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doc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二、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三、文明施工标准四、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编审制度五、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和管理制度六、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内审制度七、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八、施工设备设施验收检查制度九、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十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十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十三、持证上岗查验制度十四、重要施工物资验收、维护保养制度十五、分包管理制度十六、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十七、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十八、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三章 企业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项目部组织安全保证体系及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二、项目经理安全岗位责任制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四、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六、项目部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制作制七、项目部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八、项目部保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九、项目部资料员生产岗位责任制十、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一、项目部急救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二、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十三、生产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第二节 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目标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五、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计划六、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守则七、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八、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第四章 附则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章 总则一、为提高建筑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以及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特制定本工作导则。二、本工作导则是本公司所承担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三、本工作导则所称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本企业对保证施工安全的工作质量和实物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包括企业内部、项目部内部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等在内的工作责任和规程,工作质量和实体质量标准。第二章 施工安全管理第一节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总则1.1 为了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以期获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2 本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1.3 本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由安全科建立、监督、指导,并保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1.4 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除执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外,还应同时遵守国家及行业中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计划,并纳入总包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体系管理。2·术语2.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为了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毁等事故,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活动。2.2 安全策划。确定安全以及彩安全管理体系条款的目标和要求的活动。2.3 安全体系。为实施安全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安全体系的内容应以满足安全目标的需要为准。2.4 安全审核。确定安全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的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系统的、独立的检查。2.5 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2.6 业主。以协议或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建设项目交与建筑业企业承建的组织。业主的含义包括其授权人,业主也是标准定义中的采购方。2.7 项目经理部。受建筑业企业委托,负责实施管理合同项目的一次性组织机构。也称“项目部”。2.8 分包单位。以合同形式承担总包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或劳务的单位。2.9 供应商。以合同或协议形式向建筑企业企业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施或工程材料设备的单位。2.10 标识 。采用文字、印鉴、颜色、标签及计算机处理等形式表明某种特征的记号。3·安全体系要求3.1 管理职责3.1.1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3.1.1.1 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应由工程项目部制订,形成文件,并由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批准并跟踪执行情况。3.1.1.2 安全管理目标是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努力方向,应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项目管理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与企业的总目标相一致。安全管理目标通常应包括:(1)杜绝重大伤亡、设备、管线、消防事故;(2)安全标准化工地创建目标;(3)文明工地创建目标;(4)遵循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承诺;(5)其他需满足的目标。3.1.1.3安全管理目标应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明确到各部门、各岗位,确保使施工现场每一个员工正确理解并明确目标要求,自觉关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好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以确可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落到实处。3.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组织的建立应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并适合工程项目的实际状况。3.1.2.1 安全组织机构可在原有的管理机构中明确安全职能所在部门(或岗位),也可按工程规模和状况要求,增设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有条件的可设置安全工程师岗位,安全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精简,符合实际且有效。3.1.2.2 规定职责和权限对与安全的关的管理、执行和检查、监督部门和人员,应明确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安全体系的11个要素应有机地分配到相关职有部门(或岗位),建立分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形式文件。3.1.3 资源为使工程项目部能正常有效地实施安全管理,应确定并提供充分而必要的资源,通常包括(但不限于):(1)备与安全要求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2)施工安全技术及防设施。