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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综合执法自查报告(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综合执法大队自查报告 综合执法大队为迎接第二季度“整脏治乱”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及工作方案 按照镇宁县“三创办”关于做好迎接第二季度“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镇创办发20235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对开展城市管理、整脏治乱、公民道德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纠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机制。 (一)疏堵结合,城区市容进一步改观 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在工作中,我大队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和“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整治和日常管理;纠正城区店外延伸式凉棚、遮阳(雨)棚8起;纠正城区流动叫卖行为500余起;拆除不规范布幅广告60余处;清理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鲜”2000余处;督促商家对影响观瞻的10余块破损广告进行整改;城市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二)机制灵敏, 奖惩逗硬 我大队坚持实行“6.8”工作制、领导带班巡查制和路段责任制。做到了每周6天、每天8个小时投入管理力量,每天由大队领导带队巡查,有效提升执行力,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将路段责任制和“三创”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标准,按照“领导到片、人员到段、全域覆盖、确保重点”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由大队长牵头,中队长分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点位,全体队员各司其责,积极做好了迎检工作。 (三)夯实基础,惠及民生 为切实做好“三创”工作,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镇宁城管人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总体思路,积极联动工商、环卫、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解决了一批因工程建设或管理疏漏留下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清除了一批城市管理难点、盲点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广大群众的全力参与和支持。 (四)改进作风,提高水平 把简单的问题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我城管大队深切认识到城市管理好不好,关键在人。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镇宁城管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力,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单元化管理,重新制定路段责任制,使城管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等有效结合,杜绝推诿、扯皮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管监管网络化水平,确保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一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和加强了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的配备,但是派在第一线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数较少;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法方式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解决。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一是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还存在责任不清、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二是社区对辖区城市管理负责的地位不突出,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够,力量相对不足,管理工作存在死角(小区、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2、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城市管理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 3、“门前三包”制度的监管力度不够,考核没有到位,日常督查较少。 (三)城市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1、目前执法管理对主街道巡查的多、监控的紧,对小街小巷管理相对较少;执法基本上在白天,晚上疏于管理,导致城区坏境参差不齐。 2、现在执法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打好城管工作群众基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为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形成宣传声势,对市民进行城管法规教育和好人好事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环境意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热爱镇宁、美化城市、管理城市”的自觉性和自豪感。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执法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 (三)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督查纠察及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培训。 综合执法大队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推荐第2篇:农业综合执法自查报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关于未办理行政处罚工作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2023年大厂回族自治县编委正式把农业局“综合执法站”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由此,领导更加注重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听取主管领导和政执法人员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96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3万多人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在每年年初举办经营商户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年共计培训经营人员76人次,录制节目3期,大型宣传9次。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自查结果 这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们分两方面进行了自查,首先结合市局的督导检查,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发现的问题,自己深入解决,并加以规范。通过本次自查,我县的农资市场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沾沾自喜,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更加认真负责。对于,2023年没有农业案件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 1、全县农资经营户共计38家,其中种子经营户31家,农药经营户36家,肥料经营户30家,因我县土地面积人口数都相对较少,加之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减少,农资经营户也相应的骤减,因此全县的农资监管工作就较为容易。 2、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在不断的宣传中得到了提高,并且法律意识比较高,如果农业投入品有问题,能够积极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3、注重日常检查。一年中,农资检查工作总在进行,坚持“平时检查重点抽查督导检查”的模式,基本上按这三部走下来,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年增高,责令整改后全县的农资市场就规范了,因此没有立案。 四、今后设想与打算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上级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争取不出现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 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 3、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 4、克服“软手段”,积极敲响警钟 克服从前执法中的“软手段”,对农资经营户要严格要求,发现问题,马上查处,立案处罚,给其他的农资经营户敲响警钟,打消侥幸心理,保证我县的农资市场秩序。 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局 2023年4月19日 推荐第3篇:农业综合执法效能建设自查报告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突出问题自查报告 为了充分发挥机关效能建设在作风建设中的载体作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作风建设为核心,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深刻剖析了思想认识、服务意识、服务质量、依法行政、责任落实、廉洁自律、素质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为促进依法行政,提升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开展重点岗位效能,我们认真分析了农业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1、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在工作作风上存在不虚心不耐心现象。 2、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业性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高,当前县级监管人员懂专业、吃透农业相关法律法规不多,一部分工作人员不注重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等方面掌握不全不透彻。 3、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随着国家农资市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农业相关法制体系不断健全,在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方面,需进一步强化,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间:2023年4月23日 整改措施: 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通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转变监管重于服务的观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体现监管。对于农资经营户的服务,要经常到市场查看和指导,着重加强指导规范进货。对于农民的服务,农民投诉举报农资问题,执法人员要认真接待,细心咨询,开展调查,把问题解决好,帮助农民维权。