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doc
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矿井名称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结果累计扣分实得分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扣分原因一、 通风系统100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通风系统时(包括一翼或一个水平、一个采区)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掘进巷道贯彻时,必须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20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和安全措施及记录。矿井无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该小项不得分;改变通风系统无报批手续或掘进巷道贯通无措施,每发现一处扣10分2.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排瓦斯巷道不在此限)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采煤工作面两巷之间不得布置同层位联络巷。20 选点抽查(以工作面为单位),矿井抽查点数不少于60%;查有关资料。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求。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规定20选点抽查(方法同上),现场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的记录。矿井、采区通风能力不足不得分。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10分。 4.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易自燃煤层的采区,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10现场检查及查阅图纸。一处不合格不得分5.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5选点实测和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风速超限,一处扣1分,风速不足,一处扣2分6.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10 查阅当月或上月报表(或实测)。低于标准时,每低1%扣3分7.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能小于设计断面2/35查阅本季或上季巷道检查记录及维修月报 。巷道失修率高于标准,该小项不得分;一处巷道断面小于设计2/3扣2分8.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要求5查阅记录和演习报告。 按年度进行反风且效率符合要求的得满分;只检查反风设施,没有进行反风的扣2分。特殊情况下,经分公司批准,矿井不反风的不扣分9.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5查阅记录或实测。有一台不符合标准或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二、 局部通风100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第128条规定,不发生循环风。20检查方式:单台局部通风机逐项检查。矿井使用局部通风机大于20台的,检查数量不少30%;使用台数在1910台的检查数量不少于40%;使用9台以下的检查数量不少于60%(单台局部通风机的最低得分为该大项实得分)。评分方式:不符合规定每处扣10分,有循环风该项不得分2.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按要求实现“三专两闭锁”。按要求定期进行甲烷风电闭锁试验和自动切换试验,并有记录。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20检查方式:同上。评分方式:一处不符合规定该项不得分,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5分。3.局部通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同上。10评分方式:发现无人管理该小项不得分。未实行挂牌管理扣5分,牌板内容不齐全扣2分。出现一次无计划停风扣2分4.局部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时衬垫(不漏风),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装有消音器10检查方式:同上。评分方式:发现一处设备不齐全扣5分,有衬垫仍然漏风一处扣2分。离地高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低噪声局部通风机和除尘风机除外)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扣分原因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中风速符合规定15检查方式:同上。评分方式:出风口风量不足或瓦斯超限,该小项不得分。巷道中风速不符合要求扣5分6.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处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要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要加垫,上紧螺钉10检查方式:同上。评分方式:按平均每百米有不合格接头数、破口数扣分,一处接头或破口扣2分7.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5检查方式:同上。评分方式:同上8.风筒拐弯处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10检查方式:同上。评分方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2分三、 瓦斯管理1001.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大于0.5m3);20井下检查并查有关记录,发现一处不合格该项不得分,检查记录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分,扣完小项分为止(有瓦斯积聚记录,有处理结果的不扣分) 2.每班检查次数符合规程和有关规定;瓦斯检查员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并有记录可查;无空班漏检,无虚报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第149条的规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20井下任意选点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10分3.