(3)用电和消防设施。(4)施工机械安全装置。(5)必要的安全检测工具。(6)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3.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2.1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原则3.2.1.1 应结合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管理状及特点,并适合标准要求。3.2.1.2 应形式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管理是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运作的,为了使体系成为有形的系统、具有较强的操作和检查性,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式文件,并加以保持。文件包括:(1)安全保证计划。(2)工程项目部所上级单位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3)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4)记录、报表和台账等。3.2.2 文件的作用与内容3.2.2.1 安全保证计划由工程项目部依据安全保证体系标准要求规定专门的安全措施、资源和活动顺序的文件,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和管理依据,可以依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对安全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控和评审。它可以独立的文件形式体现,也可以在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完整地体现。3.2.2.2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管理标准这部分文件大多为可操作的国家、行业及上级颁发的涉及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法令、法规文件,以及企业自行制订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持术标准。这些文件是安全保证计划强制性、规范性文件或涉及的支持性文件,可在安全保证计划中被引用。3.2.2.3 记录、报表和台账这类文件的发生量最大,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和见证资料,也是安全体系评价和审核的依据材料。3.2.3 安全生产策划3.2.3.1 安全生产策划的指确定安全管理目标以及确定采用安全体系要素的应用目标和要求的活动,是使施工现场恰当满足安全体系要求的方法。3.2.3.2 对策划的内容,标准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1)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用段、措施。(2)确定整个施工中应执行的文件、规范。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作业过程,需用执行的规程、规范等,应在作业前作出具体要求,并做好相应的书面交底以及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冬季、雨天、雪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夏季的防暑降温工作。特殊气候及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的措施如何落实。(4)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施工中存在较大风险或施工难度的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专项的、适当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必要时组织技术评审。(5)作出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需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6)选择或制订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中。主要是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从现有安全操作技术规定的交底文本中,选择针对性条款作为交底资料,也可以按行业或企业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进行必要补充后进行交底。(7)制定安全记录的种类和表式,确定搜集、整理和填制各种安全活动记录的人员和职责。安全记录的表式,可采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统一表式,当统一表式不能满足或不能适应本工程项目的需要时,应在安全策划中确定、补充表式的使用项目、内容及相的标识。3.2.2.3在安全生产策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然会涉及工程项目的其他工作,会出现话多接口,如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文明施工和场貌、采购、工程分包等,因此在进行安全生产策划时,应注意以下事宜:(1)尽量利用现有的管理机构和体系,如质量体系与质量组构,技术管理机构等。有机地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的要求和活动穿插 在其中,安排在合适的位置。切忌各体系互相相关、各搞一套,使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人为地变得复杂化,以至难以操作。(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策划应与有关施工现场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与标准的要求相结合,且无相悖之处。(3)安全体系文件应是受控的有效文件,安全保证计划应与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一样接受相应的系统审核和审批。3.2.4 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安全保证计划是安全策划的结果,是本项目结合实际就如何 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的要求,制订安全管理目标准的要求,制订安全荐目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的管理目标性文件。应与施工项目部制定的其它他计划相协调。3.2.4.1 安全保证计划的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以非独立形式编制时可免)。(2)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4)安全保证体系要素与安全管理职能责任能分配。(5)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标准各要素在本项目中如何贯彻执行和安排、针对性地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技能。(7)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哪能些文件、规范,应补充哪些安全管理(操作)规定。(8)选择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需补充哪能些特殊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9)确定如何记录、由谁记录各种安全活动。(10)安全保证计划的管理要求,如编审、收发、变更的处理程序等。安全保证计划的部内容可能能已包括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企业的其他管理文件或程序中,安全保证计划可直接全文引用,也可部分引用。对现有文件不能覆盖的,应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门补充编制必须的作业指导书作为支持性文件,用以 规范安全管理活动。安全保证计划一般不包括纯技术性内容,对安全保证计划涉及的一些持续术性文件可作为其支持性文件,在计划中引用,无专用技术文件时,也应补充编制作业指导书等。3.2.4.2 安全保证计划的确认安全代用品证计划实施前,须经工程项目部的上级机构确认。(1)确认的组织:1)上级机构有关负责人主持安全保证计划的审核;2)执行安全保证计划的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参与确认;3)记录并保存确认过程;4)通过确认的安全保证计划,应送上级主管部门案;(2)确认的重点内容:1)安全保证计划内容的完整性和措施方法的可行性;2)各级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的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合理,部门与人员是否清楚。3)安全保证计划是否与施工技术案等有关专项控制手段和措施取得一致;4)工程项目部机构设置,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资格和资源共享历,施工生产中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可靠性是否能满足安全保证的要求。3.3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3.3.1 总则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质理,直接影响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并涉及建筑产品的质量,因此工程项目部对这类物资实施控制是一种有效的预防措施。3.3.2 采购控制的范围和职责3.3.2.1 采购控制的物资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劳动防护设施材料。(2)脚手架及防护设施材料。(3)消防器材。(4)电气安装置。(5)机械安全保护装置。(6)其他特殊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等。