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生态影响专章.docx
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一通林路)建设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影响专章二。二二年八月(12)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1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有关要求 的通知。L3.2部门规章(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施行);(2)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2008年第 35号公告);(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L3.3地方法规(1)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1 100号,2001年9月23日发布);(2)山东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20082020);(3)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3) 119号);(4)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通告(山东省人民政府,1999年3月3日);(5)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鲁 政字(2016173号);(7)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2015年4月1日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 议通过);(8)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7号);(9)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1996年12月14日通过,2001年12月7日修正、施行; 修订稿,2019年1月1日起实施);(10)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1年12月20日 通过);(11)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山东省林业厅、山东省水产局,鲁林保 字(1992) 2号,2010年修订)。-4-134技术导则与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 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4)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2016年版);(5)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 623-2011);(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 o135主要技术资料(1)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市城市快速路红旗路及德润路南段(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通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烟审批投2021 131号);(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3)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建设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 2021年11月,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4)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建设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 审查意见,2021年12月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5)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o-5-2项目基本情况2.1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一通林路)建设工 程;项目总投资:93745万元;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快速路德润路南段(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通林路)线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北起港 城西大街互通立交,南至通林路,项目主线全长约3.05km ,其中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 高架段长约1.3km,互通立交南边线至通林路段长约1.75km,道路宽约50m74m ,主 路设计车速80km/h,辅路设计车速50km/h,主辅车道规模均为双向6车道,新建港城 西大街互通立交。工程范围内全线采用高架主路+地面辅路形式,同时对港城西大街互 通立交起坡、落坡路段进行路面沥青改造。道路红线用地面积415749m2,其中农用地254268m2 (耕地58850m2,不含永久基 本农田)、建设用地1455090?、未利用地15972m2。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附 属设施、监控工程,港城西大街以北辅助建设通信工程、照明工程、雨污水工程、燃气 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港城西大街以南辅助建设通信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 电力工程等建设内容。拟建项目不涉及临时占地,项目产生的弃土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场,改造既 有道路产生的弃渣回填或清运至市政统一处理场所处理,本工程不设置永久弃渣场。项目技术标准详见表1。表1技术标准道路等级主路:城市快速路; 辅路: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主路:80knVh;辅路:50knVh; 立交匝道:40km/h; 出入口匝道:40km/h道路纵坡快速路主路:最小纵坡0.5%,最大纵坡3.5%,困难条件下极值最大纵坡按照4% 控制;匝道:最大纵坡4%,条件困难时45% ;辅路:最小纵坡一般值0.3%,不满足最小排水坡度时,需设置锯齿形边沟以满 足排水需要最小净高快速路、上下匝道:4.5m; 地面辅路机动车道:5.0m; 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2.5m荷载等级路面计算荷载:BZZ-100型标准车;桥梁:主路桥梁,城-A级,地面辅路桥梁,汽车荷载为城-A级桥梁设计基 准期100年暴雨重现期地面道路:2年;高架:10年22涉及生态红线区域的工程情况本项目穿越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SD-06-B4-08烟台牟平崎山-昆需山-大沽夹河-沁水 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的II类红线区,仅涉及大沽夹河陆域二级保护区, 进 点经度:121.310696、纬度:37.467255,该路段未出红线区穿越生态红线长度为 1.7km,穿越生态红线面积约为10.7公顷,无临时占地。