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doc
-
资源ID:66732748
资源大小:20.50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doc
20222022 年年-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训练试卷化训练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甲欲伤害张某,为了保险起见找到外甥乙帮忙,为了保险起见,又找到以前的同伙丙,骗其说:“我要到张某家抢劫,你帮我去望风吧”,丙不答应,甲就恐吓道:“抢劫的事也告诉你了,你要不去的话,我明儿灭你口”,丙被迫同意。第二天晚上,甲与乙一起进入张某家中,丙在门外望风,甲见床上一人睡觉,以为是张某,就持木棍向身上一顿乱击,乙暗想“不如砸死算了”,遂拿起一个板凳向此人头上猛砸几下。甲先离开,临走时,发现床头有一部贵手机,临时起意拿走,乙看到了没有制止。乙在甲走后,为了破坏现场,将房内的一个电炉插上,并在上面扔了一个纸箱,想引火烧毁张家。乙出门后,甲问乙:“在后面磨蹭什么”,乙答:“我把电炉插上,烧他个精光,免得留下证据”。甲听到后也没说什么。二人发现门外没有丙的踪影,原来,丙见二人人户之后,越想越害怕,呆了一会就逃回家中。当晚,张家起火,相邻几间房都被烧毁。事后查明,当时在床上的人是张某患有心脏病的妻子李某,李某因遭受击打(尸检表明,身上受轻伤、头部为重伤),引发心脏病死亡,并未死于火灾。但不能查明哪处伤情引起心脏病发作。问题:?1关于造成李某死亡的事实,甲、乙构成何罪?为什么?2丙与甲、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3甲拿走手机的行为如何定性?乙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4乙引发火灾的行为如何定性?甲是否应对此行为负责?为什么?【答案】二、王云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经常回家很晚。单位很多人传言丈夫的作风有些问题。久而久之,王云产生了怀疑,但是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机上偷偷设置了移动梦网的定位功能。一天,丈夫打电话说单位有事要回来晚些,然而等到 10 点仍不见人影。王云又开始了怀疑,便给丈夫的手机发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机上显示了丈夫手机位于某区某街道。王云看到这个信息后便带上相机冲到手机所显示的地址,并根据手机信息的提示找到了丈夫。尽管不愿相信,王云仍然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王云愤怒至极,为了“保全证据”便用带来的相机连拍 7 张。之后,其到“淫妇”吴佳的单位找领导诉苦,又到电视台和主持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照片;因为吴佳在当地还小有名气,许多小报也报道此事并使用其真名。一时间,许多同事见到吴佳经常指指点点。吴佳一怒之下将王云告上法庭,以损害名誉权为由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问题: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答题要求:1.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2.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三、甲(18 周岁)、乙(17 周岁)、丙(15 周岁)三人与李某一起打麻将,由于在李某身后安装了针孔摄像头,共赢取李某 5 万元。但李某仅带有现金 3万元,在支付 3 万元后,写下了 2 万元的欠条。李某在起身离开时发现乙身上的摄像设备,要求甲、乙、丙归还欠条,乙见事情败露,夺门而逃,甲、丙使用暴力将李某打成重伤后离开。甲、丙拿着李某的欠条,将 2 万元改成 20 万元,并找到丁(17 周岁),告诉丁“李某欠自己 20 万元,要回钱后给丁手机一部”,于是丁听从甲、丙安排,将李某的女儿翠花(16 周岁,丁以前的同学)约出来后与甲、丙一起将其关押,并打电话要求李某偿还欠款 20 万元。甲、丙发现翠花很漂亮,准备强奸翠花,正要实施奸淫行为时被丁发现,丁苦苦哀求甲、丙“翠花是我心上人,不要强奸,你俩实在控制不止,猥亵即可”,甲、丙遂对翠花实施了猥亵、侮辱行为。翠花对丁终日破口大骂,丁遂向甲、丙提出“不如将翠花杀害”的建议,甲、丙与丁遂将翠花捆绑后扔进湖里。甲、丙、丁继续向李某索要钱财。甲随后找到乙,并告知其绑架翠花向李某索要钱财的事实,要求乙将其信用卡给甲,以便李某将钱打入卡中。李某将5 万元转入甲指定的账户,但由于女儿突然回家而随即报案。事后证明,丁在发现真相后提议杀翠花是为了让翠花逃跑,并在将翠花推进湖里之前将其身上的绳索割断,翠花因此而逃命。问题:请分别分析甲、乙、丙、丁四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并阐释理由。【答案】四、【(特别说明,此题商法跟行政法为二选一做题)】A 公司、B 公司、C 公司、D 公司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A 公司出资 41%,B 公司出资 37%,C 公司出资 14%,D 公司出资 8%,均已实缴。B 公司持有的 37%股权中,有 17%是代 E 公司持股,由 E 公司实际出资。甲公司设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分别由 A 公司、B 公司、C 公司按照 2:2:1 的比例委派。A 公司委派的 2 名董事中,有 1 人(汪华亮)任董事长。B 公司委派的 2 名董事中,有 1 人是 E 公司代表。在日常决策中,E 公司经常派不同的人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对此知情,但未置可否。甲公司拟增资 2000 元,全部由乙公司认缴。C 公司同意增资,但是提出了两点要求:(1)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资本;(2)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认缴权的新增资本,也由其优先认缴。由于其他股东未能达成一致,增资搁置。