3.3.2.2 工程项目部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进行控制,工程项目部的上级部位所采购的这些物资,施工现场应按3.6要素(检查、检验和标识)进行控制。3.3.2.3工程项目部负责生产经理,应指定所属材料、设备部门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采购。强调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评价和选择,采购文件的审批和特殊物资的验证等进行把关。3.3.2.4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实行控制。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3.3.3 供应商的评价与选项择为防止放假冒、伪劣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应根据采购物资的重要性,事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3.3.3.1 评价的对象不仅仅指供货商社,还包括采购物资的秤企业,即供应商评价的对象应包括厂和商两个方面,不能以评商代替评厂,也不能以评厂代替评商,除非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3.3.3.2 评价的内容和要求(1)通常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供应商的质理保证能力及实物质理进行评价:1)审核供应商的市场信誉、生产经历、以及技术、质理和生产、经营管理能力。营业执照、检测报告;产品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技术、质量、生产管理情况介绍与实地考察验证记录;生产、营业经历与业绩记录、调查和审核报告等。2)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3)验证外省市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有否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证或生业的有关部门的相关证书。(2)规定评价的审核和审批程序。(3)对评价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比较排队,从中选定可建立供应关系的单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记录并保存合格的供应商的评价资料。3.3.3.3 根据能否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优先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确定应商;对名录之外的供应商应先评价合格后建立供应关系。对一次性购买或购买数量很小的一般产品,也可采用在采购时或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的办法,作出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评定的重要证实材料。3.3.4 采购资料或合同3.3.4.1 采购前,工程项目部应有专人对需采购的物资的 定采购资料(如采购洌单等),选定合格供应商后可采购,也可 定并签订合同订货采购。3.3.4.2 采购资料或合同应准确、清楚地规定对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关要求,以利于加工、制造和检验、验收,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类别、型号、等级或其他标准识方法。(2)产品适用的规范、图样、过程要求,检验规程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名称或其他明确标识和适用版本,包括一些特殊的质理要求。(3)在有质理保证要求时,应写明适用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名称、编号和版本。(4)对采购物资的供贷和检验方式作出规定,包括产品加工的过程中的过程验收、最终验收的场与方式,如在生产场所、生产过程或施工现场实施等。3.3.4.3 程项目部明确采购资料或合同的编制、审核、批准、 更改的职责和要求,特别要求工程项目部主管经理在采购资 料发出或合同签订前,对规定的要求是否适当进行审批,以保证文件的正确、有效。3.3.5 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实行控制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取决于安全用品类别及使用的安全要求,并在安全保证计划中作出相应规定。如:(1)在分包合同中制定相关的约束条款。(2)对分包方的采购与检验的控制记录进行检查。(3)对分包方采购的安全用品按重要程度共同验收或进行复核检验等。3.4分包方的控制3.4.1 总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实施,同各分方的参与和密切配合是分开的,特别是分包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3.4.2 分包方的评价和先择3.4.2.1评价方法(1)资质条件的验证。审核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从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的工作量;企业性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施工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2)劳力分包队伍人员持状况的核查。证件的有效性应符全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及劳务人员的持证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数应一一进行核查。(3)对分包方安全生产能力和业绩的确认。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安全资质证书、政府部门颁发的奖状或荣誉证书等。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也应作必要的调查。3.4.2.2包方的选择(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名录中选择。(2)对名录外的分包方,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评价后选择。3.4.2.3 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通过质量保证系认证的单位,对分包方要求可参照质量体系程序进行,但必须包括或增加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审核认可的记录。3.4.3 分包合同要求(1)必须严格招待先签合同,后组织进行施工的原则。(2)合同可采用当地“标准文本”,总包与分包的权利、义务应明确。对违反分包合同要求的制约措施不能与总合同的规定相矛盾。(3)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同时签定有关的附件,如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相关协议书,并注意责权利一致。(4)分包合同中应含安全奖罚细则,原则参照工程项目部所制定的奖罚条款执行,如有异议可由双方平等协商制定。(5)分包合同应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此要求视企业现行管理标准而定。3.4.4 同履约控制(1)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提供的材料、设备、工具及生活设施,总包必须在分包进场前做好落实工作。(2)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移交验收手续。(3)当分包伍进行入现场,正式开始施工前,应由工程项目部施工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争包人员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交底,交底内容以总公包合同为依据,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的有关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项目部应有部门或专人对分包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做好必要的记录,并为今后对分包业绩评定提供依据。3.4.5业主指定分包方的控制凡是进入施工的分包方,无论与谁签订合同,原则上工程总包单位都有权利及义力对其进行一般的管理外,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履约内容应以分包合同要求为准。3.5 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3.5.1 总则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如桩基、土建、安装、装饰等)协同施工。为理顺、直辖市各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持对该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控制上采取措施。3.5.2 开工前的准备3.5.2.1 进行安全策划,编制安全保证计划(1)进行安全策。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环境、承包性质、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危险点以及关键环节等因素进行,切记一定要从工程项目的实际出发,才能做到突出重点、针对性强。(2)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在经过周密细致策划的前提下,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并经过上级机构审批。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等情况,安全保证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活动必须及时作相应调整,并应由上级机构重新进行审批。