项目穿越大沽夹河二级保护区示意图见下图。-7-,的出a图例调整陆域一级保护区调整陆域二级保护区现状二级保护区调整水域级保护区调整水域一级保护区图1项目穿越大沽夹河二级保护区示意图-8-2.3施工方案(1)施工准备:项目施工准备主要包括拆迁,施工场地的清理、交通便道及围挡, 对于场地现状为荒地、农田,施工前对场地进行清理和夯实。桩基:桥梁基础采用灌注桩,灌注桩采用回转钻机,反循环成孔,水下灌注 混凝土成桩,本项目挖方量仅为桩基基础承台的挖方量,开挖土方量较少,无回填,土 石方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弃土场。承台:桥梁承台主要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基坑底一般位于素填土土层内,开 挖深基坑采用相应支护形式支护。(4)墩柱:桥梁墩柱主要采用柱式墩及门式墩,上设系梁连接,墩柱高度超过10m 的墩柱采用2次钢模现浇成型。(5)箱梁:主线预应力混凝土箱梁采用满堂支架现浇法施工(或预制箱梁),箱梁 模板拟采用竹胶板+定型钢托架成型,混凝土采用2次浇筑法施工。(6)道路工程:道路工程主要为高架桥桥面沥青施工和地面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过程中所用混凝土、沥青均外购,有施工单位选定环保手续齐全的供应商供应,不在施 工场地内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及沥青搅拌站。(7)管线综合:本工程港城西大街以北区域规划敷设的管线包括电力、通信(含 有线电视、联通、移动、电信等)、给水、燃气、雨水及污水,港城西大街以南区域铺 设电力、通信、雨水及污水管道。-9-3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概况与合规性3.1 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划定经省政府批准(鲁政字2016 173号),原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 印发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 176号),成为全国第四个批准 生态红线划定方案的省份。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 定的严格管控边界。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按照科学性、统 筹性、强制性的原则,共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域533个,分属生物多样性维护、 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4种功能类型,总面积20847.9km2,占全省陆域面积 的13.2%。生态保护红线区以较少的面积比重,保护了全省大部分的重要生态用地和 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我省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 续发展具有极重要的作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实行分类管控。I类红线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区的核心,实行最 严格的管控措施,除必要的科学研究、保护活动外,需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 制其它开发建设活动;II类红线区按照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防 风固沙等主导生态功能,结合现有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 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禁有损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开发建设项目。3.2 线路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概况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核查及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 润路南段建设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本项目穿越大沽夹河生态 保护红线水源陆域二级保护区。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情况见表2,本项目穿越调 整前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的具体位置及穿越距离及占地面积见表3。-10-表2本工程穿越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概况序 号生态保 护红线 区名称代码所在行政区 域外边界I类红线区生态 功能类型备注市县 (区、 市)边 界 描 述面积(km2)拐 点 坐 标边 界 描 述面积(km2)烟台牟 平崂山 -昆翳 山-大沽夹河SD-06-烟福山 区、莱 山区、水源 涵 养、湿 地、森包含大沽夹河水源 地、牟平崎山省级 自然保护区、高陵 水库水源地、辛安 河饮用水源地、莱 山区围子山省级自 然保护区、牟平沁1-沁水 河生物 多样性 维护生 态保护 红线区B4- 08市牟平 区、芝呆区686.47/141.37生物 多样 性维 护林、水 库、 河流水河口国家湿地公 园、山东昆翳山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 昆翳山国家级森林 公园、昆翁山省级 地质公园、沁水河 水源地表3本工程穿越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概况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穿越距离占用面积(m2)I类红 线区II类红线区小 计I类红 线区II类红线区小计烟台牟平崎山-昆寄山-大 沽夹河-沁水河生物多样 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4-08/1.71.7/107133107133合计/1.71.7/1071331071333.3 项目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331与国家产业政策及烟台市发展规划的相符性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二十二类“城 镇基础设施”,属于鼓励类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符 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相符性拟建项目穿越部分烟台牟平崎山-昆翳山-大沽夹河-沁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 生态保护红线区(SD-06-B4-08)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项-11 -目,施工强度小,在施工及运行期将采取完善的生态保护措施,符合生态保护红线 的分类管控要求。3.4 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分析3.4.