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15井下选点抽查和检查记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10分,查记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4.排放瓦斯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15检查措施和排放记录。一处没有排放措施或未严格执行或有措施未审批均扣10分,没有排放记录扣5分 5.瓦斯检查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通风、瓦斯日报(其内容反映当日瓦斯情况、隐患情况、重大问题领导处理意见,“一通三防”重点等)每日必须上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20井下抽查和检查有关记录。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扣完小项分为止。矿长或总工程师因事不能审阅报表,由其代理人审阅的不扣分6。矿井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符合规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10无专门机构,该小项不得分,人员配备不符合有关规定,扣5分四、 通风安全监控100 1.矿井必须按规程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20井上下现场,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2分 2.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10查作业规程、图纸及现场,不符合规定每项每处扣2分 3.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都应符合规定10检查地面中心站,不符合规定每处扣2分,采掘面监控设备不接断电和信号遥传每处各扣5分4.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带携带式瓦斯检测仪器5查仪器发放室记录,井下抽查,每发现1人未携带仪器扣2分5.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检仪器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10检查记录和现场,未按时调校每台扣2分,误差超差扣3分,未使用校准气样扣5分6.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工作,设备性能符合规定,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中心站主机应不少于2台,1台备用。按时打印报表10检查记录和现场,不符合规定每项扣2分。不打印日报表、日报表矿长未签字扣5分,数据有误并超差每点扣1分7.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10查记录现场抽查,一台不完好该项不得分8.矿井应建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配齐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监测工。安全监测工经培训合格方能上岗10检查编制、在册人员、检查培训合格证,未配工程技术人员扣5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扣5分9.矿井应有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携带式仪器发放室等工作场所,并应做到整洁有序10检查现场,每少一个工作场所扣5分,每个场所脏、乱扣2分10.有设备仪表台帐、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巡检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布置图及监控日(月、季)报表,瓦斯数据应保留一年以上。5检查有关资料及现场。资料不全扣5分,资料中有一处错误扣2分。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扣分原因五、 瓦斯抽采100 1.按规程145条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10查井下、图纸,记录与有关资料。凡不按规定抽采的采掘工作面,发现一个扣5分 2.抽采系统定期测定瓦斯流量(压差)、负压、浓度与其它参数,泵站每小时测定一次,干支管与抽采钻场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对抽采钻孔有关参数进行及时调节 10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记录,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时间测定扣0.5分,一处缺少或误测一个数据扣1分,扣完小项分为止。泵站处缺少孔板流量计一处扣2分,记录不全一处扣1分 3.凡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有专门的队伍;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抽采瓦斯(打钻、观测等)需求,配足抽采专业技术人员5查有关记录,无专业队伍的该项不得分,人员不足或不能完成抽采工作要求各项任务的一项扣1分4.定期检查抽采系统,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抽采管路要吊高或垫高,离地高度不小于0.3m。抽采检测仪表齐全,定期校正 10现场任意抽查和查记录,无记录可查,该小项不得分。一处不合格扣1分 5.抽采钻场(钻孔)有观测记录牌板。各种记录、台帐齐全10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无记录、牌板、台帐一项扣2分一处内容不合格扣0.2分6.矿井及每处抽采地点都要编制抽采设计,严格按照抽采设计组织施工。瓦斯抽采工程(包括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要严格按设计和计划施工15查计划、设计图纸、施工有关记录,并现场抽查,无计划或无批准的专门抽采设计,一外扣5分。未完成计划,按计划比例扣分,但不超过5分。未按设计施工每发现一处扣1分7.抽采瓦斯及抽采瓦斯设施,符合规程第146、148条规定10现场检查,一处不合格扣1分8.设置井下临时抽采瓦斯泵站遵守规程第147条规定5现场查和查资料,不符合规定一处扣1分9.瓦斯抽采矿井,按时完成龙煤股分公司瓦斯抽采量计划,每一地面抽采系统的年度瓦斯抽采量不小于100万m35查抽采记录、报表、现扬实测,抽采量每小于计划1%扣1分,年抽采量小于100万m3,每小于1%扣1分10.