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培训PPT之保险法课程讲义第四讲资料讲解.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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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培训保险公司培训PPTPPT之保险之保险法课程讲义第四讲法课程讲义第四讲最大诚信原则的意义一是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二是保险合同的附合性与射幸性最大诚信原则o一 最大诚信原则的概述 我国保险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最大诚信原则。o含义:最大诚信原则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最大诚信原则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一 主要内容: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二 适用范围 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辅助人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指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当事人实事求是、尽自己所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如实告知的目的:帮助保险人获得决定是否承保以及决定保险费率高低的充分信息。如实告知 合同订立前的告知属于缔约义务,和合同的效力无关。性质:先合同义务,法定义务告知的主体主体是投保人,保险人。不同主体告知的内容不同。对于投保人投保人来说,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根据被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或应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回答;-16条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52条保险标的转让时或保险合同有关事项有变动时,投保人应通知保险人;-第49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第21条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第56条对保险人保险人来说,应告知的内容主要是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合同订立时的告知什么是重要事实?o凡是能够影响一个正常的,谨慎的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或者增设特比条款的事实。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含义:在保险合同成立后,当保险标的上的危险状况或者危险程度明显超过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及时通知保险人。危险的增加可以是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法律后果:第52条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增加保费或者拒绝赔偿。第53条,规定的是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相反的。告知的形式 对于投保人来说,告知的形式为:无限告知 和 询问回答 无限告知是指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投保人应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及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询问回答告知是指投保人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回答,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可无需告知。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采取询问回答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第16条 对保险人来说,告知形式为:明确列明 和 明确说明 明确列明 是指保险人只需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之中,即视为已告知投保人。明确说明 是指保险人不仅应将保险的主要内容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中,还必须对投保人进行正确的解释。o我国对保险人的告知形式采用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判断标准第一,主观方面:投保人主观存在故意或者过失。故意:明知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而不告知或者虚伪告知的行为。第二,客观方面: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在客观上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形 1)故意。表现形式为隐瞒事实,虚假说明,伪造事实。2)过失,因疏忽或者错误的认识而遗漏或者做错误的,不完全的陈述等。o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的情况有:告知不实即误告;不予告知即漏报;有意不报即隐瞒;虚假告知即欺诈。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 法律后果:合同解除主义(我国的)第16条第二款,第三款1)对于故意行为,保险人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注意:这里并不要求未告知的事项和保险事故之间发生联系。2)对于过失行为,保险人在解除合同的同时,对合同接触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但是要返还保险费。3)保险人行使解约权的时间限制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拒赔案未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拒赔案 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末将真实病情告诉患者)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吴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思考方向:1.违反告知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病人患有胃癌的事实,是否属于重要事实?3.病人不知道自己患有胃癌,从而没有告知胃癌的事实,是否满足构成要件?4.此案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完全履行了告知义务?人身保险的告知案例o1995年年11月月12日,某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了简易人身险,日,某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了简易人身险,每个职工每个职工150份份(5年期年期),月交保险费,月交保险费3n元。元。1997年年5月,月,该单位职工付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出该单位职工付某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出的介绍信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保险公司中领保险金。保险公的介绍信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保险公司中领保险金。