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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伙投资协议书(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合伙投资协议书 教育培训中心 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身份证证件号码及住址 甲方:_身份证号码/住址:_ 乙方:_身份证号码/住址:_ 丙方:_身份证号码/住址: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一致同意以甲方作为发起人并参与XXXX教育培训中心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其中 甲方出资_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 乙方出资_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 丙方出资_元(大写:),占出资总额的_%; 三方一致同意以上述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作为XXXX教育培训中心的发起设立。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XXXX教育培训中心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XXXXXX教育培训中心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本教育培训中心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XXXXXXX教育培训中心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本教育培训中心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每月月底向乙方及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XXXXXX教育培训自己的股份(以第五条第3点为准);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签订合作协议起_年内,不得转让或抽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XXXXXX教育中心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共同投资人全部投入资金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用公款用于XXXXXX教育培训中心以外的一切事物,所有用于XXXX教育培训中心的支出必须凭发票或者收据并盖有有效公章进行报账。 3.任何支出费用,须与共同投资人商量,并说明支出用途,征得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方可支出此费用。 4.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推荐第2篇:投资合伙协议书 投资合伙协议书 投资项目: 美容美发店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 经协定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投资美容美发店,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出资方式、金额、期限 1、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丁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5.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五、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十二、补充事项。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年月日 推荐第3篇:合伙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 因瑞金市鸿福木业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张国伟需要资金投资周转,在2023年7月5日又与曹瑞荣签定了300万元借款协议书,借款月利率4%,借款期限6个月,本金给付后,借款人先支付第一个月利息,并约定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利息,期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具体条件以借款协议的条款为准。根据以上条件,出借人曹瑞荣邀请杨小青、刘淑芳、朱述福为共同参与出资人,具体出资额如下: 1、出借人曹瑞荣投资人民币140万元,2023年7月5日已收回当月利息5.6万元。 2、参与人刘淑芳投资人民币30万元,2023年7月5日已收回当月利息1.2万元。 3、参与人杨小青投资人民币60万元,2023年7月5日已收回当月利息2.4万元。 4、参与人朱述福投资人民币70万元,2023年7月5日已收回当月利息2.8万元。 以上出资人均同意出借人曹瑞荣与借款人瑞金市鸿福木业有限公司以及担保方瑞金市瑞旭木业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5日签定的借款协议书,并一致推举曹瑞荣为投资负责人,投资负责人有义务行使所有出资人的经营活动权力,并负责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本金和利息,合伙投资负责人因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特签定本合伙投资协议书,以使合伙投资人共同遵守,本协议各合伙投资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共四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 合伙投资人签字: 签名:身份证号码: 签名:身份证号码: 签名:身份证号码: 签名:身份证号码: 2023年7月5日 推荐第4篇:合伙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 各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基础上,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其名义对外投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 共同投资人对外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占总出资额的 %;乙方出资 元,占总出资额的 %;丙方出资 元,占总出资额的 %。 二、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总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三、事务执行 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甲方名义考察投资项目,对外签署投资协议、调查问题卷、风险告知书等全部投资文件; 2、以甲方名义开立投资账户,划转投资款,收取投资收益及本金。 投资账户户名(与甲方姓名一致): 开户银行(精确到支行): 账号: 3、以甲方名义对外执行投资事务的其他事项 甲方对外代表所有共同投资人执行投资事务,其他各方不再对外执行投资事务;甲方对外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投资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确定投资具体项目时,有义务向共同投资人说明投资内容,告知风险,并取得全体投资人的同意; 2、甲方有义务根据投资的进展,报告共同投资人投资具体情况; 3、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投资,其他人不得干涉。 五、共同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将本协议 以简易程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效力,自各方签字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推荐第5篇:合伙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丙方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湖南财富同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2%股权,并作为股东参与湖南财富同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 二、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6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200万元,乙方出资30万元,丙方出资30万元。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共同投资人按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6篇:投资合伙协议书 投资合伙协议书 甲方:隆xx,男,生于1973年3月25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镇x村5组10号,身份证号码:51253x0252811,电话:13x4253。 乙方:熊xx(乙方代表、投资人),女,生于1972年3月25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乡x村3组5号,身份证号码:5125301x3257826,电话:1356x8482。 张xx(乙方投资人),男,生于1968年12月10日,汉族,xx省珙县人,住x县x镇x村一组,身份证号码:5125331x103210,电话:1356x29。 2023年3月15日,甲方与前合伙人xx县xx乡的徐xx,共同租用xx县xx镇xx村三组朱xx(xx商城门口)门市两间进行装修经营建材。2023年5月1日.前合伙人徐xx(xx商城门口门市投资拆算17000元)退出合伙完毕后,甲方便邀约乙方二人投资合伙经营,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如下合伙经营协议: 一、投资准则: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润共享、责任共担”的分配办法。 二、投资金额:甲方装修折款14000元,房租每年14400元;乙方于2023年5月10日前投入现金17000元,徐xx退伙之事由甲方全权自行处理完毕。 另外,乙方借款8500元给甲方作为退给前合伙人徐xx退款等使用,分别由甲方向乙方出据和借据。 