益处的嘛!”大家相互看着, 心里想着老师会如何安排角色, 是否会安排到自己呢?安静过后, 几位老师的商议有了结果, 分别让10位同学分别担任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等不同角色, 当然, 教师也考虑到了一些细节, 如我们公安系统的同学, 无愧于就是法警了, 律师同学就是辩护人, 而我就理所当然, 摇身变成了审判长, 因为我从事法院刑事审判, 对刑事法庭的流程比较清楚. 当一切准备就绪了, 我感觉自己也有点小紧张, 心跳加快等现象. 随着老师说准备开始, 我用力长吸一口气, 随其他同学走向了法台. “现在开庭, 宣布法庭纪律”, 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 模拟庭审拉下帷幕了. 本次模拟案件是非曲直起案, 被告人系一女性, 被检察院指控有罪, 但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 且证明事实不清, 证据没有形成锁链, 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的罪名, 故此被告人无罪. 依据这些材料我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 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 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 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 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 被告人的最后陈述, 再到结合本案, 收表看法和宣判, 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 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 又轻松活跃. 同学们也为我们的参与而鼓掌, 但同时, 我也发现此次庭审中自身的不足和本次活动内容及材料上的瑕疵. 尽管这样, 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 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 各种角色, 被同学们表演得活为活现, 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绘声绘色. 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39;一段, 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 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 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 真实的模拟现场, 真实的人物刻化, 真实的语言, 真实的内心表露, 均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 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 谨慎的听取我们的对话, 言行, 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 我觉得这个模拟法庭活动开展的非常好, 不仅将我们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现实中, 也有机的将两者合地为一, 相辅相承, 更加有利于我们对课本知识的掌握, 有利于一些难点、要点的加深印象, 消化吸收, 从而也锻炼了我们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思维反映、逻辑推理等不同方面的能力. 加强自我意识, 发挥各人特长. 通过这次模拟, 我也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课本内容变得有趣、生动起来, 正如别人说:“死读书、读死书”是没有用的. 就应该把课本知识利用实践的机会相结合, 这样学习起来, 才会轻松、易懂, 事半功倍, 自然也会对法律专业产生浓厚的兴趣. 所以说, 校方组织的这次活动非常有意义, 且不定期应组织类似的活动, 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 感受其中. 法庭庭审观摩反馈心得3六月六号, 在辅导员_的组织下, _班全体同学早早的吃完午饭坐上了开往海淀区法院的公交车. 虽然一路上烈日炎炎, 酷热难耐, 但我们都满怀着对神圣法庭的各种憧憬. 终于, 在中午12:30抵达了目的地. 由于审判还未开始, 我们在法院外小憩了一会儿. 经过了半个小时的等待, 我们通过安检进入了法庭. 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感觉油然而生. 入座后, 法庭人员宣读了法庭注意事项, 并让我们稍作等待. 开庭后, 经认真听取明白这是一起经济纠纷案件. 听着原被告条理清晰的陈述、取证. 这让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 只有不断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款, 才能运用自如, 如鱼得水. 实习后, 经查阅资料我明白了许多. 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资料和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 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 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 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 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 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 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 但是, 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 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 一项法律规定, 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 就是有效的, 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 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 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 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 但往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 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讲证据.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 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 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 二是正确运用法律. 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 才能查清案件事实. 一般来说, 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 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 首先, 证据要具有合法性, 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其次, 证据要具有客观性, 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 既不能捕风捉影, 更不能主观臆断. 再次, 证据要具有关联性, 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 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讲程序.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 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简单地说, 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 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 应先做什么事情, 后做什么事情, 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 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似比, 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 讲法理.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 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 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 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沦, 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 其一, 理由必须是公开的, 而不能是秘密的. 