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高新区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docx
2021年度高新区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利安达专字【2022】鲁B2113号评价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青岛分所 被评价单位: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二。二二年七月2、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评价准备阶段(6月15日-6月22日)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明确委托方要求的前提下,评价 机构搜集并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初步的项目资料, 就评价背景、评价思路、评价对象和内容、评价方法和进度安排 等制定初步工作方案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报委托方审核,并依据 委托方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2)评价实施阶段(6月23日-7月8日)评价机构依据项目特点组建评价小组到项目单位进行现场 评价。采取勘察、问询、座谈、复核等多种方式,结合项目单位 提供的项目资料,对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所掌 握的有关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分析、形成现场评价意见。(3)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阶段(7月9日-7月20日)根据现场评价意见和相关调研记录,对项目的立项、资金落 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分析 评价,按规定的文本格式和内容撰写2021年度高新区市政设 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 告,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改进措施, 报送委托方,并根据委托方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四)指标分析通过查阅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对相关受益群众的问 卷调查,对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 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进行独立评价,各部分权重及得分情况如下: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绩效得分总体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得分率决策项目立项6.005.0083.33%绩效目标6.005.7595.83%资金投入8.007.0087.50%过程资金管理8.006.9586.88%组织实施12.009.0075.00%产出产出数量10.008.0080.00%产出质量5.004.0080.00%产出时效5.004.1082.00%产出成本5.005.00100.00%效益项目效益25.0020.9583.80%可持续影响2.002.00100.00%满意度8.007.2390.38%综合绩效100.0084.9884.98%1、决策方面(20分):决策指标设置分值20分,得17.75 分。立项程序不规范,未见事前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 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扣1分;绩效指标设置不 够清晰,有待进一步提升,扣0.25分;预算编制未经科学论证, 扣1分。按照评分标准合计扣2.25分。2、过程方面(20分):过程指标设置分值20分,得15.95 分。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扣1.05分;财务 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扣3分。按照评分标准合计扣 4.05 分。3、产出方面(25分):产出指标设置分值25分,得21.10 分。项目实施在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方面均未 达到合同标准。按照评分标准合计扣3.90分。4、效益方面(35分):效益指标设置分值35分,得30.18 分。存在灯杆及灯体未及时清洁,照明设施完好率不达标,项目 维护施工过程中存在个别安全隐患;根据群众问卷调查获知,有 群众遇到过相关部门未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开展维修 建设工作,受益群众满意度未达到指标要求。按照评分标准合计 扣4.82分。四、问题和建议(一)问题1、决策类:三级指标分值标杆值完成情况得分得分率立项依据充分性3.00充分充分3.00100.00%立项程序规范性3.00规范一般2.0066.67%绩效目标合理性3.00合理合理3.00100.00%绩效指标明确性3.00明确一般2.7591.67%预算编制科学性4.00科学一般3.0075.00%资金分配合理性4.00合理合理4.00100.00%合计20.0017.7588.75%该一级指标设置分值20.00分,得17.75分,扣2.25分。(1)立项程序规范性:通过与主管单位相关人员沟通,未 见事前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 集体决策等,按照权重扣1分,得2分。(2)绩效指标明确性:存在个别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绩效指标明确性还需进一步提升,按照权重扣0.25分,得2.75 分。(3)预算编制科学性:根据取得的预算申请资料,预算编 制未经过科学论证,按照权重扣1分,得3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主管单位提供的自评表中社会效益指标包括降低负面 媒体曝光率,降低市民投诉率,该指标设置未提供参考比例,无 法进行量化,整体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细化,绩效指标 明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缺乏科学性2021年项目预算金额6,000.00万元,实际执行金额5,370.22 万元,预算执行率89.50%,通过查阅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 预算编制仅以签订的服务合同、审计报告及以前年度实际发生和 扣款情况等为依据,编制依据不充分,缺乏科学性。2、过程类:三级指标分值标杆值完成情况得分得分率资金到位率2.00100%100.00%2.00100.00%预算执行率2.00100%47.50%0.9547.50%资金使用合规性4.00合规合规4.00100.00%管理制度健全性6.00建全一般4.5075.00%制度执行有效性6.00有效一般4.5075.00%合计20.0015.9579.75%该一级指标设置分值20分,得15.95分,扣4.05分。(1)预算执行率:预算资金6,000.0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 5,370.22万元,预算执行率89.50%,按照权重扣1.05分,得0.95 分。(2)管理制度健全性:主管单位已提供相应的业务管理制 度与部分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但财 务管理制度不完整,按照权重扣1.5分,得4.5分。(3)制度执行有效性:因未提供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无法 判断其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权重 扣1.5分,得4.5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管理机制不完善目前已获取业务管理制度与部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 度的不完整会影响主管部门对专项预算资金在执行过程中的事 中监控以及事后评价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依据不充分、制度执行未完全到位项目的执行因未提供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无法评定该项目 是否严格按要求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完整导致无法判断 其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3、产出类:三级指标分值标杆值完成情况得分得分率实际完成率10.00100%80.00%8.0080.00%质量达标率5.00295%80.00%4.0080.00%完成及时率5.00及时不及时4.1082.00%成本节约率5.000%-15%0.10%5.00100.00%合计25.0021.1084.40%该一级指标设置分值为25分,得21.10分,扣3.90分。(1)实际完成率:根据高新区2020年城市照明运维项目 合同书约定,由高新区建设部负责对养护管理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月考核的方式,并根据月考核情况每年两次大考 核,考核采用日常督查、集中检查两种形式。目前尚未提供半年 度考核评分表,扣1分;主管部门提供的月度考核表扣分项与季 度巡查问题通报内容存在不符情况,扣1分。按照权重合计扣2 分,得8分。(2)质量达标率:根据高新区2020年城市照明运维项目 合同书约定,要求普通路段亮灯率N95%,重点路段亮灯率 >98%o要求每天对路灯坚持进行“一日三巡”工作,分别为早 巡查、日间巡查、夜间巡查。