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1).docx
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2一、国内城市社区管理发展历程及经验3(一)深圳市城市社区管理现状3(二)铜陵市城市社区管理具体做法3(三)大连市城市社区管理具体做法3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4(一)管理组织设置不够科学4(二)管理理念模糊,管理思想落后4(三)社区居民认同感、参与度低下5(四)管理人员人员素质及经费不足5(五)管理制约机制不够健全5三、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完善的对策建议6(一)加快推进社区管理职能转变6(二)健全社区管理相关法律制度6(三)培养专业化社区管理队伍7(四)加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7(五)加大社区管理的财政投入7四、结论8参考文献8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体制改革的探索不断深入,城市社区逐渐兴起并成为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组成,在城市社区管理中承担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随着城市社区管理实践的不断推进,也暴露出诸如治理组织载体设置不科学、治理思想及人员素质滞后、管理制约机制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本文主要通过文献研究法,首先对城市社区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搭建理论框架;其次,本文梳理了国内外社区管理的历程及经验,并指出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然后,通过对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为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对策建议,使得城市社区管理能真正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治理的全面进步。【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社区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城市社区管理是城市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手段,然而,由于我国城市化的起步较其他发达国家来说较晚,而城市社区管理又不能实行拿来主义的照搬照套,因此,在国内不同城市之间,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市社区管理暴露的问题数量上越来越多,且外在特征不尽相同。除此之外,目前城市社区管理的实践,管理方法与管理措施相对国外发达国家稍显落后。因此,剖析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现状,正视差距、分析原因、提出政策建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有利于城市社区管理质量的提高,保障居民利益与幸福感、获得感,另一方面可以为解决城市社区管理面临的困境提供理清思路,有利于解决政策制定与落地之间的内在冲突,从而提高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水平。 一、国内城市社区管理发展历程及经验(一)深圳市城市社区管理现状深圳市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可简称为“居站分设”模式,即在居民委员会外分单独设置工作站,作为实行社区管理的载体与机构。这一模式是对社区管理工作的总结与改革,是在经济发展与社会体制改革的实践中的大胆创新,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社区管理管理实践相结合。主要管理模式分为分离式管理、交叉式管理、重合式管理。其中:分离式管理模式中居委会与工作站相互独立;交叉式则将二者的职能及人员进行整合,同时管理社区;重合式管理模式则是在不变动居民委员人员设置的基础上,将工作站职能与居委会职能进行整合。(二)铜陵市城市社区管理具体做法铜陵市作为全国第一个撤销全部街道办事处的城市,在城市社区管理模式的实践上走在全国前列,该市主要以相对扁平化的管理结构进开展社区管理活动。其社区管理活动的主要监管单位为区级政府,以社区服务中为载体,向区政府汇报工作。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模式明确了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与分工,有利于节省财政支出,提高管理效率,达到了提高居民满意度的效果。(三)大连市城市社区管理具体做法当前,大连市城市城市管理实践的特点主要是探索“三位一体”社区管理方法。该种模式以社区居民为主题,以社会导向为基础开展,增强了社区管理在居民中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大连市在城市社区管理上还进行了“社区协商”机制的探索,该机制作为城市社区管理基层管理载体,主要对社区居民关切的问题与矛盾进行协商,设立社区协商场所,明确责任人,并完善相关流程,有利于提高广大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到社区管理活动中的积极性,构建社区管理工作良好的群众基础 张雷,宋静.创新大连社区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J.辽宁警专学报,2013(11).。 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虽然起步较晚,但大胆创新,发展速度较快,并且在实践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通过上文论述,可以说,随着城市社区管理实践的开展,我国各地在城市社区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居民需求的不断变化,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在社区管理上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通过文献研究,对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 (一)管理组织设置不够科学在我国政治体制架构中,政府职能部门广泛参与到社区管理中,这为居民管理提供的有力的政策支持。在具体的城市社区管理实践中,组织设置不够科学突出的表现在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管理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明晰。这容易产生“三个和尚没水喝”现象,即政府职能部门的参与下,却形成了管理缺位现象,这种缺位导致社区居民需求无法得到充分及时的满足,并且导致具体参与管理的部门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从而降低了整个城市社区管理的成效。目前全国广泛实行的社区管理模式中,存在政府社区职责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城市社区管理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行政色彩浓厚。这带来的突出问题是社区管理目标难以实现,社区管理机构缺乏灵活的管理机制与主动解决社区管理问题的积极性。部分城市开展的社区自治管理中,充分的自治权也带来了社区管理资源不足的问题,社区自治成为一种虚无缥缈的管理模式。社区管理中心、基层政府组织的职责划分不明确,交叉越位的情况的时有发生。这大大限制了社区自治的开展,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并不高,管理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双向沟通通道不畅通。(二)管理理念模糊,管理思想落后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实践探索不断推进社区服务中心模式广泛运用,可以说在社区管理结构上社区服务中心明确承载的职能已经涵盖了行政、经济管理、公共卫生等为一体的综合体。