B 公司向 D 公司借款,用(自己的)20%股权出质。B 公司又向丙公司借款,以(代持的)10%股权出质。两次质押均已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丙公司不知道 B 公司代 E 公司持股的事实。因B 公司逾期未能偿债,D 公司请求法院实现担保物权。E 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要求强制执行 E 公司财产。法院查明 B 公司代 E 公司持股的事实,于是启动执行B 公司名下代持 17%的股权的程序。【问题】:1C 公司的第(1)项要求是否有理由?为什么?2C 公司的第(2)项要求是否有理由?为什么?3D 公司能否取得股权质权?为什么?4丙公司能否取得股权质权?为什么?5D 公司请求法院实现担保物权,在审理程序中 E 公司可以如何救济?若进入执行程序,E 公司又该如何救济?6针对丁公司的强制执行,B 公司、D 公司、E 公司、丙公司是否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答案】五、2010 年 2 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被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李某提出其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对此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法庭遂休庭,指定省级人民医院为李某重新鉴定,得出李某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提出反诉,认为李某在厮打过程中也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并私下要挟李某撤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时,李某向法庭提出撤诉。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认为应按撤诉处理,遂终止诉讼。问题:(1)李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为什么?(2)人民法院在审查自诉案件后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法院在对李某重新鉴定的程序中哪些做法不当?请说明理由。(4)崔某提出的反诉是否成立?为什么?(5)法院对李某撤诉行为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答案】六、案情:2015 年 3 月,甲建筑公司未经规划审批,紧邻乙小区建设商务楼,小区居民赵某等 30 人认为甲建筑公司所建楼房遮挡了其房屋采光,多次向区规划局举报该公司的违法建房行为。区规划局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启动调查程序。赵某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区规划局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区规划局经调查认为,甲建筑公司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房。根据城乡规划法第 64 条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向甲建筑公司送达行政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甲建筑公司不服,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局复议维持。甲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区政府组织人员实施了强制拆除。问题:1法院如何确定第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如何处理起诉人众多的问题?2法院如何确定第二起案件的当事人,赵某等 30 人的法律地位与诉讼权利如何?3分析第一起案件和第二起案件的审理对象。4如法院认为区规划局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该案应如何作出判决?【答案】七、王云和丈夫结婚多年,由于工作繁忙,丈夫经常回家很晚。单位很多人传言丈夫的作风有些问题。久而久之,王云产生了怀疑,但是又苦于没有证据,于是她在丈夫的手机上偷偷设置了移动梦网的定位功能。一天,丈夫打电话说单位有事要回来晚些,然而等到 10 点仍不见人影。王云又开始了怀疑,便给丈夫的手机发了短信,在王云的手机上显示了丈夫手机位于某区某街道。王云看到这个信息后便带上相机冲到手机所显示的地址,并根据手机信息的提示找到了丈夫。尽管不愿相信,王云仍然看见自己的丈夫和另外一个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王云愤怒至极,为了“保全证据”便用带来的相机连拍 7 张。之后,其到“淫妇”吴佳的单位找领导诉苦,又到电视台和主持人讲述自己的遭遇并出示了照片;因为吴佳在当地还小有名气,许多小报也报道此事并使用其真名。一时间,许多同事见到吴佳经常指指点点。吴佳一怒之下将王云告上法庭,以损害名誉权为由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问题:运用你所掌握的法学知识和相关的社会知识阐述你的观点和理由。答题要求:1.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流畅,表述准确;2.答题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八、案情:2012 年 5 月 1 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对辖区内的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进行全面抽检。经过抽验,发现四川省成都正和药用胶囊有限公司 2011 年生产的第 11、12 批次以及2012 年生产的第 14 批次的胶囊铬严重超标。