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过关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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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过关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doc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过关检年监理工程师之土木建筑监理案例分析过关检测试卷测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工程,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代理和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因工程技术复杂,该工程拟分两阶段招标。招标前,建设单位提出如下要求:(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议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事件 2:建设单位与中标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洽谈时,双方对下列工作的责任归属产生分歧,包括: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事件 3: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比原计划提前两个月到场,建设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共同进行了清点移交。施工单位在设备安装前,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需修理,部分配件采购数量不足。经协商,损坏的设备部件由施工单位修理,采购数量不足的配件由施工单位补充采购。为此,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事件 4:监理员在巡视中发现,由分包单位施工的幕墙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经核验,该质量缺陷需进行返工处理,为此,分包单位编制了幕墙工程返工处理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问题:1.逐项指出事件 1 中建设单位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逐项指出事件 2 中各项工作的责任归属。3.指出事件 3 中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损坏部件修理费和配件采购费是否合理?【答案】1.建设单位提出的要求:(1)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2)投标人应在第一阶段提交的技术建设书中明确相应的投标报价,不妥。理由: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3)参加第二阶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中产生,妥当。(4)第二阶段的投标评审应将商务标作为主要评审内容,妥当。2.责任归属:(1)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2)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4)组织无负荷联动试车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5)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主体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的质量保修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3.施工单位的不妥之处: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补偿申请;正确做法: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费用补偿申请。施工单位要求补偿两个月的设备保管费和配件采购费是合理的。4.不妥之处:二、背景:某实行监理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 1: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监理单位,并且在 2011 年 11 月 30 日向中标的监理单位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该工程的监理中标价为 280 万元;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后,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约定:合同价为 260万元;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每延长一个月增加监理费 8 万元;监理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期 26 个月。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 2012年 2 月 10 日,施工总工期为 24 个月。事件 2:施工过程中,由于吊装作业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部编了专项施工方案,并送现场监理员签收。吊装作业前,吊车司机使用风速仪检测到风力过大,拒绝进行吊装作业。施工项目经理便安排另一名吊车司机进行吊装作业,监理员发现后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该专业监理工程师回答说: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不用管理。事件 3:监理员将施工项目部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交给总监理工程师后,发现现场吊装作业吊车发生故障。为了不影响进度,施工项目经理调来另一台吊车,该吊车比施工方案确定的吊车吨位稍小,但经安全检测可以使用。监理员立即将此事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总监理工程师以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就实施为由,签发了停止吊装作业的指令。施工项目经理签收暂停令后,仍要求施工人员继续进行吊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称工期紧迫,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事件 4: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施工总工期延误 5 个月,监理服务期达 30 个月。监理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增加监理费32 万元,而建设单位认为监理服务期延长是施工单位造成的,监理单位对此负有责任,不同意增加监理费。问题:1指出事件 1 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2指出事件 2 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答案】1(1)2012 年 1 月 10 日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应在发出监理中标通知书后的 30 天内签订监理合同。(2)监理合同价为 260 万元不妥,应为 280万元。2回答“这是施工单位内部的事情”不妥,应及时制止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3(1)安排另一名司机进行吊装作业不妥,应停止吊装作业;(2)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便实施不妥,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3)签收工程暂停令后仍要求继续吊装作业不妥,应停止吊装作业。4(1)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收回吊装作业暂停令不妥,应支持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2)总监理工程师未报告政府主管部门不妥,应及时报告政府主管部门。5事件 4 中,监理单位的要求是合理的,因监理合同中已有关于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约定,而工期延长是由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符合监理合同中“因非监理单位原因导致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约定。三、背景资料:2013 年 10 月 2 日,某市穿越江底的隧道的旁通道,发生大量流沙涌入现象,引起隧道受损及周边地区地面沉降,造成 3 幢建筑物严重倾斜及部分防汛墙沉陷,直接经济损失 16 亿元。因事故处理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某市地铁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某市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公司”);隧道公司将该部分工程中的隧道中间风井、旋喷加固、旁通道、垂直通道、冻结加固及风道结构工程分包给某矿山工程公司;某市地铁监理公司负责监理。经调查,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分包商某矿山工程公司指定的“冻结法施工方案调整”存在缺陷,施工过程中,在旁通道冻结条件不太充分的情况下进行开挖;地铁监理公司现场监理人员失职,发生事故时,现场没有监理人员;分包项目存在漏洞,总包单位也未就施工方案向分包公司作出说明,隧道公司质量安全员一次也没有去施工作业面进行技术、质量检查。【问题】1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什么?2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是什么?3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关系如何?该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由谁承担主要责任?4本案例事故的发生和施工的特殊性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对于这些特殊工程,为了保证安全需要,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规定,应当有哪些特殊要求?承包商应当对哪些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5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必须满足哪些基本要求?