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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采购发票登记管理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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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采购发票登记管理条例.docx

    2023年采购发票登记管理条例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是开票量大的公司,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下面我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 篇1 第1条为规范企业应收票据的管理,防范应收票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企业应收票据管理应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 第3条应收票据的审核。 1.企业在接受应收票据时,财务人员要按照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规定,仔细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以假乱真,避免或减少应收票据风险。 2.收回的票据为非统一发票抬头客户正式背书,因而未能如期兑现或交货尚未收回货款,且不按企业规定作业,手续不全者,其经办业务员应负责赔偿售价或损失的 第4条应收票据的批准。 1.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经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2.接受客户票据需经批准手续,降低伪造票据以冲抵、盗用现金的可能性。 3.票据的贴现须经主管人员审核和批准,以防伪造。 第5条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包括收到票据、票据贴现、期满兑现时登记应收票据等有关的总分类账。 2.销售会计应仔细登记应收票据备查簿,以便日后进行追踪管理。 第6条应收票据的保管。 1.企业设专人保管应收票据,且保管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出付款。 3.对已贴现的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 篇2 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6、小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发票专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10、劳务名称仅限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 11、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劳务提供的当天。 (2)劳务和款项同时发生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12、发票顺序依次填开,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1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开东莞发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转借、转让、虚开或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15、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 记帐联上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废票处理。 (2)如果已将记帐联做了帐务处理,应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抵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存根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从购买方收回的原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发票记帐联和红字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另外,属于销售折让的,在作上述处理后,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发票。 (3)在购买方货款已付,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按下列要求处理: 要求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进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我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在收到购买方寄来的证明单后,根据证明单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扣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其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抵减费用的凭证。 四、发票缴销 1、整本发票填开完毕后,开票员按照发票封面(封底)内容要求如实填写。 2、及时登记发票使用明细表。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 篇3 一、公司设有保险柜、防盗门、并设有专人看管,坚决做到发票不丢失。 二、公司指派专人购买发票,保管发票。 三、公司坚决做到发票不乱开,乱画。 四、开发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开,套开发票。 五、公司如有发票丢失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税务机关和公安报案 六、公司会计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发票进行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七、公司会计、出纳应及时学习发票管理法规。 八、公司会计、出纳应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 篇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 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 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 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条 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条 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条 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二、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0元。 三、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10元。 四、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 篇5 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种单据参照本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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