保险公司在查验这些单证时,发现被保险人付某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司在查验这些单证时,发现被保险人付某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与其户口簿上所登记的不一致,投保单上所填写的与其户口簿上所登记的不一致,投保单上所填写的64岁显然是岁显然是不真实的。实际上,投保时付某己有不真实的。实际上,投保时付某己有67岁,超出了简易人身险岁,超出了简易人身险条款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条款规定的最高投保年龄(65岁岁)。于是,保险公司以单位投。于是,保险公司以单位投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己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时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己超出了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为理由,拒付该笔保险金,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该单位退还为理由,拒付该笔保险金,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该单位退还了付某的保险费。了付某的保险费。Q:试指出本案包含的保险学基本原理,并作评析。:试指出本案包含的保险学基本原理,并作评析。o保险学基本原理:最大诚信原则,对于投保人来说,需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o思考方向:1.是否满足违反如实告知的构成要件?2.分析此案会造成的结果?保证含义: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其真实性。保险合同保证义务的履行主体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证的形式保证通常分为 明示保证 和 默示保证。明示保证通常用文字来表示,以文字的规定为依据。明示保证可以分为确认保证和承诺保证。1)确认保证事项涉及过去与现在,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过去或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的保证。比如某人确认他从未得过重病。或者如信用保险的被保险人保证其参加保险之前没有诈骗盗窃抢劫等犯罪前科。2)承诺保证是指投保人对将来某一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保证事项涉及现在与将来,但不包括过去。保证的形式 默示保证是指一些重要保证并未在保单中订明,但是如果没有这个保证,保险人不会承保。默示保证不通过文字来说明,而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惯例及行业习惯来决定。典型的例子是海上保险,在海上保险合同中通常有三项默示保证。即:船舶的适航保证(人员,船舶的构造设备合乎安全标准)不改变航道的保证航行合法的保证。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两种情况:一是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二是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溯及至保险合同成立之日。已经收入的保险费是否退还,取决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反确认保证。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和禁止反言通常是约束保险人的。弃权与禁止反言往往因保险代理人的原因产生。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o弃权的构成要件:1)保险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投保人,被保险人存在违反义务或者条件的事实。有了这些事实才会存在弃权的说法。2)需要保险人有弃权的意思表示。3)必须是可以放弃的权利,比如放弃要求: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限内发出损失通知的权利,放弃被保险人不完成体检保单不生效的权利。注意:注意:不能放弃那些保护公共利益的权利,比如保险利益的规定。弃权与禁止反言 禁止反言是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案例 某保险公司于1999年6月3日承保了某甲的机动车辆保险,在某甲尚未交付保费的前提下,业务员将保单正本和保费收据一并交给了被保险人某甲,此后多次催促某甲支付保费,某甲均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同年10月10日,某甲的车辆肇事,发生损毁。事后,在10月11日某甲立即向保险公司以现金方式补交了全年保费,此时,保险公司还不知道己经发生了事故,为了核销挂账的该笔应收保费,保险公司接受了此保费。随后某甲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调查真象后,以某甲在发生事故前未及时交付保费为由予以拒赔,某甲不服,以保险公司已接受了其保费而未履行赔偿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思考方向:1.该案例中保险人应有哪些权利?2.保险人放弃了哪些权利?3.对于这些放弃的权利,是否禁止反言?参考法条: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条款投保人义务的第一项的规定,投保人应当在投保时一次交付保费。损失赔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主要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性保险合同。强调补偿,如果被保险人从某一保险人那里得到补偿后,就丧失了向另外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损失原则的规定:量和质o损失补偿原则的质的规定,即只有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毁致使被保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才承担损失补偿的责任。o损失补偿原则的量的限定,即被保险人可获得的补偿量仅以其保险标的遭受的实际损失实际损失为限,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o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保险利益和赔偿方法1)按照实际损失-第55条第二款。如企业投保财产综合险,确定某类固定资产保险金额为30万元,一起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使其全部损毁,损失时该类资产的市价为25万元,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被保险人为多少?2)按照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基础和依据,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不能高于保险金额。请问:如果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超过保险金额时怎么办?3)按照保险利益:保险人的赔偿以被保险人对受损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和最高限额。请问:如果实际损失和保险金额高于保险利益,怎么办?3)按照赔偿方法:限额赔偿和免赔率赔偿法 限额责任赔偿法多应用于农业保险中的种植业与养殖业保险。免赔额(率)赔偿法分为:绝对免赔额(率)赔偿法:其计算公式是: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损失(损失率率免赔率)免赔率)相对免赔额(率)赔偿法:其计算公式是: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率损失率代为求偿权o保险代位原则是由损失补偿原则引发出来的原则。