其二, 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 其三, 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 就此而论, 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 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 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培养法律思维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是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 大学生可以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习等途径, 存日常生活中逐渐养成从法律的角度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维习惯. 学习法律知识. 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 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前提. 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 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 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 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 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 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 养成法律思维, 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 掌握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 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 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 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必须掌握法律方法. 应当指出, 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 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 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 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习. 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习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 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习, 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 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 在法律实习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 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 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 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 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 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 以上对我影响很深, 由记之. 法庭庭审观摩反馈心得411月1日, 在我们老师的带领下, 我们去了赛罕区人民法院进行了观摩庭审. 中午吃完饭, 我们两个班的同学一起坐着公交车就出发前往法院了, 虽然离得比较远, 但是我们还是到的比较早, 我们就在外面等了一下时间后经过了严格的检查. 我们进入了这个神圣又庄严的地方, 开始了这场具有深刻意义的观摩庭审. 审判法庭的审判区正面设审判台, 审判台方右侧设公诉台, 审判台的正前方是书记员的席位, 书记员的席位前是犯罪嫌疑人的席位. 原告和被告所在的位置分别在审判台的两方, 原告在正对审判台的左方, 被告在审判台的右方. 两个位置都比审判台略低, 旁听席与审判区由一条栏杆隔开. 这次观摩的庭审是一场行政诉讼案件, 首先, 审判长宣读了一下法院规则, 宣布正式开庭, 确认双方出庭人员阶段, 原告通过法定程序宣布了对于被告出庭人员打的出庭异议. 但是由于被告的代理人因为特殊原因, 不能出庭, 所以改为他人出庭, 审判长因此驳回了原告的异议, 庭审继续进行. 原告对于此次双方的纠纷做了一个简单地陈述. 被告对于原告作出的关于原告的建筑对于环境有污染状况作出作出的公告违反了正常的法定程序, 请求法院进行行政复议, 紧接着, 双方对于这个问题各自进行了举证, 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异议. 法庭进入辩论阶段, 双方对于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公告进行了详细的辩论. 通过这次观摩庭审, 我认识到了律师的相关情况:律师的辩论发言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进行, 应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 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同时必须援引确切的依据以支持自己收集整理的观点, 但决不要反反复复重复自己的论点, 因为重复很可能会使法官感到厌烦, 而且浪费了庭审的时间. 辩论发言要切中要害, 具有针对性, 论证要准确, 反驳要有力, 观点要鲜明, 逻辑要严密. 我觉得这次庭审实践活动十分有意义. 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学生、未来的法务工作者多参与类似的活动十分有必要. 审判观摩也是学生旁听法庭真实案件的审理, 能使学生亲身体会到法庭的威严, 感受庭审各阶段的进程, 加深对实体法和对程序法的把握. 现阶段我们主要是学习理论知识, 参加实践活动是对课堂教育的延续. 从法学本身来看,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 实践性是法学的一个显著特点. 再从法学教育的性质来看, 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这决定了法学教学的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学生的法律实践工作能力. 所以我建议在课堂教学之外,有必要举行和开展审判观摩、辩论技巧、法律诊所、司法交流、法律咨询和案例讨论等实践性法律教学活动. 法庭庭审观摩反馈心得55月13日, 我们参加了原龙游县水利局副局长潘正成受贿、贪污一案审理旁听. 从公诉机关指控的情况来看, 潘的受贿频率之高、数额之大、行贿的人员之多, 可以说是触目惊心, 使我们在思想上法制上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 一、老板“再好”, 最终是为了他自己. 从潘的受贿时间看, 主要都集中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 看起来这些老板都非常懂“人情”, 在这些“关键”的时候没有忘记你, 在送钱财时也没有马上要求你给他办什么事, 所以收起钱来没有感到很“烫”手. 但最终在这些老板碰到什么事时, 你就要想方设法甚至用违法的手段给他解决, 老板们要得到你十倍仍至百倍的回报, 受损的是国家. 二、办法想得“再好”, 最终仍逃不脱法律制裁. 潘在受贿过程中, 为了逃避法律制裁, 想了很多办法. 如在过年、中秋节、住院、女儿上大学等时候送礼, 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买房钱不够时向朋友“借钱”也说得过去;“借钱”还不出, 我用房屋抵押符合常理. 但这一切都离不开其担任公路段段长这个基础, 正如公诉人所说的:“如果你不担任公路段段长, 他会送你钱吗”?最终都被检察机关认定为受贿而受起诉. 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 我们深受教育, 体会良多. 古人曰:“欲不可纵, 志不可满, 欲多则心散, 心散则志衰, 志衰则不达”. 人的欲望离不开物质, 这是唯物主义的必然昭示, 但是人的欲望可以凭理性的修养来控制, 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 为此我们要不断地加强学习, 使自己懂得更多更新的东西, 从而不断地修正自我完善自我, 自觉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改造. 加强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 做制度执行的模范, 在权力的运行中要慎重、规范, 在阳光下运作. 潘的受审印证了一句老话:“勿伸手, 伸手必被捉”. 只有自己端正认识, 学会算经济帐、生命帐、亲情帐、良心帐, 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 筑牢自我防线, 方能使自己成为一名无愧于党的教育培养, 人民养育之人. var_hmt=_hmt|;(function()varhm=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hm.src="vars=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s);)();第 16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