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件模板-项目设备买卖合同.docx
相关项目设备买卖合约协议合约协议甲方机构(买方):法定代表人:相关电子:联系方式方法:合约协议乙方机构(卖方):法定代表人:相关电子:联系方式方法: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 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买方为 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 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约协议条款,以兹共同 恪守履行。第1条合约协议标的本合约协议标的为用于 相关项目的 设备。1. 1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配件数量。1.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相关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 的要求。1.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 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 等。第11条合约协议的解除11.1 本合约协议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11.1.1 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1.1 1. 2 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他原因致使资不抵债;1.1.3 3本合约协议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1.1.4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约协议;1.1.5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约协议解除或终止。1.2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约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1.3 3在合约协议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合约协议主要义务的。1.4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约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 履行的。11.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约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第12条声明及保证12. 1买方: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 合约协议。12.1 .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约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2.1.3 在签署本合约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 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约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 决或具体行政行为。12.1.4 买方为签署本合约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约协议 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约协议生效后即对合约协议双 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2.2 卖方:12.2.3 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 合约协议。12.2.4 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约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2.2.5 在签署本合约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 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约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 决或具体行政行为。买方为签署本合约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约协议的签署 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约协议生效后即对合约协议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第13条通知13.1 根据本合约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 来,及与本合约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公司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方法传递。以上 方式方法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方法。13.2 各方通讯相关电子如下:合约协议甲方机构: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合约协议乙方机构: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公司传真:13.3 方变更通知或通讯相关电子,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14条合约协议的变更本合约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约协议的, 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 (书面通知发出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约协议不可分割 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约协议,否则,由此 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5条合约协议的转让除合约协议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约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 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表示同意,均属无效。第16条争议的处理16.1 本合约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16.2 因本合约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合约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约协议 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第 种方式方法解决:(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17条合约协议的解释本合约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相关内容不明确,合约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 据本合约协议的原则、合约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相关内容,按 照通常理解对本合约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 或本合约协议相抵触。第18条补充与附件本合约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 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约协议。本合约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合约协议 均为本合约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9条合约协议的效力19.1 本合约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或合约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19.2 有效期为一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19.3 本合约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时间:年 月 日合约协议甲方机构(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合约协议乙方机构(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9.4 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相关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 验收合格、质量保证、售后相关服务等。第2条合约协议价格2.1合约协议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2. 2合约协议总价包括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 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培训、技术相关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 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费用。2.3合约协议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2. 3.1设备和材料费用:人民币(大 写) (¥元)。2. 3. 2辅助设备费用:人民币(大 写) (¥元)。2. 3.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人民币(大 写) (¥元)。技术相关服务费用:人民币(大 写) (¥元)o2.4本合约协议价格为固定不变价。2.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第3条支付本合约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合约协议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 过 银行支付给卖方。3.1 合约协议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 无误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3.1.1 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 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份。3.1.2 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约协议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 份。3.1. 3金额为合约协议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 份。3.1. 4即期汇票一式 份。3. 1. 5商业发票一式 份。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约协议生效之日起 日内提交。3.2 合约协议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卖方按本合约协议约定交货时,买 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将每批交货总价 的%支付给卖方:3.2.1 全套清洁无瑕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 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3.2.2 商业发票一式 份;3.2.3 2.3即期汇票一式 份;3.2.4 详细装箱单一式 份;3.2.5 2. 5质量合格证一式 份。3.3 合约协议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3. 3. 1商业发票一式 份;3. 3. 2双方代表按本合约协议规定签署的 交接验收合格证书的影印本 份;3. 3.3即期汇票一式 份。3.4合约协议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在按本合约协议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日内支付给卖方:3. 4.1商品发票一式 份;3. 4. 2双方代表按本合约协议规定签署的 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 份;3. 4.3即期汇票一式 份。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约协议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 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第4条逾期支付如果买方不能在合约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 超过合约协议规定支付时间日买方仍不支付,则卖方有权解除合约协议,买 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计算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 未按合约协议规定的日期支付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 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日%。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约协 议支付期 日买方仍不支付,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第5条设备交付1.1 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约协议生效后 个月内分 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 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约协议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1.2 交付地点:所有合约协议设备由卖方担负责任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 点为 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付后转移至买方。1.3 卖方应于交货日 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公司传真的方式方法将合约协议设备的如下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 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5. 3. 1合约协议号。6. 3.2机组号。7. 3.3设备备妥发运日。8. 3.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 3.5设备总毛重。6. 3.6设备总体积。7. 3.7总包装件数。8. 3. 8交运车站/港口 /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9. 3.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X 3米又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 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 草图。10. 3.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送过程中 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 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11. 4逾期交付如果卖方不能在合约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则买方有权延期支付;如果超过合约协议 规定支付时间.日买方仍不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约协议,卖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计算 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付给买方;如果卖方未按合约 协议规定的日期交货给买方,则卖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交货部分金 额每日%。计算,直至交货为止。超过合约协议交货期 日卖方仍不交货,由此造成买方的损失,应由卖方向买方作出补偿。12. 资料交付6.1 卖方应于本合约协议生效后 个月内,将与合约协议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方法交付给买 方。6.2 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方法的,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 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日 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 式方法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买方在收到资料 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6.3 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约协议 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 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 份航空邮寄给买方。6.4 包装1.1 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送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 装,不能造成运送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 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 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约协议设备安装现场。1.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约协议 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 除注明上述相关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1.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 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7. 3. 1合约协议号;8. 3.2目的站/码头;9. 3. 3收货人;10. 3.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11. .5箱号/件号;12. 3.6毛重/净重(公斤);13. 3.7体积(长义宽X高,以毫米表示)。1.1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相关内 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1.5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 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相关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 术说明(如有)各一份。1.6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送、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 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相关内容:7. 6. 1合约协议号:8. 6.2收货人;9. 6.3目的地;10. .4陵头标记;11. 6.5毛重/净重(公斤);12. 6.6箱号/件号;7. 6.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 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7.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 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担负责任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送中如非 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 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日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担负责任与承运部门及保 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 工期需要。第8条验收合格8.1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与买方 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 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 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开 箱检查前 日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 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 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 备到达现场 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8.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约协议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 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 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 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 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8.3 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 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8.4 保证期一般是指合约协议设备签发初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一年(签 最终验收合格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合格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个月(签最终验收合格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约协议规 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 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 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担负责 任)。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复 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 到买方索赔证书后 个月。8.5 风险负担9.1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 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9.2 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 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9.3 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送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 损、灭失的风险自合约协议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9.4 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 失风险的转移。9.5 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约协议目的的,买方可 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约协议。买方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约协议的,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9.6 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 担违约责任的权利。9.7 条不可抗力10.1如果本合约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 约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 应予中止。10.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 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 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约协议不能 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约协议的 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 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约 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 约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约协议 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约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约协议或暂时延 迟合约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 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4本合约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 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约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 的,使该方对本合约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