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触本工程生态调查,评价区所在区域受人类生产活动影响较深刻,据现场调 查,评价区内无国家及省级珍稀濒危保护动物物种存在。因此本工程建设不会对野 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产生影响。342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号)的符合性分表4环环评(2016) 150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坏坏评(2016) 150号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 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 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 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 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 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 项目的环评文件。本工程属于城 镇基础设施工 程,对穿越生态 红线的路段,报 告中提出相应 的环境保护措 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 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 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 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 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报告分析项目 建设对环境的 影响,提出相应 的污染防治措 施。符合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 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O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 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 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 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 要依据。报告从保护措 施方面提出建 议。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 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 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 从布局选址、资源 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 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工程不属于 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内。符合-12-343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5厅字(2019)48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厅字(2019)48号项目情况符合性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 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优先将 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 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 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经 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也划入生 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 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的,生态保护红线相 应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 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 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 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 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 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 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 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 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 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 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工程属于城 镇基础设施工 程,对穿越生 态红线的路 段,报告中提 出相应的环境 保护措施。符合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是为保障国家 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实施永久特殊保护的耕地。依据耕地 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 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 划入。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 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 提升、布局稳定。本工程不占用 永久基本农 IBo符合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是 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 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巾、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城 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 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 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 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 占河道、湖面、滩地。