但管理载体与职责明晰的背后,隐藏着管理理念滞后的现状。无法做到管理硬件与管理软件的完全匹配,在管理理念这一软件上,不能完全区分各项服务职能,在管理思想上较西方发达国家显得滞后。 刘月平:浅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新西部J2008(6)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管理组织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多,但其管理理念是模糊不清的,作为社区管理综合性与基层性机构,管理思想落后,社区管理核心文化建设不到位,无论是在管理价值上,还是在引导教育社区居民建立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上都存在明显不足。这里面既有城市化发展进程中社区居民人员机构复杂的客观原因,不同的居民群体在需求与价值取向上存在差异,但归根结底是社区管理部分在管理思想上的落后导致的,其管理思想与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在社区文化建设上只停留在口号,没有将口号与社区管理实际情况相结合,因此造成社区管理中社区文化建设滞后,更谈不上社区居民凝聚力建设了。(三)社区居民认同感、参与度低下在我国计划体制下,原来的社区管理存在浓厚的政府色彩,社区管理人员与负责人带有事业单位性质,虽然目前社区管理改革的深入,这一现状有所改善,但广大社区居民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存在惯性思维,依然对于社区管理人员缺乏信任,其主动参与到社区管理事物中的积极性很低。在现实中,往往社区管理部门大喊口号,而社区居民并不买账。这里面既有社区居民文化水平与社区管理认识不足的客观原因,也有社区管理机制中缺乏对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积极性的调动机制。在许多城市社区管理中,有偿服务情况的出现,导致了社区居民对于社区管理存有偏见,违背了社会公益的定位,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的信任度不断下降,打击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事物的积极性。(四)管理人员人员素质及经费不足目前,城市社区管理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多,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也带来了杂乱的事物,为了适应这一要求,这对社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工作水平与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其处理社区事物的能力与社区居民的需求相匹配。但是,社区管理存在的一个突出现象为管理人员主要由一些年龄较大、管理知识缺乏的人员组成,管理人员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配置上不能完全达到管理要求。在向社区居民进行宣传语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不足,做的不够到位,人才引进机制的不完善导致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工作的效果不高。除此之外,管理经费的缺乏进一步加剧了无法吸引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问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而限制广泛开展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前期投入大,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其公益性质又导致其投入的成本没有办法得到回报,这进一步加大了各地加大对社区管理部门的财政支撑力度。因此,社区服务的相关硬件、软件设施不完善,社区管理经费如果不能及时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会进一步加大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质量的不足。另外,因为社区管理的辖区特性,往往导致硬件设施固定在某一个区域,无法实现共享机制,社区管理的资源整合的不高。(五)管理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管理制约机制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社区管理部门出现了权力划分不明晰的情况,职责的整合不到位产生了职责监督不能完全到位的现状。在相关政策法律上,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有关的法律条例主要有以下几部:1954 年颁布实施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以及 1989 年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上述几部法律规定存在内容守旧,与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脱节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当前社区管理工作发展。这容易产生管理行为规范化、合法化的漏洞。这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府基层管理部门与社区管理部门职能划分不明确,工作中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这导致了社区管理部门有责无权,而监督部门有权无则的情况产生,目前开展的监督工作一般也仅仅停留在事后问题的协调解决上,这导致了相关部门见的责任推诿现状。其二是目前我国缺乏成体系的社区管理相关法律与监督管理制度安排。 因此,当前要加强社区治理立法,结合社区管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社区管理法律,使其与社区管理工作保持一致,为社区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三、我国城市社区管理完善的对策建议(一)加快推进社区管理职能转变针对上述问题中存在的管理组织设置不够科学等问题,本文认为首先应当明确社区居民服务功能体制的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与管理效率,将管理重点放在满足居民需求上。已经被废止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中将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划分为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还应加强城市社区管理职能部门的一站式建设,凸显功能建设的重要性,将责任范围明晰与细化。上级管理部门既需要明确社区服务中心等管理部门责任,又需要有的放矢,将不属于管理范畴的内容剔除,提高管理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整个城市社区管理的成效。为了做好社区管理职能的转变,应当从如下四个方面来着手做: 一是坚持政社分开,进一步转变社区管理思路,明确政府机构参与社区管理的权责范围,并将下方给社区管理组织的权力与职责进行划分,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社区管理职能实现的预算工作。二是构建完善的社区管理组织运行机制,确保社区居民的意愿得到充分体现与快速解决,建立双向沟通通道,确保社区管理组织能够全面完成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各项具体事宜。三是建立社区居民议事制度,将社区管理部门工作进行量化,并在考核主体上添加社区居民满意度考核,对于社区居民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并及时回复,加强考核监督制度建设工作。 (二)健全社区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任何城市管理活动的开展都离不看健全的法律体系,有法可依才能保证职能的平稳开展。