2012 年 5 月 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封了正和公司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扣押了库存的所有批次的药用胶囊,冻结该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并会同高新区公安分局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强制带回。2012 年 5 月 1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作出吊销正和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50 万元的决定。2012 年 6 月15 日,正和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加处滞纳金 100 万元。2012 年 7 月 20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催告正和公司缴纳罚款和滞纳金。2012 年 7 月 2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直接将查封、扣押的厂房、设备予以拍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银行将冻结的资金予以划拨,所得款项予以抵缴罚款和滞纳金。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 5 月 5 日的执法过程中,还发现正和公司的办公楼厚德楼涉嫌违建,遂抄告高新区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局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经过现场勘测确认厚德楼属于违章建筑,遂于 5 月 20 日发出公告,正和公司厚德楼属于违章建筑,必须在 6 月 20 曰之前自行拆除厚德楼。问题:1.案例中,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行为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2.高新 K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强制带回正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需要履行什么法律程序?3.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加处滞纳金 100 万元的行为合法与否?为什么?4.2012 年 7 月 2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拍卖和划拨行为的做法合法与否?为什么?5.如果到 6 月 20 日,正和公司未自行拆除办公楼厚德楼,高新区规划局是否可以直接予以拆除?6.如果到 6 月 20 日,正和公司未自行拆除办公楼厚德楼,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且仍在厂房加速生产药用胶囊。则高新区规划局是否可以对正和公司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的方式迫使其停止生产?为什么?7.如果正和公司不服高新 K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查封、扣押和冻结行为,可以寻求哪些法律救济途径?【答案】九、城市某单位干部区礼华退休后在郊区的老家建了一处宅院,在那里安度晚年。后来区礼华于 2003 年 2 月病逝,所建宅院由他的三个儿子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继承。三兄弟在市区都有住房,就商量把郊区的宅院卖掉,龙家兄弟龙甲和龙乙愿意购买此房。于是,区家三兄弟与龙家两兄弟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龙家兄弟交付现款 80 万元。龙、区两家在达成协议后到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为龙家一时凑不出 80 万元现金,双方又约定 2 个月后交付。2 个月时间到了,龙家没有给钱。又过了 4 个月,区氏兄弟多次催促龙甲,龙甲推辞说自己没钱,让区氏兄弟向龙乙索要房款,并说龙乙正做生意,手头有现金可付款。于是区家兄弟向龙乙索款,又未果。于是区绍宽、区绍厚、区绍富分别以龙乙为被告向同一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受理后,认为区氏三兄弟应为共同原告,将三人的起诉合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因区绍富出差在外,龙乙便与区绍宽、区绍厚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龙乙支付 68万元作为购房款给区氏兄弟。调解书送达区绍富时,区绍富以当时自己不在场、调解未经其同意为由而拒收,仍坚持要求被告按 80 万元支付。问题:(1)本争议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如何?本案是何种性质的诉讼,是否为共同诉讼?如果是的话,是何种共同诉讼?(2)法院受理时将区氏兄弟三人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3)法院的做法是否有什么不妥之处?(4)该调解协议是否有效?人民法院能否据此签发调解书?【答案】一十、材料一: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微博消息:2018 年 10 月 13 日,杨某在其住宅内直播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并将国歌作为自己所谓“网络音乐会”的“开幕曲”。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 15 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谈一谈自由的限度。【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