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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内部控制自查报告问卷 内部控制执行自查项目 第一、资本支出不规范 1、2023年底是否有对外投资?投资金额为多少?对外投资是否履行了公司有关规定(包括 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审批等)?如果没有对外投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2、2023年底公司是否有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规模为多大,预算为多少?是否履行了公 司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在建工程,请填写不适用。 年底公司是否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购置金额为多少?是否履行了公司的有关规定 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请填写不适用。 4、2023年7月底是否有对外投资?投资金额为多少?对外投资是否履行了公司有关规定(包 括可行性研究、论证以及审批等)?如果没有对外投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5、2023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在建工程项目?在建工程规模为多大,预算为多少?是否履行 了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在建工程,请填写不适用。 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购置金额为多少?是否履行了公司的有关 规定经过审批?如果没有大额固定资产购置,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第二、筹资不规范 1、2023年底公司是否有对外借款?借款金额为多少?借款是否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程 序?如果没有借款,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2、2023年底公司是否有其他融资行为(包括授信、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金额为多 少?融资是够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成促?如果没有融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3、2023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对外借款?借款金额为多少?借款是否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 程序?如果没有借款,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4、2023年7月底公司是否有其他融资行为(包括授信、开立保函、信用证等)?融资金额 为多少?融资是够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审批成促?如果没有融资,请填写不适用。 不适用 第三、采购不规范 1、2023年底公司以及分子公司和项目部重大采购合同是否均经过了招标?如果没有,是否 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其他采购审批程序?请列示公司规定应该通过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重大采 购合同,并且说明原因。 重大采购合同均经过了招标履行了公司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 2、2023年7月底公司以及分子公司和项目部重大采购合同是否均经过了招标?如果没有, 是否履行了公司规定的其他采购审批程序?请列示公司规定应该通过招标而没有招标的重 大采购合同,并且说明原因。 均经过了招标 第四、担保不规范 1、2023年底公司是否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多少?担保是否履行了公司的审批 程序?担保的内容是什么? 不适用 2、2023年7月公司是否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多少?担保是否履行了公司的审 批程序?担保的内容是什么? 不适用 附件: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摘录 股东大会职权: (十三)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 (1) 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的30%以上; (2) 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30%以上; (3) 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值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30%以上; (4) 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0%以上。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额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 (十九)审议批准公司每笔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超过15的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二十)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每笔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将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股东大会将其决定银行借款、对外担保等方面职权明确并有限授予董事会如下: (一) 投资方面 1、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中长期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审批;授权董事会可对股东大会批准的当年资本开支金额作出不大于15%的调整; 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15%以下的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二)银行贷款和对外担保方面 1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高于5的借贷。 2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出具的所有履约、预付款、投标担保,董事会可将该等权利部分转授给公司董事长和总裁。 董事会职权 (十三)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15的对外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款规定适用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3000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将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之外的担保事项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标、履约、预付款担保,该决议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符合下列标准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的行为: 1、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收购、出售、置换资产的资产 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值低于30%; 2、被收购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值(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低于30%; 3、被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或该交易行为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绝对额占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低于30%; 4、收购、出售、置换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用等应当一并计算)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低于30%; (十八)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高于5的借贷; 第七条决定投资的权限和授权 (一)董事会负责审定由总裁提出的中长期投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负责审定总裁提出的年度投资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对股东大会批准的当年资本开支金额作出不大于15%的调整;授权董事长对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当年年度投资项目项下资本开支金额作出不大于5%的调整,调整前以书面形式和董事沟通,并将调整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三)授权公司总裁常务办公会审议批准投资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比例低于1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八条决定债务和关联交易的权限和授权 (一)授权总裁常务办公会审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的借贷; (二)授权董事长按照公司经营的需要,签署生产经营所需的不含借贷授权条款的银行授信合同。 (三)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标的8亿元以上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或保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标的4亿元以上、且8亿元以下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或保函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8000万元以下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所有的投标担保;授权公司总裁审批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揽、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标的4亿元以下或保函金额在4000万元以下的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授权公司总裁审批所有的投标担保。 (四)公司董事会对将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向股东大会报告上一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低于3000万元且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低于5的超出预计总金额范围外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五)授权董事长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金额低于300万元的与日常经营无关的关联交易。 董事长审批的关联交易的累计和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执行。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十条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若符合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则须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推荐第2篇:内部控制自查报告1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关于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局下发的关于三门峡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方案的要求,我中心在7月21日至8月10日期间,对失业保险制度建设、业务规程、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方面。 (一)中心领导和班子成员能够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决策工作。 (二)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二、业务规程方面 (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及时办理参保人员登记,核定参保单位或个人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提交相应的征收计划,征缴后失业保险金及时纳入财政专户。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等事项要求资料齐全、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方可变更或注销。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批经办过程符合三门峡市失业保险业务工作程序,分别由市失业中心领导和县中心领导签字盖章,业务操作形成严格的制约关系。 (三)对进入失业程序的失业职工,建立完备的档案资料保管和借阅制度,档案资料指定专职人员保管,并制定详细的查、借阅办法。 三、基金财务方面 (一)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财务制度,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内部管理台帐制度”、“失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具有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各项制度较全面规范。 (二)建立分工明确的岗位责任制,按要求设臵了会计帐薄、收、支科目。按会计凭证的业务内容分类记帐,做到全面、连续、准确、及时和控制基金,会计资料真实有效。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结算表项目和格式与会计核算支出明细科目一致,收支金额相符。 (三)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定期与财政部门和银行对账,做到账账、账款、帐单相符,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信息系统运行方面 (一)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建立失业保险“实名制”操作系统,由专人负责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并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及操作权限制度。 (二)加强对信息数据的管理和维护。制定并实施数据库备份方案,建立异地备份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五、监督管理方面 (一)根据有关文件,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和工作计划等资料,定期抽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及进行情况。 (二)设立专职稽核人员,对参保对象缴费情况、失业职工待遇资格、待遇支付情况进行稽核工作。 由于充分发挥了内部控制的监督作用和风险防范功能,保障了主要业务环节的平稳运行。同时,充分保证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与安全。 六、今后打算 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广泛宣传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要使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专户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卢氏县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二九年八月九日 推荐第3篇:学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2023年XXXX 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的通知(川财会202327号)、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南财会20238号)以及仪陇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仪财会20232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校内部控制自查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地区)所辖行政事业单位总体情况 我单位是XXXXXXXXXXX,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财务关系隶属于仪陇县教育局,本校由后勤总务处负责资产管理,并设置有固定资产管理岗位、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单位人员在职34人退休21人、根据中小学财务预算标准,做每年财务预算收入,并严格按照预算收入做相应的实际支出。 二、本单位组织开展内控自查工作的情况 (一) 本部单位对自查工作的组织、动员及部署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召开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专题会,精心部署相关工作。会议要求所属各科室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 1 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针对性的完善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本校所属单位的落实及自查情况等 我校XXXXXXXXXXX是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无下辖的预算单位,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以校行政会为主。我校XXXXXXXXXXX校行政会按照(川财会202327号)的有关精神,依据(南财会20238号)、(仪财会20232号) 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并顺利完成。 合理设置岗位做到不相容职务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和收入支出等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应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学校现金收入,能及时存入银行;学校备用金,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实行限额管理。