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精选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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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精选6篇.docx
2023年关于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精选6篇 扫黑除恶已经成为了现在我们的一个热词,为了净化社会平安,扫黑活动肯定要开展,你对此是不是也特别赞同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1 E53333;">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1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斗争,必需依靠人民群众的主动参加。为提高人民主动性,激励群众主动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嘉奖实施方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赐予现金嘉奖,依据性质不同赐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嘉奖。 广阔群众主动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爱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扬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肯定保密的前提下,实行现金嘉奖激励广阔群众主动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宏大斗争、建设宏大工程、推动宏大事业、实现宏大幻想。在广阔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肯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平安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允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2 E53333;">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2 中共中心、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化实行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家立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心、国务院确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华蜜安康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化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渐渐无影无踪。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退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逼和滋扰仍旧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心、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仔细贯彻党中心决策部署,细心组织,扎实推动,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爱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念,获得了广阔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斗争,必需依靠人民群众的主动参加。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干脆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扩散,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定深化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气,形成人人参加的局面,进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成功。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行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须要加大宣扬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须要打好长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化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华蜜美妙新生活。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3 E53333;">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3 扫黑除恶是固国之本,安民之举。深化实行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合力和战斗力,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共同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斗争已持续一段时间,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赞扬,取得的效果自不待言,有效打压了黑恶势力,肃清了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有序发展夯实根基。扫黑除恶斗争开展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新阅历,汇总新方法,坚决完成这次政治任务,打赢这场斗争。 一要总结成果,正视问题。进一步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深化摸排线索,有效打击黑恶势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斗争取得确定性成功。 二要担当作为,主动推动斗争开展。要吃透“扫黑除恶”精神,明确打击重点,树立执法权威,落实责任,持续增加工作动力。 三要更新思路,主动出击。各部门要对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广泛宣扬,找准线索。剖析难题、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做到件件有着落。 扫黑除恶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项大考,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显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爱护伞”解除阻力、供应有力保障。对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剧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看法,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究竟,特殊是要查清其背后的“爱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模糊。 扫黑除恶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之事,各地在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时要留意总结阅历教训,对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建立督查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扩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肃穆问责。对问题严峻、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肃穆追责,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是固国之本,安民之举。深化实行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凝合力和战斗力,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共同创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4 E53333;">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4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作出的这一重大决策特别英明坚决,充分呈现了法治权威,充分展示了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决决心,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念。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是一项具有新时代特点的宏大斗争。黑恶势力严峻危害人民群众平安,严峻影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严峻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根基。党中心站在保障人民安家立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在全国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刚好、特别重要,意义非常重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中华民族宏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须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宏大幻想,必需进行宏大斗争。强调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气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冲突和问题也在基层。 这次专项斗争扫除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赢得的是党心民心,夯实的是执政根基。必需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剧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四周,为实现中华民族宏大复兴中国梦凝合磅礴力气。 朗朗乾坤,决不能容忍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我们肯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心坚毅领导下,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扩散的土壤,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留有任何空间。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5 E53333;">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5 自20_年1月中共中心、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我国各地区均在如火如荼的开展扫黑除恶相关专项斗争。作为一项全国性任务,其有着时间上的紧迫性和任务上的艰难性,这一专项整治运动的提出也反映了中共中心、国务院对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增加人民华蜜感、平安感、获得感的殷切愿望,以及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决决心。 自古有言,“打蛇需打七寸”,扫黑除恶亦如是。不同的是,打的仅仅是一寸,而扫则是一大片。为何要扫?因为在农村,“村霸”们或利用“拳头”加“金钱”来干扰基层政权,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或通过非法占有村民集体土地侵占国家财产;或仰仗农村“地主”势力进行相互勾结,损害村民利益因为在城市,“城霸”们或通过出入夜宵摊点惹是生非;或限制市场销售价格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或接受他人托付实行非法拘禁等手段索要债务正因为当前黑恶势力的这种种举措所产生的问题已经严峻制约了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上的进一步迈进,所以新时代下的黑恶势力必需要坚决扫除。 那么黑恶势力的“七寸”原委如何扫?可以说,只要能根除黑恶势力的”七寸“,那么驾驭肯定权力的腐败分子就将失去其“爱护伞”。此处有三方良药,或可除其根本。第一剂药,当归。对于黑恶势力光靠强权,治得其一时,治不得其一世,故而当加大教化力度,实行教化为主,强权为辅的治理手段,令其主动意识其错误,改恶归来;其次剂药,附子。黑恶势力并非从诞生即是,因此从源头入手,以孩童抓起方是良策。在少年时期,父母将担当绝大部分的引导功能,从小对依附父母的孩子灌输正确思想,方能促进其走向正确道路;第三剂药,远志。人生在世,需得以“志向存高远”,方能杜绝“温饱思淫欲”,黑恶势力的教化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唯有久久为公,步步为营,通过引导其树立崇高志向,方是扫除黑恶势力的最高境界。 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6 E53333;">扫黑除恶个人心得体会6 中共中心、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对人民的获得感、华蜜感、平安感都构成严峻影响,但黑、恶势力二者特征不同,造成后果不同,应当担当的责任也不同。