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职工加减分指标.docx
学院教职工加减分指标一、加分指标(一)项目类1 .获批国家级管理服务、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可加 2分。2 .获批省级管理服务、基本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可加1 分。(二)批示、简报类学校某项工作取得重要业绩或形成重要经验,获得省部 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纸 质简报刊发,每项加2分。(三)业绩、贡献类1 .在全国民办高校普遍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事关我校核 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相关工作取得突破性、重大成绩的 (例如,进入前50位,或者填补学校空白),牵头组织单 位可一票获优;取得重要成绩的(例如,进入前100位), 组织单位可加1分。2 .在区域性或同类高校普遍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事关我 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相关工作取得重大成绩的(例如 进入全省同类第一、第二位,全国同类高校前十),牵头组 织单位加1分。3 .出色完成学校年度重点、要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 效果特别显著,组织单位或团队可加1分。(四)荣誉类1 .单位或团队工作获*授予荣誉或者通报表彰,牵头单 位可一票获优。2 .单位或团队工作获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荣誉或者通报表彰,可一票获优。3 .单位或团队年度工作获得部委司局级、省厅级表彰, 每项加1分。4 .单位或团队专项工作获得部委司局级、省厅级表彰, 每项加0. 5分。(五)宣传类1 .*报等主流报纸和刊物专题宣传报道(专题报道 是指2000字以上的报道,下同)、电视台新闻联播正 面报道学校工作,每项加2分。2 .国家级主流网站、*头版头条、*日报专题宣传报道 (1000字以上)、中国教育电视台、*卫视*新闻联播 正面报道学校工作,每项加1.5分。3 .其他媒体网站和电视台正面报道学校工作,每项加1 分。二、减分指标.单位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1 .本单位教职工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0. 25 分;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0.5分;受到记 过、记大过处分或治安拘留处罚的,每人次扣1分;受到降 级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对单位的通报批评和对教工的违纪处分以学校文件为 准。对教职工的通报批评以职能部门文件或通告、通报为准。所有加减分材料均需正式材料支撑,并以正式材料发布 时间为准。同一项工作依据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一项工 作,多部门参与,由牵头单位负责分配奖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