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02二汽车保险产品.ppt
汽车保险产品汽车保险产品项目二项目二案例引导案例引导 2010年11月28日,张某为自用的丰田轿车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合同有效期内,其驾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张某全责),造成行人李某重伤(未残疾),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事后,张某找到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李某医疗费2万余元,但保险公司仅支付了1万元费用。张某不解,其认为交强险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其2万元医疗费并未超过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应该全额支付赔款。随后,张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胜诉。案例引导案例引导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每种责任限额下又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三种赔偿限额之和为12.2万元,但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万元。张某只知道交强险的总赔偿限额,但不了解其赔偿限额是分项计算的,因此造成上述错误。在本章的学习中,我们将了解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产生和发展,全面掌握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内容。任务一任务一 汽车保险产品的概述汽车保险产品的概述 任务二、汽车交强险任务二、汽车交强险一、交强险概述一、交强险概述 (一)交强险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特征:强制性、公益性 【注意】:()交强险虽然在名称中取消了“第三者”,但实质上是一种以第三者为保障对象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责任限额内的损失,交强险先行赔付,超过限额再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或相关人员赔偿。定义第四条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第五条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第七条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二)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主要区别1、投保性质不同交强险国家规定强制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属自愿保险2、保障范围不同交强险保障范围比较大,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障范围比较小,保险公司不同程度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3、赔偿限额不同交强险赔偿限额12.2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有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等档次 (二)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主要区别4、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采取无过错责任限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用过错责任原则5、费率形成机制不同交强险采取“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商业保险的机制进行管理。(三)构成保险责任的四个条件主要规定了交强险的保险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责任限额的数额。保险责任的成立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被保险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二是发生交通事故;三是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四是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本车司机车外身亡受伤属交强险理赔范围吗?本车司机车外身亡受伤属交强险理赔范围吗?2010-11-1921:08:44向日葵保险网导读:货车司机王先生今年3月在自己的车上,因忘拉手刹,货车突然滑行,将自己挤到围墙上身亡。家属要求保险赔偿。保险公司拒赔。针对该车险案例,有律师分析认为,交强险应该承担赔付责任。据媒体报道,货车司机王先生今年3月的一个晚上将车停在一处下坡路段检查故障时,因忘拉手刹,货车突然滑行,将自己挤到围墙上身亡。事后,该货车司机家属告到法院,认为其应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获得赔偿。但在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王先生是货车的驾驶员,是“本车人员”,显然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畴。由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针对该车险案例,有律师分析认为,交强险应该承担赔付责任。持这种观点的律师分析,虽然就一般意义而言,驾驶员是“本车人员”,确实不属于交强险中的受害人,但此案中,应对交强险做广义理解:在交通事故发生的一刹那,司机已离开了车厢,他的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应属于受害人。这位律师指出,从立法本意上看,交强险的设置是为了保护在道路交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行人,驾驶员和“本车人员”被排除在外,这是因为他们和车辆可以视为一个整体,处于强势地位。但一旦“本车人员”离开了车辆,便与普通行人无异,应认定为交强险中的受害人。司机遇车祸甩出车后被自己车轧死保险拒赔被诉2012年08月16日15:48:16北京晚报司机刘某被自己驾驶的车辆轧死,这场离奇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继而又引发了一场稀奇的保险合同诉讼,顺义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记者发现,此类案件并无明确法律依据,各地法院在审判中由于法律理解不同,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普遍存在 奇案奇案:司机甩出车后被自己车轧死司机甩出车后被自己车轧死去年8月30日午夜,在顺义区京承高速进京方向,刘某在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时,车辆右前部与一辆在应急车道内驾驶的货车左侧相撞,刘某被从驾驶室前风挡玻璃甩出车外,摔在车道内,此时牵引车仍在向前惯性行驶,刘某被牵引车轧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事发时的现场照片显示,刘某的下肢当时被压在牵引车轮胎之下。刘某死亡后,顺义区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刘某系交通事故后失血性休克死亡,身体所受损伤碾压可以形成。交通队最终认定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随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这40万元。张某于2010年为出事的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分别为24.4万元和50万元,然而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刘某死亡的各项损失。