本项目工程不 占河道、湖面、 滩地。符合-13-与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 1162号)的符合性分析表6发改环资(2016) 1162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发改环资(2016) H62号项目情况符合性设定资源消耗上限。合理设定全国及各地区资源消耗 “天花板”,对能源、水、土地等战略性资源消耗总量实 施管控,强化资源消耗总量管控与消耗强度管理的协 同。本工程属于城镇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废 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均 能满足标准要求。符合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综合考虑环境质量现状、经济 社会发展需要、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等因素,与地方限 期达标规划充分衔接,分阶段、分区域设置大气、水和 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强化区域、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质量达标地区要努力实现 环境质量向更高水平迈进,不达标地区要尽快制定达标 规划,实现环境质量达标。本工程属于城镇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废 气、废水等污染物排放均 能满足标准要求。符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 沙、调蓄洪水、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持自然本底、 保障生态系统完整和稳定性等要求,兼顾经济社会发展 需要,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本工程属于城镇基础设施 工程,对穿越生态红线的 路段,报告中提出相应的 环境保护措施。符合34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的符合 性分析表7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修订)项目情况符合性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 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 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本工程属于城镇基 础设施_L程,工程穿 越自然保护区实验 区,污染物排放均能 满足标准要求。符合-14-4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的无法避让性项目穿越生态红线区不可避让性说明:此路线为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确定好的路径,且经线路比选发现,向西选线跨 河后无法避让铁路线且转弯半径不符合快速路设计标准;若为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向东南方向调整线位,则违背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烟台道路系统专项规 划,且需避让锦绣新天地居住小区,并与河滨东路、规划路形成6叉平面交叉, 不符合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中“新建平面交叉口不得出 现超过4叉的多路交叉口、错位交叉口、畸形交叉口以及角度小于70。的斜交交叉 口 ”的要求,对夹河东北侧地块分割严重,不利于地块开发利用,影响周边土地 价值,现状河滨东路一荣乌高速一夹河走廊带较窄,德润路跨越河滨东路后无法 布设单喇叭立交及高速收费站,影响快速路系统与荣乌高速的连通。所以项目选 线已为最优路径,通过减少通林路地道建设范围,有效避让了 I类红线区。目前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正在调整中,新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批复后,本项目 将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不会对新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造成影响。本工程为 不损害主体功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后将完善市区路网体系,工程 的运行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生态影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分类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已于2021年11月委托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 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建设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2月1日出具了关于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 建设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本工程建设无取土场,拟建项目不涉及临时占地,项目产生的弃土运至政府 部门指定的弃土场,改造既有道路产生的弃渣回填或清运至市政统一处理场所处 理,本工程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工程无临时占地面积,能够满足环保要求,最大 程度避免对声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已于2021年12月6日获得烟台市行 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烟台市城市快速路红旗路及德润路南段(港城西大街互通立 交-通林路)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烟审批投2021131号)。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再占用尚未通过国家批 复的新版生态红线。-15-5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及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5.1施工过程中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影响分析路基施工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影响较大,包括施工场地清理、道路施工、施工 机械运作及施工废水、废渣排放以及施工过程中对动植物、鸟类的影响等; 5.L1对动植物的影响分析(1)对植被的影响项目周边区域主要涉及地表水系、林地、耕地、种植园地、草地等,分布有 农田植被、果园植被、林地植被及灌草植被群落,整体区域植被差异较大,农田 植被主要以小麦及玉米为主;果园植被以苹果树、梨树、桃树及樱桃树为主,均 为人工植被,人为干扰较大。林地植被主要以杨树、槐树及柏树等华北地区常见 树木为主,本区主要为山谷河滩地形,毛白杨、小叶杨和枫杨分布较为广泛,可 形成大规模的杨树林,此外在本区还可以发现零星分布的黑松、刺槐林和柏树林。 