o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财产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求偿(或追偿)的权利或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o保险法第60条-65条o2002年12月23日,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小货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2003年4月1日,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大型卡车在运输途中,驶入逆行上,与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货车相撞,造成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货车司机受伤,车辆和货物受到严重损失。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负全责。在这次事故中,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损失共计10万元。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赔偿,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不予配合。于是,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转请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的损失。保险公司审核之后,赔付了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元保险金。同时,要求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权利转让书,将向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追偿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从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处追回7万元保险金。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得知后,又找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赔偿2万元的余额。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称:华西感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将全部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而迅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与保险公司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拒绝了华西感光材料的请求。请问:华西感光材料是否可以请求第三方赔偿2万元?损失分摊原则损失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从而所得的总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额。保险法第56条的重复保险o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方法主要有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和顺序责任制。o在我国,重复保险依法采用比例责任制分摊法赔偿。比例责任制分摊法o例子:甲、乙保险人承保同一财产,甲承保保额为4万元,乙承保保额为6万元,实际损失为5万元。则:甲保险人应承担赔款金额为:4/(4+6)5=2万元乙保险人应承担赔款金额为:6/(4+6)5=3万元限额责任制分摊法o例子:甲、乙保险人承保同一财产,甲承保保额为4万元,乙承保保额为6万元,实际损失为5万元。则:甲公司在无乙公司承保的情况下应赔偿4万元,乙公司在无甲公司承保的情况下应赔偿5万元。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如以限额责任制分摊法计算:甲保险人应赔付款额为:4/(4+5)5=2.22万元乙保险人应赔付款额为:5/(4+5)5=2.78万元o顺序责任制分摊法是指各保险人所负责任依签订保单顺序而定,由其中先订立保单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当赔偿不足时再由其他保单的保险人依次承担不足的部分。知识点总结和练习1.当某被保险人先后向甲、乙保险公司为同一财产分别投保10万元和12万元,当被保财产损失16万元,则按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的赔款为()。A甲公司赔付0万元,乙公司赔付12万元B甲公司赔付6万元,乙公司赔付6万元C甲公司赔付10万元,乙公司赔付6万元D甲公司赔付10万元,乙公司赔付0万元2甲乙保险公司承保同一财产,甲保额4万元,乙保额6万元,损失额为5万元,按照限额责任制赔付()。A甲公司赔付2万元,乙公司赔付3万元B甲公司赔付2.22万元,乙公司赔付2.78万元C甲公司赔付2万元,乙公司赔付2万元D甲公司赔付5万元,乙公司赔付0万元3.某人购买了10万元的终身保险。在保险期间,不幸被一辆汽车意外撞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肇事司机应该赔偿其家属5万元。事后该被保险人的配偶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该案件的处理方式是()。A赔偿10万元B先赔偿10万元,再向肇事司机追偿5万元赔款C赔偿5万元D不赔,因为不属于保险责任4.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于下列哪些险种()。A财产保险 B信用保险 C人寿保险 D医疗费用保险5.保险合同中有要求被保险人外出时必须将门窗关闭和锁闭的保证条款,某天被保险人因没有关闭门窗导致被盗,对此保险人()。A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并解除合同B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不解除合同C部分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并解除合同D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但不解除合同6.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正确的处理方式是()。A全部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B部分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C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D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可退还保险费o7.定值保险中,保险金额10万,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标的价值6万,则保险公司赔付()。A10万 B6万 C4万 D16万o8.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称为()。A权利代位 B残值转移 C权利委付 D物上代位o9.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追偿到的款额大于赔付给被保险人的款额,其超过部分()。A归保险人所有 B归被保险所有C上交国库 D归经办人所有o10.某被保险人投保的财产因第三方原因损失50万,在未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前第三方赔偿其20万,被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方的追偿,他还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付()。A30万 B20万 C50万 D0结束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