出纳人员能及时做好现金日记帐,并与会计月末定期对帐,确保了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没有挪用现金的现象发生。 银行存款:学校严格遵守银行存款的管理制度,按规定开设并管理好银行帐户。支票、银行印鉴实行专人管理。能按要求做好存款帐并与银行及时对帐。学校收支没有帐外循环,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建立了专项管理制度。所有财产物资均按申请购买、实物验收、入库登记、使用、维修、处置等制度执行。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相关规定对报损、报废的财产进行申报、审批,做到了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 通过自查,学校的资产管理规范,没有铺张浪费现象发生、也没有发生过财产上的损失。 学校的往来资金入账处理手续完备及时。对财政的专项资金能按照资金的用途用好、用实。通过自查,国家对我校的贫困生助学金补助,对于这项专款,在上级下拨经费到帐后,学校立即将经费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杜绝了挤占挪用的违规行为发生。对于其他往来款项,学校能按照相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理。 三、单位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有些规章制度不完善,制度陈旧,不适合现在的财务管理体系。在这次自查中,对现有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建立健全了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对会计人员的工作情况检查的力度和深度不够,在这次自查中,根据我校的相关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奖罚规定,将此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一项。 3 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的更好。 XXXXXXXXXXX 2023年10月12日 推荐第4篇:乡镇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乡镇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按照房劳社督2号文件精神,镇社保所及时对涉社会保险基金的业务程序逐一进行梳理,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同时开展了自查、自评、自纠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改正,下面向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社会保障基金内部管理与监 督,切实提高内控执行力和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与风险意识,进一步规范经办人行为,镇社保所成立了以主管镇为组长的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自查自纠情况 7月17日,在社保所召开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自查专题,对失业金领取、失业人员医疗费审核报销、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医疗保险费收缴、城镇居民一老一小医疗费审核报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审核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保的资格认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费的审核、发放等等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的业务逐一进行了梳理,听取了经办人在业务程序上的汇报,对关键环节进行了研究分析,查找程序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对自身进行了全面的评价。在自查中发现各项业务程序运动相对稳定,关键环节把握准确,以往社会保险基金未出现任何问题,但仍然存在以下二方面问题:一是业务流程公开度不够,缺乏社会监督机制。二是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立即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健全业务流程公开制度,制定业务程序流程图,利用电子触摸屏设备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找,增强了社会监督力度。二是健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由原来的业务经办人管理,变为专职档案员管理,纳入档案室进行档案管理。 三、自查的效果 通过对自查、自评、自纠,有效的提高了业务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作风得到了加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明显提高。 推荐第5篇:社保局内部控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社保局内部控制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市社保局关于转发省社保中心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的通知(赣市社险字2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检查评估小组,认真自查评估,现就自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是确 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本质要求,也是规范经办机构各种行为,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从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出发,形成了一套事事有复核、人人有监督,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社保工作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对社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1、合理设置岗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内部制衡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能一人兼任的原则,设置了财务、业务、稽核和待遇审批等部门。在各部门内部再进行岗位细分,财务部门要求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部门要求设立业务受理、复核、系统管理员等岗位,待遇审批部门要求设立受理、复核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形成责任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制衡机制。 突出加强对资金结算过程的监督。一是靠财务部门内部的监督,出纳经手的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每天下班前,另一财务人员对出纳当天收缴的社会保险费存入开户银行的情况要再次进行复核;二是靠对账制度来约束,每天、每月、全年都要进行对账,业务部门每天开出的票据与财务部门实际收到的资金核对一致,不一致的查明原因及时解决,月份、年度终了,财务和业务部门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核对月份和年度发生额,确保月发生额与当期日发生额累计数核对一致;三是靠内部稽核来监督,充分发挥稽核部门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社保基金的运行进行稽核,提出稽核意见和改进建议,促进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了对社保基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2、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组织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 按照既高效、便捷又安全、严密的原则,建立涵盖社保基金从进口到出口,涉及财务、业务、待遇、稽核等各部门的。要求加大复核、审核、稽核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功能,最终达到一个人不能办理社保业务的要求。 参保单位到业务部门办理缴费基数调整、社保待遇调整等业务,受理人审核后,必须经复核人复核,并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方能办理;业务经办人每月都要对社会保险待遇本月发放情况与上月发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经复核人、业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复核,稽核部门稽核,局领导审核后转财务部门办理支付。财务部门出纳收取社会保险费、拨付社保待遇必须经另一财务人员复核;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名章由两人分开管理;安排专人从源头抓好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的管理;每月与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对账,财务负责人对对账情况进行复核。待遇审批部门应建立档案联合审查制度,审批社保待遇必须经四人审核小组共同审查档案,经稽核部门稽核后,报局领导召开办公会审批。 3、加强内部稽核,确保各项规范和流程得到贯彻落实 有了好的规范和流程是做好工作的基础,但把规范和流程贯彻落实好则是关键所在。