根据提供的路灯日常巡检记录,未 明确标明巡查次数及具体时间段,按照权重合计扣1分,得4分。(3)完成及时率:根据提供的城市管理巡查问题的通报得 知,存在绿化带内景观灯照向偏离,线头处理不完善,路灯巡查 不到位、巡查力度不够、未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有效监管,有施 工单位将路灯管道挖断,导致电路故障等个别现象。结合上述问 题得知项目实施单位运行维护不及时,按照权重扣0.9分,得4.1 分。4、效益类:三级指标分值标杆值完成情况得分得分率社会效益25.00显著一般20.9583.80%政策可持续1.00可持续可持续1.00100.00%项目发展机制可持续性1.00可持续可持续1.00100.00%三级指标分值标杆值完成情况得分得分率服务对象满意度8.00>95%未达标7.2390.38%合计35.0030.1886.23%该一级指标设置分值为35分,得分30.18分,扣4.82分。(1)社会效益,设置分值为25分,得分20.95分,扣4.05 分。社会效益分为负面媒体曝光率、市民投诉率、灯杆及灯体清 洁程度、环保文明施工情况、照明设施完好情况以及安全措施实 施情况六个方面。其中:环保文明施工情况:根据对群众的调查问卷,针对群众未 遇到过相关部门未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开展维修建设 工作综合得分为97.90分,按照权重扣0.63分,得5.37分。灯杆及灯体清洁程度: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月度考核表得 知,2021年4月管理养护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对灯罩的污染、灯 杆的污染物及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进行及时有效清洁,按照权重 扣0.42分,得4.58分。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根据城市管理巡查问题记录,存在亮 化照明管线保护管锈蚀,灯具完好率不达标等个别现象,按照权 重扣1分,得2分。安全措施实施情况:根据城市管理巡查问题记录,存在作 业人员未戴安全帽,作业区域未设置围挡,灯井、井盖未盖严, 电缆接头处理不规范等个别安全隐患现象,按照权重扣2分,得 3分。(2)服务对象满意度:根据对群众进行调查问卷,受益群 众满意度为85.89%,未达到指标要求,按照权重扣0.77分,得7.23 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合同执行力度不到位,项目产出效益有待提升根据主管单位提供的高新区2020年城市照明运维项目合 同书,明确界定了园区照明设施养护的考核要求,根据目前获 取的相关资料分析得知,项目实施单位在清洁、养护、安全、环 保及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个别未达合同要求的现象,运行维护不 及时,主管单位考核情况与巡查记录内容存在差异,信息不对称, 项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二)相关建议1、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提高绩效指标明确性结合年度任务或计划,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清晰、可衡量 的绩效指标,并对项目指标值进行科学调研,根据历史数据、行 业统计及主管部门统计数据,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2、科学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主管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全面考虑各种要素,进行科学论证 和测算,使设定的指标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在项目具 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执行,将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 批复情况进行比对,出现差异进行原因分析。3、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保障提升项目管理机制建议主管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措 施,加强持续监管和事后评价,将项目支付金额与考核情况挂钩,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有效分析,并合理有效的保证项目实施 的合法、合规、完整,避免因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导致项目执行的 不合法、不规范、不完整。4、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项目有效执行建议主管单位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贯彻 落实制度的具体实施,可以大大提高项目管理效力与执行能力, 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克服制度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难题,提高 制度执行力,才能培养融洽、有序的工作环境,促使项目有效执 行。5、相关主体归位尽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园区照明设施进行 日常维护,合理把握日常工作的效率与效果,确保项目产出效益 真实有效,保障园区路灯照明系统正常运行。主管单位应加强对 项目实施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考核意识,定期进行有效考核, 监督并落实整改情况,从而有效提升受益群众的满意程度,推动 城市文明创建。五、评价结论通过查阅主管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对相关受益群众的问 卷调查,对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 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进行独立评价,运用评价组设计的绩效评价 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项目评价总体得分84.98分,评价等级 “良” O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绩效得分总体情况指标分值得分得分率决策20.0017.7588.75%过程20.0015.9579.75%产出25.0021.1084.40%效益35.0030.1886.23%合计100.0084.9884.98%附件1:2021年度高新区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绩效指标评分表七、评价单位盖章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青岛分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山东青岛二。二二年七月二十日目录一、才商要1(一)开展评价工作的名称1(二)项目背景1(三)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1(四)评价依据和方法1(五)指标分析2(六)问题和建议3(七)结论4二、项目基本情况4(一)项目概况4(二)项目绩效目标5三、评价实施情况5(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5(二)评价依据、方法、标准、指标体系等6(三)评价实施程序7(四)指标分析8四、问题和建议10(一)问题10(二)相关建议15五、评价结论16六、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七、评价单位盖章172021年度高新区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报告一、摘要(一)开展评价工作的名称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部2021年度市 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二)项目背景为支持盐业企业转型发展,自2010年9月起,青岛市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建设部 将高新区建成的路灯、景观灯等直接交由青岛高新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直属国有企业青岛高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 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照明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及费用拨付工 作,高新区设立了 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 目。(三)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预算资金 6,000.00万元,实际总支出5,370.22万元,预算执行率89.50%。(四)评价依据和方法1、评价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 34 号);(2)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 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4)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预2021) 6号);(5)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关 于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评价培训会 暨工作布置会的通知。