村庄田畔等处常见的树种还包括:胡桃、香椿、臭椿、软枣、白腊、泡桐、桑、 朴、槐和榆等。灌木植被主要以小叶丁香、杜鹃和鼠李为主,另外还包括:黄荆、 卫矛、酸枣、扁担杆子和绣钱菊等,其中杜鹃、小叶丁香及绣钱菊等多分布于山 地坡顶,其他灌木均分布在荒山丘陵及林下。草本植被主要以百里香为主,其在 华北地区占有较大面积,主要分布于向阳山坡上,此外该区域草本植被还包括: 狗尾草、黄草、白羊草、知风草、野古草、虎尾草、嵩子、桔梗、柴胡、马先嵩 和疾藜等。本项目路基施工,将破坏工程占地区域内原有植被的生长。施工过程,特别 是路面施工会有大量的人流和车流进入,如果施工管理不善,对施工场地周围的 植被破坏较大,甚至导致其消失。项目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 过程洒落的石灰和水泥,会对周围植物的生长带来直接的影响。这些尘土降落到 植物的叶面上,会堵塞毛孔,影响植物的光合作用,从而使之生长减缓甚至死去。 石灰和水泥若被雨水冲刷渗入地下,会导致土壤板结,影响植物根系对水分和矿 物质的吸收。另外,原材料的堆放、车辆漏油,还会污染土壤,从而间接影响植 物的生长。虽然随着施工的结束不再产生扬尘,情况会有所好转,但是这些影响-16- 并不会随施工的结束而得到解决,它们的影响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 程中,一定要处理好原材料和废弃料的处理,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的 路线,将影响减小到最少范围。工程永久性占地会破坏地表原有植被,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生态环境带来不利 影响。项目对植被的影响主要是地表地段,在线路永久占地范围内(主要为路面、 路基管理区)的植被无法恢复,建设方应采取相应的补偿措施。(2)对沿线动物的影响由于受附近人类活动的影响,红线区内无珍稀濒危动物物种,当地常见种居 多。通过现场调查,在红线区内未发现两栖类动物;受季节与人为活动的影响, 亦未发现爬行类动物;发现的鸟类主要为麻雀,红线区内未发现受保护鸟类的栖 息地、繁育地。红线区内未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个体分布,一般野生动物数量 也比较稀少;由于工程建设拟占用调查区范围临近人为活动频繁区域,原始野生 动物生境已丧失殆尽。由于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车辆往来和人员的施工活动,将会对区域内的野 生动物栖息环境产生一定的干扰,特别是对鸟类的栖息影响较大。施工机械及运 输车辆的噪声都在80dB (A)以上,这些噪声将对栖息鸟类产生惊吓,尤其在繁 殖季节,可影响鸟类的产卵率和孵化率,严重时可造成鸟类弃巢而去。施工噪声 影响范围一般在250m左右,预计施工期间道路沿线250m范围内鸟类将规避至树 林深处,则此范围内鸟类的数量将减少。但鸟类活动范围较广、迁移能力较强, 本工程占地对其栖息环境、隐蔽条件、觅食、数量等不会产生较大影响,由于施 工期噪声影响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的强度和范围将逐渐减小。因此, 工程建设对鸟类影响较小。(3)对沿线水生生态的影响据调查区域内共有淡水浮游动物128种,其中原生动物43种,轮虫51种,枝 角类18种,楼足类16种,春季水库的浮游动物平均数量为63870个/L,秋季为6220 个/L。鱼类:据调查,区域内主要淡水鱼类28种,其中鲤形目的鲤科、纵科18种, 能形目的鞋科1种,绘形目的蛛科2种,鳗瀛目的鳗鲫科1种,鳗形目的鳗科1种,-17- 合鳏目的合鲤科1种,妒形目的丽鱼科、殿虎鱼科、杜父鱼科4种。施工场地施工 机械机修及工作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的排放必然会对水质产生一 定程度的污染,造成浮游生物种类组成和优势度的变化。施工材料若堆放在这些 水体附近,由于保管不善或受暴雨冲刷将会进入水体。路面开挖后裸露的土石, 工程的弃土弃渣,在雨水冲刷下形成路面径流也会进入水体。这些施工材料将会 导致水体浑浊,改变水的酸碱度,破坏浮游生物的生长环境。由于施工区域相对 于河流而言面积较小,而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排放,加之浮游生 物具有普生性和水体具有自净能力,因此只要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和水保措施, 加强临水路段和施工作业面的管理,对浮游生物多样性以及鱼类的影响较小。5.1.2 对景观生态的影响分析工程永久性占地(主要指道路工程、交通设施等占地)对原地表植被的破坏 具有不可恢复性,但由于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同时也是带状分布。另外,路基 两侧将修建一定数量的绿化工程及节点植被景观,不仅会对被破坏的植被有所补 偿,而且还会起到美化区域景观的作用。5.1.3 对水土流失影响分析根据工程建设特点,水土流失主要地表开挖施工阶段。工程建设中开挖、 回填、弃渣堆放等活动将使原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以及地形地貌受到扰 动,使土层裸露或形成较松散堆积体,失去原有植被的防冲、固土能力,也使 其自然稳定状态受到破坏,增加新的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产生一些影响,管 理不当可能使泥沙流入下水道,会使雨水管道淤积泥沙、增加河道的悬浮物, 因此在施工场地应加强管理,注意土方的合理堆放,距下水道保持一定距离, 尽量避免流入下水道,工地施工污水需先经沉淀后排入雨水管道。减少水土流 失对雨水管网的影响。工程结束后,临时占地植被恢复、道路路面为硬化路 面,道路两侧辅以景观绿化植物,有防水固沙的效果。5.1.4 施工期生态红线区保护措施1、本项目需要穿过生态保护红线区II类红线区,要严格执行有关生态保护红 线区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18 -1)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设计控制开挖范围,减少对植被和植物的破坏。2)事先设计好地被物和渣土的清运路线,清运过程中不破坏沿线植被和植 物;开挖前清理的地被物的严格放置在工程开挖范围内并及时清运,开挖时的废 弃渣土也不超越开挖范围并及时处理。3)事先设计好项目建设材料的运输路线,运输过程中不破坏沿线植被和植 物;建设材料不超越项目建设范围堆放,不破坏占地区外的植被和植物。(2)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施工期间,要尽可能减少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的 施工人员,同时要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生活垃圾丢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内。 施工机械需要修理或维护时,尽可能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外进行。尽可能缩短施工 人员要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停留时间。(3)绿地恢复及补偿措施本项目为了减少植被破坏,道路走向原则是以区域总体规划布设,在基础 设施施工的同时,进行生态建设工程,对部分普通树木可采取移植的方法,对隧 道口破坏处可采取绿化恢复的措施。相对来讲对原有植被虽有一定破坏影响,但 也进行了一定补偿。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对可能被损毁的林 地、草地等,应当进行表土剥离,分层存放,分层回填,优先用于复垦土地的土 壤改良,对于项目施工营地、原料临时堆场、土方临时堆场等临时工程,受到施 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及时修整,恢复原貌,植被破坏将在施工结束后予以恢 复。