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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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doc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过关检测试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过关检测试卷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例:市民甲某日到餐馆吃饭,在消费了 56 元后向店主乙索要发票,店主以发票用完了拒绝开发票,两人发生口角。市民甲扬言要去税务局举报该饭店偷税漏税的行为,店主乙以为甲不会为了区区 56 元去举报他,说:谁不去举报,谁就是孙子。市民甲一气之下到管辖的某区税务局举报店主乙,不想市民甲前后跑了十几趟,税务局也没有对店主甲进行处理。市民甲气愤之余扬言要告税务局不作为的行为,税务局在这样的情形下对店主甲进行了 100 元的罚款,并同时做出对市民甲奖励 1 元人民币的决定。市民甲觉得税务局奖励自己1 元钱的行为是对自己的侮辱,自己前后跑了十几趟,车费也化了近百元。遂将该税务局告上法庭。税务局辩称: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的奖励数额是按照举办违法金额的大小来决定的。因此,对于市民甲的举报事实,奖励 1 元人民币已经是超过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因此是依法行政的正确决定,断没有侮辱市民甲的意思。请你根据上述描述,从一个法律人的视角,对这起乌龙事件谈谈自己的看法。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2.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二、泰嘉贸易公司从国外购进 100 吨钢材,委托某船运公司运往中国境内。一日,该船运公司一艘夹载着该船船员私自在国外购买的 500 多件电器等物的船,在中国海口市担杆岛附近海域进行走私交易时,被中国某海关抓获。该海关作出决定,将包括该贸易公司 100 吨钢材在内的船上所有物品予以没收。该贸易公司与海关交涉,要求返还 100 吨钢材未果。对此,该贸易公司向该海关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人民法院提供了合法购运 100 吨钢材的证据,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没收财产的处罚决定,并要求被告返还 100 吨钢材。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被告认为自己所作的没收处罚决定是对走私货船而不是对贸易公司的,贸易公司与被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期间,被告撤销了没收贸易公司物品的决定,但被告称:船运公司货船走私一案已经市公安局批准立为刑事案件,正进行侦查,对贸易公司的钢材是不是走私货物还未确定,所以不能返还。问题:(1)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有管辖权?(2)本案贸易公司是否具备原告资格?(3)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4)被告撤销了没收物品的决定后,原告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再行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如何处理?(5)本案中人民法院能否加重对原告的处罚?(6)对此案,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三、(2008 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 1998 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 A 市 C 区。2003 年 1 月,李某去 B 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 D 区。2004 年 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 B 市 D 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 A 市后,向 A 市 C 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 区法院受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 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 A 市 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 区法院予以准许。C 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 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A 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巳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 2007 年 4 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 年 6 月向 A 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 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 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 市 D 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评价 C 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 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答案】四、案情:莫某通过互联网认识蒋某后,以 5500 元人民币向蒋某购买了 1100张面值 100 元的假人民币 11 万元。莫某携带此假币窜到某市,以假币购买小商品换取真人民币的方式到处作案,一共使用了 52 张 100 元面值的假人民币。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莫某在出售假币,并从其身上查获 20 张 100 元的假人民币,在其组织的出租屋内查获 1000 余张面值 100 元的假人民币。另查获,莫某到陈某的租住地打麻将,以 250 元人民币出售给陈某 50 张面值 100 元的人民币 5000 元。问题:(1)莫某购买假币后,又将其中一部分假币出售的行为如何认定?(2)莫某购买假币后,除出售的一部分外,还有使用假币的行为,对其使用假币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3)莫某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其在现场及住所处的假币是否应当认定为出售假币的犯罪数额?