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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水库鱼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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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水库鱼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2022年陈蔡水库鱼种采购项目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部分采购需求评标办法第1页共51页3. 3.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3. 3. 2.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 3. 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3. 2.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 3.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 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 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 3. 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 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3.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 3. 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4.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 3. 8采购人严格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规定向中小企业支付款 项。6. 3.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 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3. 4支持创新发展3.1.1 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1.2 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 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 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询问、质疑、投诉4.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 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 向采购人提出。4. 2供应商质疑4.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 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 2.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 2. 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4. 2, 2.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 2. 2. 4针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 人提出;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质疑,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4. 2.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2.3.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 2. 3.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 2. 3.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 2. 3. 4事实依据;4. 2. 3. 5必要的法律依据;4. 2. 3. 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 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质疑函范本(附件2)。4. 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 件上传。4. 2.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 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 3质疑供应商投诉4. 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部门提出投诉。4. 3. 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 3. 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 . 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 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5 .4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 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 理-在线办理。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的构成5.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 1. 1招标公告;7. 1. 2投标人须知;8. 1.3采购需求;9. 1. 4评标办法;10.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1. 1. 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2.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5.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5.2 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修改的,将以网上发布补充(更正) 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 当招标文件与澄清、补充、修改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 为准。三、投标6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7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资格文件:10.1.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n.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需)。11.2商务技术文件:11. 2. 1投标函;1L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联合协议(如需);1L2.4分包意向协议(如需);符合性审查资料;1.1.1 2. 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如需);11.2.7 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 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 3报价文件:11.3. 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 3.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1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 标的,投标无效。12 .投标文件的编制12.1 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 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 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 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 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时间,如未在“政府采购云 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而引起的投标或响应无效的责任自负。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 子签名。13.3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 提取投标文件。14.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 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 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诸暨市 宸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 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 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15. 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 4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 效。.16. 5投标文件如有补充、修改,备份投标文件应同步调整并再次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以最新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 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 .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 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 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 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 .开标18.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 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9.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 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解密。20.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经投标人同意后以备份投 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 效。19 .资格审查19.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0.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 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1.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 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0. 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 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 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 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照评审因素进行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将结果确认书面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3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3.2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4 .合同的签订2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4.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 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 签订合同。24.3 3采购人对合同内容负责。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由法律顾问根据政府 采购法、民法典等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对于合 同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审查合同条款。25. 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上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予以处理。26. 5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当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 6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签订并公告。26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 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 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 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供应商可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一【我的项目】一【已备案合同】以保函 形式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专线。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7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7.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7.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7.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7.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 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 正性的,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并组织重新采购。九、验收29 .验收29.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相关费用原则上由采购人支付(采购需求另行 规定的除外)。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 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 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1.1 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 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9.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 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 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 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 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9.4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 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 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单位:诸暨市陈蔡水库管理中心。2、项目名称及规模:2022年陈蔡水库鱼种采购鲤鱼苗、鳗鱼苗,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o品种规格(市斤/尾)数量(万斤)最高限价单价(元/市斤)最高限价(万元)鲤鱼苗0. 6-0. 853.819端鱼苗0. 6-0. 85630合计49二、具体要求:1、鱼种品质良好,无伤病;2、鱼种需依据农业部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的检疫合格标准经过检验,分批次提供每批鱼种的检疫合格证明。三、交货时间地点.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1 .放养时间:2023年1月20日前。四、验收方法:由诸暨市陈蔡水库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验收及计量。五、质量保证.鱼种进入放流现场后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再放流。杜绝鱼种缺氧运输,严格控制单次运输数量。由诸暨市陈蔡水库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在陈蔡水库放养 鱼苗处现场进行验收及计量。1 .所有标的货物经诸暨市陈蔡水库管理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放入水库。 六、合同签订日期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与诸暨市陈蔡水库管理中心签订采购合 同。可由中标人提供合同格式,经诸暨市陈蔡水库管理中心认可后直接签订。 七、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须向采购单位缴纳中标金额的1%的履约保证金,合 同期满后无任何问题10天内退回(不计息)。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支付条件: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 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每批次放流结束后,根据业 主单位技术小组、监督人员测定的放流种苗总重量结算款项。实际放流种苗重 量以到达放流点成活的苗种重量为准,由业主单位监督小组及技术小组人员验 收确认签字生效。3.所有鱼种放养完成后,业主单位须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票据后三个 月内支付剩余款项。4、采购人未按约定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项,应向中标单位支付逾期利息, 利率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货款市场报价利率。八、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单价限价鲤鱼苗3. 8元/市斤、鳗鱼苗6元/市斤,最高限价 肆拾玖万元整(¥ 4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 报价。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是指本项目评标办法是最低 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评标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候选 人,即中标供应商。二、评标程序2.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的,投标无效。2. 2报价评审。2. 2.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 2. 1.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 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2. 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2.1.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2. 2. 1.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 2. 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 2.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2. 2. 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2. 2. 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2. 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 2. 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 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 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 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 3排序与推荐。采用最低价评标法的,评标结果按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前提下,择定评标价格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即中标供应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 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 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 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 4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 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 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 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中的其他事项3.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 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 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 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 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 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 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 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 2.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2. 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3. 2. 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 2. 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 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3. 2. 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3. 2. 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3. 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无效;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3. 2. 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 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 3.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 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 3.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 的;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3.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 3.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 4.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 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 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 购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5.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 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3.5. 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3. 5.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 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 5. 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 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 5.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 担赔偿责任。3. 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 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3. 5. 1-3. 5. 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通用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 月 日(甲方) (项目名称)经诸暨市宸佳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以招标文件(编号:诸宸佳20-号)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 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三)合同标的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具体标的物或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修改)(四)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数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金额(元)1合同签订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 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2项目验收合格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甲方收到乙方提供 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 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合同款。33.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六)履约保证金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为【/】元。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甲方验收后结束。4 .履约保证金退还:有效期限满后,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后无息退还。(七)服务要求服务期内,乙方应在充分了解甲方现有环境基础上,提供规范化、高质量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与第- 23 -页共51页 要求详见附件。履行期限:履行地点:(A)服务人员乙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 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 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乙方应派出响应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 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 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电话:乙方代表:电话:(九)服务考核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具体考核办法(如有)作为合同附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履约完成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履约完成通知后,按浙 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 11号)相关规定组织 验收。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 (十)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款的%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一%。一周按7天计算,不 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 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利率为合同 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H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 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1)向绍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2)向 诸暨市 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十二)违约解除合同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 的权利: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标的物的;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等行为的。2 .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 后2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十三)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可在任何时候以 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 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四)转让和分包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 .本项目内容丕允许分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十五)合同变更、解除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终止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不 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 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和备案。(十六)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 方明确的地址。(十七)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八)不可抗力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 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 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 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十九)合同解释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政府采购合 同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二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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