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答案】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的有关规定,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的有关规定,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如下:(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3(1)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的有关规定,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关系如下: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2)本案中总包单位未就施工方案向分包公司进行说明,是总包单位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应当由总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4(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的有关规定,该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的特殊要求如下:承包商应当对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上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的有关规定,承包商应当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四、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l:由于工程施工工期紧迫,建设单位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要求项目监理机构签发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事件 2:在未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按照投标书中打桩工程及防水工程的分包计划,安排了打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进场施工,项目监理机构对此做了相应处理后书面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打桩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未经其认可就进场施工为由,不再允许施工单位将防水工程分包。事件 3:桩基工程施工中,在抽检材料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已将该批材料用于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予以制止。其后完成的材料试验结果表明,该批材料不合格,经检验,使用该批材料的相应工程部位存在质量问题,需进行返修。事件 4:施工中,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安装时发现该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对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事件 5:上述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单机无负荷试车未通过验收,经检验认定是因为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问题:指出事件 4 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答案】事件 4 中,建设单位的做法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具体如下:(1)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在没有通知施工单位共同清点的情况下就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0.5 分)理由:根据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在设备到货前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移交。(1 分)(2)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设备的部分部件损坏承担损坏赔偿责任不妥。(0.5 分)理由:根据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对材料设备的到货检验的有关规定,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接收后移交承包人保管。但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通知承包人验收,发生的损坏丢失由发包人(建设单位)负责。(1 分)五、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为控制工程质量,项目监理机构确定的巡视内容包括;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事件 2: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后,检查员复核了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事件 3:项目监理机构在巡视中发现,施工单位正在加工的一批钢筋未经报验,随即签发了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钢筋加工、办理见证取样检测及完善报验手续。施工单位质检员对该批钢筋取样后将样品送至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确认样品后要求施工单位将试样送检测单位检验。事件 4:在质量验收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某设备基础的预埋件位置偏差过大,即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电话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监理员检查确认整改合格后,即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针对事件 1,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质量的巡视还应包括哪些内容 2、针对事件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还应检查、复核哪些内容 3、分别指出事件 3 中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4、分别指出事件 4 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员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答案】1、巡视包括的内容还应该包括:(1)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2、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还应该包括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3、施工单位不妥之处:(1)“钢筋未经报验”不妥。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2)“施工单位质检员对该批钢筋取样后将样品送至项目监理机构”不妥。施工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通知负责见证取样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施工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监理单位不妥之处:(1)“随即签发的工程暂停令”不妥。钢筋未报验不属于下发工程暂停令的范围,应该下发监理通知单;(2)“项目监理机构确认样品后要求施工单位将试样送检测单位检验”不妥。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取样过程,完成取样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然后送往试验室。4、施工单位不妥之处:“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电话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不妥。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当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监理通知回复单”。监理单位不妥之处:(1)“监理员检查确认”不妥。应该是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隐蔽工程验收;(2)“即同意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妥。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六、某业主投资建设一工程项目,该工程是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受范围的工程。该工程由 A、B、C 三个单位工程组成,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不同。该工程由一家承包单位承包,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施工阶段监理。1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时,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报建设单位。2监理单位在进行本工程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时,将下列监理文件做短期保存:(1)监理大纲;(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总控制计划等;(4)预付款报审与支付。3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认真审核了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问题】1监理单位的以上做法有何不妥应该如何做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时,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核?2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验收前,应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各方进行工程档案的预验收。建设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3以上 4 项监理文件中,哪些不应由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的监理文件应有哪些?4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应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的哪些技术文件和资料【答案】1(1)1)不妥之处:要求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注明各单位工程开工时间。正确做法:要求承包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都应填报一次工程开工报审表。2)不妥之处: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经授权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意见。