【答案】五、材料一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新华网北京 2018 年 2 月 24 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 2 月 23 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谈一谈如何在个案中实现司法公正。【答案】六、案情:2010 年 6 月山西省某市政府召开的一次协调会议决定,在杏花区投放一批三轮车营运牌照,一是以拍卖的形式投放新车,二是对原来只允许在夜间营运的夜市车改发白天也可以营业的白证,这两种车被车主们称为新车。2010 年 7 月 12 日,山西省某市公安局和该市杏花区政府依据该市政府有关协调会议纪要精神对 90 辆人力三轮车以拍卖营运牌照的形式进行拍卖,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从 2 万元至 3 万元不等,拍卖成交确认书注明拍卖的营运牌照有效期限 4 年。而有 100 辆“夜市车”车主在交纳了 1 万元上牌费、45 元牌证费、50 元缝布费、10 元喷漆打印费、7 元工本费、20 元每月的管理费后,也终于实现了自己可以在太阳下蹬车赚钱的愿望。2010 年 11 月 7 日,某市公安局和杏花区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收回杏花区辖区的拍卖、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的使用权的通告,决定收回杏花区的所有新车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及车辆的通告。通告的内容是:“收回于 2010 年 7 月 12 日拍卖的为期四年的 90 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和原夜市客运人力三轮车的营运牌照、行驶证、所有权证以及车辆,限车主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 17 时之前将上述牌证及车辆送至交警大队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三轮车回收办公室。逾期不交的,所有牌证作废,并一律按照无牌人力三轮车取缔。”问题:1.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收回新车牌证及车辆的行为可否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被收回新车牌照的人力三轮车车主能否为原告?为什么?3.人力三轮车车主应以谁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4.如果人力三轮车车主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如何确定?为什么?5.市政府的协调会议纪要可否设定行政许可?为什么?6.市公安局和区政府是否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为什么?7.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判决?为什么?【答案】七、看到周围的人纷纷发家致富,户口所在地为洛阳市桃城区的张强经过考虑,于 2011 年 2 月前往郑州市河西区经营服装销售业务。因张强为人精明,销售渠道宽,于是,生意颇为红火。2011 年 12 月 3 日,郑州市河西区地方税务分局的工作人员刘某、赵某二人前往张强服装店征收税款,因税款额发生争议,张强以重复计算、多征税款为由拒不缴纳,刘、赵二人将其强行带至郑州市河西区税务分局,并称“交钱放人”。12 月 10 日,张强的妻子孙某缴纳税款后将张强“赎出”,张强即向郑州市地方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市地方税务局认为刘某和赵某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其征收的税款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征收的款项低于法律规定的数额,于是,复议机关将税款数额由原来的 3,000 元改为 5,000 元。张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遂提起行政诉讼,同时,经人指点,张强欲提起国家赔偿诉讼。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若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不服,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2.若张强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应以谁为被告?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3.若张强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既不立案,也不作裁定的,则张强可以怎样做?4.若张强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应如何提出?5.若赔偿义务机关接受了张某的赔偿申请书,其应在什么期限范围内作出决定?【答案】八、案情:甲欲以 10 万元价格出售其车辆,乙询价后表示愿意以 8 万元买下,甲不同意,双方未成交。数日后,甲的黑道朋友大黑知晓此事后,未知会甲,径直对乙进行胁迫,乙心生恐惧,主动找甲以 10 万价格买下车辆。甲将车交付乙使用,乙付清 10 万价款,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一月后,当地政府出台机动车限购政策,甲没了购车资格,遂表示愿意退回 10 万价款,要求乙退还车辆,遭到乙的拒绝。乙向丙借款 6 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乙将车辆抵押给丙,双方订立书面机动车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数日后,债务缠身的乙又以 8 万元价格将该车辆出售给不知抵押事实的丁,并将车辆交付给丁,但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一月后,丁违章驾驶肇事,导致戊受伤住院。戊无力承担医疗费,而丁避而不见,戊遂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法院扣押该车辆。另外,由于乙欠戌 10 万元未还,戊在取得胜诉判决后,按照车辆登记情况,要求执行法院执行登记在乙名下的车辆。问题:1甲不知大黑对乙进行了胁迫,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因限购政策出台,甲能否要求退钱还车?为什么?甲能否以大金牙实施胁迫行为为由撤销买卖合同?