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docx
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把农村 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的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深化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农 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自治区推进“四好农村公路” 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公 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长制”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路 长制”全面开展日常养护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强化我镇路 长工作,通过“路长制”实现“路长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 考核和管理。第三条 公路路长制考核工作本着协调性、动态性、结合 性原并重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客观公正和实事求 是。第二章 考核对象第四条 农村公路(含乡道、村道、生产路、通组路)“路 长制”工作考核由习岗镇路长办组织实施。实行一月一考核,一 季度一通报,半年一评比,年终一汇总考评,以平日检查为主, 实行扣分制,依据考核结果拨付养护经费。考核工作由镇路长制 办公室牵头,路长制成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日常管养、内业资料、 道路巡查、交办事项等等。第六条 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总分100 分)(一)健全路长组织体系(15分)1 .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年度目标计划,明确专人负责路长制 工作,有工作方案、工作职责、考核管理体系;每日填写巡查问 题台账及处理意见;制定完善村民爱路护路村规民约,建立村路 长制组织体系,确保每条道路有养护人员,能及时完成各级路长 办公室下达任务,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事项,计5分。以上项 目每缺一项扣除0.5分,扣完为止。2 .村级路长办内业管理规范,日常巡查、养护记录内业资料 齐全;完成镇路长办下达的各项统计表,报表填报及时、真实; 建立公路基本档案,真实记录公路、桥涵、交通安全设施、路树 等电子档案;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于农村公路小修,得10分。以 上项目每缺1项扣0. 5分,养护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的一次性扣5 分,扣完为止。(二)加强道路日常养护(80分)3 .每月清洗一次护栏和标志标牌,计5分;建立道路交通安 全隐患台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安装维护道路交通设施, 计5分。护栏和标志标牌未清洗的每处扣0. 5分,道路交通设施 缺损,没有及时维护的每处扣除0. 5分。4 .加大对路基养护力度,及时清除路基、排水沟、公路用地 范围内的堆积物,保持路肩平整、坚实,横坡适顺,排水顺畅, 曲线圆滑,无错台及反坡;路基边坡无缺口、坍塌、坑洞等缺损, 路肩边坡无垃圾、高草,计30分。对于路肩车辙、缺口、冲沟 没有修护的,每处扣0.5分;路肩边缘线型不适顺每200米扣 0. 5分;路肩、边坡高草高度超过10厘米,每100米扣0. 2分; 路肩、边坡有杂物,每处扣0.2分。5 .保持路面平整、畅通,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抛洒物、清 扫路肩积尘积泥,路面夏无积水,冬无积雪、积冰及垃圾抛洒物, 路面坑槽、翻浆等病害及时用废旧筑路材料填补平整,计20分; 对于路面行车道、中分带、三角区垃圾杂物每10处扣0.2分, 大面积路面抛洒物、堆积物每处扣0.2分,路障每处扣0.5分; 路面积水未及时清理每处扣0. 2分,危险路段积冰、积雪未清理, 每处扣0. 5分;路面坑槽、翻浆等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未及时采 取临时维护保畅措施的,每处扣0.2分。6 .及时清理桥梁伸缩缝、疏通泄水沟、清理桥墩(台)杂草 垃圾,保证桥涵外观整洁,泄水孔、伸缩缝无杂物,桥梁养护信 息牌及导向牌表面无污渍;锥护坡、桥台、支座表面及桥下清洁 无杂物,涵洞洞口无淤积杂物,计10分;对于桥(涵)面有杂 物、淤泥、积水、积冰的,每处扣0.2分;桥梁防撞墙及涵洞帽 石泥土、污渍,每座(道)扣0.1分;伸缩缝有杂物、泄水孔堵 塞,每处扣0. 2分,桥梁养护信息牌、导向牌脏污每处扣0. 1分; 锥护坡、桥台、支座及桥下沟岸有杂物,每处扣0.1分;涵洞口 有杂物,每处扣0.1分,涵洞淤塞每处扣0. 2分。7 .加强公路沿线绿化养护,确保沿线林带无垃圾杂物,无倒 伏影响车辆通行,行道树无遮挡交通标志及侵入公路建筑界限, 行道树刷白高度一致,界限分明、线型直顺,计10分。对于公 路沿线林带内垃圾杂物每10处扣0. 1分;枯死树木未及时清除 影响交通安全,每棵扣0.1分;遮挡或侵入路幅的行道树修剪不 及时每处扣0. 2分;行道树刷白不符合要求,每100米扣0. 2分。(三)压实道路巡查管理(5分)8 .村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计2分。每少1次扣0. 5 分。9 .村级路长每月开展一次道路源头治超、小修保养专项工作 安排整治,计3分。第七条考核步骤(一)根据县路长制运行规则,镇路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考 核办法报镇路长制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镇路长制办公室汇同镇 相关办公室(中心)组建考核组。日常考核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质 量要求试行扣分制,针对存在的问题,镇路长办及时下发整改通 知和督查通报,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不扣分,超过期限未整改的 除通报批评外,由镇级路长对村级路长进行约谈,并按照相应规 定扣除分值,每扣一分扣除相应养护经费100元。每月考核评定 采用评分法,满分100分。镇路长办依据月度检查结果向各村拨 付养护经费。(二)考核组通过现场核查、重点抽查、验阅资料等方式, 对各村路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核查,评定考核等次,形 成考核评价报告报镇路长制办公室。(三)镇路长制办公室对考核结果进行初步认定,并报镇路 长制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 好、一般三个等次。大于等于85分为优秀,70-85分之间为良 好,小于70分为一般。第八条考核结果运用(一)考核结果纳入各村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同时作为 对村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及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二)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 力、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在考核结 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由村级路长向镇路长制领导小组作出书 面说明。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由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