(3)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1)特殊过程、特殊脚手架、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施计划。2)职业安全与卫生,如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现场机械、设备等各类防护、保险装置等劳动技术措施计划。3)文明施工和环保,包括场容场貌、环境保护、生活卫生等方面的保持措施计划。4)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编写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除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外,其他专项计划可编入施工组织设计。3.5.2.2制定地下障碍物清理和道路管线保护方案要根据基坑开挖的面积深度,对施工区域及周围的道路、人行道及其下的障碍物、基础设施及地下管线作出专题清理或保护方案。涉及到市政、公用的大型设施、地铁隧道、大口径的排水系统、自来管道时,必须作出详细周密的施工技术方案,对方安中的安全防护专项技术措施,应经过各有关方面的专家论证确后,方能具体实施。3.5.2.3 具备合格的生活卫生设施和条件施工现场必须按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公约的要求和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地卫生标准的要求,设置宿舍、厕所、食堂,具备卫生、安全、健康、文明的有关条件。3.5.2.4 按计划组织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进场结合工程特点与结构施工的需要,确定并落实工机械的数量、种类、型号的进场顺序,有专人负责及时配置安全设施、用电设施及施工中各类防护用品。3.5.2.5 落实劳动保护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不同的施工工芑,以劳动保护技术施所需的资源,按施工程序先后加以落实。3.5.2.6 落实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一名持有上岗证的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有关工作。对某些特种作业和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要考虑到行业规定,如电工,安全员、塔吊、施工升降机的装拆工,整体式提升脚手架架操作人员等都应经过行业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一般施工人员也应经过岗位技术能培训,合格后上岗。3.5.2.7 依法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管理与作业的人员都属从事危害作业性质,都须依法办理保险。3.5.3 施工过程的控制依据安全策划后编制的安全保证计划进行重点控制。3.5.3.1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持证上岗人员资格的控制要求。包括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检查、验证持证的有效性,如是否及时审干证及超期、所对应工种与持证是否相符。3.5.3.2 对施工过程中所需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要求。施工过程中所需搭设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必须按安全保证计划中的规定,明确检查、验收的部门或人员,合格后投入使用。3.5.3.3 对临时用电设施的控制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变配电装置、加空线或电缆干线的敷设、分配电箱等用电设施,在通电投入使用前,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通电使用。3.5.3.4 对施工机械、塔吊、井架等起重设备的控制要求。施工机械中的小型施工机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塔吊、施工升降机、并架与龙门吊、施工升降机再向行业的机械检测机械申请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时,机械设备部门负责对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交底,并且落实设备的日常检查,督促机操人员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3.5.3.5 脚手架工程的控制要求。特殊类脚手架按施工组织设计中专题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搭设。普通脚手架按规定要求搭设。各种脚手架设到一定高度时,按全保证计划规定的要求,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分步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中要落实专人负责维护。3.5.3.6 对各类专项技术措施的控制要求。在安全保证计划中应明确专人或部门负责,会同项目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安全人等落实专项技术措施,并进行检查验证。3.5.3.7 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的控制要求。安全保证计划中引用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要明确规定此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实施人,并由现场的工会部门(或负责人)会同安全部门负责检查验证。3.5.3.8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负责人以清楚简洁的方法(如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文本),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应分不同工种、不同的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要有针对性(采用标准交底作业指导书时,必须填写补充交底内容)。在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决不能只交到班组长,班组长也应向组呐进行交底,否则这种交底就是空的。3.5.3.9 施工过程中对洞口、临边、高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规定专人负责搭设与检查,以保证安全可靠。在施工现场内应落实负责搭拆、维修、保养这些安全防护设施的班组。3.5.3.10 对施工现场的环境(现场废水、尘毒、噪声、振动、坠落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作业环境。按安全保证计划要求落实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措施,如围档封闭施工;现场废水通过二级沉淀后排放;除浇捣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外,应减少必要的夜间施工;现场周围及沿街都应按文明、安全要求设置必要可靠的防护设施。3.5.3.11 对施工中动用明采取审批措施,现场的消防器材配置及危险物品运输、贮存、使用得到有效管理。施工现场至少应配有一名兼职的消防干事,按规定逐级负责火等级的审批手续。按防火要求规定区域和重点防火部位设设置消防器材。施工现场的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置危险品仓库,并配有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中责任落实到人。3.5.3.12 监督施工作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施工进行检查。3.5.3.13 搭设或拆除的安全防护、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他设施、设备,如当天未能宛成时,应做好局部的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设施。3.5.4 重点监控工程项目部应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安全保证计划对此要作出安排。3.5.4.1 对监控人员的素质、技能加以培训,保证监控人员正当行使职责与权利不受干扰,记录监控结果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3.5.4.2 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等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对悬空作业、整体式升降时的重点监控工作,必须落实到旁站监控人员。3.5.4.3 连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街按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落实。如由于劳动力或材料欠缺等原因,造成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脱节,则此项工作面的安全防护设施脱节,则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应该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采取相应措施。3.5.4.4 对事故隐患的信息反馈,工作项目部按标准3.7要素(事故隐患的控制)规定及时处理。对事故隐患信息的收集,还可以结合各类安全检查、安全员与施工管理人员的日常工地巡查进行,并视程度及时作出处理。