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doc
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苏州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按层级和权限分工,履行公路、公路桥梁、渡口、航道、船闸、港口及其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等交通专业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以上的处罚须报经市交通局批准。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交通部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苏州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按层级和职权分工,履行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管理,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费及客货附加费征收管理等职责。对违反运输行业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法规、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运证的处罚须报经市交通局批准后执行。稽查方式为源头检查。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运输管理处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交通部、国家经委、国家工商局颁发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决定、汽车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苏州市政府苏州市汽车维修与配件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车辆维修行业管理。履行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的修理、维护、专项修配,配件经营的开业、歇业、停业、核发经营许可证或技术许可证,做到车辆二级维护及以上的记录管理、组织修竣车辆检测和运输车辆技术状况鉴定,按层级和权限分工对违反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法规、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以上,责令停业、停产、吊销许可证照的处罚,须报经市交通局批准后执行。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稽查工作,稽查和监督全市道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法规执行和规费缴纳情况,按层级和权限分工对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检查,履行维护路产路权、维护运输市场秩序等公路管理、运输管理职责。对违反公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法规、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以上,处罚及中止车辆运营超过48小时的须报经市交通局批准后执行。涉及路产损失赔偿的,仍交由公路部门办理。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交通部船闸管理办法、内河航标管理办法、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苏州市航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航道管理、船闸管理工作,以及航养费、过闸费征收管理工作。按层级和权限分工对违反航道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法规、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以上及滞留船舶超过48小时的须报经市交通局批准后执行。航道稽查管理工作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航道管理处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查条例、交通部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内河避碰规则、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违章处罚规定(试行)、船舶签证管理规则、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江苏省渡口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苏州市乡镇渡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本市行政辖区船舶检验登记、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及审验、航行安全监督和船舶港务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对违反港航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法规、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地方海事处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交通部公路路政管理规定,(88)交公路字28号“关于发布贷款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公路管理工作,履行公路路政管理、养路费(含高等级公路建设资金)、通行费征收等职责。对违反公路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公路管理法规、规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稽查通行费缴纳情况及查处正在发生的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稽查养路费按上级文件规定实施。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公路管理处二OO四年一月一日昆山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法制建设,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树立良好的文明执法形象,根据昆山市依法治市及苏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要求,特制定2004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交通部道路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实施细则、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件实施细则、交通部水路运输违章处罚规定(试行)、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江苏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路政管理规定(试行)、江苏省港口管理办法、江苏省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苏州市货运出租汽车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苏州市搬运装卸业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苏州市汽车维修与配件经营行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 二、职权范围: 负责本辖区路政、航政、运政等管理工作。按权限履行客(货)汽车运输、水路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业的开业申请,客(货)汽车、船舶营运证照的年审初审,公路、水路、搬运装卸管理费、汽车、船舶、拖拉机、机三轮货物附加费、客票附加费、航道养护费、船舶港务费和手拖、机三轮、二、三轮摩托车养路费征收等管理职能。对违反路政、航政、运政等行业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根据法规、规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二千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道路营运证和水路运输证的处罚及滞留船舶超过48小时的须报经市交通局批准后执行。除源头检查外,不得上国道、省道和航道查处车辆和船舶。 三、责任目标: 1、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 2、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交通行政执法十项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章必纠”。 3、按规定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规范、办公标准、办公内容和期限、征费标准、处罚标准和监督电话,公布违示责任追究方法。 4、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要制定学习制度,新进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率达100%;在岗执法人员要有在岗学习目标和计划,45岁以下的行政执法人员要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他人员也要有计划地提高文化和法律专业水平;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参加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持“岗位培训证”上岗率100%。 5、建立责任制,把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科室、部门和每个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6、加强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建立执法人员岗位轮换、末位淘汰、调离、辞退等制度,不发生以权谋利、徇私舞弊、执法违法等行为。 7、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部19967号令执法,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文书使用规范,台帐登记清楚。交通行政执法错案率低于1,错案追究率达100%,投诉举报违章查处率100%,行政复议更改率为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三乱”行为发生率为零。 8、认真处理答复各类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答复率100%。 四、责任考核: 1、为认真贯彻执行好本责任书,实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 2、考核内容按苏州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百分考核实施。 3、不发生“三乱”行为。 4、做到行政复议更改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5、对责任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评比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资格,终止或部分终止执法委托,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昆山市交通局 昆山市 中心交通管理所二OO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