根据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对照内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和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对财务部门、业务部门、待遇审批部门执行社保政策和工作流程情况进行稽核。稽核完毕后,向单位领导汇报、分析稽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向被稽核部门反馈稽核情况,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4、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 社会保险工作政策性强,制度不断发展完善,必须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订完善。我局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在已有的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上,应建立工作流程运行分析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财务、业务、稽核、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分工,对当期工作流程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逐条梳理,对发现的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流程,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工作流程的严密性和适用性。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社保基金管理能力 社会保险干部队伍是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其整体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保基金管理的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进行适当的岗位交流,熟悉社保基金从入口到出口的业务流程,加深对社保政策的理解。平时要注重利用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分析经济案件犯罪心理、犯罪过程,加深对经济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保持警钟长鸣,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一专多能、廉洁勤政”的工作能手。 二、存在问题 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对于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可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部分人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内部控制与长期形成的习惯和思维定势必然会有冲突,形成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内部控制建设需要解决好这些矛盾和问题。 1、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之间的矛盾 控制执行人即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及稽核人员,控制对象是社保经办 机构业务经办人员(包括负有审批职责的人员)、参保单位等。这方面的矛盾表现在:当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以习惯思维处理业务分工和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处理和办理的方式、方法和结果不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时,由于稽核人员按工作职责进行纠正、要求整改而产生的对立和冲突。如缴费基数核定,大多数社保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仍然沿袭参保单位申报多少即核定多少。因此而产生错核、漏核,产生少报、瞒报,这种核定方式违反了经办业务规程的规定和上级文件的要求。又如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环节的审核,内部控制要求严格覆行审核职责,不仅要核查待遇审批表、养老金发放名册,还必须核查相关的支付依据和计算过程,以控制经办环节的舞弊和失误。但现实中审核、复核、签批流于形式,经办环节出现的失误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的现象依然存在。另外,参保单位瞒报缴费基数、人数,少缴社会保险费,或是恶意欠费,也属于控制执行人与控制对象的矛盾。解决这类矛盾需要刚性的法律支持,但是社保经办机构仅有稽核检查权,没有行政处罚权,纠正的难度大,这又形成了矛盾的另一方面。 2、专业人员不足的客观现实与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 内部控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部分岗位专职、不得兼任和包办风险控制岗位的工作;要求岗位与岗位之间要形成必要的相互制约关系,这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社保经办机构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能够合理地设置岗位,配置人员,才能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条件。而目前我县专业人员不足又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因此,内部控制建设还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建议 1、加大执法力度。根据劳动保障部颁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稽核的责任人,所以我们社保机构必须运用该办法赋予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来监督企业申报缴费基数,让他们知道企业少报、瞒报的后果。加大执法力度,真正有效遏制瞒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2、加快制度规范。建议尽快建立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规范,从制度上、程序上、处罚上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稽核行为,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行为规范化,切实做到依法稽核、依法处罚。同时,建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社保机构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行使行政处罚。 3、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以保持其时效性。就我州目前的情况来说,除了按实际情况的变化修改、补充现有的内控制度外,还应增加部分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明确规定哪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要严格分离。哪些岗位要专职,不得兼职。哪些职位不得兼任和包办其他职位的工作。二是建立审批制度,规定哪部分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哪些职位的人员承担审核、复核、审批的职责。经办人员必须提供哪些资料给审核、复核、审批人,审核、复核、审批人必须核查哪些资料后才能签字。三是建立执行内控奖惩制度,规定部门和个人定期对执行内控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和自评,稽核部门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检查,并综合自查自评和检查情况作出评价。执行内控制度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执行内控制度差,或是业务操作违反内控制度规定,造成社保基金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追回损失、赔偿、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组织异地交叉稽核。在稽核工作中,大多数能够客观公正核定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但是有时侯,“人情基数”也可能发生,另外碰到“钉子户”拒绝或阻碍稽核工作也有可能发生。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异地交叉稽核。 5、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和充实专业化的稽核工作人员队伍;另一方面要对现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推荐第6篇:村镇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 关于*村镇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自查报告 2023年8月22日我部收到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村镇银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方案的报告”的文件。按照文件精神,内审合规部自查要点为“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案件防控”。以下为自查情况报告: 一、我行内控体系较为健全,组织结构设置符合自身特点,明确了内部控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权限和信息报告路线。