正确做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不得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2)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工程开工报审表”时应从以下各方面进行审核:1)工程所在地(所属部委)政府建设主管单位已签发施工许可证;2)征地拆迁工作已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测量控制桩、线已查验合格;5)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6)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2建设单位的这种做法不正确。原因: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3不应由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的有:监理大纲和预付款报审与支付。监理单位作短期保存的监理文件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总控制计划、专题总结、月报总结。七、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 12 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开标后发现:(1)A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 8000 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2)B 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 5%。(3)C 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 50 天。(4)D 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5)E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6)F 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 F 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经过标书评审,A 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 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 A 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 3%。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分析 A、B、C、D、E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3、F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答案】1.“业主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理由:资格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信誉、技术、拟投入人员、拟投入机械、财务状况等。2.投标文件有效的判定:(1)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2)B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C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4)D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5)E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3.F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4.合同的签订与合同价格:(1)该项目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天内按招标文件和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合同价格应为 8000 万元。八、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4: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施工现场时,发现正在施工的部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拟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以工期紧为由不同意停工,总监理工程师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终因该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而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问题:4分别指出事件 4 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答案】4事件 4 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如下:(1)建设单位有责任,因建设单位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有责任,因施工单位收到监理通知单后拒不整改。(3)总监理工程师有责任,因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九、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监理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根据项目特点,决定采用矩阵制组织形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监理机构的部分工作安排如下:造价控制组:研究制定预防索赔措施;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质量控制组:检查成品保护措施;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的质量;审批工程延期。事件 3: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项目监理机构拟采取下列措施开展工作:(1)明确施工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权利和义务(2)拟定合理的承发包模式和合同计价方式(3)建立健全实施动态控制的监理工作制度(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5)对工程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6)编制资金使用计划(7)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实施动态控制【答案】1.(1)不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由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矩阵制组织形式是由纵横两套管理系统组成的矩阵组织结构,一套是纵向职能系统,另一套是横向子项目系统。这种组织形式的纵、横两套管理系统在监理工作中是相互融合关系。矩阵制组织形式的优点是加强了各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机动性和适应性,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实行最优结合,有利于解决复杂问题,有利于监理人员业务能力的培养。缺点是纵横向协调工作量大,处理不当会造成扯皮现象,产生矛盾。2.不妥当。其中,审查确认分包单位资格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均应属于质量控制组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控制组的安排不妥当。理由:审批工程延期属于进度控制组工作。3.组织措施:(3)、(8)、(9)、(10)技术措施:(4)、(7)经济措施:(5)、(6)合同措施:(1)、(2)4.(1)在采用新技术的某专业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不妥。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可随工程进展编制,但必须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完成,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的如下几个方面:1)编制依据、内容的审核;2)项目监理人员的审核;3)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的审核;4)监理工作制度的审核。一十、某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资格预审,A、B、C、D四家施工单位通过了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了招标文件。投标人 A 在取得了招标文件后,认真核对了工程量,根据当前当地市场状况、材料供求情况和材料价格情况,基于询价,并对措施项目作出处理后确定报价。在报价全部完成后,投标人 A 按照规定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了招标单位。投标人 D 在赶往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时候,由于交通拥堵,投标人 D 察觉可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赶到,因此给招标人打电话,说明理由和自己的报价,要求参加竞标,投标文件将随后补上。招标人同意了该要求。评标过程中,招标人采用综合评议法,最终选定投标人 D 为中标单位。对此结果,其他投标人均表示异议。问题:1.什么是措施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时对措施项目应当如何处理?2.招标人选定投标人 D 中标正确吗?为什么?【答案】1.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对措施项目清单可作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为可调整清单。招标方的“措施项目一览表”内容只列项目,由投标方根据实际施工方案自主计算措施项目的量及费用并报价;而不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特点作适当的变更和增减。投标人要对拟建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项目和措施费用作通盘考虑,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所有应该发生的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而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招标人有权认为其已经分摊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报价中,将来措施项目发生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索赔与调整。2.招标人选定投标人 D 中标的做法不正确。投标人 D 不能及时上交投标文件,应当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作废处理,不能将失去资格的投标人D 确定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