保险公司认为,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刘某系本车司机,属车上人员,不是保险车辆的第三者,依照保险条款约定,保险公司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张某认为,事发时刘某被甩出车外,落地后发生被该车碾压的交通事故,刘某已由车上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争议:自己撞死自己同案不同判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自己撞死自己,听起来不可思议,但这样的惨剧却时有发生。近年来,全国多家法院审理过司机被自己车辆撞死的保险合同纠纷,死者算不算“第三者”往往成为保险公司如何赔偿的焦点,但由于其中并无明确法律规范可循,各地法院对相同案件的处理存在明显的同案不同判。在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去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因为停车后没拉手刹导致车辆倒溜,运输公司司机张某被自己的车挤死在墙上。法院认为,事故发生时张某已经停止驾驶行为,在车外遭受人身伤害,应认定张某已非车上人员,与一般的行人无异,因此法院认为,张某就是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最后,法院判决两家保险公司应赔付31万元给运输公司。去年10月17日,淮安市司机董某停车后,同样没拉手刹下车,导致自己的车向前溜滑行,将董某挤在墙上当场死亡。淮安市楚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机董某不属于交强险的“第三者”,原因有二:一是“交强险”是保护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本车人员包含被保险人及本车驾驶员;二是驾驶员因不当驾驶行为而导致了自身的死亡,应由他自己来承担侵权损害后果,由保险公司为其买单不合法理。车上乘客甩出车外受伤车上乘客甩出车外受伤交强险也得管交强险也得管近日,李某疲劳开车发生事故,将朋友甩出车外,造成朋友重伤。根据法律规定,因李某朋友被车擦伤,属于交强险规定的“第三者”,应获得赔付。近日,李某要开车去省城办事,王某听说后想搭顺风车一块去济南,因关系不错,李某同意王某的请求。在去省城的路上,李某因疲劳发生单方事故,车辆撞上路边的大树,将坐在车内后座的王某甩出车外,后因车辆刮擦,造成王某重伤,身体多处骨折。王某将李某及其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在法庭上王某被甩出车外受伤造成的损失能否适用交强险,成为争议的焦点。车上乘客甩出车外受伤车上乘客甩出车外受伤交强险也得管交强险也得管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伟介绍,发生交通事故时,王某甩出车外受伤是否属于“第三者”,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是否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问题。根据保险法与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而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时间是否属于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事故发生前是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事故发生之时已经置身保险车辆之下,则属于“第三者”,至于何种原因导致该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置身于保险车辆之下,不影响“第三者”的身份。(四)赔偿限额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责任限额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二)赔偿项目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二、交强险的单证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是投保人申请投保保险的一种书面凭证。保险单: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保险卡:保险卡: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的、记载保险单正本中的主要内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的、记载保险单正本中的主要内容、供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式的简单凭证。容、供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式的简单凭证。批单:批单:是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公司出具给被保险人的补充是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公司出具给被保险人的补充性的书面证明。性的书面证明。保险费发票:保险费发票:是保险费付讫的凭证。为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是保险费付讫的凭证。为税务局监制的正式发票。汽车保险单证:交强险分内置型和便携型两种具有前风窗玻璃的投保车辆,应签发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具有前风窗玻璃的投保车辆,应签发便携型保险标志内置型便携型 (一)、保险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第二者)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有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坏赔偿责任,保险人(第一者)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三、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二)、责任免除主要列明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损失和费用,具体如下:(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三、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四、垫付与追偿主要是规定了垫付的条件、标准和具体操作,同时规定了四种情形下保险人向受害人垫付抢救费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垫付费用。被保险机动车在四种情形的任一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保险公司垫付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1)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4、垫付与追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四种情形为:(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001醉酒驾车,保险公司不再免赔醉酒驾车,保险公司不再免赔北京首现醉驾赔偿案例,打破了保险公司三道免责条款 “醉驾”、“毒驾”、“无证驾驶”一直是保险行业铁打的三条免责条款。不过在去年年底出了新的司法解释之后,终于有了新的判决案例,打破了这三道免责条款。日前,北京房山法院对一起“司机酒后肇事,保险公司赔偿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死者家属12万余元,这也是首例由法院判决的酒驾赔偿案例。醉驾撞人保险公司首赔醉驾撞人保险公司首赔12万万2012年8月10日22时许,付某驾驶一辆“东风”牌小型客车驶入非机动车道,撞上正在骑自行车的刘某,造成刘某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付某系酒后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据此,刘某家属要求付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给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2万余元。保险公司认可事故事实,但认为付某属于酒后驾车,根据保险合同,属于免赔条款。