城市社区管理也不例外,针对上文提高的缺乏相关法律支撑的问题,目前可以做的是将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的社区实践活动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出实践经验,为制定针对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规则的建立提供依据,并在小范围内试运行相关法律规则,最终帮助法律规定的开展、实施与落地,实现依法履责。做好相关法律制度完善工作应从一下三个方面来着手做:一是通过法律制度规范社区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与性质界定,在相关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社区管理部门应当承担的功能以及享有的权力,确保社区管理部门开展服务过程中有法可依。二是通过法律制度来明确政府在社区管理过程中应提供的财政支持,城市社区管理部门提供的服务属于公共产品,如果没有适当的财政支持,其管理服务质量必定无法保证。三是通过法律政策来规定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规范性制度,并给予社区一定的自主权,这有利于提升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积极性,更可以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监督作用。(三)培养专业化社区管理队伍管理活动的实施者是人,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关键在人,管理队伍是直接面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与管理,通过上文论述,管理团队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管理效果。本文认为,建设与培养专业化的社区管理队伍应做到与各大高等院校继续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管理李林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现有队伍的管理水平与责任担当意识。并且要通过落实责任制来提高管理人员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除此之外,还应通过实行量化考核机制,逐步建设完整的管理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设专业社管理队伍,应当从如下三个方面来着手做:一是社区管理部门应当主动的,有针对性的开展社区管理人员专业化技能培训工作。充分激励管理人员技能提升积极性。二是运行社区管理队伍的职务晋升制度,提高社区管理从业人员的薪资水平,以吸引更多人才加入到社区管理队伍中来。三是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管理理念与管理思想意识的培训,促使其了解当前社区管理工作的内容与特点,转变思路,提高社区管理认识。(四)加强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有效的社区管理体制离不开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而提高居民参与度,除了要提高居民素质外,还应当加强居民自治意识的培养。提高居民素质,可以解决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居民素质参次不齐的现状,使得其主动将自身素质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而居民自治意识的培养,可以解决居民缺乏参与社区管理事物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以及责任感,通过社区管理沟通机制来建立社区居民与社区管理的平台,让居民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参与到社区的各类事务之中,并在居民参与方式及时总结,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有序组织化与自治规范化,进而实现居民有序自治。除此之外,还应在社区管理过程中加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于居民委员会的规定,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本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因此,良好的城市社区管理工作,应当保证居民委员会可以切实行使职能,以居民委员会为突破口,加大社区居民参与城市社区管理的主动意识。(五)加大社区管理的财政投入良好的管理活动开展离不开充足的经费支持,在目前的城市社区管理活动中,财政经费不足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社区管理人员面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针对此类问题,上级财政部门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城市社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维护社会有序、稳定的作用,相关财政部门应当做好统筹安排,做好财政转移支付工作,同时也可以实行引进第三方服务主体的方式,节约财政开支,壮大城市社区管理队伍与管理实力。除此之外,还可以将非营利组织作为社区管理的补充。政府部门应当为非营利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提供良好的平台与空间,以弥补政府在社区管理存在的不足。同时通过加强对非营利组织的监督,使得非营利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质量得到保证,提高社区管理资金的利用效率和社会影响力。四、结论本文从界定城市社区管理边界入手,在以公共物品、多中心治理等管理学理论的基础上,梳理了国内外社区管理实践活动及经验,剖析了目前广泛存在的社区管理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扩大基层民主,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水平为最终目的。结论如下: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广泛存在的问题有:管理组织设置不够科学、管理理念模糊,管理思想落后、管理制约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人员人员素质及经费不匹配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建议如下:加快推进社区管理职能转变、培养专业化社区管理队伍、健全社区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加大社区管理的财政投入、加强居民自治意识。 当然由于本文调查尚不够深入及研究方法上的限制等主客观原因,对城市社区管理的问题列举及政策建议上还有进一步深化的地方,在日后的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本人将重点对论文不足之处进行更全面和深入的学习。注释: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1954,12,31,第四条。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12.29,第十条。加快城市社区建设的政策建议,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分会社区建设研究,2002. 参考文献1、张雷,宋静.创新大连社区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J.辽宁警专学报,2013(11).2、刘月平:浅析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新西部J2008(6).3、王敏敏.日本社区管理特点分析及比较J.领导之友,2012(1).4、方培虎.探索当前城市社区管理创新的可行路径基于安徽铜陵实践范式的考察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5、刘玉东.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中的资源配置与结构演变研究D.南京大学,2011.6、王筱桢.我国城市社区多元共治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