如何精确认定黑势力与恶势力的基本问题,必需以刑法为依据。本文就如何精确认定黑势力与恶势力、以及黑恶势力与其它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区分绽开探讨。 历次的专项斗争中,“黑”与“恶”是同日而语的,我国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黑”是指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刑法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没有干脆称为黑社会组织,而是用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称谓。在立法机关看来,当前我国虽然还没有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但己经存在具有黑社会雏形的组织,即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由此可以看出,立法机关在这一问题上的保留看法。“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有的最终发展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是指常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逼或者其他手段,在肯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在精确查明“恶势力”团伙详细违法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构成什么罪,就按什么罪处理,并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依法惩处。 1979年刑法没有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1997年刑法修订时,在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将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义为“以暴力、威逼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峻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立法用语“抽象化”,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司法实践中难以驾驭。20_年1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详细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以下简称司法说明)第一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的四个特征: (一)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 (二)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肯定的经济实力; (三)通过贿赂、威逼等手段,引诱、逼迫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活动,或者为其供应非法爱护; (四)在肯定区域或者行业范围内,以暴力、威逼、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巧取豪夺、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有意损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峻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并以此作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标准,司法说明强调“爱护伞”是黑色会性质组织必需具备的特征,但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一规定提出了不同看法,认为司法说明的这一规定是在刑法之外设置的限制条件,不利于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有关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多方调研、论证,考虑到有些地方政府执法力度孱弱,在这些地域,黑社会性质组织即使没有寻求爱护伞,也能实现非法限制意图。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起草并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次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说明(以下简称立法说明)4,并于20_年4月28日实施。“爱护伞”特征,不再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备特征之一。司法说明和立法说明现行有效,但依据立法说明效力高于司法说明的原则,司法说明与立法说明不一样的地方,应适用于立法说明。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刑法、立法说明、司法说明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3年7月15日在北京召开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形成了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2023年座谈会纪要),进一步对立法说明定义的四个特征的认定及其他问题形成共识。2023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汲取了立法说明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的四个特征。为深化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仔细落实全国接着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心政法委员会关于接着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看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20_年9月17日在广西北海组织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20_年座谈会纪要),对于一些实践中反映较为突出,但2023年座谈会纪要未做规定或者有关规定尚须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问题,加以探讨解决。经过与会代表的仔细探讨,就人民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遇到的部分政策把握及详细应用法律问题形成了共识。是2023年座谈会纪要的继承与发展,原有内容审判时仍应遵照执行,内容有补充的,审判时应结合执行。其中对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要精确的区分黑势力与恶势力,还要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去探究,黑社会行使地下统治权,对肯定区域社会生活、生产经营代替政府进行管理。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限制特征,刑法规定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肯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限制或者重大影响,严峻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需同时具备刑法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非法限制特征(危害性特征)。恶势力通常被认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但仅仅依据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没有方法区分黑势力与恶势力。 笔者认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需具有非法限制目的,且非法限制必需是一种客观状态。假设嫌疑人主观上具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但该组织假如客观上没有形成非法限制,也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如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甚至具有非法限制肯定区域或行业的目的,但客观上尚没有达到该目的,也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可能是恶势力。假如一个组织,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但没有非法限制特征,那么则可能是一般犯罪集团或者团伙犯罪,不构成黑恶势力。 立法说明起草过程中,考虑到有些地方政府执法力度孱弱,黑社会性质组织即使没有寻求爱护伞,也能实现非法限制意图。但立法说明起草过程中,有两个主要问题在立法说明及有关文件中没有进行相关论证:(一)我国行政体系浩大,有些地方政府执法力度孱弱到何种程度,才能够使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寻求爱护伞,也能实现非法限制意图。(二)即使有这种情形,能有多大占比。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确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我国逐步起先简政放权,在建立权利清单制度之前,我国各级政府对社会管理覆盖了方方面面。假如有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使了肯定区域和行业的地下统治权,使人民政府的管理流于形式,假如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几乎是不行能的。笔者认为,司法说明将“爱护伞”特征作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备特征之一是科学的、客观的。 黑恶势力与“爱护伞”的包庇和纵容是相伴相生的,通知也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爱护伞”。一个组织,无论是否有“爱护伞”,通过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限制肯定区域或者行业,都须要一个过程。首先,要通过暴力行为排挤、打压竞争对手,从而将竞争对手赶出肯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其次,要对肯定的区域或者行业内,不特定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违法犯罪分子行为的初期,不行能短时间内,对四周不特定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即使人民政府执法部门没有发觉违法犯罪分子的行为,竞争对手会将其违法犯罪线索反映到人民政府,该组织违法犯罪行为的受害人,在没有形成心理强制的阶段也会将该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控告至相关执法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假如没有“爱护伞”的包庇或者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有组织违法犯罪的初期就会被依法处置,违法犯罪分子将会被“歼灭”在萌芽状态中,不会出现非法限制的状态。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为了限制肯定区域或者行业,其终极目标不是从每一次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获得利益,而是通过非法限制肯定区域或行业的垄断地位获得利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分子不行能通过流淌到其他地域作案的方式,来躲避打击,因为那样的话,在肯定区域和行业就失去了其影响力,也不能排挤、打压该区域或者行业内的其他竞争对手,从而无法实现其非法限制肯定区域或行业的目的。违法犯罪分子通常会找寻庇护或者是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从而能够进一步在肯定区域和行业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从萌芽、起步、成长、成熟的客观规律。虽然刑法没有将“爱护伞”特征作为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必要特征,但指控一个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组织,而该组织又没有“爱护伞”,那么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时,肯定要慎而又慎。 有些同志担忧,对人数多、多次犯罪、犯多种罪的犯罪团伙或者犯罪集团,假如不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打击不力。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对一般的犯罪团伙、犯罪集团,不定黑社会性质组织不会影响对其打击。在实践中,假如认为对特地从事某一类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的每一个详细犯罪行为都判不了重刑,数罪并罚也不解气,想通过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来判处重刑的话,不仅背离了刑法规定的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而且从长远看,也不会收到好的社会效果,对法治会产生负面效应。5 脱离客观实际的定指标、定任务的方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样也是不行取的。依法精确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才能落实好通知要求的,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