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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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办法.docx
医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 执业、廉洁行医工作,特修订本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 设“九不准”实施办法。本制度适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范围。三、编制依据1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 意见(国卫纠发2017 1号)3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 (驻卫纪发201122号)等文件.总体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 药物资购销和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 严肃纪律,让广大医疗卫生人员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 意义和明确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九 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院和医 务人员的自觉行为。1 .主要内容1.1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 收入挂钩。医院要结合实际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 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 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 挂钩。1.2 不准开单提成。医院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 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 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1.3 不准违规收费。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 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 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 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1.4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院要严格遵守国 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计划财务部统一 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院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 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 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1.5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院和 医疗卫生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 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1.6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院要加强信息系统中药 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 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 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 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1.7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院要严格遵 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 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 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1.8 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 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 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 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1.9 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 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 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2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院党委书记是全院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 内的执行“九不准”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根 据“九不准”内容分别负责业务范围内执行“九不准”的具 体落实部署和检查;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 对全院执行“九不准”情况督导检查,负责“九不准”相关 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情况。3 .主要措施3.1 广泛学习宣传,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提高认识, 明确要求。各科室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深刻认识“九不准” 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要求。二是广泛宣传,完全覆盖。 通过集体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让每位职工知晓,在医院 外网、门诊大厅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践行“九不准”承诺。 三是曝光典型,警示教育。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 的舆论引导,充分利用院报、官网、宣传栏等各种平台,公 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四是 紧扣实际,细化措施。要将贯彻落实“九不准”与医院党风 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和等级医院评审结合起来,制订贯 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 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措施。 五是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 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 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 执行。3.2 规范医院管理,严格依法执业。医务科和质管科 要加强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检查,规范医务 人员诊疗行为;财务科和护理部要联合收费检查,严禁多收 费、乱收费;纪检监察室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档案,将医 务人员的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每年院党委书记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 任书;相关职能部门分别与设备、药品、耗材、总务物资供 应商签订医药物资购销廉洁协议书;纪检监察室切实加强防 统方管理,定期对防统方软件的报警信息进行分析,发现隐 患及时排查。3.3 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形成查办合力。坚持以零容 忍态度惩治违反“九不准”规定行为,坚决遏制违反“九不 准”行为蔓延势头。积极协调配合上级部门对顶风违纪的行 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的查处。加强医院招投标工 作各管理科室之间的配合协调,形成查办合力。建立分工负 责、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部、医务 科、护理部等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各科室查处违反 “九不准”行为工作的指导。对违反“九不准”的科室,根 据情节轻重,给予其点名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违反“九 不准”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 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当年一律不予 晋升上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并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 业活动或者申请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点名通报; 对吊销执业证书或停业的,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对有商业贿 赂行为不良记录的医药企业,医院三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 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3.4 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医院党委对本院 贯彻执行“九不准”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执行“九不准” 工作负领导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督、查处 等方面职责,积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行为查办工作。各 科室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评价的重要内容,作 为年终评优评先的否决条件之一。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的情况要列入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 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 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科室,必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 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科室领导和医院分管领导 或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报、包庇袒 护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3.5 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多途径、多方式 学习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开展“十佳员工”、“优秀 护士”、 “岗位之星”等评选、微党课等宣传活动,激发 正能量,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 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医院清廉文化建设,营造浓 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3.6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案件报告制度。实行开门整 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 互动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纪检监 察室内线*,外线*)。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 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纪检监察室 每月对违反“九不准”案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在向 院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