道路工程生态保护措施等均按现状恢复。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分隔带绿化、 人行道树池、侧分带绿化等。可供选择的植物品种包括大叶黄杨、红叶石楠、樱 花、海棠、紫叶李、黄柏、雪松、黑松、银杏、白蜡、法桐等。(4)施工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不设置临时用地。-19-52运行过程中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影响分析521对动植物的影响分析(1)对植被的影响项目永久占地导致植被的永久破坏,所以在施工结束后,应在可绿化区域进 行绿化,来弥补植被的损失。(2)物种量的变化工程建成后,项目占地区域内损失的物种都是评价区内常见的普通植物,评 价区内原有的物种都仍存在,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植物多样性的影响甚微。(3)对动物的影响分析道路工程营运后对动物活动形成了一道屏障,对生物生境产生一定的阻隔作 用,使得动物的活动范围受到限制,生境破碎化,对其觅食、交偶的潜在影响是 巨大的,使生存在其中的生物变得脆弱。主要对爬行动物产生影响,但对鸟类活 动范围影响较小。营运期,拟建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动物原来的生活环境将完全被代替,导致 动物生存生境的丧失;加上道路交通产生的如噪声污染、汽车尾气排放等干扰因 子,这些污染对动物的生存环境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规划区内原有的动物种群 和数量将发生变化,大部分动物将离开原来的栖息地,寻找新的活动和栖息场所, 动物选择生境和建立巢区时通常会回避和远离道路。项目区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国家和省级珍稀濒危动物物种存在,因此,不涉 及对沿线珍稀濒危动物的影响问题。522对景观生态影响分析城市景观是自然景观、建筑景观、文化景观的综合体;城市景观生态要求协 调自然景观、城市建筑、城市资源开发、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使城 市有序地发展,解决城市生态病,形成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本工程建成后,将对拟建道路加强绿化比重、合理配置,可起到保护路面、 减少水土流失、降低交通尘埃与交通噪声、调节改善道路小气候等综合的环境效 益,进而改善沿路的景观环境,起到美化路容的作用。-20-(1)城市的面貌首先是人们通过沿道路的活动所获得的感受,拟建项目为 城市快速路项目,道路绿化的优劣对市容、城市面貌影响很大,而且此次道路的 新建绝大部分位于城市建成区,两侧的建筑较多,由于绿化的屏障作用,可减弱 建筑给人的压抑感。从色彩上讲,蓝天、绿树均为镇静色,可使人心情平静。(2)植物是创造城市优美空间的要素之一,利用植物所特有的线条、形态 色彩和季相变化等多种美学因素,以不同的树种、观赏期及配置方式形成浓郁的 特色,配合路灯、花坛、果皮箱等,形成丰富多彩的街道景观。(3)道路绿地可以点缀城市,烘托临街建筑艺术;同时可满足附近居民渴 对绿地的需求。本项目主要以隧道的形式穿越生态红线区,隧道口需占用地表植被,在对隧 道口进行合理设计、加强绿化的前提下,可以使拟建项目与环境更好的融合为一 体。523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本道路建设完成后,将采取必要的生态补偿措施,沿线植被的破坏对生态环 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补偿和恢复。该建设项目造成的带状的破坏只影响局地的植物数量,不会使某种植物物种 消失,同时大量人工种植的保护植物可以更新和补偿。区域植物的多样性不会减 少。道路管理部门须强化沿线的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确保道路绿化长效发挥固 土护坡、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隔声降噪、美化景观等环保功能。配备专业人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 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5.3水土保持措施1、路基土石方及支护工程协调紧凑,开挖后及时进行支护工程施工,以防 止边坡坍塌、水土流失、尽量避免雨季施工。2、施工渣土按建设单位要求外运至指定位置。杜绝随意排放和倾倒。3、剩余混凝土杜绝随意倾倒。-21 -4、施工完成后及时清除临时工程和设施及建筑垃圾,对临时场地进行植物 防护,以免水土流失。道路营运期,路面全部硬化,不会再产生水土流失。对于采取工程护坡的一 些重塑坡面单元,由于砌石或碎预制块护坡直接将土壤侵蚀源与侵蚀动力分隔开 来,所以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而对于采用植物措施进行防护 的一些工程单元,在营运初期植物措施尚未完全发挥其水土保持生态效益之前, 受降雨和径流冲刷,仍会有轻度的水土流失发生。但随着植物生长,覆盖度增加, 水土流失将会逐渐得到控制,并降低到允许水土流失强度或以下。不良地质路段 在采取了防治措施以后,虽然还有可能发生水土流失危害,但频率会明显降低, 因此影响也较轻微。-22-6结论与建议6.1 结论6.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一通林路)建 设工程,位于山东省烟台芝果区,包括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项目起点位于港城 西大街互通立交,南至通林路,主线全长约3.05km,其中港城西大街互通立交高 架段长约1.3km,互通立交南边线至通林路段高架段长约1.75km,道路宽约 50m74m。主路设计车速80knVh,辅路设计车速50km/h,主辅车道规模均为双 向6车道。6.L2项目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情况本项目工程涉及烟台牟平崎山-昆前山-大沽夹河-沁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生 态保护红线区的H类红线区(SD-06-B4-08 ),进入红线区经纬度为:经 度121.310696。,纬度37.467255。,该段路向南未出红线区。穿越生态红线长 度为1.7km,穿越生态红线面积约为10.7公顷,无临时占地。建设单位已于2021 年11月委托烟台市环保工程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 润路南段建设工程生态保护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1年12月1日出具了关于烟台市城市快速路德润路南段建设工程生态保护 红线无法避让性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根据论证意见,工程选址经多方案比 选,无法采取工 程措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6.L3项目与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本工程的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 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 通知、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文件要求。不可避让性论证为了烟台市社会经济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完善城区交通路网,改善道路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