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方哲学史[第十二章英国经验主义]课程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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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方哲学史第十二章英国经验主义课程复习 第十二章英国阅历主义 一、洛克的哲学 (一)洛克对天赋观念论的批判 1洛克对天赋观念的批判。 (1)认为“天赋观念”是一个没有必要的理论假设。 (2)认为“天赋观念”的假设理由是错误的。 “天赋观念”的理由是存在普遍同意的观念,洛克对此的批判是: 第一,普遍同意不肯定是“天赋观念”的体现。 其次,根本不存在普遍同意的观念。 (3)认为即使把天赋观念看成是只要一提起它大家就会同意的潜在的观念,而不肯定是人类实际具有的共同观念,然而,“潜在的观念”的说法本身是自相冲突的。 (4)“天赋观念”论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2莱布尼茨对洛克的批判的反批判。 (1)认为洛克在承认学问来源于感觉之外,还认为有反省这一心灵固有的来源,可见洛克也不否认心灵中有某种天赋的东西。因此,“天赋观念”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双方对它的理解有分歧而已。 认为“天赋观念”不是现成的清晰明白的观念,而是作为“倾向、禀赋、习性或自然的潜在实力而天赋在我们心中”。它的作用经常是感觉不到的,但感觉不到不等于不存在。认为洛克关于“潜在的观念”的自相冲突性的分析是表面的,是他不懂得“天赋观念”的真正内容造成的。 (2)认为阅历虽然对于学问有作用,但是它不是学问的唯一基础,因为阅历无论是在试验科学领域,还是在试验科学以外的学科领域,其作用都是有限的。 (3)认为阅历在学问中的作用是供应了发觉天赋观念的留意力,只是学问的机缘,天赋观念才是真理的来源。 (二)洛克的双重阅历说 1认为人的心灵原是一块“白板”上面没有记号,只是通过阅历的途径,心灵中才有了诸如感觉、印象、概念、情感等观念。 2认为作为观念的来源的阅历分为两类: (1)感觉。它是观念的外在来源,它是通过外物的刺激而产生观念的过程。 (2)反省。它是观念的内在来源,它是心灵这个“内部感官”通过感觉而对取得的观念进行反思和对自身的活动进行反思而得到新观念的过程。 3认为感觉和反省虽然是两种不同的活动,但是两者都是观念的一视同仁的来源。 4认为从反省的存在动身,必定要设定一个主动的精神实体心灵的存在。 (三)洛克的观念分类说 1认为无论感觉的观念还是反省的观念,都可以分为简洁的观念和困难的观念两种。 (1)简洁观念是“只包含一个齐一的现象或心灵中的概念”它是构成学问的干脆对象、材料和要素。 (2)困难观念是“由若干简洁观念结合而成的观念” 2认为简洁观念构成困难观念的方式有三种: (1)相加。它是把多合成为一,由这样的方式得到的观念叫复合观念。 (2)并列。它是把几个简洁观念或已经由简洁观念组成的困难观念放在一起加以比较,这样产生的困难观念是关系的观念。 (3)相减。它是把同时存在的观念彼此分开,把复合观念中的特别成分除去, 保留它们共同的成分,由此形成的观念叫抽象观念或一般观念。 3认为复合观念“实体”是这样形成的:我们把许多关于性质的简洁观念集合在一起,须要一个附着物,我们就把这个附着物叫作“实体”。也就是说,“实体”作为观念是存在的,但是,是否真的存在“实体”则是不知道的,它只是一个必要的假设。因此,上帝、物质和精神这三个实体都是假设的存在。 (1)物质是为了使感觉的观念得到来源的说明的假设。 (2)精神是为了使反省的观念得到来源的说明的假设。 (3)上帝是为了使宗教和道德的观念得到来源的说明的假设。 4认为抽象观念也就是“共相”作为类事物的本质只是一种“名义本质”,即唯名论所说的名称,它作为“实在本质”只是一种假设。 (四)洛克区分第一性的质和其次性的质的学说 1认为我们关于物体的大小、形相、数目、位置、运动、静止等观念,是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观念。