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部薪资管理制度.doc
市场部薪资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法规,参考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现将市场部各人员的收入与公司经济效益直接挂钩,从而达到激发市场部全体人员工作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及创新性的目的.2、适用范围市场部全体人员(桶装组、瓶装组、票务组、网络组和啤酒饮料组)。3、职位划分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市场部职位划分为以下两级:即市场经理、业务组负责人。4、薪资结构薪资=基本底薪+工龄工资+业务提成+补助+部门效益奖+津贴、基本底薪:基本底薪是与员工所担任的职位、承担的责任直接相关的报酬部分.市场部全体人员基本底薪1500元/月,每月须完成公司下达的月业绩任务,方能领取月1500元的基本底薪.、工龄工资:即人员入职后的服务年数,工作满1年(包括试用期)起正式计发.工龄工资基数为:50元·月/年,核算方式为:基数*(服务年数-1)。、业务提成:业务提成是与销售人员销售业绩挂钩的工资,根据销售业绩享受一定比例的提成,具体提成标准参照提成方案。、补助:指公司考虑人员工作情况迥异,而给予的一种福利政策,一般包括出差补助、误餐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市场部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500元补助费,即通讯补贴100元、交通补贴100元、误餐补贴300元.出差补助参照公司出差管理办法。、部门效益奖:根据公司年度效益状况,结合部门全年的收支状况,给予部门内部人员的一种特殊奖励.其中部门费用年度总体收支状况、结余分配方案及发放标准以公司行文为准。、津贴:包括生日津贴(工作满1年后方可享受)、年度优秀员工奖励、年度优秀管理人员奖励、十年贡献奖、二十年贡献奖等。生日津贴(工作满1年后方可享受)100元/人,年度优秀员工奖励、年度优秀管理人员奖励、十年贡献奖、二十年贡献奖等具体标准也以公司行文为准。5、任务与提成注解 、市场部人员月基本任务为:每月签订一家公司各产品经销商或分销商合同(桶装水、瓶装水、啤酒饮料等),或签订5个盟友商家协议,并足额收取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有效性鉴定:合同签订7天内,经销商未按合同约定数量进货的,或连续3个月未完成任务的,视为无效经销商,相关市场人员须在30天内补签一份合同填补,否则按“伪造合同骗取基本底薪,扣除违规人员2个月基本薪资(即3000元)”处理,并予开除。、合同的累加性执行:市场部单个人员一个月内签订2份及以上的合同时,其基本任务完成情况可累加执行,也可于某个月未完成任务时用超额的合同填补.盟友商家的也任务不按该条规定执行。、月基本任务的非连续性:连续两个月完不成月基本任务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市场人员500元补助与300张水票或兑兑券挂钩,每月须完成300张水票或兑兑券的销售任务方可享受补助.、新入职人员前3个月(包括试用期)未完成月基本任务只发放500元补助。第4个月开始按上一条规定执行。、市场部人员签订的经销商合同,该经销商销售的每个产品都与开发人员永久挂钩(直至人员离开公司或经销商亲自要求更换).提成标准为:提成项目个人提成系数部门提成系数注解桶装水0.5元/桶0.05元/桶、每月15日为上个月的提成薪资发放日。、提成薪资由公司统一核算与发放。瓶装水0。5元/件0.05元/件水票、兑兑券0.5元/张0.05元/张盟友商家100元/家10元/家6、部门效益奖 根据每年年初市场部年度整体营销方案,设定当前年度广告费用投入及业务开销方案,同时参考市场部部门提成系数及每年实际发生的部门各项开支,于每年末统一核算,将结余部分作为部门效益奖励给部门人员。相反,费用超支时,超支部分也由部门人员共同赔偿.7、工资发放、薪资核算周期为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完成月基本任务人员当月的基本薪资.未完成月基本任务者,则无基本薪资.、辞职人员的薪资应按规定在办理完全部手续后,经公司领导签字于次月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市场人员的薪资,员工可在薪资发放日当天到各自业务负责人处签字领取。、提成发放:原则上:“当月回款,当月核算,次月发放”。提成部分以实际回款金额为准。当月未回款的,或当月部分回款尚有欠账的,提成直至全额回款才给予核算,并于次月15日统一发放。、市场人员当月收取经销商或盟友商家费用未按时(当月26日至次月25日之间收取,当月25日18:00前交回)交回公司登账的,以“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财产"处理,并处罚违规人员5倍涉嫌金额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10倍涉嫌金额的罚金并给予直接开除。8、工资调整每年年终,根据公司整体效益状况及当前的社会物价状况,结合人员各项业绩考核情况进行适当的工资调整,调整项目与级别以公司正式行文、文件内容为准.9、其他、本制度从2015年12月26日起正式执行.、如有特殊情况以临时行文通知内容为准。、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减上述制度内容。、公司市场部对上述条例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