三、合伙分工: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对外代表合伙联营体,负责对外联系接洽业务(包括对外进货、销售、办理经营证照和税务登记办理等)和统计帐;乙方内务总管,负责门市经营管理和出纳现金收支。财务支出在100元以上由双共同签字认可方可入帐。 乙方熊小容与张xx的以熊小容为主,张xx所做的工作,作为乙方的内部分工事务。 四、利润分配:经营管理期获得利润按甲方、乙方50%分配,其中熊小容25%、张xx25%。甲、乙双方实行日清、月结、年结算,不得超出当年12月31日经营核算。 五、债权债务:在合伙之前甲、乙双方所欠债权债务一律由各自享有和承担,不得因此而影响生产经营营活动。 六、变更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处理。在合伙经营期间如需变更解除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协商方一致可变更解除, 七、特别约定:在共同经营期间,双方保持信息灵通,经营内容必须计入合伙帐务,不得进行帐外经营,损害合伙方的共同利益。 八、合伙解散:发生需解散的特定原因,必须进行依法清算处理。 九、违约责任:违约金定为10000元,任何一方擅自违约承担违约金外,并赔偿对方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十、生效方式: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两份,长期保存。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 甲方: 乙方: 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 推荐第7篇:投资合伙协议书 投资合伙协议书 篇1: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合伙投资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住所:_ 乙方:_住所: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 篇2:双方合作投资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_ 身份证号: _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上甲、乙双方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月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篇3:投资合股协议书 投资合股协议书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甲方: 姓名 ,性别_,住址_ 身 份 证 号 码 :_ 乙方: 姓名 ,性别_,住址_ 身 份 证 号 码 :_ 丙方: 姓名 _, 性 别 _, 住 址_ 身 份 证 号 码 :_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经过三方友好协商,通过投资合股的方式在 ,并在将来成立 连锁会馆,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和经济合作,三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 品牌,法人代表: 第三条 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总股本: 万。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乙方为控股方,股权各占总股份的40%,投资金额为元;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20%,投资金额为 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入股形式:甲乙丙三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三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 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半年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三方可协商留盈利的20%备用资金用于发展瑜伽事业;当备用资金超过2万元时,则将超出部分按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合股、退股 1.合股:需承认本协议;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随着静禅瑜伽馆的成长和壮大,静禅瑜伽馆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 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或转让,一年内撤股,净身出户;转让不予承认;一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经营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合股期足一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两年则80%,三年则90%,四年则100%。静禅瑜伽馆经 营有困难时任意一方不得提出退股。 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 退股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 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 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 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丙方的权利: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4合股人的义务: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起表率作用;以诚相待,求大同存小异。 第八条 财务管理 1.在静禅瑜伽馆当职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实行工资制,股东在上班期间给予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统一支付工资: 甲方: 乙方: 丙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另一方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其它股东或股东代表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一周一盘帐,一月一结算、分红。 3.有关静禅瑜伽馆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三方最高直接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认可方可有效执行;在分红之前如一方股东私人有急事要借用帐上的钱款,必须经另一位直接股东同意签字认可,方可有效借用帐上的钱款;但总借款额度不得超过总余额的5%,否则不允许借用帐上的钱款;以免瑜伽馆发生资金周转不开的事情,(如果三方股东都要急用钱经商议三方股东同意并不影响瑜伽馆正常营运也可以适当分红); 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 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 全体股东每个月16号对馆内财务状况及帐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全全承单误差部分; 5.如发展需要、或融资新增股东必须经原创三方股东协商签字方可执行,有关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动用必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通过决议,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处理; 在管理方面大家齐心协力,每位股东都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对于经济方面经三方股东商议,由 的名义对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银行帐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帐号密码。负责做好现金流水帐,并负责财务、采购事宜,及管理瑜伽馆的全面运作及销售工作;负责保管瑜伽馆所有财务进出单据、报销单据、员工工资等帐务必须经三位原始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帐。所有账单须经其余两方股东认可,并给其复印件。 第九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股人同意,禁止任何合股人私自以合股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股人,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股人在本地区经营与合股竞争的业务。 3.针对个人言行违背合股事业,干扰合股经营的正常秩序。 4.合股人禁止在合同期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且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客人。 5.股东无责任感,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如合股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股实际损失赔偿。 第十条 合股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股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股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合股人:_ (按手印) 合股人:_(按手印) 合股人:_(按手印) 签约日期:年月 日 推荐第8篇:多人合伙投资协议书 合伙投资协议书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身份证号:乙方:_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丁方:身份证号:戊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丁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戊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 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