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时,首先要按照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核定矿井瓦斯抽采能力,生产能力大于瓦斯抽采能力的,按瓦斯抽采能力核定生产能力,采取预抽、边采边抽、采空区抽采相结合的综合抽采方法10查抽采能力核定等有关资料。没有进行瓦斯抽采能力核定的矿井该项不得分。工作面瓦斯抽采率指标或可解析瓦斯量达不到规定要求,每发现一处扣2分,生产能力大于抽采能力的矿井该项不得分11.杜绝由于抽采不到位,造成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报警现象10井下现场检查和查阅有关资料。每发现一次由于瓦斯抽采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报警的不得分六、 防治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100 1.突出矿井必须按照规程第177条规定,在编制年度、季度、月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15检查有关资料,每缺少一项扣5分;计划内容与实际不符,发现一处扣3分。 2.突出矿井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突出矿井必须及时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10现场检查及查阅有关资料。无设计该项不得分。 3.开采解放层,瓦斯抽放 10现场检查及查阅有关资料。未进行开采解放层或预抽该项不得分。 4.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作业的工作面,按规程进行预测预报10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一处工作面未预测扣5分5.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和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按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进行作业10查防突措施、图纸、记录等资料及现场抽查,一个采掘面不合标准,该小项不得分6.对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效果检验10现场抽查、查阅有关资料,一个采掘工作面未进行效果检验,该项不得分7.在突出煤层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程要求有经批准的防护措施10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资料,有一个采掘面不符合标准扣5分8.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门的防突机构,有专门的防突施工队伍,人员配备和管理符合规定10现场抽查和查阅有关资料,无防突机构该项不得分;人员配备和管理不符合规定每项扣5分 9.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必须采取经分公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探测突出煤层的有关参数15现场抽查和查阅资料,无措施该项不得分,记录不全,每少探测一个参数扣5分。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扣分原因七、 防灭火100 1.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按规程要求建立防灭火系统。有自燃倾向煤层的矿井无发火史,不建立防灭火系统必须经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10检查设计、措施、资料、现场,矿井无防灭火系统,该小项不得分。防灭火的工作面或其它地点系统使用不正常,每面(处)扣5分 2.凡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有矿井防治自然发火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 10检查作业规程和记录,井下抽查,无专门措施不得分,有措施不落实,发现一处扣5分 3.凡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采区防火墙、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其他可能发热地点。观测内容:气体成分、密封内外压差、气温、水温等 15检查化验报告单、防火记录等,井下任意选点抽查,未按时预报,该小项不得分,少测一处或内容不全均扣5分 4.消除采空区密闭内及其他地点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水温影响的高温点除外)及CO超限(火区密闭内除外) 10井下抽查和检查记录,发现一处未处理扣5分 5、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10现场抽查和查记录,发现拖欠一道密闭扣5分6.每一处火区都必须建立符合规程的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火区的管理应按公司(局)批准的措施执行,并遵守规程的有关规定。启封火区要有计划和经批准的措施10检查现场和资料,缺一张图、卡片扣5分,图卡每错一处扣1分,未按批准措施管理和启封不得分7.无CO超限作业和自燃事故10按检查期内查记录,发现CO超限作业或发现明火或封闭工作面,该小项不得分。冒烟一次扣5分8.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10井下现场检查和查记录,按标准设立消防材料库的该小项不得分。器材不足的扣5分9.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每次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规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及采掘工作面附近,应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做到常设备用。15井下现场检查和查记录,电气焊作业不符合规定不得分;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每处扣3分八、 通风设施100(一)永久设施:(包括风门、密闭、风窗)50 1.墙体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m,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10单个设施,按标准逐项实测实量。全矿井任选点抽查,一般每采区不少于5个,全矿井不少于15个, 单个设施都合格,该小项得满分,否则不得分,通风设施分项得分,等于各单项设施得分之和除以其个数 2.墙体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 103.墙体周边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要见硬顶、硬帮,要与煤岩接实,四周要有不少于0.1米的裙边 104.设施周围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105.