由于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物体的第一性的质是相像的,所以它们也就是第一性的质。因此第一性的质是物体固有的,不以人的感觉为转移。 2认为我们关于物体的颜色、声音、气味、味道等观念,是物体的其次性的质的观念。由于其次性的质的观念在物体中没有相像的性质,所以它们是凭借物体的第一性的质的实力,在人的心灵中引起的观念。 (五)洛克的学问论 1认为观念只是学问的材料,还不是学问本身,学问存在于观念之间的关系之中,而观念之间的关系是观念是否相符合的比较。 2认为学问可以进行分类: (1)按观念的内容即比较观念与观念是否符合来分,学问有四类,不过这里的学问没有关于外物的学问:关于观念同异的学问。 关于观念关联的学问。关于观念并存的学问。关于观念存在的学问。 (2)按我们对观念之间是否符合的知觉的明白程度,学问有三类: 第一,直觉学问:指“心灵干脆从两个观念本身,不必插入任何别的观念,就能知觉到两者的符合与不符合”。它有最大的牢靠性和明确性。 其次,证明学问:指“不得不靠着插入另一些观念”,来知觉两者是否符合。它不如直觉学问那样明白,但也是确定、牢靠的。 第三,感性学问:是对观念与产生它的外物是否符合的知觉,这种知觉必需通过感觉阅历才能达到。它没有上述两种学问那么确定,但有肯定的确定性。 3认为直觉学问和证明学问是词语的学问,感觉学问是实在学问,两者运用的方法不同。 4认为我们的一切学问都建立在观念的基础上,学问不能超出我们所具有的观念范围。超出范围的一切推断都是理论上的假设。 (六)洛克的社会契约论 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是他的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它与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的不同在于: 1认为人的自然状态不是斗争状态,而是和平的、自由的状态,人们在自然状态中同等地享有自然权利。 2认为在人们享有的各项自然权利中,财产权最为重要。 3认为由于财产权的冲突,人们的财产权得不到保证,甚至生命权也会受到威逼。订立社会契约是人们为避开冲突的严峻后果而实行的措施。 4认为人们在订立社会契约时只放弃对财产权的判决和执行的权利,把这一权利转让给代理人,其他的一切权利是不行转让的。 5认为接受大家转让权利的公共代理人也受契约的限制,人民有推翻暴君的权利。 6认为国家里的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应分开,属于不同的权力主体。立法权是高于一切的权利。 二、贝克莱的哲学 (一)贝克莱的基本哲学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 1他认为从洛克主见的人类的学问对象是观念的观点动身,必定得到的结论只能是:我们所知道的只是观念,而不是观念之外的事物。 2他认为假如说可感事物可以在不被感知的状况下存在,那是不合逻辑的。 3他认为既然一个可感事物只能存在于观念之中,那么它的存在是因为我们感知了它。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存在”的意义限定于相识对象,然后用“被感知”来说明相识对象,即“存在就是被感知”。 (二)贝克莱对“物质”实体的批判 1认为“观念只能与观念相像”,因此洛克讲观念的感觉形式有与外物的相像性是不恰当的,由此而确定外物的存在是不行能的。也就是说,他的否定观念是对外物的摹写和反映。 2认为洛克区分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与其次性的质的观念是不合逻辑的,不仅其次性的质是主观的,而且第一性的质的观念也是主观的,第一性的质也是只存在于心灵之中。理由是: (1)事物的性质是不行分割的。 (2)第一性的质也是相对的。 3认为洛克为了各种可感性质能有一个不行感的支撑点而假设实体存在,是传统的“抽象观念说”在作祟。 