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新能源产业有哪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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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新能源产业有哪些.docx
2023年【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新能源产业有哪些 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一) 为实行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看法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看法,优化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加上海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推动上海新能源产业成为支撑和拉动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市政府最近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上海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市政府新闻办9日据此作了新闻发布。 据了解,若干规定重点支持的领域和对象是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和智能电网等领域研发、生产和应用的企业和机构。 若干规定提出要依据上海的资源、产业、科技、成本等实际状况,在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装备制造上,坚持“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高端制造、差别竞争”的原则;在新能源开发应用上,坚持“引领水平、体现示范、促进制造、逐步推广”的原则。 归纳起来,若干规定主动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加大新能源开发应用的力度,提出多项相关政策措施: 支持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方面,主要有九项措施: (一)制订首台(套)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及中资控股风机制造企业依据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方法,申请国家首台(套)政策资金补助。 依据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方法,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风力发电、核电、IGCC、薄膜太阳能电池和智能电网等关键装备,赐予资金支持等。 (二)设立专项资金。本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实施新能源领域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重要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三)激励技术创新。新能源企业经认定的拥有自主学问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根据有关规定由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予以研发支持。 对新能源企业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单纯引进技术和生产母机等装备的项目,或收购兼并境外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和研发机构且获得相对控股权的项目,按本市有关规定赐予资助。支持和激励新能源企业为汲取和创新的技术申请国内外专利。 (四)税收支持政策。提出了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一系列税收实惠。 (五)引进高端人才。主动创建条件,引入国内外优秀的行业领军人才和技术团队,重点实施高层次海外人才“千人安排”。引进的人员可依据相关规定优先解决上海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每年组织评比认定,加大对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资助力度。 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强新能源领域人才培育力度。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新能源领域的探讨基地和创新平台,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新能源相关学科和专业。 (六)加大金融支持。依据国家有关要求,设立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借助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新能源领域创业企业的投资力度。探究设立专注于新能源领域的专业创业投资企业,逐步完善有利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新能源产业的配套机制等措施。 (七)吸引设立企业总部。激励跨国新能源企业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并按上海市激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赐予资助与嘉奖等政策实惠。 (八)建设产业基地。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县建设新能源产业基地,激励基地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研发、中试、询问等公共服务平台。 (九)加强国际沟通与合作。与国际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合作,建立上海国家级太阳能光伏、风机设备等检测认证中心。支持新能源企业与国外机构合作,组织技术、管理、服务等多领域培训等。 加大新能源开发应用的力度方面,主要包括五条详细政策措施: (一)组织编制发展规划。激励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加快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到2023年规划本市风力发电装机达500兆瓦,重点建设“三岛”(崇明、长兴、横沙)陆上风电基地和“两海”(临港、奉贤海疆)海上风电基地,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达50兆瓦。 (二)支持应用项目建设。将新能源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在规划、土地指标、环境爱护、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在确保防汛平安等前提下,支持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利用具备条件的近海和沿海(江)滩涂、海塘内青坎等开发建设。 激励符合安装条件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安装大型并网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加快配套电网建设,确保新能源发电全额上网。结合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BIPV)开发利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 (三)电价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宣扬力度,提倡重点用能单位、居民用户购买“绿色电力”。 (四)主动争取落实国家及本市财政资金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申请中心和本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五)支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对于在本市生产的拥有专利技术的新能源产品或经国家和上海认定的新能源产品,符合相关规定的支持列入上海市自主创新产品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