为什么?3乙拒绝甲退钱还车请求的行为具有什么法律意义?4乙未为丙办理抵押登记,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5丁是否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为什么?6戊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戊能否以车辆登记在乙的名下为由,要求乙、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7戊的诉前保全申请可向哪些人民法院提出?戊是否需要为诉前保全申请提供担保?8戌可否要求执行法院执行该车辆?为什么?假定不存在前问中戊的诉前保全,且执行法院已决定为执行戌的生效判决而执行车辆,则丁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执行法院不同意丁的主张,丁后续可采取什么法律行动?【答案】九、案情:甲欲以 10 万元价格出售其车辆,乙询价后表示愿意以 8 万元买下,甲不同意,双方未成交。数日后,甲的黑道朋友大黑知晓此事后,未知会甲,径直对乙进行胁迫,乙心生恐惧,主动找甲以 10 万价格买下车辆。甲将车交付乙使用,乙付清 10 万价款,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一月后,当地政府出台机动车限购政策,甲没了购车资格,遂表示愿意退回 10 万价款,要求乙退还车辆,遭到乙的拒绝。乙向丙借款 6 万元,为担保该笔借款,乙将车辆抵押给丙,双方订立书面机动车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数日后,债务缠身的乙又以 8 万元价格将该车辆出售给不知抵押事实的丁,并将车辆交付给丁,但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一月后,丁违章驾驶肇事,导致戊受伤住院。戊无力承担医疗费,而丁避而不见,戊遂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请求法院扣押该车辆。另外,由于乙欠戌 10 万元未还,戊在取得胜诉判决后,按照车辆登记情况,要求执行法院执行登记在乙名下的车辆。问题:1甲不知大黑对乙进行了胁迫,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因限购政策出台,甲能否要求退钱还车?为什么?甲能否以大金牙实施胁迫行为为由撤销买卖合同?为什么?3乙拒绝甲退钱还车请求的行为具有什么法律意义?4乙未为丙办理抵押登记,丙是否取得抵押权?为什么?5丁是否取得机动车的所有权?为什么?6戊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戊能否以车辆登记在乙的名下为由,要求乙、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7戊的诉前保全申请可向哪些人民法院提出?戊是否需要为诉前保全申请提供担保?8戌可否要求执行法院执行该车辆?为什么?假定不存在前问中戊的诉前保全,且执行法院已决定为执行戌的生效判决而执行车辆,则丁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执行法院不同意丁的主张,丁后续可采取什么法律行动?【答案】一十、京州大风工贸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是由原京州大风服装厂于 2003 年改制而来,注册资金 500 万元,改制后的股东为电力公司(国有企业,持股61)、中静公司(民营企业,持股 35)和大风厂职工通过身份置换持有的股权,因为职工人数众多,职工推举蔡成功作为代表进行股权登记。2015 年 3月,大风公司伪造蔡成功签名制作虚假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纪要材料,进行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使蔡成功丧失了注册股东的身份。变更后的大风公司的登记股东为电力公司和中静公司。蔡成功多次主张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以明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但大风公司一直以蔡成功已经不是公司股东为由予以拒绝。2016 年 12 月,电力公司欲将其在大风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水利公司,联交所于 12 月 15 日公告:大风公司 61的股权转让信息:(1)挂牌期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4 日;(2)转让价格 580 万元,一次性付款;(3)继续履行原标的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4)意向受让方在确认资格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支付保证金 140 万元;(5)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联交所提出受让申请,并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受让。中静公司 2016 年 12 月20 日,向联交所出具了异议函,称电力公司的股权转让信息披露不实,中静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请求联交所暂停挂牌交易,重新披露信息。2017 年 1 月 16日,电力公司与水利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3 月 11 日,大风公司向水利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将其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但未能办理工商登记变更。2017 年 3 月,中静公司完成了内部的审核流程,并与中安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分期付款支付协议。约定中静公司向中安公司转让大风公司股权 15,转让款 100 万元,分四期支付,分别为合同生效后每月 1 号支付 25万元。中安公司支付了首期款项 25 万元后,大风公司办理了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的变更。中安公司第二期款项,没有即时支付。中静公司向中安公司发出关于解除协议的通知,要求解除与中安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分期付款支付协议。中安公司第二天即向中静公司支付了第二期 25 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履行了后续第三、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中静公司以合同已经解除为由,退回了中安公司已经支付的 100 万元股权转让款。问题:1蔡成功已经不在大风公司登记的股东之列,是否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2蔡成功的知情权的主张,是否应支持?3中静公司未能按联交所的公告,进场竞价,是否丧失了优先购买权?4中静公司可否主张电力公司和水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按照实际交易条件购买电力公司的股权?5中静公司的合同解除权是否应被支持?【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