我行主要发起行为*银行,同时吸收当地优质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参股村镇银行,股权结构较为合理,为良好公司治理奠定坚实的股权基础。 我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了完善以“三会一层”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治理结构并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但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我行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较清晰,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高级管理层议事规则五项规范的议事规则,但各项议事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行参照以流程为核心的全新的银行模式开展经营管理,即在整个银行塑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提高市场反应速度,改善服务水平;并通过业务模块化、管理扁平化与运营集中化,提高银行运作效率,实现成本节约与规模效益,促进价值创造与绩效进步,并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能力。但此项工作在该行尚处起步阶段,内部组织架构不完善,距流程银行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但我行在2023年成立了内审合规部门,随着业务发展,2023年我行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 二、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职责分离、相互制约,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岗位测评及意见反馈。认真执行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并向监管当局按季度上报人员、安防非现场监管报表。我行在业务领域和部门之间建立了信息交流、信息共享及信息反馈机制。我行建立了*村镇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定期对内部制度的健全性等进行评价,但评价效果有待提高。 我行2023年成立内审合规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及合规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定期聘请发起行进行业务督导及业务检查。我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但审计结果未及时上报监管部门。我行的内部控制缺陷被发现和被报告后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和纠正,并能够及时纠正和整改外部监管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和缺陷。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完善组织架构,有效开展内外部审计工作,在高管层的科学领导下,2023年我行未发生案件。 三、我行正逐步建立及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存款、会计、重要空白凭证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规范,我行业务部已制定如下规章制度:贷款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信贷业务操作办法、农户贷款操作细则、担保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存贷款利率管理暂行办法、贷后管理办法、信贷档案管理办法、抵贷资产管理办法、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诉讼管理办法、信贷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职能部门设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四、我行的风险管理能够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较为持续的监控。并制定了相关业务政策、制度和程序。专门设立了履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审计职能的部门和岗位。我行虽建立了风险识别评估制度、职责和岗位,但制度和职责未及时更新,手段和技术不够完善。 我行董事会能够根据本行的情况,制定整体风险管理政策、风险限额和重大风险管理制度,但并没有明确的风险偏好;高级管理层制定了监测和管理风险的程序和方法;但没有结合本行特点,开发高效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不能对对各类风险进行准确的计量和管理。 推荐第7篇:党群办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调查工作自查报告 党群办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调查工作自查报告 财务部: 党群办收到关于印发故县水利枢纽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局纪20233号)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调查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并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党群办在假日期间安排专人根据文件要求,对本部门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清查,并按要求认真填写了附件 2、 3、 4、5。 由于集团公司实行一级内部审计制度,各分、子公司不再进行自行审计工作,因此党群办没有涉及审计工作及相关制度。 党群办涉及监督管理的制度主要有:故县局党委议事规则、故县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故县局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3个制度。这3个制度都是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23年4月11日修订印发的(局党20234号),目前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并准备继续使用。 尽管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群办,但由于集团公司实行的是一级内部审计制度,并且处以上干部也归集团公司管理,因此,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包括干部离任审计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审计等有关审计工作。如果需要对我局某些工作进行内部审计的话,我们一定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制定相关制度并开展相应工作。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推荐第8篇: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2023年内部控制自查报告 我公司按照总公司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妥善布置,对照内控管理手册进行了认真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公司高度重视内控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内控工作小组开展自查工作,下发内控自查通知,通过访谈内控相关岗位、上报内控自查材料等形式进行了重点自查。 上半年共修改流程5个,包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外委工程审批流程、内部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流程、车辆修理管理流程;增加流程2个,包括:内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外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二、自查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反舞弊程序与控制方面 通过自查发现部分员工对反舞弊问题的认知度不够;目前仅采用办公电话和普通电子邮箱作为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的问题。 (二)财务管理方面 1、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存在工程进度确认不及时的问题。 2、项目转资未明确资产类别及使用年限。 3、发票管理未按规定保管 4、经核查,我公司发现工资表中,由总公司统一计算、发放的通讯费补贴(按税法规定属于工资性补贴范畴)没有纳入个人所得税应税额度内。经与总公司财务处沟通,此项补贴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审批的免税文件,应列入个人所得税计税范畴。 (三)物资采购及库存管理方面 通过自查发现在材料采购验收上还存在问题,如:只对招标采购的设备材料验收,而零采的没有验收过程,导致部分采购材料不符合要求。究其原因是过去对零采物资重视不够,认为数量少,材料比较杂,验收比较困难。 (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1、权利和责任分配上,有些部门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的情况。由于人员变动,分工等原因,造成了这种情况。 2、培训方面,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