并通过宣传周活动,深入农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农民对农资识假辨假能力。 2、加强学习,开展大培训。要求全队工作人员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拓宽视野,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增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结合省局学习培训安排,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3、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工作推行有力。针对工作不足之处,在原有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工作作风、办事能力、工作效率等方面不足而影响农业综合执法形象的同志,进行诫免谈话,要求当事人提交自查自纠材料。强化工作目标管理,按照每年的工作任务,从工作内容、工作时限要求等方面,对每项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力促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落实企业责任制,同农资经营企业签订诚信农资经营承诺书,同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推荐第4篇:房地产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房 地 产 综 合 执 法 检 查 自 查 报 告 (2023年度) 我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营业执照证号 ,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三级(证号:赣建房开字 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法人代表 ,现有员工25人,有技术职称人员12人,占全体员工48%。公司为了规范经营行为,着重学习了赣市房字2023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行为的通知主要精神,现对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上房字20234号文件),就我公司正在开发、销售的项目经营情况自查如下: 我公司开发资质在2023年10月到期,现于2023年11月按规定进行换证。开发的2023年开发建设“ ”项目基本销售完毕,仅剩3套住宅和部分店面和写字楼正在销售之中;2023年底正在报建“ ”项目。 1、预售许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在开发建设中填写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确定了工程质量责任人;严格遵照预售许可制度,杜绝认购、选号、办理VIP等形式收取预付款,变相预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备销售的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未出现超出预售范围、预售方案的违规行为;杜绝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2、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 建立了商品住房成本、销售进度、销售单价、业主临时公约、示范合同、销售人员等信息公示制度;明示了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基本情况及“五证”办理情况;公示了预售方案和各栋房屋权利状态等情况。 3、销售合同规定落实情况 销售合同均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在网上签订、备案;按程序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要求在合同上表述了物业用房、会所、车位等设施的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规定;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在合同上做了专门表述;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签订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买受人进行了讲解。 4、广告发布规定执行情况 在销售广告的宣传上,没有出现虚假、欺骗、短斤缺两的现象;对商品房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做出真实宣传,并在销售合同上予以明示;未出现承诺售后包租和返本销售等违规行为。 5、开发资质管理和备案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资质范围开发,及时办理了开发管理手册;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验收,未出现将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得房屋交付使用的行为;在售后服务上,按承诺要求,积极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并能妥善解决,确保无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6、规章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企业长足发展,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开发与技术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7、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公司自成立以来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但受到县域经济的环境影响造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素质跟大、中型企业有很大差距都有待提高,所以也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工程质量上,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小问题,给后续“三包”工作带来负担;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耐心不够解释不到位,造成购房户的误解;工期紧时,工程人员对后续“三包”处理的及时性上有一定问题。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上加强上述问题的管理、监督。 总之,公司在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关心以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下,得到了健康、长足的发展。我们将再接再厉、遵纪守法、汲取经验、总结教训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23年元月8日 推荐第5篇:建筑市场综合执法自查报告招标单位 建筑市场综合执法自查报告 (小白楼项目部) 根据京建发【2023】445号文件的要求,我单位组织了自查自纠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我招标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没有超越自治范围的代理业务。 2.自查我单位代理的业务没有违法、违规手段操纵的招标活动。 3.自查我招标代理机构没有挂靠或违法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4.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没有对外泄露保密的招标活动有关资料。 5.我单位没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 北京奇泰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30日 推荐第6篇: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 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26lt;一%26gt;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 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26lt;二%26gt;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 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26lt;三%26gt;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 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26lt;四%26gt;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面积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 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26lt;五%26gt;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 面、可靠。 %26lt;六%26gt;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亩,收回土地面积亩,退还土地面积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26lt;七%26gt;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 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26lt;一%26gt;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 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26lt;二%26gt;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26lt;三%26gt;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 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26lt;四%26gt;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 二、三产业。 推荐第7篇: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 告(精选多篇) 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2023年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 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 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 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2023年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2023年7月30日之后 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2023年,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 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 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 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规范管理。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监察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 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 二、三产业。 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对本单位近2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权力来源及界定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职责职权明确,行政执法权限界定清楚,都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近2年,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无立、改、废情况。 二、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