2、评价方法:对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 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成本 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与公众评判法的综合判断 法。(五)指标分析通过查阅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对相关受益群众问卷 调查,对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 市照明运维费项目进行独立评价,各部分权重及得分情况如下: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绩效得分总体情况(1)决策方面(20分):决策指标设置分值20分,得17.75指标分值得分得分率决策20.0017.7588.75%过程20.0015.9579.75%产出25.0021.1084.40%效益35.0030.1886.23%合计100.0084.9884.98%分。立项程序不规范,扣1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有待进 一步提升,扣0.25分;预算编制未经科学论证,扣1分。按照 评分标准合计扣2.25分。(2)过程方面(20分):过程指标设置分值20分,得15.95 分。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执行率为89.50%,未达到100%,扣 1.05分;财务管理制度不完整导致无法判断其是否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方 面存在问题,扣3分。按照评分标准合计扣4.05分。(3)产出方面(25分):产出指标设置分值25分,得21.10 分。项目实施在实际完成率、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率方面存在 问题,未达到合同标准。按照评分标准合计扣3.90分。(4)效益方面(35分):效益指标设置分值35分,得30.18 分。存在灯杆及灯体清洁不及时,照明设施完好率不达标现象, 项目维护施工过程中存在个别安全隐患现象;根据群众问卷调查 获知,有群众遇到过相关部门未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开 展维修建设工作,受益群众满意度未达到指标要求。按照评分标 准合计扣4.82分。(六)问题和建议1、问题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不 充分、缺乏科学性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管理机制 不完善项目实施过程依据不充分、制度执行未完全到位合同 执行力度不到位,项目产出效益有待提高2、建议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值,提高绩效指标明确性科学编制项 目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保障提升项 目管理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项目有效执行相关主体归 位尽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七)结论通过查阅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对受益对象进行问卷 调查,对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 运维费项目进行独立评价,项目评价总体得分84.98分,评价等 级“良”。二、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1、项目立项背景为支持盐业企业转型发展,自2010年9月起,高新区建成 的路灯、景观灯等直接交由高实集团直属国有企业青岛高新水电 管理处(青岛高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管理。为 进一步规范城市照明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及费用拨付工作,高新 区设立了 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高新区建设部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山东省城市管理导则(试行)等城市市政设施管理相关 规定以及养护管理管理履行管理合同情况对城市照明运维项目 进行考核。高新区建设部负责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的申报, 2020年高新区管委建设部与青岛高新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城 市照明运维项目合同,服务期三年,服务期限为2020年12月 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按年签订合同。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项目预算资金6,000.00万元,实际总支出5,370.22万元,预 算执行率89.50%o(二)项目绩效目标满足高新区建设部所管理的各类市政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 保持园区路灯照明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足额缴纳照明设施的相关 用电费用,推动城市文明创建。三、评价实施情况(一)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1、评价目的通过对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的决 策、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 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该项目立项投入、组 织实施、运行管理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 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2、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对象: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 费及城市照明运维费项目。(二)评价依据、方法、标准、指标体系等1、评价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 34 )1(2)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 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 10号);(4)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 导意见(财预2021) 6号);(5)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关 于召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评价培训会 暨工作布置会的通知。2、评价方法对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 照明运维费项目的绩效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与公众评判法的综合判断法。评价方式主要包括:(1)查阅资料包括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涉及本项目的自评资料、工作 统计报表、工作记录、监督管理文件等相关资料。(2)现场检查到现场采取询问、观察、检查、复核等方式对评价项目的有 关情况进行核实,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科学的分析。(3)满意度调查通过对相关受益群体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统计满意 度。3、评价标准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的规定: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 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 一般划分为四挡: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 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4、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指标权重与评分标准设计思路,形 成本次青岛市高新区管委建设部市政设施电费及城市照明运维 费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权重、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数据来源等。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三)评价实施程序1、评价组人员组成总负责人:王友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工作。项目负责人:尹静,负责项目现场统筹、沟通工作,实施评 价,出具相关评价意见。组员:逢诗雨、姜园园,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协助实施 评价、出具相关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