密闭内有水的设反水池或反水管;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设观测孔、措施孔,孔口封堵严密,密闭前无瓦斯积聚,要设栅栏、警标、说明牌板和检查箱(入、排风之间的挡风墙除外);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设在门墙上方,并能调节10(二)临时设施:(包括临时风门、临时密闭)50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扣分原因1.临时设施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体接实10同上2.设施周围5m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淤泥103.设施四周接触严密。木板设施要鱼鳞搭接,表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104.临时密闭不漏风,密闭 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105.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通车风门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要有报警讯号,并要装有闭锁装置。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与门框接触严密10九、 综合防尘100 1.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15检查防尘系统图和现场检查长度不少于全矿防尘管路长度的20%,发现一条巷道或一个地点无防尘管路扣5分,少设一个三通或阀门扣2分,平行的两条巷道,中间有横川联通(最长100m)已在一条巷道中安设防尘管路,且留有三通阀门,可不扣分 2.井下所有转载点(含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主要胶带巷转载点喷雾要实现自动化,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破碎机处、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及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并应实现自动化,采煤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10井下抽查,发现一处缺少设施扣5分,有设施使用不正常、不灵敏、不就位、不雾化扣2分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放顶煤工作面设放顶煤自动同步喷雾15井下抽查,发现一处不能正常使用扣2分,未按要求装置喷雾扣5分4.厚煤层及中厚煤层必须逢采必注,不注不采(分层开采的厚煤层第一分层必须注水,其他分层实行防火灌浆或灌水的可以不注水),特殊情况经分公司批准可以不注水,薄煤层也要实行注水10井下抽查,查有关记录,全矿井不注水不得分,一个面不注水扣5分5.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内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各矿总工程师决定。有定期冲刷巷道的制度,并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10检查制度与下井检查相结合,没有冲刷巷道制度不得分;一处不按时冲刷巷道扣3分,大巷不按规定刷白扣5分,发现一处煤尘堆积扣5分6.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有关规定10井下检查,缺少一处隔爆设施扣5分,一处安装质量不合格扣2分,一处水量不够扣2分7.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各种记录、图纸、台账齐全,记录准确10查阅有关资料与井下抽查,制度不健全,扣5分;人员不足扣5分;发现有关资料一处不准确扣2分;资料不全扣5分8.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10查阅记录,未按规定进行分析、化验、测定的,一项不合格扣5分,不进行呼吸性粉尘测定的,该项不得分;测尘仪器不合格扣5分9.测尘合格率达70%以上10查阅记录,每少1%扣1分项目及标准要求标准考核评分办法扣分扣分原因十、 管理制度100 1.矿井有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其机构设置符合公司和规程规定 10调查、查阅资料,矿井无专门机构的该小项不得分;不合要求的扣5分 2.要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并严格落实15现场检查,查责任制及有关记录,无责任制该小项不得分,落实不严一处扣5分3.矿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隐患排查,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5查记录,无例会、无计划、无总结该小项不得分,完不成计划按比例扣分。无排查隐患该小项不得分4.矿井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已装备的安全设备正常发挥效益 10查现场和计划、总结,无例会无计划该小项不得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5.有“五图、五板、五记录、四台账”,并与现场实际相符。五图: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五板:局部通风管理牌板,通风设施管理牌板,防尘设施管理牌板,通风仪表仪器管理牌板,安全监测管理牌板;五记录:调度值班记录,通风区(科)值班记录,通风设施检查记录,防灭火检查记录,测风记录;四台帐:瓦斯调度台账,防火密闭管理台账,煤导注水台账,瓦斯抽放台账20查图纸、牌板、记录、台账,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6.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10查图纸、报表及上报情况,发现一处不合标准扣2分7.通风区、队要有一套符合公司规定的完整管理制度。各工种有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10现场检查和查资料相结合,发现一处不符合标准扣5分8.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保证完好10查记录、抽查仪器、仪表,缺少一项制度或一台仪表不合格扣2分9.瓦检员、放炮员、监测工、调度员、测风员、抽放泵司机等都要制定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都要考核,有记录可查,并做到持证上岗10不培训、不考核该小项不得分;缺一人或一人考核不及格扣1分(补培、补考合格不扣分);无记录该项不得分;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或证件不合格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