法院审理认为,本案肇事司机付某虽是醉酒驾车,但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指定期限赔付理赔金。立法冲突导致司法解释立法冲突导致司法解释记者了解到,原有的交通安全法中,保险公司将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而交强险条例则恰恰提出了保险公司对醉驾的免责条款,这两个法律条文存在着立法冲突。因此保险公司会以合同明文规定的免责条款和交强险条例来说明免赔理由,其中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不能以此向酒驾和醉驾的违法者发出错误信息,鼓励醉驾,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保险公司来买单。不过,去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出了清晰的解释,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其立法目的不是纵容司机,而是加强对被害人的保护。保险公司可以向致害人索赔保险公司可以向致害人索赔据悉,在这一案例中,法官判决时认为,设置交强险险种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而且相对于肇事司机个体而言,保险公司具有更强的赔偿能力,能够及时救济被害人,特别是在肇事司机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具有更强的诉讼能力,可以起到先行赔付的作用。不过,保险公司也并非无辜全赔,司法解释还赋予了保险公司的追偿权,即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可以向肇事司机追讨理赔金。因此这种法律设置,既保护了被害人,也没有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法闻速递法闻速递】车主醉驾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车主醉驾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免赔保险公司免赔2014年2月5日晚上,李某参加朋友的喜宴,不加节制地喝酒,喝得昏昏沉沉。喜宴结束后,醉酒的李某驾驶一辆没有车牌的小车,沿着北流市永安路回家。由于神志不清,李某所驾驶小车在路上不小心与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本次事故由李某负全部责任。于是,张某将肇事者李某及承保肇事车的某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到法院,索赔修车费、误工费等共计3.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人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应赔偿张某的财产损失,包括修车费和误工费。李某驾驶的肇事车虽然投保了交强险,但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承保车辆驾驶人醉酒驾驶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事故应该由被告李某负责赔偿受害人张某车辆的损失。遂作出了上述判决。http:/ 车主醉驾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免赔当前,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以补偿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保险人)的损失。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日前,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作出判决,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修车费、误工费等共3.3万元,被告某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宝马司机肇事逃逸宝马司机肇事逃逸11天后自首天后自首车是借来的,要去洛阳当车是借来的,要去洛阳当婚车用司机否认酒驾婚车用司机否认酒驾网友:加大处罚力度,防止有人逃网友:加大处罚力度,防止有人逃避避“醉驾醉驾”处罚处罚车是借来的,要去洛阳当婚车用司机否认酒驾网友:加大处罚力度,防止有人逃避“醉驾”处罚3月20日下午,网友“大鹏看天下”发布了一条微博:【肇事司机,出来!】3月10日晚11点,河南电视台女主持人周某下夜班回家,在玉凤路被一辆宝马525轿车(豫AG0T02)撞上,多处骨折,伤情严重!繁华市区开得有多快!肇事司机疑醉酒,当场逃逸。如今,小周家人无法承受巨额医药费。大家转起,追查肇事司机!微博还附有周某受伤前后以及术后的多幅照片,对比鲜明,令人气愤。昨日,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发布微信称,肇事者已投案自首,被依法治安拘留。郑州晚报记者潘登通讯员高磊文/图 (5)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保险期间 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并以保险单载明的具体起止时间为准。以下四种情形下,保险期间可少于一年,为短期交强险:(1)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2)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3)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的。(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五、交强险的赔偿处理主要规定了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的材料、人身伤亡的赔偿核定标准及赔偿方面注意事项。(1)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交强险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一)赔偿原则(1)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失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及交强险条款规定的分享责任限额为限。(2)被保险人书面请求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向第三者就其应获得赔偿部分直接赔偿保险金。(3)交强险案件应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立案、分开记录、分开结案。(4)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受害人等对交强险赔偿以上部分存在争议的,不影响其及其获得交强险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肇事方、受害人等对交强险某分项责任赔偿存在争议的,不影响其及其获得交强险其他分项责任的赔偿。(2)核定人身伤亡赔偿金额的标准主要有三项: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3)赔偿注意事项包括: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被保险人不要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应征得保险人书面同意。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面向客户:“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面向媒体或内部使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2009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六、交强险的互碰自赔 必须同时满足: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六、交强险的互碰自赔 1、为什么互碰自赔的金额要限制在2000元以内?2、如果当事人双方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怎么办?3、为什么当事人“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4、互碰自赔实施后,如何防范个别不法人员钻空子骗赔?