4认为洛克在他的双重阅历说中设定阅历的外在的缘由是不充分的,只要心灵一个来源就足够了。 (三)贝克莱的视觉理论 1认为视觉与触觉的对象是不同的。 视觉的对象是光和颜色。 触觉的对象是广延。 2认为感觉是复合的,视觉和触觉又是交织在一起的,视觉的“图像”(光和颜色的混合)包含了对触觉对象的推断,触觉的“印迹”(广延的观念)存在视觉对象的提示。 3认为由于图像的提示作用,久而久之视觉中就形成了对广延的联想,这种关于广延的观念则依靠于心灵的想象。 4认为建立我们的图像与印迹的联系的“自然作者”是上帝。 (四)贝克莱论精神实体的存在 贝克莱把精神实体分为无限的精神实体和有限的精神实体两种,它们分别是上帝和个别的心灵(“自我”)。 1贝克莱关于心灵实体存在的论证。 (1)认为感觉要有主体,因此心灵是存在的。 (2)认为观念的产生不能以另一个观念为缘由,因此要在观念之外有能动的心灵实体存在作为观念的缘由。 (3)认为感觉总是个人的活动,而观念的存在是长久的、连续的,因此在我的“自我”之外还有其他人的“自我”存在。 2贝克莱关于上帝存在的论证。 (1)认为世界上事物的多样性、连续性和永恒性证明白上帝的存在。 (2)认为人的观念的真假的差别证明白它们有一个外因,产生一切真实观念的外在的精神实体就是上帝。 (3)认为我们关于秩序和规律的观念不行能是个别心灵产生的结果,它们只能出自于上帝。 三、休谟的哲学 (一)休谟的相识论 1论印象与观念的区分。 休谟把洛克的阅历对象“观念”改称为“知觉”,通过对知觉的分析论述了阅历论的原则。 (1)认为依据知觉呈现出的性质不同,被知觉的对象可分为两类: 印象:印象分两种,即感觉印象和反省印象,其中感觉印象是原初的,来自不行知的缘由。反省印象是干脆从感觉印象得来的,或通过插入的观念,间接从感觉中得来的。 观念:观念是对印象的“忠实摹写”,是“我们的感觉、情感和心情在思维的推理中的微弱的影像”。 (2)认为印象和观念的区分是当下知觉和思维(包括想象、回忆)的差别,心灵对它们的知觉的剧烈程度是不相同的。 (3)认为一切相识归根结底都来源于感觉印象,但感觉的来源是不能相识的。因此学问是被限制的。 2论观念关系的学问与事实的学问。 (1)认为观念之间的关系分为两类:一类取决于观念自身,另一类则不经过观念而改变。 (2)认为学问相应也分为两类: 关于观念关系的学问:是单凭思想就可以推理出的学问。 关于事实的学问:是人们须要观念以外的阅历作出推断,加以检验的学问。 (3)认为关于观念关系学问的命题是分析命题,分析命题是必定真理;关于事实学问的命题是综合命题,综合命题是偶然真理,但它可以扩大我们阅历的范围。 (4)认为除了以上两类学问,没有任何学问。 3论实体存在的不行知。 (1)认为物质实体不行知的。 (2)认为心灵实体是不行知的。 (3)认为上帝及其属性是不行知的。 4论因果关系。 休谟的阅历主义和不行知论在他对因果关系的探讨上得到最全面的体现,对因果关系的重视,与他认为“一切关于事实的推理,好像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面”的相识有关。 (1)认为因果观念是这样建立的:我们知觉两个观念在空间相继出现,假如这两个观念重复出现,那么我们就会把先发生的观念称为缘由,把后出现的称为结果。 (2)认为因果关系是这样形成的:因果观念久而久之会使我们形成这样的习惯:每当看到一个观念时便联想到另一个。这种在阅历的基础上,经过联想而形成的恒常的联贯关系,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因果关系。 (3)认为因果关系的基础无论在证明学问的范围内,还是在阅历学问的范围内,都不能得到说明,即是不行知的。 (4)认为因果关系的基础是人性的东西,是人的“期盼”的心理状态即“习 惯”使然。人以为按因果关系行动,事实上是按习惯行动。因此他说:“习惯是人生的宏大指南。” (二)休谟的伦理学 休谟的伦理观是情感主义的,并带有肯定的功利主义倾向。 1人类的道德实践以欢乐和苦痛的情感为基础。 2除了追求欢乐以外,人性中还有“怜悯原则”和“比较原则”。 3休谟的人性论是性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