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一、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一)、总经理安全职责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4、负责审批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5、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及时进行资源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6、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7、定期布置、检查员安全部门的工作,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8、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9、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施工中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工程部、质安部和有关人员,制定防范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二)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1、负责提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制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制订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2、合理调配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3、负责企业工程项目的重要施工物资验收,维护保养工作;负责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技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查验工作4、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相关部门,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分析总结企业的施工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6、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负责启动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施工安全事故专题分析会议,组织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7、发生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负责组织调查,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意见,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8、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三)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制1、组织制定企业的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到位;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对企业施工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进行评审和修订。2、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负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3、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施工临时用电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验收和定期检查工作。4、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工作;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特点,组织建立企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常见重大危险源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5、参与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标准的制定,实施情况检查以及评审和修订;参加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施工安全事故专题分析会议;参与企业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6、负责提出企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政策;组织建立企业推广使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目录,以及淘汰或报废的施工工艺,技术和设备目录,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四)安全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监督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起草制定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经企业批准后,监督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各工程项目部严格执行。2、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按照企业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审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指挥启动企业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向企业提出对事故的专题分析意见;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对企业工程项目的一般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件的调查,向企业提出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建议。3、向企业提出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及技术建议,对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指导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4、提出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企业批准后,下达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5、协助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按照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部门日常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部门以及有关人员作出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情况严重的,报告企业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施工安全隐患,做好记录,提出整改防护措施,督促落实到位。6、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对施工安全管理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对企业各分支机构,各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进行监督管理。7、具体负责企业所管理的各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提出对企业相关部门,各工程项目部以及有关人员的施工安全工作奖惩意见。8、负责企业施工安全管理的信息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五)工程技术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编制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适合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确保针对性。2、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3、同机械设备科、安全科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4、与安全科一起,编制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公司技术负责人和其它各生产管理部门一起会审。10000m2以下的单位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六)材料设备科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1、制订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对一切施工机械、电器、井架、塔吊、车辆等设备,必须配备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保险装置,并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添置,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3、确保施工现场中所需的安全设施、材料物资。4、施工设施的材料、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保证国家所规定的标准,并应有合格证书。5、采购人员的购买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等。应注意安全性能指标,不能贪图便宜,把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