定损理赔难度加大由于专业知识不够,很多车主无法对“2000元以下的损失”进行认定,还是得求助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那么这种“互碰自赔”处理办法的便捷意义也就大打折扣。同时,由于“互碰自赔”在理赔时不会牵涉事故另一方,这也将为一些思想道德尚待提高的车主提供了“骗保”的捷径。明明是自己酒后驾车撞了墙,还要打着“互碰自赔”的旗号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双方都有交强险,无责方应当赔偿有责方的财产损失100元,由有责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例如,甲乙两车追尾未发生人员伤亡,仅发生财产损失,甲车无责,而乙车有责,那么乙车将对甲车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是2000元。甲车虽然无责,也需给乙车赔偿,限额最高为100元。由乙方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七、无责代赔 2012年交强险费率表 2012年交强险费率表 2012年交强险费率表 小吴在不久前刚刚取得了驾照,同时也为自己购买了一部小轿车,小吴兴奋之余没有忘记为自己的爱车投一份机动车保险。当小吴向保险工作人员说明了投保意向后,工作人员根据小吴的状况,向他推荐了一份车险的“全险”方案,险种组合为:机动车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不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然后签订了机动车保险合同。两个月后小吴遇到了一件烦心事,自己爱车的车轮被偷了,光着急没用啊,两个月前不是买了一份“全险”吗?保险公司能够给小吴赔偿啊。于是他就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同时提出损失赔索请求,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小吴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买的是“全险”,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偿?那么什么是全险呢?活动三活动三汽车商业保险汽车商业保险引导案例引导案例 任务分析任务分析吴某的投保经历和现实生活中一些投保人的一样,他们都以为只要投保了“全险”,无论汽车发生什么意外,造成多大损失,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各车车险险种都有着各自的保险责任,也就是赔偿范围,各车险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因此,这就需要车险购买者在投保时认真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自己所购买的车险险种能够保障那些意外损失。吴某如果了解这一点,就不回有理赔时的“疑惑”了。因为机动车保险理论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险”。目前,各保险公司经营的车险险种有几十个,投保人不可能一次购买齐全,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根本没有“全险”的概念。全险只是保险销售人员对投保人的一种误导。活动三活动三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术术 语语解解 释释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中,就是有权经营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一般是指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机动车的所有者,也就是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第三者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第一方,也叫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第二方;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机动车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第三人,及第三者。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的购置与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附加费)的价格,它是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义务的最高限额。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根据合同的规定,为取得因约定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补偿(或给付)的权利,而交付给保险人的费用。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 活动三活动三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续)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续)术术 语语解解 释释保险费率简称费率,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它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收取的每单位保险金额的保险费,通常都是用百分率或千分率来表示。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责任的项目。保险合同指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保险权利好义务关系的协议。在机动车险种,保险合同不是单一的,而是由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共同组成的。不定值保险合同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是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即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起讫时间。活动三活动三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续)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续)术术 语语解解 释释主险是指构成保险合同的主题,可以单独购买的保险品种就是主险。附加险必须随附在主线上的品种,叫做附加险。它不可以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通常有保险人提供,有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人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出具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是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的依据。批单是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单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的证明文件。批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活动三活动三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续)机动车保险常用术语(续)术术 语语解解 释释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机动车市场新车购置价减去该车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全部损失指保险机动车整体损毁,或保险机动车的修复费用与施救费用之和达到或超过出险是的实际价值,保险人可推定为全损。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事故,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保险机动车车体内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事故责任免赔率在保险合同中,再保险责任范围内根据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确定的,保险人捕鱼赔偿的损失部分与全部损失的比率。在赔偿顺序上,交强险是第一顺序,商业机动车保险是第二顺序。活动三活动三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机动车车商业保险险种的概况二、二、现行机动车保险险种介绍现行机动车保险险种介绍 活动五活动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1、第三者责任险概述、第三者责任险概述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所以,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这里所说的第三者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第一方,即第一者;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为第二方,即第二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为第三人,即第三者。作为交强险的重要补充,三者险承担着重要的作用,因为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较低(最高12.2万元),投保三者险可以有效降低投保人的经济赔偿压力。09B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第第一一条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责任免除第二条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五)被保险人、驾驶人或受害人故意导致事故发生的。第第三三条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三)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被扣押、征用、没收,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四)牵引其他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被该类车辆牵引;(五)保险车辆转让他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第第四四条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驾驶人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三)学习驾驶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的;(四)实习期内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或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五)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允许而驾车的;(七)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九)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车辆的其他情况下驾车。第五条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或本车上的财产损失;(三)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车载货物掉落、泄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五)因污染引起的损失和费用;(六)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七)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及各种罚款;(八)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损害赔偿;(九)根据保险单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被保险人应当自行承担的部分。第五条 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旧条款)(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酒后驾驶”、“吸毒驾驶”易引起车祸发生。有调查数据显示,近2成“药驾”造成死亡。西安交管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几年西安没有一例“药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过专家提示,“药驾”最好避免。吃了感冒药开车险追尾 药驾危害不低于酒驾老司机“药驾”打瞌睡 高速上演惊魂一幕50岁的张先生是一名老司机,驾龄已快30年。前两天返回西安的高速公路上,惊险的一幕吓坏了他,罪魁祸首竟然是药。到洛阳时,因感冒买了感冒药和消炎药。本来服一粒,可他服了两粒感冒药和消炎药。吃了感冒药开车险追尾,药驾危害不低于酒驾吃了感冒药开车险追尾,药驾危害不低于酒驾安车行喷嚏走了,哈欠来了。“从洛阳服务区出来,当时车速在90码到100码之间,也就20来分钟,我连打了几个哈欠,迷糊了我感觉有两三秒钟,突然前面那辆车急刹车,我媳妇喊了一声,我才瞬间灵醒,赶紧打方向急刹车,好在刹住了,右边和后边都没车,真把我吓懵了,离前车也就十厘米。唉,100码的速度追尾,估计我都没了。”张先生后怕地说。“药驾”事故少 无法律约束据悉,国外一项研究对18882名交通事故死亡司机进行了血液化验,其中酒精阳性率达51%,而其他药物的阳性率也达到18%,研究结论显示,“药驾”的危害不亚于“酒驾”。有些药吃了打瞌睡 最好避免“药驾”不过,记者从西安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近几年,西安未发现一例“药驾”造成的交通事故,连“毒驾”都很少发现。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民警首先会排除比较容易现场观察的“酒驾”,很多时候“毒驾”都很难观察出来,所以近年来查出“毒驾”的案例也比较少,大多数情况下是车里搜出毒品再查处的。至于“药驾”,民警现场都不会去问,而有些司机会在做笔录的时候说吃感冒药之类的,犯迷糊了。即便是“药驾”造成交通事故,也没有法律去约束。“法律只是说服用违禁药品不能开车,没说吃感冒药、消炎药等不让开车,所以我们平时都不查。”该民警说。第第六六条条 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或交强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第七七条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赔偿限额赔偿限额第第八八条条 本条款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以下八档,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经警方初步调查,2015年3月1日下午15时32分,肇事司机驾驶一辆奔驰小轿车前往深圳机场,当车辆行至机场高架桥离港平台转弯处时突然失控,冲向右侧护栏后继续前冲,撞向在护栏边的人员。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其中5人当场死亡、包括肇事司机在内的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3人受伤。这次连肇事女司机也难逃一死的责任,大概是多少钱?该如何认定?车险外还要赔车险外还要赔1300万,深圳机场事故责任分析万,深圳机场事故责任分析本本次次事事故故造造成成8 8人人死死亡亡(不不含含司司机机),则则死死亡亡赔赔偿偿金金总总计计约约10641064万;万;约约2323人人受受伤伤,其其中中9 9人人危危重重伤伤(4 4人人死死亡亡),1 1人人重重伤伤,2 2人人中中度度伤,人均治疗费及残疾补偿金等伤,人均治疗费及残疾补偿金等2020万,合计约万,合计约240240万;万;1515人轻伤,人均治疗费人轻伤,人均治疗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